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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动物语言!一文详解自然界动物们是怎样交流沟通的

你,我,这些词看起来是如此简单!

可它们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法里德·乌丁·阿塔尔<1>

<1> 法里德·乌丁·阿塔尔(Farid-ud-Din ‘Attar,1145~1230),波斯诗人、思想家。——译者注

世界的律动,让所有的语言落空

音乐无穷无尽的意义,

令所有翻译的企图不免落空。

乔治·斯坦纳<1>

乔治·斯坦纳在《思想的诗学》中写道,音乐无穷无尽的意义,令所有翻译的企图不免落空。因此,人们认为哲学观念的核心就寓于未竟之言中,在字里行间的默示中……这也应和了另一种观点:在古代、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语言曾是最接近直接源头、最接近“存在之光”的表达。

世间众生心中勃勃跳动的存在之光。

在言语之前。在人类的言语之前。

贴近情感。贴近知觉。

贴近世界的律动。

而语言只会将我们带离这光亮。

但我也是其中一部分,基尼亚尔说,

我也是我失去之物其中的一部分。

我们是自己失去之物的一部分。我们会不断地重新发现它们,也不断地回到过去。

文学史上最早的故事之一,讲述了一场漫长的返乡之旅。

这就是《奥德赛》(Odyssey)。尤利西斯在海上漂泊航行多年,只为回到他出发的地方——回到伊塔卡岛,回到自己的妻子佩涅罗珀和儿子特勒马科斯身边。

在故事里有一段内容,整个叙述以音乐的形式出现,成了一首歌,而所有的人,除了尤利西斯,都讲不出其中的意义。

在《奥德赛》第12章。

这段吟唱的叙述与人首鸟身的海妖塞壬的歌声混合在一起。海妖用歌声迷惑过路的水手,带他们走上不归之路。

这是一首什么歌呢?

塞壬,布朗肖在《未来之书》中写道,

塞壬:她们似乎真的在歌唱,却是以一种不太令人满意的方式,让人只能循着这歌声望见它的真正起源所在的方向,以及歌声里承诺的遥远的幸福。

尽管如此,通过这不完美的、尚未到来的歌声,她们将水手引向了歌唱真正开始之处。

所以,塞壬并没有欺骗他,她带着水手去往自己心之所向的地方。

可是,一旦到达了那里,又会发生什么呢?

这又是什么地方?

这是一个无法返程的目的地。

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一首4 500行的叙事长诗,讲述了鸟国的臣民为找寻他们的神秘国王(百鸟之王斯摩格)而踏上了漫长危险的旅程。这也是以另一种方式讲述的,回归的故事。

诗的名字叫作《百鸟朝凤》(Manteq Ol-Teyr),是苏菲派最伟大的诗人之一法里德·乌丁·阿塔尔创作的一首恢宏的神秘诗。诗人生活在12世纪的波斯,住在另一位著名诗人奥玛·海亚姆<2>的故乡纳霞堡。

在故事的开头,群鸟得知它们有一位国王,但谁都无缘得见。

亨利·古罗(Henri Gougaud)为这一段内容做了精彩的译文:

那神奇的百鸟之王是怎么向世人显形的?

在中国,有一天夜里,午夜时分。

突然间,他的出现遮蔽了整片天空。没人曾见过他的真正面目。只是

从他身上落下一片羽毛。羽毛轻轻地飘落到地面。

百鸟之王的羽毛啊,言语无法形容。还没等人

看清它的形状和颜色,它早已变了模样。

人人都只得在那电光火石间,轻轻一瞥,可那一瞥

足以令人心驰神往。

我们在羽毛上看到了什么?

任这世间有多少生灵,各自又演绎出万千变化,任天地间多少形态、颜色,都无一例外地在其中短暂显现,囊括于这无尽的美之中。

总之,我也无法说出更多。

鸟儿们,是你们做决定的时候了。

谁愿出发去寻找我们渴盼已久的国王?

你们之中谁愿意迈出这一步?

一段漫长的旅程就此拉开帷幕,横跨七谷。

寻觅之谷、

爱之谷、

知识之谷、

孤独自由之谷、

统一之谷、

惊奇、愕然、迷惘之谷,

最后,它们到达了真竭之谷。

为了追寻它们的国王、百鸟之王斯摩格的踪迹。

这是一段漫长的讲述,由近150个小故事、150个寓言组成,记述了鸟儿们漫长的寻圣之旅。就在旅程即将告一段落之时,有一篇飞蛾的寓言:

一群飞蛾在一个夏夜聚在一起开会。

它们都暗暗地对一支蜡烛赤裸的火焰心生爱慕。

火焰的光芒对飞蛾的吸引,就如同塞壬之歌对水手的召唤。

光也会歌唱,基尼亚尔说。

火焰默默无声的歌唱引诱着飞蛾去往一个没有回返之路的地方。

让–克劳德·卡瑞尔(Jean-Claude Carrière)曾经根据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的长诗改编过一篇剧本。

看,卡瑞尔写道,

在舞台上,有一群鸟、一支蜡烛、一个影戏师,还有一名助手操纵着纸做的飞蛾。

有一天,飞蛾们聚集在一起,骚动不安地想要去拥抱那支蜡烛。第一只飞蛾一直飞到了远处的城堡,并且看到了位于光芒中心的蜡烛。它飞了回来,向大家讲述自己的所见。

但是,主持会议的智者说,这并未使它们取得任何进展。

鸟儿们在一旁屏息静听。

第二只飞蛾飞得离蜡烛更近了,甚至用翅膀触到了火焰。它带着烧焦的翅膀飞了回来,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可是,飞蛾智者对它说:“你的讲述也不够准确。”

于是,第三只飞蛾起身飞向烛光,沉醉在爱慕之中。它冲向前去,用尽全力投身火焰之中。它的肢体通红,火焰一般。它与火焰融为了一体。

于是,远处观望的智者对众飞蛾说:

“它终于得到了它想要知道的一切。但只有它一人能够体会。”

鸟儿们沉寂了一会儿,然后面面相觑,猎隼问戴胜鸟:

“那我们是活着还是死了呢?我们的国王斯摩格又在哪里?指给我们看看吧,我们不惜翻山越谷,我们要穿过这7个山谷”。

“你们还什么都没有越过呢,”戴胜鸟回答,“这些山谷不过是一个谜、一场梦。看,我们还一直留在原地。”

但是,这些鸟儿很快将踏上旅程。在旅程的最后,飞蛾的寓言最终将会发生,不过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式。

我们再回头来看亨利·古罗对长诗的改编:

鸟儿们发现自己依然活着,沐浴在斯摩格的光芒中。

在这惊人的一刻之前,所有它们做过的事,无论好坏,都将永远地从它们的记忆中抹去。在神圣的阳光下,它们获得了全新的灵魂。它们此前在下界见过百鸟之王的千重倒影,但此刻它们突然看见,在斯摩格身上,浮现了世界的影像。

30只鸟儿彼此打量。它们之中的每一只都看见了百鸟之王。它们每一只都是鸟儿,但它们每一只也都是百鸟之王。

它们完全陷入了迷惑之中。大脑一片空白。它们无声地呼唤着揭开最终的秘密。

“你”“我”,这些词看起来是如此简单!可是,它们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百鸟之王无声地回答它们:

“在你们面前的这片灿烂的阳光是一面镜子。那些凑近来观看的将看到自己的脸,还有自己的身体、心和灵魂。镜子不会说谎。你们经历了漫长的旅程,有时甚至觉得迷失了自己。但是,你们从未遗失自己。

你们找到的就是你们自己。

听我说,我是斯摩格,你们的精华、你们的无限。

你们要将自己交付于我,消失在我之中,就这样简单,无须害怕,这将会是美妙地体验,发现自己就活在我身上!”

鸟儿们消失在他身上,就像阴影消失在阳光之下。

在长途跋涉的过程中,它们都不断地追问自己。而在这里,一切都消失了踪迹,没有论说、没有寻觅者、没有向导,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来路都消失无踪。

这里,我们只有在迷失中,才能到达?这里,似乎所有事物都从这里开始。塞壬的歌声将水手引向这里。烛火的光芒也无声地呼唤着那些飞蛾。

而百鸟之王的那片闪光的羽毛,也无声地召唤群鸟来到这里。

在这里,我们与世界合为一体,我们迷失了自己,因此一切都消失无踪。

但是,我们能从那里返回吗?

我们能不能到达那里,然后再返回世间?

在法里德·乌丁·阿塔尔写下《百鸟朝凤》2 000多年前。

荷马史诗《奥德赛》的第12章。叙述与人首鸟身的海妖塞壬的歌声混合在一起。

只有尤利西斯抵制了塞壬歌声的迷惑。

只有尤利西斯,将自己绑在船桅上,恳求那些用蜡封住耳朵的水手解开束缚自己的绳索,只有尤利西斯在听到塞壬的歌声之后还能坚定地继续旅程。

只有他,可以解开这神秘。

在塞壬的歌声过后,尤利西斯只说了一句话,基尼亚尔写道,

在塞壬的歌声过后,尤利西斯苦苦地哀求水手,求他们解开绑在他身上的绳索,把他从船桅上释放出来……好让他追随那令他神魂颠倒的歌声。

尤利西斯从来没有说过,塞壬的歌声很美妙。

尤利西斯——唯一一个听过这能够于无形中置人死地的歌声的凡人,在向人描述塞壬的歌声时说,这歌声“让人心中充满凑近细听的欲望”。

柏拉图说过,音乐,能够穿透身体内部,攫取灵魂。

它是一种召唤,邀人踏上旅程。它指明了道路。

指向这歌声的真正起源所在的方向,承诺着遥远的幸福,布朗肖说。

引向歌唱将真正开始之处。

但这又是什么地方?

这地方并非真是某个地方,而是某个人。

而音乐的目的,基尼亚尔说,

音乐的目的总是归于一处:吸引另一个人。

迷失其中。

重寻自我。

两者其实是一体的。

它们与世界是一体的。

并寓于世界之中。

音乐,基尼亚尔接着写道,是一种模仿……对自然的音响的模仿。

对无数鸟儿婉转啼鸣的模仿。

它们的诱惑之歌。

无数变奏、无数精雕细琢,鸟儿们在求偶季节的歌唱,是为了找到伴侣。

为了一季,或为了一生。

吸引另一个人。

“你”“我”这些词看起来是如此简单!可是,它们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音乐是一种召唤,邀人踏上旅程。

它是走向另一个人的旅程。召唤着对话。

它是词语出现之前的语言,人类的词语出现之前。

音乐,达尔文写道,具有神奇的力量,它以含混模糊的方式提醒我们,曾经感受到的强烈情感,在语言无法表达之处,在那早已过去的年代(还未产生语言的时代)。

音乐是鸟类的语言,在森林中、在天空中、在草原上、在花园里唱响。

这种语言,达尔文在150多年前描述道,在许多鸟类种群中,并非与生俱来的,就像人类的语言并非与生俱来的一样。

一个世纪以后,自20世纪60年代起,鸟类歌唱的传承和演变重新成为众多科学研究的主题,人们从中发现了它与人类语言继承和演变的众多相似之处。

我们之前说过,在许多鸟类中,幼鸟在学唱歌之前都会先仔细倾听周围成年鸟的歌唱,慢慢地学习练声、颤音,模仿周围成年鸟儿的歌唱。就像我们最初也是从倾听周围大人说话、倾听他们与自己的交流,并模仿他们才慢慢学会说话的。

幼鸟就像人类的婴儿,首先开始模仿成年鸟儿的发声,牙牙学语。

在大多数鸟类中,都是雄鸟学习唱歌,然后在求偶季节到来时,用最复杂婉转的旋律,吸引未来的伴侣。

通常,一只雄性幼鸟会把身边的某只成年雄鸟精巧的歌声当作榜样。它会仔细聆听并模仿这段带有它所在地区方言特色的唱腔。

它练声最初的发音可能显得迟疑、稚嫩,还不能生动地模仿成年鸟儿的歌声。

然后,它开始独自一人练声,根据记忆唱出从榜样那里学来的旋律,根据内心铭记的旋律,它一点点纠正自己幼稚的发音,克服犹豫和迟疑,逐渐向自己当作榜样的旋律贴近。

它学会了运用自己的音色,使用不同的方式组织音节,控制中间的停顿、变奏、颤音、升调和降调等。

我们把这叫作歌唱的定型期。

幼鸟在练声时不断地听着自己喉中的音色——相当于人的咽部,声带的所在。它会把自己的声音与记忆中榜样的歌唱互相比较,一遍遍纠正错误,直到能够按照记忆分毫不差地复制出这段旋律。

随后,它会依照这个主题做出变奏,加入一些有个人特色的唱腔,令已经定型的旋律更加丰富。

它重新创作出的这段歌唱,如果很有特色,受人喜爱,将会有一天成为一段新的地区方言,在一段时期内代代流传下去。

鸟类和哺乳动物(也是和人类)的最后一代共同祖先,生活在距今3亿年前。

在这一时期,地球上本已分散的大陆又重新聚合在一起,形成一块超大陆——盘古大陆,被唯一的一片大洋——盘古大洋所包围。这段时期过去后不久,人类与鸟类共同的祖先产生了分化,在接下来的2.8亿年间,走向了不同的进化之路。

然而,我们和鸟类在学说话的行为上,还有奇异的联系。

近年来,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显示出,鸟类在辨认、学习唱歌和自己创作旋律时用到的神经细胞网络和大脑区域,与人类大脑中负责辨认、学习语言,跟语言表达相关的各神经细胞网络和各区域非常相似。

更近一些的研究,如2011年一项针对日本麻雀的实验指出,这些鸟儿的歌声具有固定句法,并遵循着一定的语法规则。

日本麻雀的歌喉十分精妙动听,包含了众多音节的组合变化,这些乐段并非随意构成的,这充分说明了其中基本句法的存在。

每个音节组都遥相呼应,体现出抽象的规则。

并且,日本麻雀还能够学会区分新的语法规则,那些在它们的歌声中从未出现过的组合——由研究者按照人为设定的新规则创作出来的新的音节组合。

那些听到由研究者创作的音乐的日本麻雀,都在这段根据人为规定的语法谱成的旋律中,发现了语法错误;即使研究者录下附近地区的日本麻雀的歌声,在里面混入人为创作的段落,它们也一样能够发现。

这些语法规则都符合所谓的递推现象、自动循环的进程,在此之前这一直被视为人类的专利——人类语言所独有的现象。

什么是自动循环的进程?

