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舜江西路五星路东北角 | 违法停车 | 新增 |
2 | 舜江西路花园路口东侧 | 违法停车 | 新增 |
3 | 江东路龙山路交叉口 | 违法停车 | 新增 |
4 | 江扬路南路剧院门口 | 违法停车 | 新增 |
5 | 江东路体育场路交叉口 | 违法停车 | 新增 |
6 | 凤山路振通新村东门 | 违法停车 | 新增 |
7 | 平阳山路文化广场北侧 | 违法停车 | 新增 |
8 | 盖山路新大通西门口 | 违法停车 | 新增 |
9 | 江东路人民大桥下北侧 | 违法停车 | 新增 |
10 | 王充路春澜路口 | 违反交通信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 新增 |
11 | 长海公路创五路口 | 违反交通信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 新增 |
12 | 市民大道称山路口 | 违反交通信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 新增 |
根据电子抓拍设备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相应违法行为的车辆,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7日
来源:上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