某公司禁止自燃过的汽车入内,多款热销品牌中招?

近日,网络上疯传一张疑似“充电停车场通知”,禁止多款汽车品牌入内充电。

并将入场车型分为两类:

1、禁充:对于发生过自燃的车型,禁止充电;

2、禁停:禁止停放的品牌车型,充电完成后必须挪走车辆;

其中,禁止停放的品牌车型有:

1、长安奔奔;2、蔚来 ES8;3、威马;4、欧拉;5、一汽解放;

禁止入场充电的车型:

1、南京金龙开沃D09;2、南京金龙开沃D10;3、一汽佳宝V8O;4、陆地方舟Z3;5、特斯拉Model S(配置|询价);6、东风帅客;7、北汽威旺407;8、北汽新能源-北汽EX360;9、领克01PHEV;10、威马EX5-XX系列;11、东风本田-X-NV;12、申龙5032面包车、13、爱驰U5

被“拉黑”的车型,销量似乎不是特别高,有些品牌,不少网友表示:“根本不知道这款车。”

像一些销量大的车,比如特斯拉Model 3(配置|询价)以及Model Y(配置|询价)没有上榜,但是保有量小的Model S却上榜了。一起上榜的还有蔚来 ES8,都是属于小众的高端豪华电车。

对此,有网友调侃“上榜的都不买”、“卖得好的电动车,一辆都没有上榜”。

还有不少网友惊呼:“竟然没有比亚迪?”

不过,该通知没有落款也没有盖公章,看起来非常随意,是否存在抓住了“流量密码”而进行“炒作”?其真实性还待考究,大家要理性吃瓜。

“拉黑”新能源汽车品牌不是先例

这则通知并不稀奇,去年在太原市就有多家充电站将长城欧拉“拉黑”。因此前发生过自燃事故,充电站拒绝为欧拉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

点击下方蓝色字体,查看往期内容:

因频繁自燃,长城欧拉被充电站“拉黑”!

而特斯拉也曾经陷入刹车、自燃、泄密风波,多家企业以及停车场拒绝其入内。

除此之外,还出现过电动车车主申请安装充电桩时,物业管理人员让其签订一份“免责协议”。大致内容为:车辆自燃短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包括赔偿他人损害车辆及房屋损失。

但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对电动车的“歧视”现象也逐渐减少。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

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2021年达到了784万辆,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891.5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90%。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724.5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27%。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1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16.9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4.4万辆,增长138.20%,呈高速增长态势。

据消防救援局数据统计,2021年全国范围内共发生约3000起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涉及品牌较多,有传统车企,也有新势力造车,有纯电车也有混动车。

其中不乏一些热销品牌:特斯拉、蔚来、比亚迪、吉利、北汽新能源、威马、理想...

是否侵犯车主权益

以新能汽车频繁自燃为借口,停车场是否有权力拒绝新能源车主入内?

律师表示,部分停车场私自禁止部分车型入内,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现阶段,国家依然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关部门也表示,市民在市区公共停车场,遇到拒绝新能源汽车进入的,可以及时反映。进入停车场后,遇到不执行对新能源车优惠标准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案例参考:针对小区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事件,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了一起案件,法官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为小区住户提供服务的责任人,不得以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消极对待,甚至阻挠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而应依法依规积极作为。

总结:一直以来,纯电动汽车的电池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切的,这也是新能源行业发展中一个不能避免的问题。虽然自燃事件偶有发生,大家也不必谈之色变。随着技术的进步,相信新能源车的安全度也会越来越高。

如今纯电车的保有量持续增多,但是目前阶段,燃油车依然是绝对的市场主导。消费者依然可以继续选择燃油车,如果想要购买纯电车,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大品牌企业,一定程度上也能更好的保证安全以及质量。

互动:你赞同停车场拒绝新能源汽车入内的规定吗?

2022-05-19

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