这种现象是指,当我们在一句话中插入第二个句子时,这句话的结构和意义会随之改变,而插入的第二个句子也会被再插入的第三个句子改变或补全。

例如,当我们断言,显而易见,尽管所有生物都可以互相交流,但它们的交流方式与人类的语言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甚至无须论证,因为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

这就是日本麻雀能够学习和区分的在主句中加入分句的插入语规则,也就是它们耳中听到的在某些现有音节组合中插入另一些旋律段落时体现的插入规则。

我们听不懂鸟的语言。

它们的歌声中包含的这些复杂严格的音节规律,很有可能与那些精妙绝伦的音乐作品,如巴赫的赋格曲、贝多芬的协奏曲、勃拉姆斯的狂想曲等,背后复杂严格的音乐规则极为相似。

一种或许只有纯粹情感意义、纯粹感性意义的语言,一种能够穿透身体内部,攫取灵魂的音乐。

但鸟儿的歌唱也可以是一段浪漫曲、一段歌剧,交织着唱词与音乐。

鸟的语言与人类的语言在表意的丰富性上究竟有多少共同之处?

我们还一无所知。

但这些研究提醒我们,虽然我们听不懂鸟的语言,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具任何意义,或者它的意义与人类语言的意义存在根本差异。

要确定动物的头脑中在想些什么,达尔文写道,无疑是不可能的。

达尔文在动物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式与哲学家大卫·休谟<3>在一个世纪前在《人性论》中提出的观点十分近似:

从动物与人的行为的相似性出发,我们认为动物的心理活动与我们的心理活动是相似的。

而将这一推理原则再向前推进一步,我们将能够得出结论,既然我们的行为具有相似之处,那么行为的动机应该也是相似的。

因此,如果我们提出一个假说来解释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心理活动,那么相同的假说应该被同时应用在两者身上。

就像鸟类的语言一样,人类独立于语义学内容、词语应用、句法、语法结构以外的口语表达,也部分带有歌唱的特征。

在《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中,达尔文提出了人类语言具有的无法确定的音乐特征,以及某些声音类型与特定精神状态、特定感情和情绪之间的联系。

在人类口语表达中,存在着旋律、节奏、速度等因素,既体现出我们想要以语言表达的情感内涵,也展示出我们此时的情感状态。

断续或流畅、快或慢、生硬或温柔、不断在低沉与尖锐的声音之间摇摆不定,在不同音调间上移或下滑。

而我们也会毫不意外地感到差异、惊奇,或者心生疑惑,当我们听到某人话讲到一半,嗓音突然拔高,然后悬在那里,在句尾也没有降下来。

歌唱中包含的微妙差异,虽然从来不需要特别教授,却也并非与生俱来。这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模仿传承下来的,并且在不同语言和文化中都各有差异。

在中文里,同样的文字对应了七大方言,每一种方言又都由无数地域方言组成,邻近地区的方言通常无法互相通话。

而汉语中的语调,也就是歌唱时每音节的调位,并不仅仅表示情感——同样的音采取不同的声调将表达不同的意义。

比如,在普通话里,

妈,读mā,意思是妈妈。

麻,读má,经济、食用、药用作物大麻。

马,读mǎ,一种动物。

骂,读mà,谩骂。

吗,读ma,轻声,疑问词。

可见,在汉语里,就像其他语种一样,歌唱的特征(声调)是字的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而一个人一旦失去听力,他的口语表达也会相应产生变化。

他说话的方式会完全改变,有些词的发音与以前截然不同,口语的音律特征也随之完全改变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在说话时不断注意自己的发声方式,也就是说话时发出的声音,与感觉中自己的嗓音加以对比。在这种自我纠正过程中,我们会将自己的嗓音、发音、语音、语调与我们对自己嗓音的近期记忆做对比。

当然,在有生之年,我们的嗓音都会逐渐发生变化,说话方式也并非始终如一,但所有的这些变化总会以最近的记忆中自己习惯的说话方式为参照标准。一旦超出了习惯的范围,在这种新的方式习惯成自然之前,我们总会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嗓音有别于以往。

这个基准意识说明了我们在语言表达中可以随时将自己的发音与近期记忆中自己的声音加以对比,而当失去听力时,我们也将随之失去这种能力。

这种情况对鸟儿来说是否是一样的呢?它们在唱歌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注意听自己的声音,并根据记忆中自己的嗓音不断做出调整呢?

一批科学家专门以成年的日本麻雀为对象展开了研究。他们设法使鸟儿们错以为自己的声音突然发生了变化,以此观察这些鸟儿会不会更正自己的歌唱方式,试图找回自己惯常的歌喉。

怎样才能让鸟儿误以为它们的歌声突然改变了呢?

研究者录下了每只鸟的歌声,并且用耳机播放给它们自己听;只不过,其中一些日本麻雀听到的是自己的录音,而另一些听到的则是被科学家们用技术手段做了手脚、改变了某些音调后的录音。

当鸟儿们在耳机中听到被人为变过调的自己的歌声,鸟儿的歌声也相应产生了变化,它们试图弥补、调整音差改变着自己听到的歌声,试图使之回到之前记忆中的样子,却是徒劳,而它们实际的歌声也因此随之变化。这一现象在两周后达到了顶峰。

随后,研究人员摘下了耳机,鸟儿又能正常听到自己的声音;或者让鸟儿继续戴着耳机,但停止播放更改过的录音,只播放正常录制的歌声,这样一来,鸟儿又会重新调整自己的歌喉。

它们把自己之前对歌声的改变又改了回来,重新找回了之前熟悉的歌喉。而第二次调整,与第一次一样,大概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

可见,正确地歌唱,对于日本麻雀来说,意味着在它一生的时间里,都要按照记忆中一直保留的对这首歌的回忆(这首歌内在的模板)来对耳中听到的自己的声音加以调整。

在很多鸟类身上都有这样一种现象:在每个求偶季节之后,成年雄鸟都会根据竞争者的歌声、根据雌鸟对自己和对竞争对手的歌唱的不同反应对自己的歌声加以变化调整。

而这段对原本唱腔改编后新的旋律将会被他牢记在心,成为随后一个时期内他歌唱的模本。

正确地歌唱,对于日本麻雀来说(当然,对于众多其他鸟类来说也是一样)意味着不断地学习,终生不倦地学习,首先是学习他人,然后是学习自己。

不断地保持对自己的创作鲜活的记忆。

也就是,永远地忠实于自己日复一日不断地创新。

鸟类歌声的美妙。

它是一种召唤、对话,邀请对方进行交流。

分享。

它使心灵充满了倾听的渴望。

它邀人踏上一段旅程。敞开一条道路。

并非通向某个地方,而是通向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同类。

在求偶季节到来时,很多鸟类吸引异性的模式都近似于中世纪行吟诗人的吟唱或是骑士比武对战。

女士们在安全的处所远远观战,能够将整场表演一览无余。而那些长翅膀的游吟诗人、骑士们将盛装出场,展示自己的英姿。每一位女士将会根据它们最终的表现选择自己的伴侣。

不过,在另外一些鸟类种群里,没有这种集体表演。

每只雄鸟都会给自己选好一个展示的“舞台”,而雌鸟会逐个拜访。雄鸟会单独向来访的女士求爱。它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展示、炫耀自己,抖开自己闪闪发光的彩色羽毛,亮出最美的歌喉。

而雌鸟会逐个拜访雄鸟的领地,直到自己做出最终选择为止。

达尔文认为我们向他人表达自我、猜想、推测、感受和分享内心情感的行为,来自两个主要源头。

首先,是父母之爱,父母对新生儿的关怀、对处于极为柔弱无力状态的他人的同情。对他的生理和情感需要无微不至的关注——对他人的忧虑。

而另一种爱,达尔文认为,诱惑、求爱、欲望和欢愉,激情,对美的感受,美感,在进化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促进了一代又一代繁衍中,具有诱惑力的重要生理、心理特征慢慢地显现并得以强调,以及配偶的形成。

他把这称作性选择,认为这是(狭义的)自然选择之外促进生物多样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达尔文提到了爱与嫉妒对美、声音、色彩和形式的欣赏带来的影响。

而这些心理能力,他说到,无疑是大脑进化带来的结果。

但是,这些美感体验究竟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呢?

一些研究学者对一种叫作褐头牛鹂的鸟类中雌鸟的行为进行了研究,这种鸟曾经长时间跟随北美洲野牛在草原上长途迁徙。

在褐头牛鹂的求偶期刚刚开始时,研究者向一些还没听到异性歌唱的雌鸟播放雄鸟的歌声。如果它们喜欢这歌声,就会首先以简短的叫声作为回应,我们常常将这种声音戏称为叽叽喳喳;而如果这歌声能让它们持续感动下去,它们最终会发出交配的邀请。

在这项试验中,每只雌鸟都独自听到不同雄鸟的歌声,但它们的回应和选择却出乎意料地相似——雌鸟们对于哪些歌声最动听、哪些歌声最不动听的判断惊人的一致。

这项实验的目的是研究歌声的诱惑力是否会因为周围其他人的反应而受到影响。

美感中是否存在社会因素。一个追求者的歌声所具有的诱惑力是否会受到它在别人那里的成功、它获得的赞誉——大众的喜好的影响。

研究者录下了其他雌鸟在听到诱惑者的歌声时的反应、评论、回答及各种叽叽喳喳。

随后,他们向雌鸟播放陌生雄鸟的求爱歌喉,其中在一部分录音中人为加入了其他雌鸟在受到其他歌声引诱时发出的回应。

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当雌鸟听到的陌生雄鸟歌声后还紧跟着(研究者人为剪辑的)其他雌鸟情意绵绵的叽喳回应时,所有的雌鸟都为其倾倒,尽管这段歌唱本身并没有什么魅力。

那些糟糕的情歌在积极赞美的衬托下似乎变得十分具有诱惑力。

因此,雄鸟的魅力和诱惑力不仅取决于作为听众的雌鸟的喜好,其他雌鸟的反应也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决定作用。

雄鸟的歌声会根据其他鸟的反应而不断变化。而雌鸟的喜好也会随着身边其他鸟的反应而不同。在诱惑者的歌声的演变中,社会性、文化性因素起到了重要作用。

还有一些歌声是极为奇异的。

在求偶活动中,蜂鸟的诱惑手段不但包括鲜艳的羽毛、动听的歌喉,还包括空中舞蹈。

世界上一共有300多种蜂鸟,其中30几种蜂鸟的雄性在求偶时都会展示特技飞行本领。

它们比试的是从高空迅速下潜,同时伴随着颤音和尖锐的叫声。令人头晕目眩地尖叫着迅速掠过,看不清颜色或形状,像一块石头般坠落下来,直到贴近地面时才振翅恢复正常的飞行。因此,观众席上的雌鸟欣赏到的演出就混合了多种独特体验,像一场短暂的歌剧表演,融合了歌唱、舞蹈、杂技和服饰。

其中一种叫作安氏蜂鸟。在求偶季节,雌鸟栖息在树枝上,而头部和咽部的羽毛呈艳丽的玫瑰红色的雄性求爱者们,将飞至40多米高空,然后头朝下向地面俯冲下来,速度可达到每秒20米以上,也就是时速超过70千米。俯冲时还会多次展开、收拢翅膀和尾巴,并发出尖锐的歌声和颤音。

每种蜂鸟都有自己独特的俯冲之歌。

但是,蜂鸟们做特技飞行时发出的高音并非来自喉咙和气息。

这不是发声。

这是达尔文所说的鸟类的器乐演奏。

2008年,耶鲁大学的研究者克里斯托弗·克拉克(Christopher Clarke)与合作者们共同发表了一篇研究,证明蜂鸟的“歌声”是在它们俯冲过程中开合翅膀时由尾巴上某些羽毛的颤动造成的。当研究者拔掉了安氏蜂鸟尾翼上的几只羽毛,它们的“求爱之歌”也消失了——它们的特技飞行变得寂静无声。

三年后,克拉克又与其他研究者共同发表了一篇研究报告,列出了蜂鸟尾部不同形状、不同长度的羽毛在风洞产生的不同风速下,分别发出的不同频率的声音和谐波。在模拟蜂鸟俯冲时相同风速的试验中,一些羽毛的颤动变得强劲而稳定,发出与实际情况下蜂鸟俯冲时相同的声色及丰富和声效果。

起初,实验是用单根羽毛逐个进行分析的,随后,当研究者把尾翼上两根不同的羽毛放在一起,又出现了新的现象:当两根羽毛放在一起时,要么出现了增强效果——其中一只羽毛颤动的频率、声音、和声显著增大;要么出现了与此前两只羽毛分别发出的声音、频率和和声效果完全不同的声音。

用几根羽毛就可以再现“俯冲之歌”的效果。

有些蜂鸟,例如艾氏煌蜂鸟,则是真正的鸟类交响乐团。在它们俯冲下潜时,它们通过尾翼上羽毛的颤动发出两种不同声音,而翅膀羽毛的颤动则产生第三种音效。

还有一些蜂鸟,雄鸟唱出的求爱之歌与它们做特技飞行时羽毛颤动发出的声音是一致的。

它们用歌喉与羽毛唱出同样的旋律。

在很久之前,达尔文就曾经在《人类的谱系》中写到许多雄性鸟类在求爱期使用的多种形式的器乐演奏。

在这些乐器中,他提到了蜂鸟以外的许多其他鸟类都会飞上高空,然后在向下俯冲的过程中用尾翼上的羽毛发出惊人的声响。

例如,扇尾沙锥会在俯冲时发出敲鼓或打雷一般的响声,达尔文写道。这种声音仅仅在俯冲时出现,没有人能解释原因,直到梅维斯先生(Mr.Meves)观察到,在这种鸟儿尾翼两边外侧的羽毛形状都很奇怪。他发现如果我们向这些羽毛吹气或将羽毛固定在长木条顶端并向空中快速挥舞,羽毛就会发出类似于鼓声的声音。

在某些丘鹬身上可以看到,达尔文写道,与雌鸟相比,雄鸟尾翼两边每一边都有8根以上的羽毛有显著的变化。

生活在南美洲热带地区的绿腰鹦哥是一种体型娇小、羽色鲜艳的鸟类,而雄鸟翅膀上某些羽毛与雌鸟的羽毛有很大差别,这些羽毛能发出“奇异的声音,最高音听上去就像打蛋器咯咯作响”。

在描述这些羽毛发出的音效之前,达尔文先列举了其他器乐演奏的例子。

很多种啄木鸟都会用喙敲打树枝来发出声响,它们敲打的动作急速短促,像颤动一般,以至于“远远看去头部像是同时出现在两个位置”。敲击的声音可以传得很远,这种声音很难形容,我很确定,如果谁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一定想不到它是怎么发出来的。

因为这个声音一般出现在求偶季节,所以也被视为求爱之歌,不过更准确地说,这或许该称为求爱信号。因为人们发现,当雌鸟离开鸟巢时,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呼唤它的伴侣,而伴侣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做出回答,并且迅速出现。

雄性戴胜鸟会把歌声与乐器演奏结合起来。在求偶季节,正如斯文豪先生(Mr.Swinhoe)看到的那样,它们会先吸一口气,然后用喙的前端垂直敲打鹅卵石或一段树干,在敲打出声音的同时张开喙呼气。而如果雄鸟在呼气时不敲打木桩,发出的声音是不同的。

不同种类的雄鸟在求偶季节创造的歌声和乐音的多样性,以及它们所运用的多种工具,简直令人称奇。

这是一种很有趣的现象,这些属于同一纲的动物(鸟类)中,不同雄鸟发出的声音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差异,丘鹬尾翼发出的敲鼓般的响声、啄木鸟用喙敲出的有节奏的击打、某些水鸟发出的小号般的尖叫、斑鸠的咕咕叫、夜莺的歌唱,这些不同的声音对于同类的雌鸟来说都是天籁之音。

但是,达尔文做出论断,我们不能用同一种标准来衡量那么多种类动物的品位,也不能用人类的喜好做出判断。

在求偶季节,除了华丽的歌喉和器乐演奏之外,除了向下俯冲的特技飞行和空中舞蹈,还有雄鸟鲜艳而色调万千的羽翼。

而有些鸟的羽毛泛着一层彩虹般的色彩,就像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笔下描述的百鸟之王斯摩格。

它身上的羽毛随照射的光线角度不同和观察者所站位置不同而不断变幻着颜色。

最近,人们在一个距今4 700万年前的鸟类化石身上发现了这些古代传说中的彩虹般的羽毛。这些彩虹般的羽毛比那古代的诗歌还要更为久远,在鸟类的祖先和远亲身上就已经出现了。

那神奇的百鸟之王是怎么向世人显形的?

