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二手车个人出售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运城市推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记者 樊朋展

市民李女士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结二手车异地交易业务

9月1日起,我市推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新举措实施后,二手车异地交易的车辆档案资料可以通过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买卖双方来说,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须返回车辆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当事人在两地之间的往返。

9月2日一大早,不少上着外地牌照的车早早就等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准备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我家人在郑州做生意的时候,买了一辆雪佛兰小轿车。因为车子一直在运城使用,所以打算将车子转籍到运城。听说从9月1日开始,我市二手车异地转入在本地就能办理,我便第一时间来到车管所办理转入业务。”市民李女士说。

从查验到受理,再到选号,仅半个小时,车管所的民警就为李女士办结了车辆异地转入手续。李女士高兴地说:“今天办理得非常顺利,不用去郑州办手续,省了好多事儿,新政策就是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竹江华介绍,“若以前办理,车主要先在车辆转出地车管所办一次业务,再到车辆转入地交纸质材料再办一次业务。该政策实施后,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办理二手车交易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档案,为群众节省了至少两天的时间。

“该措施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全国共218个地市试行。”竹江华介绍,“试点期间,新举措仅适用于试点地方之间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对非试点与试点地方之间、非试点地方之间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市民可通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试点城市名单。

据悉,该举措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跨辖区二手车交易登记,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跨省通办”指南看这里

9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9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大家送上详细的办理指南。

据悉,自今年6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已在太原、天津、沈阳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在北京、济南等218个城市推行,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到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推行。

哪些车辆可以“跨省通办”

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买方)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住所地(转入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须再到原登记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须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

申请方式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1.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所需证明凭证

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转入地办理流程

首先,网上申请转递机动车档案。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跨辖区转移登记。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相关规定,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

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在受理网上申请后,通知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制作并转递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

机动车档案资料转递完成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到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通知。之后,前往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交验机动车,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提示的是,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将预受理业务,并查验机动车,待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转递后,再审核办理,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牌证将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

为方便快捷办理登记业务,建议群众优先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转递车辆档案,收到网上通知后,再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

转出地办理流程

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交验机动车。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办理登记,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档案资料,并转递至转入地车辆管理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

需要提示的是,机动车档案资料将全部电子化网上转递,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再提取并携带纸质档案。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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