那是在中国,有一天夜里,午夜时分。

突然,他的出现遮蔽了整片天空。没人曾见过他的真正面目。只有

从他身上落下一片羽毛。

2012年,科学家们在中国东北地区喇嘛洞发现的一具恐龙化石上发现了泛有彩虹光芒的羽毛。

这是一具体型娇小的长有翅膀的恐龙化石,是生活在距今1.2亿年前的小盗龙,体型大小与乌鸦相似,全身、两翼、长长的尾巴和脚上都覆盖着蓝黑色,泛有彩虹光泽的羽毛。

鸟类超凡的引诱本能源于遥远的古代,源于鸟类尚未出现的时期。

<1> 乔治·斯坦纳(Georges Steiner),生于1929年,美国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理论家。——译者注

<2> 奥玛·海亚姆(Omar Khayyam,1048~1122),波斯诗人、哲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著有《代数问题的论证》(1070)及诗集《鲁拜集》等。——译者注

<3>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苏格兰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译者注

所有远征的终点,都将是回到出发的地方

我们所有远征的终点,

都将是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

并且第一次认识这地方。

T·S·艾略特

海水的潮汐是受什么力量的召唤?帕斯卡·基尼亚尔问道。

而太阳的日升夜落又遵循着谁的原则?

……

是谁让果实落地?

是秋天吗?

每年秋天,受着什么力量的召唤,在乡间、森林、花园里,无数鸟儿将展翅启程,踏上漫长的寻找和迁徙之旅?

它们在夜晚变得躁动不安,被狂热驱使着,似乎有什么在不停地召唤着它们。它们的睡眠越来越少,进食越来越多,未雨绸缪地存储着能量。

它们响应着出发的召唤,向南方进发。

上了年纪的鸟儿们将回到自己往年冬天的栖息地。

而对那些在夏天刚刚出生的幼鸟来说,这将是一段飞向未知的旅程。

它们将飞往自己父母、祖先的故土。将第一次感受这片土地。

那些遥远的地方,它们的先人曾在那里繁衍生息,在很久之前,在冰川时代,它们在那里找到庇护之所,那时候,整个北半球整年都被寒冷冰封的冬季所笼罩。

但是,这些探险家们是如何在空中辨明方向,长途跨越大洲大洋的呢?

它们的脑中有着怎样的地图、罗盘,用来为自己指明方向?

科学家们很久之前就发现了鸟类能够通过感知地磁引力而判断方向。候鸟的身体中有一些可以感知地磁场的细小金属,作用相当于罗盘,它们的神经细胞从而可以不间断地接收、探测地磁引力的方向和强度,根据地球表面从北极到南极之间磁场强度的逐级变化来确定位置。

地球磁场中包含的不同磁力线从地理南极点附近的地磁南极出发,向地理北极点附近的地磁北极汇合。

而磁场的方向与地面的夹角在两极点和赤道之间逐级变化。

在两极点,这个夹角是90度——也就是与地面呈直角,垂直于地面。而在赤道位置(地磁场的赤道几乎与地理位置的赤道重合),这个夹角几乎为零——几乎与地面持平。

但是,在两极和赤道之间并不是只有这个夹角发生变化,地球磁场的强度在其中各处也不尽相同。在赤道附近,磁场强度最低,向两极递增,在两极点处达到最大值,几乎是赤道附近地磁强度的3倍。

此外,在各个局部地区,地磁场强度还稍有差别,候鸟们也可以根据这一差别更准确地判断方位。

但是,鸟类身体中的这些使神经细胞在飞行过程中不断探测地磁引力变化的细小金属,在脑中形成地图并确定自己位置的器官,究竟藏在什么地方呢?

关于这方面的很多研究为我们指出了三个可能的位置:在眼部视网膜上、喙部或者位于内耳——耳朵深处负责平衡感、区分上下方位的部分,鸟儿依靠它来感知地面的位置和地心引力的方向。

可是,在候鸟的脑中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地磁场的地图呢?如果真的有,它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这个问题此前一直没有答案。直到2012年春天,终于有一项新发表的研究证实了鸟类脑中这种活地图的存在。

但是,实验的对象并非候鸟,而是一种一直以超强的方向感著称的鸟类,直到20世纪初,人们还在用它们传递空中信件,这就是信鸽。

信鸽可以通过内耳含有的铁氧体磁性材料,在脑中形成周围环境的磁场地图,同时能够感知地磁引力的方向和强度。候鸟们很有可能也通过相似的机制利用脑中的罗盘在飞行中辨明方向。

那么,北半球的候鸟们每年秋天都会展翅飞向哪里呢?

其中大部分鸟儿的栖息地都早已为研究者所知。

但还有某些身材娇小的“歌唱家”们并不沿袭多数鸟类的迁徙路线,它们冬季时的下落对我们来说一直是一个谜。2012年年初,研究者发现了其中一种鸟儿的下落。

这是一种体型非常小的鸟儿,体长10厘米,体重约25克。身披灰色带有金属光泽的羽毛,两翅的颜色从翅根至尖端逐渐变浅,尾翼很短,有轻微的分叉。

它们在北美洲西部的高山地区度过夏季,筑巢并抚养幼鸟,它们的巢大多建在瀑布、急流的旁边或水瀑背后,有时甚至在更难以发现的峡谷裂缝深处。

这种鸟儿叫作黑雨燕。

它们飞行速度极快,常在高空急速掠过,人们用肉眼很难发现它的影踪,因此人们也叫它云雨燕。

它每年8月底9月初离开北美,消失七八个月左右的时间,第二年5月再回来。

在这段消失的时间里,它们究竟去哪里了呢?人们在1857年就发现了这种鸟儿,但在156年里,还一直没有人知道它们在哪里过冬。

一年夏天,研究人员成功地在科罗拉多陡峭的山岩上一个被瀑布遮挡的隐蔽的岩洞里抓住了4只黑雨燕。

雨燕的爪子太纤细,不能带脚环。研究人员因此专门为它们设计了一种迷你小背包,将追踪设备固定在雨燕背上。由于鸟类研究专家认为,设备的重量不能超过鸟儿自身体重的5%,所以这些微型设备的重量都不超过1.5克。

随后,研究人员将雨燕放归自然。

他们放在背包里的设备并非GPS,因为目前最轻的GPS设备也已经超出了4克,这对于身材较小的黑雨燕来说显然太重了。

他们放在背包里的地理定位仪重约1.5克,并不会自动向卫星发射位置信号。它会不间断地记录下实时光照量,而通过对这些光照数据的分析,研究人员就能推算出鸟儿所经之处的经度纬度坐标。

可是,要想回收这些数据,研究人员就必须在七八个月以后带有跟踪器的鸟儿返回科罗拉多时,重新找到它们。而他们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在每年的神秘迁徙之旅结束后,这些黑雨燕大都会返回自己前一年筑巢的地方,对于幼鸟来说,就是返回自己出生的地方。

研究人员发现,黑雨燕一共飞行了14 000公里的距离,也就是说往返各7 000公里。

黑雨燕在9月中旬出发向南迁徙,在10月中上旬到达目的地。它们在南方停留7个月,然后在5月中旬出发返回科罗拉多。

这项研究终于揭开了它们在冬天和初春的停驻地点之谜,这个地方并非此前人们揣测的那样跟它们夏秋的栖息地相似——在南美洲山脉地区某个瀑布或峡谷深处,而是在平原地区,在一片热带雨林中。

在巴西亚马孙平原的热带雨林里。

目前,还有许多鸟类的迁徙路线尚不为人所知。

另外一些鸟类的迁徙最出人意料之处并不是鸟儿们的目的地,而是鸟儿长途飞行的距离、所用时间和迁徙旅程的总长度。

这呼应了法里德·乌丁·阿塔尔在长诗中描述的群鸟的艰险旅程。寻找百鸟之王斯摩格的朝圣之旅。

穿越七谷的长途跋涉。

经历寻觅之谷,爱之谷、知识之谷、孤独自由之谷、统一之谷、惊奇、愕然、迷惘之谷,最后到达了真竭之谷。

有一群身材娇小的歌唱家,体重不超过25克。它们属于鸣禽目,叫作穗?,俗名石栖鸟、麦穗。

夏天,它们栖息在从加拿大东北部和格陵兰岛一直延伸至亚欧大陆北部,直到加拿大西北端和阿拉斯加地区的苔原带上。它们在苔原带上度过求偶季节,产下并哺育幼鸟。

此前,人们知道穗?在亚欧大陆度过夏天,然后会在秋天迁徙到北非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但是,这些生活在北极圈附近、加拿大东北部和阿拉斯加地区的穗?分别都去向何方了呢?

2012年年初,一组研究人员揭开了这些小鸟的行踪之谜。

就像科学家们在黑雨燕身上使用的揭秘手法一样,研究者在穗?身上固定了小小的背包,重量不到1.5克,里面装着光敏定位仪,能够记录周围环境的光照信息。因此,他们得以追踪这些小鸟的行踪。

夏天在加拿大北部筑巢的穗?会在秋天向东横跨大西洋,在4天内飞行3 500多公里,平均每天飞行850公里,到达英国。

然后,再从那里出发,向南飞行,在3周内飞越4 000公里的距离,到达非洲西部的毛里塔尼亚海岸,在那里度过整个冬天。

它们去程总共历时26天、飞行7 500公里,而春天回程的时间则比去时多出了一倍。

阿拉斯加的穗?则不会穿越大洋。它们飞越大陆,飞行距离相比加拿大的穗?要长得多。先穿越白令海峡,然后穿越俄罗斯北部,接着是阿萨克斯坦、阿拉伯沙漠,最后到达红海对岸,在东非地区的苏丹、乌干达或者肯尼亚度过冬天。

这一段单程的飞行就有15 000公里,耗时3个月。不过,它们在春天回程只需要2个月的时间。

因此,阿拉斯加的穗?每年要花5个月——也就是每年将近一半的时间用于迁徙,去程3个月,回程2个月。飞行总里程大约30 000公里,在新世界的极地区域度过夏天,再横越大陆到非洲东部度过冬天。

鉴于它们体型小巧——一只穗?体重约25克,这种长途迁徙不失为一项壮举,是全世界鸟类迁徙最长纪录之一。

从此,这种小鸟的迁徙目的地不再是一个谜,人们的好奇转向了另一个问题:它们是怎样完成这一长征的。

这些不屈不挠的小探险家每年都会出发寻找自己的祖先曾经驻留之地,其中有很多是第一次独自踏上旅程的幼鸟。

它们将历经一场长途跋涉,首次看到自己的祖先昔日的领地。

我们从不曾停止搜寻的脚步,T·S·艾略特说,

我们从不曾停止搜寻的脚步,

而我们所有远征的终点,

都将是回到最初出发的地点,

并且第一次认识这个地方。

在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的长诗里,百鸟的旅程是没有归路的。旅程的重点在于,它们的这项新发现、这个它们第一次到达之处,并非是某个地方,而是一个他者——百鸟之王斯摩格,并且这个他者与它们自身本就是一体的。

我们之前介绍过亨利·古罗对这首诗的译文,以及让–克劳德·卡瑞尔据此改编的剧本。

但在古罗之前。在卡瑞尔之前。

在20世纪40年代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另一位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就已经颂扬过这篇壮丽的长诗,并把它与另一部神秘宏伟的诗作——但丁在两个世纪之后写下的《神曲》互为比较。

因此,博尔赫斯写下了《但丁九篇》中的一篇:《大鹏和鹰》

……一种由其他生物组成的生物。

……它是西方文学中最令人难忘的形象之一,但无独有偶,东方文学中也有一个与之呼应的形象,博尔赫斯写道,

……两篇神奇的故事。

……其中一个来自意大利,另一个来自内沙布尔。

第一个见于《天国篇》第18歌。但丁漫游环环相套、同心的天穹时,注意到贝雅特里齐的眼神显得无比幸福,格外容光焕发,便知道他们已从橙黄的火星天到了木星天。在那个白光普照的辽阔空间,天使们飞翔歌唱,连续组成Diligite Iustitiam(崇尚公正)的字母和一个鹰头图样……

然后,鹰的全身闪亮呈现,由千百个公正的国王组成;他们说话时异口同声……他们自称“我”而不是“我们”(《天国篇》,第19歌第11行)。

我们可以蛮有理由地说,不可能有人塑造出比《神曲》里更伟大的形象,但这竟是确凿不争的事实。法里德·乌丁·阿塔尔就在但丁之前幻想出了怪异的斯摩格……

而在其中一页的脚注中,博尔赫斯又补充道:

因此,西尔维娜·欧坎波(Silvana Ocampo)在诗中讲到了这个故事。

神即是这大鸟,一面无垠之镜;

并非简单的映照影迹,他将所有囊括在内。

每个生物都会在他的羽毛中找到自己的羽毛,

在他的眼中,找到凝视这羽翼的眼睛。

鹰与斯摩格的差异与它们的相似性同样显著。

构成鹰的个体并没有在它的身上迷失自己。

(而)那些仰视着斯摩格的鸟儿也是斯摩格本身。

而鹰只是一个暂时的象征,就如同以前的火文……所有组成元素都从未失去其独立的存在,因此斯摩格就是不可分割、无处不在的。

最终结论,博尔赫斯说。

(在斯摩格的寓言中)朝圣者们追求的是一个未知的目标。这个目标,只在故事的结尾处才向我们渐渐显露出来,它必然是令人惊叹的,且丝毫不会显得突兀或累赘。

……

它们找寻的正是它们自己。

“你”“我”,这些词看起来是如此简单!

可是,它们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在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的诗中,群鸟的探秘之旅是有去无回的。而在《但丁九篇》的另一篇故事里,博尔赫斯写了一个人类有去无回的探险。

这篇小说题为“梦中邂逅”。

公元1300年4月13日,博尔赫斯写道,在旅程结束的前一天,即将完成任务的但丁来到环绕在炼狱山顶四周的地上乐园。他看到了暂时之火和永恒之火,他穿越了火墙……

沿着古代花园中的小径,他来到小河边,河水清澈见底,比世上任何一条河都纯净,在幽静的树林中潺潺流淌,树木茂密的枝叶使日光和月光都无法穿透。

河的对岸飘来一阵音乐,一个神秘的队伍缓缓前行……

一驾马车停了下来,从中走出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她的衣裙有着火焰般艳丽的色彩。不是他用眼睛看到的,而是在她走近时,他隐隐地打了一个寒战,内心热血沸腾。

但丁知道,这就是贝雅特里齐。在那令人幸福的荣光之前,他又重新感到了自己当年在佛罗伦萨心中涌动的爱情……

贝雅特里齐已经死去,他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但丁想象自己又遇见了她,以此慰藉自己心中的忧伤之情。我全然相信,博尔赫斯说,但丁以三个部分写就的这篇长诗,就是为了中间插入的这段相遇而构建的。

与另一个人的重遇,尽管她已永远离去。

在另一个人身上找到自己。

你们经历了漫长的旅程,在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的诗中,斯摩格说,有时甚至觉得迷失了自己。

但是,你们从未遗失自己。

你们找到的就是你们自己。

朝圣者们,博尔赫斯说,

朝圣者们找寻的正是他们自己。

同样地,博尔赫斯说,(在《撒母耳记》中)戴维就是拿单给他讲的故事中的主角;同样地,德昆西也提出,斯芬克斯之谜真正的谜底并非人类,而是俄狄浦斯这个人。

世界之中的诸世界,将所有世界包容其中。

一个循环的视角。不可知的深渊。

这是博尔赫斯最喜爱的主题之一。

普洛丁<1>,博尔赫斯说。普洛丁也同样谈到了同一性原则的延伸带来的极乐状态:“……太阳包含了所有的星辰,而每颗星也包含了所有的星星,每颗星都是所有的星星,以及太阳。”

博尔赫斯在一则脚注中继续写道:

我们在莱布尼茨<2>的《单子论》(1714)中也能读到,宇宙是由无数微小的宇宙组成的,而它们每一个都包含了整个宇宙,以此推至无穷。

每一个小宇宙(microcosme)都包含并反射出整个宇宙(cosmos),正是这个观点令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心驰神往。

文艺复兴的画家们发现了一种绘画方法,能够在画布上创造一个微观世界、小宇宙,将真实世界与其诸部分的和谐美感整体地包含和反映在其中。

在色彩、阴影、光线的神奇效果之上,他们又在绘画中加入了一种抽象的几何原则,即透视法。在平面的画布上,画家创造出了一个小宇宙,而现实世界突然就因此而鲜明地呈现出来。

1435年,莱昂·巴蒂斯塔·阿尔贝蒂<3>发表了《论绘画》,并在书中首次论述了透视法的科学原理。

阿尔贝蒂指出,艺术家应模仿、反映自然,表现自然之美,因此他们在创作中需要运用数学和光学原理。

不过,透视法在绘画中的运用要比理论的提出要早得多。

在阿尔贝蒂的论著发表之前400年左右,阿拉伯学者海桑<4>在11世纪就在《光学》一书中提出了这一问题,这本书在14世纪被翻译为意大利文。

工程师、建筑师菲利波·布鲁内莱斯基(Filippo Brunelleschi)首先将这一原则应用于实践。他在1425年左右建造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穹顶时,用几何透视法原则创作了第一批壁画。

他用一面镜子作为协助,将教堂的圣若望洗礼堂镜中的二维映像忠实地呈现在壁画中,并且令壁画中所有灭点都交汇于地平线上的一点。

在这幅画完成10年之后,阿尔贝蒂用数学原理总结出了透视法原则,并特别指出了物体大小的逐渐递减如何给人以逐渐远离的幻觉。

从此,人们就可以以深度和立体感表现任何他们想要表现的对象,包括那些无法在镜子中映现出来的、想象的世界。

首先,模仿自然,随后从复制摹本中跳脱出来,借助抽象的规律,进行想象和创造。

从而看得更清楚。也让别人看得更清楚。

借助一种幻觉。

但是,让我们再向前追溯历史。

在很久很久之前。

在莱昂·巴蒂斯塔·阿尔贝蒂之前,在菲利波·布鲁内莱斯基之前,在海桑之前。

在一个与地中海沿岸相距遥远的地方。

在澳大利亚。

当我们人类的祖先还没有开始在拉斯科、阿登和肖维岩洞石壁上创作绘画的时候。在此前很久。

就已经出现了对透视法原则出人意料的应用,在以诱惑之名所建的建筑作品中。

这些艺术作品的起源或许一直要追溯到时间的黑夜之中。

这是由鸟类完成的作品。

鸟类吸引异性的能力不仅体现在动听的歌喉、轻盈的舞蹈和鲜艳的羽毛上。

有时候也取决于它们的建筑工程。

取决于那些用树枝和石子搭建的亭子和花园、那些能够令人产生错觉的戏剧舞台,例如澳大利亚园丁鸟的作品,它们在自己搭建的园亭中歌唱、巡视、炫耀,在那里殷勤地款待前来参观自己领地的女士们。在这些石头筑成的花园中,各种形状和色彩的和谐搭配给人以视觉上的美感,并且,有时候它们还会利用神奇的视觉幻觉小把戏——透视法技巧令花园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

园丁鸟属于鸦科,与乌鸦、松鸦、窃鹊同属一科,而近年来很多研究都证明了鸦科鸟类具有很高的智商。园丁鸟就既是建筑师、园林设计师,又是演员、歌唱家。

它们就像是为自己搭建舞台的演员,亲自在台上表演,就好像音乐家们在演出之前先为自己建造音乐厅。

它们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建造花园上,在求偶季节,它们在自己的花园里接待和吸引异性,找寻伴侣。

雄鸟们会首先建一条小径,两边用树枝围起高度约60厘米的篱笆,篱笆在小径尽头相连,形成一道拱门。

这拱门也就是一座亭子。

小径直通向花园,不同种类的园丁鸟习惯于用不同材质装饰花园:贝壳、鹅卵石、小骨头、树叶、鲜花或是各种不同颜色形状的浆果。而在有人居住的区域,花园里还会出现各种人造产品的影踪——瓶盖、小块儿塑料、吸管、圆珠笔……

在求偶季节,雌鸟们会来到小径,在亭子下面落脚,在门口驻足观望,而我们的演员兼行吟诗人兼芭蕾舞者此时会在自己花了一年时间细心装点的花园里巡行展示自己。

对于紫光园丁鸟来说,想要取得雌鸟的芳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种雌鸟非常挑剔。它们会造访很多花园、反复多次地比较这些求爱者各个方面的天赋条件——雄鸟搭建的舞台、巡行表演、歌喉,最后将从中选出一位最令其心动的雄鸟作为伴侣。

选择的第一步是参观花园,不过这是在建筑师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雌鸟会走进亭子,仔细观察花园。

第二步,雌鸟会在建筑师在家的情况下回访几个让自己满意的花园。

在第二次来访中,艺术家会在自己家里进行游行表演,跳跃、唱歌、发出一系列叫声。它的舞蹈动作会稍显粗暴,因为此时它展示的是自己在与其他雄鸟争斗中的表现,恐吓对手的姿态。

如果雌鸟在第二次来访中并没有被雄鸟吸引,它会继续探访其他花园,欣赏其他园艺师的表演。

不过,如果雌鸟十分喜欢雄鸟的表演,它会先行离开,在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里选一处隐蔽的、远离众人视线的地方筑巢。

然后,雌鸟会再回到花园进行第三次造访,在所有它喜欢的花园中间做最后的抉择。它会最后再看一次每个艺术家的表演,以便做出决定。

雌鸟会做出最后一次比较,然后决定回到那个最令它心动的园丁所造的花园。

之后,它会独自离去,回到自己建好的巢中产卵孵化,并且会独自抚养、保护幼鸟。

而雄鸟则将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用于对花园精心、持之以恒地建筑、维护与保养,不断衔来小物件装点花园,从邻居的花园里偷取饰物,并保护自己的花园不受邻里小偷的侵扰。

紫光园丁鸟的花园中有很多蓝色的装饰物,

它们不喜欢红色物体。

如果研究人员在花园里放置了红色物件,它们会马上把它拣出来扔到外面去。

花园里四处散落着蓝色的装饰。

这是与紫光园丁鸟的眼睛相同的颜色——雄鸟有淡蓝色的眼睛,雌鸟眼睛的颜色则更深一些,呈蓝紫色。雄鸟身上黑色的羽毛在阳光下会反射出一层蓝色的金属光泽。

可见,这些求爱者为自己的花园装点的颜色反映出了它们自己的色彩。

研究者很好奇,如果人为地在花园里增添蓝色,会为园丁鸟吸引异性的能力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于是,他们随机选择了几个花园,在里面增添了一些蓝色物件。

他们的观察显示,在雌鸟们选择进行第二次访问的花园中,绝大部分都是被人为地增加了蓝色装饰的花园。

但是,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弄清楚,雄鸟的这些诱惑手段,包括亭子、花园的蓝色装饰、在花园中的表演、跳跃、羽毛的颜色、歌喉和叫喊,会不会逐渐累积、起到互相增强的作用,并且在雌鸟最后一次参观时,最终结合在一起,那些声音、形状、运动和颜色将汇聚成整体力量、形成强烈的不可抗拒的旋涡。而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在每一项上表现最好的选手将成为所有的雌鸟眼中最有魅力的求爱者,在这场诱惑表演中,它仿佛一个鸟儿乐团,通过对每种手段的精炼掌握创造出最和谐的交响乐,令所有感官都得到最大的满足。

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这些引诱手段分别在雌鸟身上引起不同反应,不同的鸟儿对每种伎俩的偏好各不相同,它们的喜好和判断标准并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某个成功的求爱者只在特定的一部分观众眼中具有无穷魅力,而另一些雌鸟可能对它完全不感兴趣。

研究人员人为地在一部分花园里增加了蓝色装饰物。对于大部分雌鸟来说,在她们第一次趁雄鸟不在场的时候登门拜访时,这些花园都是最具吸引力的。

大部分雌鸟都会再次回到这些花园,这一次艺术家本人会在现场表演战斗场面、跳跃、歌唱和叫喊。

而从这时起,雌鸟的选择就会因年龄段不同而表现出极大差异。

年龄在一两岁左右的年幼雌鸟,不管雄鸟的表演水平如何,最终都会回到最蓝的花园。

吸引它们的,是求爱者花园中强烈的蓝色装饰,而不是它们表演的水平——通常来说,雄鸟的表演反而会让它们有些害怕。

反过来,那些不那么年幼的雌鸟,年龄在三岁以上的经验丰富的雌鸟则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在经历了几个求爱期以后,它们更为看重在表演中最有魅力的选手。

不管花园是不是被人为地增添了蓝色装饰,它们总会在舞蹈和表演最为精彩的求爱者中选择自己的伴侣。

年轻的雌鸟总是因为看到更多蓝色的装饰而心动。

而上了年纪的雌鸟更注重表演、舞蹈、跳跃、歌唱和叫喊。

紫光园丁鸟中的艺术家们在自己的庭院中展示出多方面的才华——建筑、色彩搭配、歌唱、舞蹈、表演。某些雌鸟会被其中某些才华所吸引,另一些雌鸟则不会,因为它们的喜好在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透视法的话题上来,继续讨论文艺复兴的艺术家们所使用的欺骗手段和视觉错觉画法。

在各种园丁鸟中,最出色的建筑师要数大亭鸟。

这种鸟儿长着灰色的羽毛,颈背上有一块粉色的凸起。

它们的眼睛不是蓝色的,与紫光园丁鸟相反,大亭鸟并没有对蓝色装饰表现出特别的偏好。

它们会建造一个大亭子,两侧由小树枝搭成平行的篱笆将中间南北朝向的小径遮盖起来。在最北端,园丁鸟会用贝壳、鹅卵石、小骨头和一些人造产品铺成一片庭院,整个地面都是灰色的。

也就是它的羽毛的颜色。

这种均匀的灰色地面被称为石膏底,正如艺术家们在木质材料上作画时,会在最下面一层用生石膏打底,15世纪意大利画家就经常用到这种技巧,他们在开始作画前总要先在木板上涂一层石灰。

在这层石膏底——均匀的灰色地面上,艺术家大亭鸟会摆上各种橙色、红色或绿色的物件,一般是树叶、树枝、浆果、水果或者水瓶盖等小玩意儿。

雌鸟会从南端亭子下的入口处进来,走到最北端的院子里,然后欣赏艺术家在自己创作的画板上翩然起舞。

它会摆出各种姿势、走动、跳跃、唱歌,不时用爪子抓起各种颜色的小饰物。它抓着它们随意舞动,在跳跃中把这些小饰物扔到画的另一边。

石膏底维持不变,但画布上的颜色鲜活起来,开始自由移动。

年轻的雌鸟观察着这一连串创作,然后在造访其他花园之后,最终选出最令自己心动的艺术家……

约翰·恩德勒(John Endler)是澳大利亚的一位感觉生态学、动物学和生物进化论教授。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研究在不同物种身上体现出的同样一种能力,这个被达尔文视为至关重要的概念,他称之为美感、对美的感受。

2010年,约翰·恩德勒与跟他合作研究大亭鸟的同事们共同发表了一项新的科学发现。

他们采取了雌鸟通常所站的视角来观察大亭鸟的花园,在花园北端的亭子处以雌鸟视线的高度看过去,他们发现了花园的一个奇怪的特点,此前还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片撒满多彩装饰的灰色石膏底隐藏了一个重要秘密。

他们发现,构成石膏底的物体的摆放有着特定的顺序:离雌鸟站立点最近的物体的体积最小,而距离北端亭子越远,物体依次逐渐变大。

这种布局构成了一种视觉错觉现象,人们称为强制透视法。

一般来说,有两种强制透视法。

第一种经常应用于建筑或演出的舞台布景中,令物体以观众所在之处为出发点以近大远小的顺序排列。这种布局强化了自然透视的特征,令观众错以为这些物体的大小一致,而空间显得更开阔,背景看上去比实际距离要更遥远。

而另一种强制透视法,也就是大亭鸟的花园中所用的手法,令人产生刚好相反的错觉。

它抵消了自然透视的效果,令所有物体看上去都一样大,因此看上去距离更近,让舞台看上去更为匀称整齐,也更小一些,让背景看起来与观众更贴近。

这样一来,在石膏底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在参观者的眼里很可能就显得更魁梧,视觉上也更贴近观众一些。

研究学者也想搞清楚大亭鸟艺术家究竟有多么重视这种强制透视效果。

于是,他们故意把一些小的物体放在舞台后方,而把大的物体调换到舞台前方。

园丁鸟立即发现了这一点,并马上重新开始工作。

三天之内,它们就重新排列了物体的顺序,让它们恢复从亭子向另一端由小到大递增的原状。而经过了两个星期的工作,原先的视觉效果被完全恢复,重新确立了强制透视视角。

这项研究表明,园丁鸟艺术家们非常重视花园中物体的排列顺序。

那么,那些雌鸟又怎样呢?

这种视觉效果是不是让它们心动的关键呢?

2012年年初,约翰·恩德勒与劳拉·凯利(Laura Kelley)共同发表了对这一问题的回答。

他们发现,从雌鸟所站的视角观察花园,石膏底的强制透视效果越强,雌鸟最终返回这里与园丁结为伴侣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们没有办法弄清楚这些雌鸟究竟感到了什么。

但这项研究表明,可能从上古时期起,雌鸟就被那些艺术家创作的具有和谐美感的作品深深吸引,而它们的创作理念与文艺复兴时期在绘画和建筑方面的美学革命竟不谋而合。

这些雌鸟,是不是也会被我们所说的美所深深打动呢?

达尔文就是这样认为的。

而近些年来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

<1> 普洛丁(Plotin或Plotinus,204~270),古典时代晚期新柏拉图学派最著名的哲学家。——译者注

<2> 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德意志哲学家、数学家。——译者注

<3> 莱昂·巴蒂斯塔·阿尔贝蒂(Leon Battista Alberti,1404~1472),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画家、作家、诗人、哲学家、文艺理论家、数学家,著有《论建筑》《论绘画》等。——译者注

<4> 海桑(Alhazen,965~1039),阿拉伯学者、物理学家、数学家,有大量著作和经现代科学证明的科学发现,尤其在光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光学原理》(1011—1021)是他最著名的作品。——译者注

美只存在于观赏之中

美并不是事物内在的性质,它只存在于观赏美的心灵之中。

大卫·休谟

而对于博尔赫斯来说,故事的意义总在故事之外。

这是一场以词为舟的旅行,将人带往词语之外。

去往感情、直觉的领地。

在那里,我们尝试解读一段在人类言语出现之前的言语、在文字出现之前的文字。

自然是一本在我们眼前打开的书,歌德说。

博尔赫斯的好朋友、作家阿尔维托·曼古埃尔<1>说,读绝不仅仅是阅读文字。

父母从婴儿的脸上读到喜悦、害怕或惊奇的表情;在黑暗中,情人会摸索自己爱人的肢体语言;夏威夷的渔夫将一根手指探入水里,读取水流的方向和速度;农民从天空中读出近来的天气——与阅读书籍一样,这些都是辨认和翻译符号的艺术。

在上述情况下,都是读者读出意义,是读者将某种可读性、某种意义赋予某个对象、某个处所或某个事件。

所有人,我们每个人都在不断地解读自己、解读我们周围的世界,从而发现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我们解读是为了理解,或是为了开始懂得。

宇宙(别人叫它图书馆)。这是博尔赫斯的小说《巴别塔图书馆》开头的第一句。这座图书馆收藏了从古至今所有已经被写出的、将会被写出的和有一天终会被写出的书籍。而在图书馆所有的藏书里,博尔赫斯说有一本书包含了所有其他的书,它本身可能就是这座图书馆。

《巴别塔图书馆》反思了人类对宇宙的思考。

博尔赫斯的《巴别塔图书馆》,就像但丁笔下的鹰、法里德·乌丁·阿塔尔笔下的百鸟之王斯摩格一样,是一篇寓言、一个隐喻(métaphore)。

隐喻,帕斯卡·基尼亚尔说,是一段旅程。

博尔赫斯说,在希腊语里,métaphore的意思是“移位”。

而对于博尔赫斯来说,故事本身的意义就源自其中包含的丰富的隐喻。

这是博尔赫斯创作的重要主题之一,贯穿了他所有的作品:故事的精华之处并不在文字描述之中,而是由文字所激发的、文字本身无法表达之物。

在《但丁九篇》其中一篇——《炼狱篇》第1歌第13行中,博尔赫斯运用了多个隐喻。

“她将我推到那阳光缄默之地。”

“阳光缄默之地”:用关于听觉的词语表达出一幅视觉画面。

在拜伦的《希伯来歌曲》中,博尔赫斯写道,我发现了一种类比的技巧:“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就像那黑夜”。要理解这句诗,读者需要想象一位棕发高个子的美人,像黑夜般走来,而黑夜本身也是一位棕发高个子的美人,如此反复想象。

(在脚注中,博尔赫斯补充:波德莱尔在《沉思》中写道:“听,我亲爱的,听那黑夜的脚步,如此轻盈。”黑夜的脚步是寂静无声的。)

我的第三个例子,博尔赫斯说,引自罗伯特·勃朗宁<2>:

“噢,欢乐的爱,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鸟儿……”

诗人描述的是自己已经去世的妻子伊丽莎白·巴雷特(Elizabeth Barrett),说她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鸟儿,从而开启了向下永无终结的细分。

因为,天使已经有一半是鸟儿。

永无止境的映像。

分形、永无止境的分裂、一段旅程,一个隐喻。

噢,欢乐的爱,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鸟儿……一半鸟儿,一半人身。

当我们观赏鸟儿的轻盈身姿、婉转啼音和卿卿我我时,难道我们不是在将自己的情绪、感觉、情感投射到它们身上?

我们难道不是为了理解鸟类,而将它们化身为暗喻,化身为奇异美丽的、幻想中的人蛟、半鸟半人的生物?

在求爱季节、在鸟儿为获得佳人倾心而做的努力中,我们见证了它们身上蕴含的奇迹、美与天赋。

它们或者成群结队地在对面树枝上聚集的观众面前表演,或者单独为上门拜访的客人献殷勤。

求爱者的歌喉和美妙颤音、句法规则、语法和音律构成,它们的地方口音,它们为展示美丽羽毛而做的巡行表演。羽毛在阳光下绽放的迷人虹彩,雌鸟可以看见羽毛上面一层只在紫外线下可见的色彩,人类的眼睛却无法察觉。

孔雀在开屏时还会展开尾羽上单眼状的虹彩花纹。

而安氏蜂鸟会做出特技飞行表演,它们在雌鸟面前做的急速下潜,从40米高空以每秒20多米的速度急速俯冲,使它们的羽毛在下潜同时随风力作用而发出尖锐的“歌唱”。

还有钟摆式的运动——爪子抓住树枝而上身向前摆动,这是南美洲的褐拟椋鸟向雌鸟行礼致意的方式。它们身披黑棕色羽毛,尾部则是明黄色、黑色喙的前段点缀着一点儿橙红。它们在每次摇摆、每次行礼时,都会发出奇异的歌声。

我们还见识了澳大利亚的花园鸟造出的美丽亭台,它们既是建筑师又是园艺师和画家。它们花整年的时间建造花园,到了求偶季节,又把花园作为舞台,向来访的雌鸟展示自己行吟诗人、列队检阅和歌唱的才能。其中紫光园丁鸟会建造出迷人的蓝色花园。而大亭鸟则更喜欢将自己的花园建造成以灰色为底,上面点缀着粉色、红色、橙色、绿色装饰的舞台,并以强制透视法造成特殊的视觉错觉效果。

而雌鸟们似乎表现出了对我们通常所称的“美”的欣赏。

可是,它们真的感觉到美了吗?

它们是不是真的如达尔文所言,能够体会到美感?

它们是不是被这些求爱手法所打动?是不是被求爱者所打动?

这个问题听上去有些奇怪。

但是,达尔文对这一问题非常重视。他在自己的两部著作《人类的谱系》和《人和动物的情感表达》中试图做出解答,在书中他列举了哺乳动物、鸟类等表现出的所有情感,以及两者情感中的共同之处。他在哺乳动物和鸟类身上寻找着人类特有的情感的痕迹和相似反映。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达尔文的研究都过于拟人化、有些不成熟和感情用事。而正因为我们不能询问鸟儿的具体感受,这一问题在科学研究领域引起了广泛争论,并且一直未得到解答,争论的焦点是:

如果这种美感真的存在,雌鸟在被打动时会不会显示出这种情感?我们又能不能对其进行检测?

20世纪90年代末,人们就此给出了回答。

众多研究表明,当研究者让雌鸟在一批在研究人员看来很有魅力的求爱者中间进行选择时,若雌鸟在其中选择了最美的一个做伴侣,它之后产的蛋与普通情况下相比会更大一些,孵出的雏鸟也更健康,与那些只能在不太有魅力的求爱者中选择伴侣的雌鸟生出的后代相比,这些雏鸟成年后也更长寿。

这些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我们称为美的品质事实上显示出的是求爱者的健壮体格和良好的健康情况,而雌鸟选择的也并非美的特质,而是健康强壮的异性。

从遗传学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后代的健康体魄遗传自父亲强壮健康的基因,我们眼中美的特质即来自于这一特质,以及其他相关的遗传因素。

而美只是一种表征。

因此,在科学研究中,问题随之变成了:究竟是哪些基因令雄鸟更强壮健康,并且可以在被雌鸟选为伴侣后,将这些特质遗传给它们的后代?

研究人员经常会给鸟儿戴上脚环,用来在它们之中进行区分,并且在迁徙后再次找到它们。

20世纪90年代,一些研究人员偶然发现,他们给雄性燕雀带上红色或绿色的脚环,竟然也会影响到它们吸引异性的能力,完全取代或抵消它们原本的自然条件。

不管雄鸟歌喉、羽翼和表演才能如何,雌性燕雀在自由选择中总会挑选一个戴着红色脚环的求爱者。

而对所有戴着绿色脚环的异性视而不见。

这个偶然的发现令研究者提出了全新的问题,一个此前从没有人想到的问题:

除了求爱者的基因、样貌、魅力、体魄和健康状况,雌鸟受自己的伴侣吸引的程度是否也会对它们结合而繁衍的小鸟产生影响?

雌鸟是不是受到雄鸟强烈的吸引?是不是在它的追求下怦然心动?会不会在雄鸟的遗传基因之外有另一个影响幼鸟天赋的决定因素?

研究显示,当雌鸟选择了一个带着红色脚环的雄鸟做伴侣时,它产下的蛋的个头相对较大;当它不得不在一群带绿色脚环的求爱者之中选择伴侣,不管雄鸟的先天特征如何,雌鸟之后产下的蛋个头也会稍小一些。

这些研究表明,雌鸟在选择了一位带着红色脚环的伴侣并与之结合时,她的情绪会刺激激素的分泌,直接决定了产下的蛋的品质。

换句话说,这些研究显示出,不仅求爱活动会激发各种情感,而且未来母亲的情绪感受也会影响到后代的某些特征,至少会在下一代身上体现,延续下来。

情感是我们的指南针,荷兰动物行为学家、灵长类动物学家弗朗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说。

没有任何选择不受情感的影响,安东尼奥·达马西奥说。

而这些适用于我们的原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在我们的远亲——鸟类身上同样有效。

不过,在人类为鸟类戴上脚环、在它们脚踝上挂上一些没有多少价值的小装饰之前,是它们本身来自天然的华服羽翼、婉转歌喉和炫耀的姿态,一代又一代,在几百万年来,不断打动、吸引着它们未来的伴侣,直到今天也不曾改变。

而雄鸟天生的这些吸引异性的手段以及雌鸟对美的判断,也一直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不断发生着改变。

达尔文总结出,在以有性繁殖方式繁衍的生物进化过程中,存在着两大动力:自然选择和性选择,这两大因素都会令生物吸引异性的手段和特征产生变化,并且他指出,它们时常会促发截然相反的结果。

性选择是由物种中雌性的喜好形成的选择。这一因素决定了,在所有求爱者中,具有最显著魅力和最杰出求偶手段的雄性将有机会产下更多的后代。因此,它造成了雄性魅力特征在种群中被一代又一代地遗传下来,日趋显著。

与此相反地,在自然选择之下,外貌特征更为显著的雄性面临着更高的生存压力。这种天赋可能令它们不得不消耗更多的能量,也可能令它们在面对天敌时无法迅速有效地逃跑或隐藏自己,甚至这些天赋可能令它们更易成为捕食者的目标。更多地拥有显著外貌特征的雄性会过早夭折,无法成活到成年期,这一因素也造成了它们无法繁育后代,从而抑制了优良的外貌基因的世代遗传。

这两种相反的限制因素的共同作用带来了这样一个后果:那些遗传了优良外貌基因、具有更大的性吸引力的雄性,同时也要面对更多的能量消耗和生存危机,而通常来说,那些成功存活到求偶期的幸存者,也是最强壮健硕的。

鸟类身上色彩鲜艳的羽毛正印证了这一矛盾特征:它们既能成功地引起雌鸟的注目和倾心,也能轻易引来捕食者的注意。不过,我们所说的“鲜艳色彩”在雌鸟眼中和在捕食者眼里可能相差甚远。

众多鸟类中都存在这样的现象,雄鸟身上的羽毛只会在紫外线作用下显出鲜艳的色彩,而这些颜色在它们的哺乳动物天敌眼中是看不见的。这是鸟类为了发展吸引异性的魅力,又要同时尽量避开捕食者视线而形成的应对之策。

不过,鸟儿的引诱手段并不只有色彩鲜艳的羽毛。除此之外,嘹亮的歌喉、炫耀的姿态、特技飞行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还有花园。而澳大利亚园丁鸟的花园通常搭建在森林中层层树枝掩映之下,或者在红树林中贴近地面的树根处,可能也是在吸引异性与规避危险两者之间的折中之举。

雌鸟也会在与求爱者的花园距离遥远的地方,在他人视线无法达到的地方隐秘地建起鸟巢,在那里产卵、孵化并独自养育小鸟。

害怕引起捕食者的注意并不是限制雄性外形向更为显著的方面进化的唯一条件。

某些华丽的、显著的外形特征本身会在日常生活中带来诸多不便,成为沉重的负担,令这些雄性动物在觅食、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需要迅速逃跑躲避、保护自己的领地、对抗竞争者时遭遇极大阻碍。

在很多鸟类中,雄鸟吸引异性的王牌之一就是身上长长的羽翎。

安氏蜂鸟就是其中之一——在雄鸟完成向地面俯冲的特技飞行时,穿过尾羽的风会使尾翼发出响亮的声音。

研究者试图弄清楚,限制安氏蜂鸟尾翼长度的主要因素会不会是在平时飞行中的不便,或者更长的尾翼会使鸟儿在平日的飞行中消耗更多能量。蜂鸟有一种奇特的飞行方式,可以在飞行状态下在花朵前保持不动,将又长又细的舌头探入花蕊中吸取花蜜,而在这种状态下它每秒要拍打翅膀20~70次。

蜂鸟尾部的羽毛相对较短,平均长度为3厘米。

不过,红嘴长尾蜂鸟(全身羽毛呈现闪亮的绿色,两翼、尾部和头顶的羽毛为黑色,有长长的红色喙)是所有蜂鸟中喙和尾翼最长的一种,平均约长20厘米。这一长度远远超过了鸟儿身体本身的长度,是安氏蜂鸟的尾羽长度的6倍。

研究人员故意把几根红嘴长尾蜂鸟的羽毛粘在了安氏蜂鸟尾巴上。

安氏蜂鸟的平均体重约为4克。而这些羽毛大概重20毫克,也就是说,这些增加的体重是安氏蜂鸟自身体重的0.5%。

随后,研究人员让安氏蜂鸟在鼓风机制造的人造风下迎风飞行,检测了蜂鸟在迎风情况下飞行的最大速度,以及能量消耗。

这些远远超出安氏蜂鸟正常羽毛长度的冗长尾羽令安氏蜂鸟在高速飞行中的热量消耗平均增加了11%,同时令它们的最高速度稍微降低,平均减少了约3%。

但是,鉴于安氏蜂鸟一天中以高速穿行于花丛的时间还不到10%,这一点儿额外的热量消耗并不会造成很大的负担,尤其是考虑到研究人员人为粘在它们身上的羽毛是它们正常羽毛长度的6~7倍。

这一实验表明,影响飞行状态的空气动力学和耗能因素并非将安氏蜂鸟吸引异性的重要工具——羽翼的长度限制在3厘米左右的主要因素。

除了这些威胁到鸟儿安全存活到生育期的生存风险,还有什么别的因素限制了它们的某些显著性征向更美、更长、无极限的目标进化?

是不是这些具有显著性吸引力、能够博得雌鸟欢心的特征总是多多益善?是不是这些特征越突出、越显著,就越美、越能够打动对方,令雌鸟心动呢?

197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菲利普·安德森<3>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多即不同》(More is different)的3章。

在复杂体的每个阶段,安德森写道,都会出现全新的性质。

在复杂体的每个阶段,都会出现过渡和转变——量的变化积累突然表现为质的变化。

整体不再仅仅是各部分的总和,而是得到了与其中各个局部完全不同的性质。

安德森提出的思考停留在普遍层面,是针对物理学基本原理及能否将这些原理应用于人类生物学、行为学的反思。

但是,这一思考对于更为专门的领域——知觉研究同样适用。

并没有独立存在的吸引工具。

那些对特定生物产生吸引作用的特征。

是不是雌鸟们欣赏的特征越是显著、众多,就能令引诱的效果更为显著呢?

由于知觉本身的限制,这些特征显然是有局限性的。如果一只雌鸟对尖锐的声音特别敏感,因而雄鸟的歌声向着无止境的“更高、更强”的方向进化,这歌声将最终越过极限进入超声波的范围,因而在一定时间段内是听不见的。

声音频率构成的声谱范围限制了求爱之歌的音域。

而在到达这一界限之前,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界限,那就是鸟类自身能够发出的音阶范围,使音频在最高音和最低音之间波动变化。

这两个分别来自歌声的发出者和接收者方面的限制条件,决定了无止境的更高、更强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化为虚无。

甚至,在更高、更强化为虚无之前,这种更加……的变化已经越来越难以被察觉了。

其中一种限制因素是,在某些器官向更高、更强漫长地进化过程中,在超过了某一界限以后,它们的吸引力也逐渐降低,因为雌鸟分辨最美和更美的能力会减弱。直到在无法预知的进化过程中,它们的后代会在某一天进化出新的感知能力,从而能够分辨出其中微妙之处。

换句话说,雌鸟的知觉能力不仅是刺激这一进化的动因,也是在一定时期内、在某些世代间限制求爱者吸引手段进化程度的条件。

如果雌鸟无法分辨两种信号的强度,她们的反应要么完全相同,要么是随机的。

在知觉领域存在一种非常普遍的限制因素,被称为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认为,知觉在两个强度不同的信号之间做出分辨的能力取决于两种强度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信号之间的区别。

换句话说,感知辨别能力在两者之间做的是一种除法,而不是减法。

假如一只雌鸟听到了两首情歌,其中一首比另一首多一段颤音。

一首情歌包含了两段颤音,另一首情歌只有一段。

或者3比2。

或者6比5。

这些不同段落的强度都是一样的,都是颤音。

但是,这些不同组合中颤音数目的关系是不同的。

两段颤音比一段颤音的情况下,两者比率是2(2÷1=2)。

3∶2的情况下,比率是1.5(3÷2=1.5)。

6∶5的情况下,也就是6除以5,结果是1.2。

如果我们接着算下去,20∶19的结果是1.05。

当竞争对手只胜出一段颤音时,歌曲中颤音的总数越多,就意味着两者相除的比例越接近于1,也就是说,两段音乐的差别就越小、越相似,听众就越难分辨出两者的差别。

因此,韦伯定律假设,歌曲中的颤音数量基数越大,在此基础上增加几个颤音的改变对雌鸟来说就越难以察觉。

但是,这条定律是不是在所有雌鸟身上都普遍有效呢?

达尔文曾经描述过鸟类社会里一种最具观赏性的求爱手段,并惊异于它的宏大美丽,及其显而易见的无用性——为基本生存增加了许多额外成本。他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从这种现象出发,提出性选择理论,作为对自然选择理论的重要补充。他发现的这一特点并非歌唱,而是蓝孔雀在求爱期开屏时展示出的缤纷美丽的扇形尾翼。

孔雀开屏时,会展开尾翼上166个眼状斑点——在蓝绿色中心包裹的深蓝色斑,看上去就像是反射着明亮彩虹的眼睛。

在求爱期,雄孔雀会各自占领自己的领地。当雌孔雀来访、靠近它时,雄孔雀会展开尾翼上的羽毛,在缤纷色彩的映衬下炫耀展示自己,将羽毛抖动得簌簌作响,并发出嗷嗷的高声尖叫,声音可以传得很远。

25年来,一批研究人员对这一盛大表演进行了观察与估测,试图找出其中各个特征在吸引异性的能力方面所占的重要性和最终效果。是不是雄孔雀开屏越大、尾翼上的眼越多,就越具吸引呢?

初期的研究在很多方面都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在2008年,一项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指出孔雀尾羽上的眼状斑点数量与求爱者展示出的吸引力大小无关。2011年,一篇迄今为止最完整的研究报告问世,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更为详尽复杂的解答。

对于那些尾翼上眼状斑纹数目在140~170之间的孔雀来说,它们的成功与斑纹数目、尾翼长度都没有关系。斑纹数目差距在30个左右并不产生什么影响。

不过,当斑纹数目少于这一标准,即当斑点数在140以下时,对雌孔雀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

而对于这一结果,至少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与韦伯定律一致。170与140的比例关系约为1.2。雌孔雀只能感知到信号强度在一定范围内的差别,当比例大于1.2时,也就是当一方的斑点数少于140时,雌孔雀才能察觉到两者信号强度的差距、并对此做出回应。

但设计这一实验的研究人员还提出了另外一种假设,他们认为,雌孔雀观察到的,是由不同信号构成的整体组合——一种混合、总体效果,这个统一整体的强度与其中作为组成因素的单个吸引手段的强度并非一一对应的。

而那些灿烂的眼状斑点,只要它们的数量在140个以上,就只是整个炫丽羽屏中的一个组成因素,混合在众多色彩之中,与雄鸟的身姿展示、叫声协同一体。

就像那些回声在远处渐渐融汇,波德莱尔写道,

化为一片黑暗深沉的整体,

广袤无边,如黑夜、如光明,

那芬芳、色彩与音响互相辉映。

对于波德莱尔所描述的这一景象,达尔文解释道,没有必要假设雌孔雀会逐一留意到雄孔雀尾翼上的每一个细节,并为之倾倒,它们可能只是被整体的美所吸引。然而,我们并不能确认这一点,我们不能全然从自己的感知习惯出发、以类比的方式推断这种选择。

但是,他又补充道,鸟类的智力水平或许与我们自身没有本质性差别。

根据鸟类的不同种类和求爱手段所调动的不同感知能力,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应该是各种感觉混合之后的强度。

不过,有时候,也有单个的因素起到决定性效果。

对澳大利亚园丁鸟的研究就印证了这一特点。

当研究人员人为地在雄性紫光园丁鸟的花园里增加一些蓝色装饰时,不管雄鸟本身的能力、魅力如何,那些年轻的雌鸟总是会被更多的蓝色所吸引。对于它们来说,更多的蓝色就意味着更有吸引力。

但是,那些年纪稍长的雌鸟虽然也会首先被最多蓝色围绕的花园所吸引,随后却会将更多注意力转移到雄鸟的巡行表演、歌唱和叫声等方面。

而在大亭鸟的求爱表演中,求爱者建筑的花园强制透视效果越精准、视觉错觉越显著,雌鸟就越受吸引。强制透视效果越明显,求爱活动越具有吸引力。

不过,与对蓝色强度的感知这样基本的感知行为相比,对花园建筑的美与和谐特征的知觉引起的可能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感知过程,也更具艺术性。

观察雌鸟的行为,观察、鉴别、测量各项特征对它们的吸引作用,并不能使我们清楚地了解雌鸟的感受。

在为新的实验发现赞叹不已、尝试更深入地理解的同时,我们也应该保持谦逊,适当退后,时刻谨记:真正的本质或许是人类永远无法捕捉的,只有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无法达到最终的本质,我们才能逐渐接近本质。

哲学家威廉·马克思(William Marx)写过一本很精彩的书《俄狄浦斯之墓》,主题正是这部希腊悲剧中具有神秘性的因素。

马克思使用了一个隐喻作为全书的开头,并提到了博尔赫斯的一部短篇小说。

在他最著名的一部短篇小说中,威廉·马克思写道,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描述了阿拉伯哲学家阿威罗伊斯(Averroès)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亚里士多德《诗学》中两个重要的词:“喜剧”和“悲剧”。在12世纪,阿拉伯文化中还没有戏剧的出现:阿威罗伊斯从来没看过剧,所以完全无从知晓。

如果没有后面这段有趣的讽喻,这个事实本身几乎是个令人痛苦的挫败:在阿威罗伊斯家的院子里,孩子们正在玩过家家。阿威罗伊斯就这样看着,想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却从未意识到,他苦苦思索的答案就在眼前:他眼前之所见就是喜剧,可惜他视而不见。

在希腊悲剧面前,我们都是阿威罗伊斯——茫然于自己的无知。至少,这位阿拉伯哲学家知道自己一无所知。而我们,却以为自己懂得什么是悲剧……

所以,应该打破固有成见,大胆地跳出自己熟悉的条条框框。先学习悲剧不是什么。从空白处逐渐接近。

用神秘来解释——这话看似悖论,实则未然。

为不可解释之物保留它应有的空间。

通过别的事物而对我们自己了解更多。

正如我们试图跨越2 400年的历史文化差异,理解古希腊的观众们对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作品有什么样的感受,正如同我们试图弄清楚在生物进化史上与我们3亿年前是一家的远房表亲的感受一样重要。

这些美丽的披着羽毛的生物,它们婉转的歌喉、飞翔的姿态、斑斓的色彩、唧唧私语,它们的爱与柔情,总是令人如此赞叹,也如此感动。

或许,在试图揭开更多关于它们的秘密时,我们懂得了更多的不是关于它们,而是关于我们自己。

<1> 阿尔维托·曼古埃尔(Alberto Manguel),1948年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著名作家、翻译家与编辑。——译者注

<2> 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ing,1812~1889),英国诗人,剧作家。——译者注

<3> 菲利普·安德森(Philipp Anderson),生于1923年,美国物理学家。凭借对磁性和无序体系电子结构的基础性理论研究获得197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译者注

习得的最初是模仿

“自然中有没有文化?”

“文化中有没有自然?”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反思自己在自然中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是由我们的文化所规定的。

弗朗斯·德瓦尔

学习知识、将知识传授他人是人类的第二天性,没有任何动物能像人类这样如此清楚明确、自然而然地做到这一点,弗朗斯·德瓦尔在他那本精彩的论著《类人猿与寿司大师:一位灵长动物学家的文化反思》中写道。

灵长类动物专家松泽哲郎<1>提出,或许除人类以外的灵长类动物在学习时都遵循着寿司大师带见习弟子的形式。

徒弟的学习仅通过被动的观察来完成。年轻人在厨房帮忙备菜、洗碗、拖地、招呼客人,而在整个过程中,他都只是寸步不离地跟随大师做每件事,从不提问。在前三年的见习期间,他都只能在一边看大师的工作,完全没有机会自己上手做寿司。

大量的观察却没有实践。

徒弟只能等待某一天,大师终于吩咐自己做寿司。而他会以灵巧的手法完成自己的第一道作品。

不管这个故事是否确凿如实,德瓦尔说,松泽哲郎指出了重要的一点:通过对技艺熟练、经验丰富者的观察,见习者会将具体实施的动作铭记于心,即使当下不立即付诸实践,在隔了很久以后,当见习者面对同样的任务时,也能自然地完成这些动作。

灵长类动物在幼年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观察同类。

人们常说“需要一整个村子才能养育一个孩子”,试想一下,这个谚语也同样适用于狒狒、大象或是海豚——这将令我们以截然不同的眼光看待动物群体的生活。

但是,也有另一些学习无须借助观察他人来完成。

某种新式行为在社会中出现,可以完全不依靠观察他人的实践的方式流行开来,而是单靠观察行为的结果,及其在环境中引起的变化来推断方法。通过这样的观察,学生无须亲眼看到他人的动作就能完成同样的过程。

这方面最著名的研究之一是由詹姆斯·菲舍尔(James Fisher)和罗伯特·汉德(Robert Hinde)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做的研究,发表在1949年的《英国鸟类》杂志上。他们在研究中试图弄清楚动物世界中是否存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学习方法。

菲舍尔与汉德对当时英国出现的一种随处可见、颇为有趣,并令很多人不胜其烦的新现象产生了极大兴趣。

从1920年起,英国人早上喝的牛奶都会装在瓶子里,用纸壳或金属封口,由送奶工人在日出时放在每户订奶人家的门口。

但渐渐地,早起开门取牛奶的人们经常发现奶瓶的封口被打开,里面的牛奶已经被人喝过了,尤其是上面一层奶皮不见了。当时,很多人都喜欢把这层奶油凝结的薄皮加到早餐茶里,这种喝法被诗意地称为“一丝奶云”。

很快,小偷就被抓了个正着。

第一篇相关的报道出现在1921年,在英格兰南部南安普顿港附近,坐落于一片海边绵延的丘陵地带的小城斯维斯岭,人们抓住了这些一大清早偷牛奶的小偷。

这些小偷都戴着蓝色头饰、黄色胸甲,面颊呈白色,戴着佐罗式的黑面具——各色鸟儿,大部分是山雀、花脸雀、蓝山雀等。

在20多年间,这种清晨偷牛奶的现象渐渐遍及整个英格兰,蔓延到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在1950年3月,《自然》杂志转载了菲舍尔和汉德的研究报告,总结出文中提到的鸟儿的几种偷窃技巧:

一般,送奶工人把瓶装奶放到门口不出几分钟,就会有鸟儿来偷奶。

但一些报告表明,成群的山雀会远远地尾随送奶工人的车子,而每当送奶工人去把奶瓶放到门口时,山雀会趁此机会迅速落在车上,打开车上牛奶的封口。

山雀有很多种方法打开瓶口。

一般鸟儿会用嘴尖在金属封口上啄开几个孔,然后将剩下的部分片片撕开。有时候,它们会把封盖整个打开,有时候只是在上面啄出一个小洞。

这些记载表明,同一只鸟儿在偷奶时也会用到不同的方法。

不同乳脂含量的牛奶会用不同颜色的封口标示。

至少有18个订购了不同牛奶的顾客曾反映,山雀只会打开特定颜色封口的牛奶瓶。

而随后的观察确认了,山雀偷窃的目标是奶油,所以,它们只偏爱封口颜色代表全脂牛奶的这一种。

山雀的这种行为慢慢地遍及全英国,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研究人员在评论中写道。

有多少山雀是从同伴那里学到这些技巧的?又有多少是自己想到的这种手段?

如果大部分山雀都是从同伴那里学到了这项技能,它们又是怎么学习的呢?

山雀是留鸟,不会在秋天迁徙,而是整个冬天都待在原来的领地。所以,它们的活动半径不会超过十几公里。

因为这一原因,菲舍尔和汉德提出,这个现象在英国全境的逐渐普及包含了两个不同阶段。

一方面,在几十个不同的地区、不同时期,各有一些聪明的、敢于冒险的山雀独自发明了开瓶偷窃的技巧,发现了只要用嘴尖把瓶口的封盖撕开,就能享用到藏在其中的美味。

而另一方面,这种行为还经历了一个迅速传播的社会过程,在群体间彼此相授,在本地的山雀之间迅速传开,首先在当地普及,然后慢慢传到周边地区。

1952年,在第一篇研究成果发表三年以后,菲舍尔和汉德发表了针对同一问题的另一篇研究报告,称这种偷窃行为的产生和在群体中的传播并非英国山雀的特有现象。

他们指出,这一现象在瑞典、丹麦和荷兰都有发生。

菲舍尔和汉德因此提出假设,这种偷窃行为在山雀群体中的传播来自于对同伴的偷窃行为的观察和模仿,也就是它们曾亲眼见到某个同伴打开奶瓶封口偷吃奶油。但是,他们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就是鸟儿们可能并没有看到偷窃的过程,只是看到了偷窃的结果,看到了“窃贼”飞走后原地留下的封盖打开的牛奶瓶,从而学到了这一技巧。

发现盗窃后的遗迹,然后发现打开的瓶盖下藏着一笔宝藏,或许已经足以让山雀学会自己揭开封盖,打开封闭的牛奶瓶,享用其中的美味。

这种建立在推断基础上的行为传播方式比观察和模仿的方式,更能够迅速得到传播推广。实际上,“窃贼”留下的打开的牛奶瓶数量相对来说更多,所以被其他清晨活动的山雀发现的概率也更大。

与此相比,亲眼撞见“窃贼”行窃并观察其行为的概率就要小得多。

但是,山雀是不是能够仅根据其他同伴留下的开封的牛奶瓶就能推断、学会打开牛奶瓶封盖的方法呢?

菲舍尔和汉德的研究并未对此给出回答,两位学者指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只能通过精心设计、严格控制的实验来得到。

35年过去了。

1984年,两位加拿大学者戴维·谢里(David Sherry)和贝内特·加勒夫(Bennet Galef)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答。

文章的标题是“不借助模仿的文化传播实例:鸟类打开牛奶瓶的行为”。

谢里和加勒夫捕捉了一些成年的北美山雀——黑头山雀,并悉心研究了打开牛奶瓶的行为在山雀群体中的传播机制。

他们发现,当他们把一瓶封口的牛奶放在黑头山雀面前,有1/4的山雀会主动去打开封口。

这些鸟儿是天生的发明家、探险家?

还是它们在被抓来之前就已经从别的鸟儿那里学会了这一技术?

研究并不能解答这一问题。

但是,两位研究者继续在剩下的3/4,也就是那些在瓶子面前不会主动去打开封口的鸟儿中进行实验。他们看到,不管是在看到另一个同伴偷牛奶的行为,还是只看到一个封口被打开的牛奶瓶,这些山雀都可以很快地学到开瓶喝牛奶的本领。

而这两种学习模式同样迅速有效。

因此,对黑头山雀的行为研究实验表明,对掌握技艺、有经验的同伴的观察并不是鸟类群体学习传播的唯一途径。

谢里和加勒夫的实验表明,一旦鸟群中有一只鸟儿发明了某种新技能,这种新的行为将迅速以多种方式在群体中传播开来。

鉴于新发明出现的概率相对较少,通过发现被同伴打开的牛奶瓶推断出这种开瓶技巧并学会这项本领,比起单纯通过观察和模仿偷窃行为学到开瓶本领的现象要更常见,并且传播得更快。

学习、创新、传播。

对新事物做出回应,并纳为己用。

塑造我们的,是由偶然发现和逐渐变化构成的学习过程,人类学家弗朗索瓦兹·艾希德(Fran?oise Héritier)说。

并且,因为这些全新的经验激发的情感而心潮澎湃。

这些对于我们来说如此亲密内在的体验,似乎也在某个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们周围广大的生物世界中。

甚至更早,在人类祖先诞生以前,在地球上生存的广大生物世界里就已经出现了。

习得。

养成一种新的行为习惯、学会他人的行为。

记住这一创新。

把它记在心里。久久不忘。

创造。

创造新体验,以便其他人学习并流传下去。

<1> 松泽哲郎:日本动物心理学(比较心理学)研究者,灵长类学家。京都大学教授。主要从事黑猩猩研究,以“小爱项目”闻名。——译者注

创造是智慧的象征

口渴的乌鸦,拼命地想喝到水,

这时,它有了一个好主意。

伊索

在童话故事、神话传说中出现的很多鸟儿的形象,都象征了人类的智慧和能力。

在古希腊神话中,象征了智慧和理性的雅典娜女神的肩头总是立着一只猫头鹰,它是睿智的象征。

在北欧神话中,天神奥丁总有两只乌鸦随从左右。

其中,福金(Hugin)代表思想。

而雾尼(Munni)代表记忆。

记忆和思想飞越大陆和海洋,然后回到神的肩头向他报告世间的情况。

伊索寓言里有一篇叫作“乌鸦喝水”。

一只乌鸦口渴了。它发现了一个水罐。水罐的底部有水,但乌鸦不管怎么尝试都够不到。

寓言是这样讲的:

一天,一只口渴的乌鸦欣喜地发现一个盛了水的水罐。正当它把头探进去喝水时,却发现……真糟糕!罐里的水太少,它把嘴用力伸进去,也够不到。它想把水罐放倒,但水罐太重了,只是白费力气。

口渴的乌鸦拼命地想喝到水,这时,它有了一个好主意。

它衔来一粒小石子,把它扔到水罐里。

它又扔进去一个,再一个,又一个,连着这样扔下去。

瓶子里的水慢慢升高,很快,乌鸦就喝到了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耐心与智慧使我们最终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这个寓言相传是伊索所写,2 500多年前流传下来的,它其实是一个隐喻,讲述的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耐心与智慧。

但是,它讲的究竟是不是关于乌鸦的呢?

一篇发表于2007年的研究首次向我们讲述了与这篇伊索寓言相似的动物行为。

不过,主角并不是鸟类,而是一种灵长类动物——红毛猩猩。

研究人员将食物放在透明容器的底部,容器呈筒状,非常窄。红毛猩猩不能把手伸进去够到食物。

不远处有一个喷泉。

红毛猩猩到喷泉边含了一大口水,回来把水吐到容器里。

水让食物浮了起来,漂在水面上,一点点接近容器口。红毛猩猩又回到喷泉边含水,慢慢把容器填满,直到它可以够到水面上的食物。

文章的标题叫作“令水面上升:红毛猩猩用水作为工具”。

但是,伊索寓言和乌鸦又有什么关系呢?

鸟类、鸦类是不是真的能够利用石子使容器中的水面上升?

200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给了我们答案。

研究人员在4只秃鼻乌鸦面前分别放置了一个高15厘米、直径4厘米的透明圆筒。

筒底有少量的水,水面上还漂着一个盛着食物的软木排,但乌鸦够不到。

研究人员在圆筒旁边放了一些鹅卵石。

有两只乌鸦在看到圆筒时立刻就想到了取鹅卵石,把石子一个接一个地放到水里,直到食物浮上来,它们可以用嘴直接够到。另外两只乌鸦第一次并没有成功地吃到食物,但第二次再看到同样的圆筒和卵石时,马上解决了难题。

随后,研究人员重新设置了实验。这一次,在透明圆筒的旁边,有两堆石子,一堆石子的个头比较小,另一堆石头的个头则比较大。

乌鸦会直接取个头较大的石子,而水面上升的速度也比较快。

所以,可以看出乌鸦是可以使用石子作为工具来解决面前的难题的。即使这是它们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题为“伊索寓言的飞跃,从虚构到现实”。

乌鸦在自然的、自由的生活环境中,也会将石子作为工具,只不过不是用来提升容器里的水面。

它们用石子作为武器攻击或者防身,它们会抓着石子飞起来,然后掷石子击中猎物或赶走敌人。它们也会用石子做胡桃夹子,抓着石子飞起来,然后在空中把石子砸到坚果上,或者会用嘴、用爪子衔着石子或贝壳来砸坚果。

在实验室里,乌鸦们还在其他活动中显示出了极高的创造性,例如用纸吸水、搬运水杯,在食物太干的情况下用里面的水沾湿食物等。

1995年,另一项研究揭示了乌鸦的另一种惊人本领。

研究人员在一根树枝上绑了一根长绳子,从枝头垂向地面,并在下端挂上了食物。

鸟儿栖息的树枝下面拦了一层铁丝网,所以它无法从自己栖息的枝头飞下来取到绳子另一端的食物。至少无法直接够到。

所以它用嘴衔住绳子向上拉,然后用爪子把拉上来的绳子踩在树枝上固定住,保持爪子不动,松开嘴里的绳子,向下选择一段新的位置,衔住再向上拉,之后再用爪子踩住拉上来的部分。就这样,它一点点地把整个绳子拉了上来,最终绳子末端拴着的食物被拉到了它所在的树枝上。

12年以后的2007年,一项研究揭示了新喀里多尼亚小嘴乌鸦分多个步骤使用工具的惊人能力。研究人员捕获了一批野生乌鸦进行实验。

他们将食物摆放在一个深15厘米、与地面平行的洞里。乌鸦是完全够不到的。

他们又在旁边2米处的地面上放了一根5厘米长的小棍,当然,棍子太短,也够不着洞里的食物。

在旁边还有一个铁笼子,笼子里放着一根18厘米长的棍子,显然,这根棍子足够拿来够出洞里的食物了,可是它距离笼边4厘米左右,乌鸦仅凭自己的嘴巴也够不着它。

而在实验过程中,乌鸦们会先拿起5厘米长的小棍,用它够出铁笼子里的18厘米长的棍子。

然后,它们用长棍够到了洞里的食物。

4只参与实验的乌鸦第一次就成功拿到了食物。而且,所有参与实验的乌鸦中,没有一只试图把5厘米的棍子伸进15厘米深的洞里拿食物。

不但如此,乌鸦不仅懂得使用工具。它们还会自己制作工具。

达尔文在《人类的谱系》中首次描述了动物(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和其他大型猿类)对工具的使用。但是,这一观点直到一个多世纪以后才被科学界所承认。

1964年,珍妮·古道尔<1>首次发表了她在坦桑尼亚贡贝溪国家公园所做的观察研究,描述了黑猩猩在自然栖息地的生活,以及它们如何制作、使用工具。

黑猩猩会把石头当作工具,用来砸坚果,它们或者拿一块大石头做锤子直接砸在坚果上,或在坚果太硬的时候,用两块很重的大石头并排摆放,把坚果放在石头缝里夹碎。它们还会摘下树枝或草茎,伸进白蚁窝里,钓来爬满树枝的白蚁,大快朵颐。它们还会折一些更粗的树枝作为武器,攻击、捕捉更小的猴子。

它们还会摘下厚实的大叶子铺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

当然,这些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它们在幼年期向成年黑猩猩学来的。而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比如用两个大石头夹碎坚果,则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才能熟练掌握。

珍妮·古道尔发现,不同的黑猩猩种群会有不同的制造、使用工具的方法,一些创新技巧似乎在群体中代代相传保留了下来。

当她第一次向自己的导师——考古学家、古人类学家路易斯·利基(Louis Leakey)讲述自己的发现时,利基告诉她,这一发现意味着她需要重新定义工具这个词,或者重新定义人类,不然就要接受黑猩猩是人类这个说法……

此后,有人提出,当谈论动物时,我们要用传统这个词来代替文化,用交流代替语言……

如何从整体上思考相似与差异、连续与断裂、亲缘性和共同谱系以及特殊性,始终是研究者无法逾越的难题。

我们与非人类的近亲之间的差异,达尔文在《人类的谱系》中说道,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非本质差异。

1999年,在古道尔的发现问世35年后,《科学》杂志发表了一篇大型研究,由多个研究团队在非洲大陆7处不同地点联手合作,综合了大量对黑猩猩的观察研究成果。珍妮·古道尔也是此次研究的发起人之一。他们在研究报告中描述了多个黑猩猩种群中近40种不同的习得技能,每个群体的表现各不相同,而这些技能也在群体中一代代传播下来。

文章名为“黑猩猩的不同种群文化”。

“自然中有没有文化?”“文化中有没有自然?”弗朗斯·德瓦尔在《类人猿与寿司大师》中这样问道。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反思自己在自然中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是由我们的文化规定的。

(一种)文化的存在,德瓦尔说,就意味着知识与习惯在不同个体间互相学习传播,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一类生物的两个不同种群可能存在不同的行为方式。

2012年,一项研究揭示了生活在科特迪瓦森林里的三个相邻野生黑猩猩群体之间细微的行为差异。

在不同的季节,坚果的硬度有一定差异,因而打开坚果的难度也稍有不同。这三群黑猩猩都会用锤子、不同大小的石块或木块来敲开坚果,但它们在不同季节所用的工具和使用方法都各不相同。

文章的标题是“相邻的黑猩猩种群存在文化差异的证据”。

而这项研究为这些传统如何在种群内部传播继承提供了更新的资料。

黑猩猩实行异族通婚制。

雌性黑猩猩不会与自己出生的群体中的雄性交配。在未成年阶段,它们就会离开自己出生的群体,加入临近的另一群,在那里繁育后代、度过一生。但是它教给自己后代的传统、使用工具的方法都是它在新的群体中习得的,而不是幼年时在最初的群里习得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鸟类、各种鸦类的情况。

在制造工具方面技艺最高超的鸦类要数新喀里多尼亚小嘴乌鸦。

它们也会和黑猩猩一样折取树枝和草茎。

在折下树枝以后,它们会把树枝一端折弯,做成钩子的形状,然后用弯曲的小树枝去树洞里掏昆虫卵和幼虫。它们还会把大片的叶子修剪,把边缘削尖,用它来戳藏在草叶下或洞里的猎物。而当它们享用战果时,还不忘用一只爪子踩住草叶,防止自己的武器从树枝上掉下去。

在去远处觅食时,它们还会随身带着自己的工具。

在不同的小嘴乌鸦群中,制作和使用工具的方法也互不相同,这与黑猩猩群体的特点一致。

10年前,一项研究描述了一只叫作贝蒂的小嘴乌鸦的各项惊人的才能。

它把自己在自然环境中用树枝和草茎制作钩子的经验成功运用到实验室中,用金属丝做出了钩子。为了吃到透明圆筒底部的食物,它把铁丝折成了钩子形状。不仅如此,在实验人员放进工具箱里的不同长度、不同粗细的铁丝中,它明确选择了长度、粗细都合适的那一根。

因果推理、想象力、灵活的思维和拓展新的可能的能力。

这是妮古拉·克莱顿和她的丈夫、灵长目研究学者内森·埃默里(Nathan Emery)对鸦类的聪明才智的总结,8年前他们在《科学》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对这些鸟类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智力表现进行了比较。

文章的标题为“乌鸦的智力:乌鸦与猿类之间近似的智力发展”。

某些学者将鸦类称为长羽毛的灵长类动物。

还有另一些人提出,应该把灵长类动物称为没有羽毛的鸦类。

<1> 珍妮·古道尔(Jane Goodall),生于1934年,英国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人类学家和著名动物保育人士,长期致力于黑猩猩的野外研究,在动物保护、青少年环境教育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曾获得包括联合国和平大使(2002)在内的众多荣誉和奖项。——译者注

分享是人类进化最终的本能

我们与他人的联系在我们身上有多么根深蒂固,而抛开我们来谈我的存在又是多么无稽。

贾科莫·里佐拉蒂<1>、科拉多·西尼加列亚<2>

想象。创造。学习。

以及对此的记忆。

记住所有过去的体验。

记住他人。

动物的记忆。

一棵闪闪发亮的漂亮松树就这样在我眼前轰然倾倒,顺着山坡一直滚了下去。远处的地平线上,阿尔比勒山的峰顶高耸入云。

寂静无声。只有远处隐约飘来一阵短笛,薰衣草花丛中惊起的一只杓鹬,小路上骡马的铃铛。

这是阿尔封斯·都德《磨坊信札》的开头。

来!接招儿,浑蛋!我这一下可等了你7年了。

它给了他一蹄子,多么可怕,可怕的一蹄子,甚至连庞佩里古斯特的人都看到了烟尘,一团旋转的金黄色烟尘,里面飞舞着一根白鹅羽毛;这就是不幸的提斯泰·韦丹纳剩下的一切……

这是《磨坊信札》的第7篇。

信的开头是这样的:

在我们普罗旺斯的老乡们用来修饰他们谈话的所有那些漂亮的格言、谚语或成语中,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比这一句更别致、更奇特的了。在我的磨坊周围15法里<3>以内,每逢谈起一个爱记仇、好报复的人时,就会说:“这个人啊!您可得当心!……它就像教皇的骡子,它那一蹄子等了7年之久。”

亚威农的博尼法斯教皇的骡子,7年后都还记得……

啊!可怜的畜生!都德写道,可吓了个正着!

它的尖叫快把整个城堡的玻璃都震下来啦。

一些研究显示,就像普罗旺斯乡下故事里的骡子一样,乌鸦如果受人侵犯,也会在很长时间里一直保留着创伤惊吓的记忆。

它们会马上认出伤害自己的人,并立即飞走。

还有的时候,它们会攻击这个凶手。

它们还保留着对家庭成员、朋友和邻居的记忆。

研究显示,燕雀会在大概9个月的时间里一直记得自己的邻居以及自己之前筑巢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些针对哺乳动物的研究显示,绵羊可以记得自己在两年内遇到的50只绵羊的脸孔。而海豹在度过幼年期后,可以在4年内一直记得自己母亲的叫喊声,将它与其他海豹母亲的声音区别出来。

2012年春天,一项研究显示,乌鸦可以在至少3年内记得自己的家庭成员和三年间曾经有过的伙伴,并且清楚记得自己所有这些鸟儿的关系。

年幼的乌鸦一旦离巢、离开父母,首先会过一段至少3年的群体生活,有时长达10年,一直没有伴侣和后代。

这些成群的年幼乌鸦首先由同一家庭的成员组成,也包括一些并非来自同一家庭的成员。

它们成群地四处飞行,互相协作集体觅食,保持着复杂的交往关系。它们有用来专门集会的聚集地。冬天,当食物稀少的时候,这些聚集地变得不固定了。每只乌鸦都会独自去附近觅食,而如果它找到了食物并且食物充足,它会飞回聚集地通知其他同伴。有点儿类似于蜜蜂群中的侦察蜂。

这些年幼乌鸦的群体是开放的,并不固定:新成员加入,老成员离去后加入新的鸦群。

而每只乌鸦与群体中不同成员的关系不尽相同。

其中一些比较亲密可靠,无论它们是否来自同一个家庭——它们一起觅食、分享食物,并且在争吵打斗中互相帮忙。

最终,每只乌鸦都会结束游牧生活、离开这个群体,找到一片自己的领地定居下来,并在这里寻觅一位异性伙伴,结为伴侣、繁衍并共同抚养后代。

研究人员选择了一些已经离群3年的乌鸦,考察他们是否还记得当时群中的伙伴。

研究人员给它们播放录音,让它们听到以前群里同伴的歌声和呱呱叫声。

而这些乌鸦竟认出了那些3年没见的伙伴的叫声,并且可以将它们跟其他陌生同类的叫声区分开。

它们对这些叫声的反应是不同的。

当发出叫声的是一个陌生同类时,乌鸦会用低沉的声音做出回应、拉长音与音之间的间距,这样的声音让它们听上去显得比实际体型要大得多。它们在回应陌生同类时会试着令自己显得比实际上更有威胁。在回应时显示出保卫领地的姿态。

而它们叫声的其他细微变化显示出,它们能够根据叫声区分出原来群中的同伴是不是跟自己来自同一个家族,并对不同关系的同伴做出不同的应答。

它们还能从这些叫声里分辨出自己之前的亲密伙伴和普通相识,而这一点与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家庭成员无关。

乌鸦是能够清楚记得自己的每一个同伴,还是它们能记得自己与同伴的一些特殊的关系、联系——在同属一群的同伴中,分辨出“它跟我是一家人”“它是我的亲密朋友之一”或“它跟我关系一般”?

截至目前的研究,还不能回答这一点。

但是,不管它们在记忆中保留的是以前同伴各自的确切身份,还是更为抽象地从自己与它们的关系出发将它们大致分为几类,它们的记忆都是非常准确而持久的。

这说明,对于乌鸦来说,形成并记住自己与昔日朋友的社会联系是十分重要的。它们曾经与这些童年的伙伴一同觅食、在打架时互相帮忙。在这些同伴中,有一些是从小就认识的,在同一个巢里出生、成长的伙伴,还有一些是童年时并不认识,但后来在群里遇到的。

这些社会联系具有不同的层构,一方面按照交往时间的长短,另外一方面按照亲密程度进行分类。

这项研究只限于考察3年之内的记忆,但考虑到乌鸦的寿命很长,它们在野生状况下一般最高寿命能达到25~30岁,很有可能它们记忆的持续时间不止3年。

乌鸦的社会关系很复杂。

它们似乎能够从其他同伴的立场来思考,采用对方的视角,猜测对方的想法。

要么是为了帮助对方。

要么正好相反,为了保护自己。

松鸦就是这样。

松鸦会将食物储藏在众多地点,而一旦它们发现有同类正在观察自己的行踪,就会把这个藏匿点完全清空,一等对方离开就把食物藏到别处。

还有的时候,如果它们发现自己被跟踪,就会在藏匿点放一块石头,而不会藏下食物。

于是,松鸦在藏食物的过程中会用很多时间来防范小偷,并且在看到别的同类藏冬粮后,会去偷吃。

这种对于发现自己行踪的同类的防范意识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习得的呢?是不是经过了专门的学习?如果是经过专门的学习,它们又是怎么习得的呢?

2001年,妮古拉·克莱顿和内森·埃默里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惊人的答案。他们的研究表明,这种行为是后天习得的,并且向我们揭示了鸟儿究竟如何习得这种能力。

仅仅偶然发现一只松鸦在邻居藏食物的地点偷窃并不会令小松鸦提高警惕性。而自己藏的食物被偷也不会让小松鸦变得多疑。在这两种情况下,小松鸦都还会如常地在邻居眼皮底下放心藏食物。

不过,一旦研究人员让小松鸦某次“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藏着食物的隐蔽处所,偷到另一只松鸦藏在那里的食物,它立即就会开始变得多疑。

从它成为小偷的那一刻起,一旦它在藏食物时发现被别的同类看到,它就会一等对方走开,马上把食物重新换个地方藏好。

小松鸦并不会因为看到别的同类偷食物而产生怀疑之心。它自己的食物被偷也不会让它心生警惕。

只有当它自己在偶然的情况下萌发了偷盗行为时,即当它自己成了一个小偷时,它才开始把所有的邻居都视为潜在的小偷。

将自己的体验投射到他人身上,假设它们都与自己有同样的企图。不仅靠观察它们的行为,而是基于一种由己及人的投射,将自己的想法投射到同类身上,站在它们的角度思考,这种能力被哲学家们称为心智理论,我们更常用的说法是移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都认为这是人类的专利,并且认为那些人类近亲的生物都不具有这种能力。

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并且能够在自己与他人之间进行区分。

乌鸦们是不是也能够认出自己,并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呢?

首先,我们在与人类亲缘关系最近的黑猩猩、倭黑猩猩和红毛猩猩身上发现了在镜子里认出自己的能力。后来,从2000年起,人们逐渐在其他与人类关系更远的哺乳动物身上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例如海豚、亚洲象。

研究学者们借助镜子测试来检测这一能力:他们在实验的动物身上某个它们自己平时看不到的部位粘上一块色纸,然后观察动物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倒影时的表现,看它是不是意识到色块就在自己身上,并伸手去摸、挠,试着把它擦去或者揭下来……

还有一些色块是在镜子里看不出来的,因为它们的颜色与周围毛色相同,这样研究人员就能够印证动物没有通过别的途径,而正是通过镜子里的反射才发现了刚刚的色块,并试图把它揭下来。

2008年,一组研究人员发表的实验报告宣布,一只鸦科的窃鹊顺利通过了镜子测试。

文章标题为“窃鹊在镜子前面的表现:自我意识的证明”。

当窃鹊在镜子的倒影里看到自己身上有一个色片时,会抖动羽毛、拍打沾着色片的部位,直到把它抖落。

心智理论、自我认同、自我意识……因为没有共同的语言,鸟类的心灵世界对我们来说一直是神秘而不可知的。

我们无法知道鸟儿的头脑里在想些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它们的行为间接地推断出它们的心理活动。

它们可以认出自己。把自己和其他同伴区分开。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

从而,对他者产生怀疑。

又或者刚好相反,为了帮助他者。

30多年前,弗朗斯·德瓦尔和安杰丽·冯·罗斯马勒(Angeline van Roosmalen)在1979年合作发表了一篇惊人的研究成果。

他们在黑猩猩身上发现了两种此前被认为是人类独有的行为。

一种是在争斗过后,敌议双方的互相和解。另一种是安慰同伴——群里的一个成员上前安慰刚刚在激烈争斗中落败的同伴。

自此以后,人们在其他灵长类动物身上也发现了和解行为,而近5年来,在狗、狼和马等动物中也确认了类似行为。

但直到2010年以后,人们才逐步在鸟类身上发现了安慰和和解行为。在成群生活的年幼乌鸦中。

那些忠实的伙伴,不管是否出自同一个家庭,在出现矛盾以后都会达成和解,而这种和解行为也减少了此后出现新矛盾的概率。

而在激烈的争斗之后,落败者会得到自己忠实伙伴的安慰,它们会飞到落败者身边,用自己的喙触碰伙伴的喙和身体,安慰垂头丧气的小家伙。

我们所说的智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使用工具的能力似乎都是与体己及人、换位思考的能力紧密联系、彼此相长的,能够推断他人想法、重视他人,不管是在乌鸦、灵长类动物还是我们人类身上都是如此。

从而对他者产生警惕。

或者体会他者的哀伤,从而加以安慰和鼓励。

在达尔文看来,在遥远的、尚且没有人类存在的地球上,人类的最终产生依靠的最本质的“革新”令我们的祖先逐步向今天所指的“人”、“人性”进化的关键,而并非我们通常引以为傲的抽象智力和思维能力,是一种情感性的、社会性的智力形式——对他者的关心、设身处地理解他者、对他者的思想感情产生的共同感。

正是这种社会情感智力的产生和发展,达尔文说,在我们身上唤起了我们天性中最高贵的部分——“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就要先这样对待别人”的黄金法则,我们觉得有责任对弱者伸出援手,就是同情本能的间接体现。

同情(sympathie)本能……

达尔文引用了亚当·斯密<4>在一个世纪之前写下的《道德情操论》。

我们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亚当·斯密写道,但人的天性中还有另一种本能,令他关心他人的前途,并因此感到幸福,尽管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的这种愉悦之外,这与他本人并无任何关联。

同情感。

而移情,这种从人类祖先那里流传下来的分享和体会他人情感、意愿和心理状态的能力。

在一本与哲学家的对话集《灵长目与哲学家:道德是怎样演化出来的》中,弗朗斯·德瓦尔继承并发展了达尔文的这一观点。

不应该把移情看作(进化的)最终结果,他写道,它或许是人类语言和文化发展的起点。

同理心是个体之间原初的、先语言的联系,而受语言和文化的影响形成的同理心只不过是其后天发展的一种次级形式。

2011年,他又发表了另一部精彩著述《共情时代》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

然而。

然而,20多年前,本·奥克瑞就在《一种获得自由的方式》中写道,

很奇怪,似乎在这个时代纷争不断的表面下,在各种骨肉相残、部族对立、宗教迫害、种族间暴力冲突、性别对抗的现状之下,我们还是总能找到理由相信那句老生常谈:我们是人,生命是神圣的。

我们常常不能确切解释人之为人意味着什么。

似乎这句老生常谈才是最深刻的领悟,因为,当我们最终领悟了何谓人,就会知道自由意味着什么,而我们将看到,自由实际上是我们共同未来的起点。

<1> 贾科莫·里佐拉蒂(Giacomo Rizzolatti),意大利帕尔马大学的神经生理学家。——译者注

<2> 科拉多·西尼加列亚(Corrado Sinigaglia),米兰大学哲学系科学哲学教授,神经认知科学与心灵哲学。——译者注

<3> 15法里≈60千米。——编者注

<4>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苏格兰哲学家、经济学家,著有《国富论》。——译者注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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