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时女子裙子丢了怎么办?,

最离奇的车祸案件:男子酒后驾车撞人,被撞女子竟全身赤裸?

“雨水可以浇灌农田,使五谷丰登,雨水同样可以清洗污浊,让一个城市变得清新,但有时候雨水会遮挡人们的视线,甚至让犯罪的痕迹消失的无影无踪。”

2003年5月在福建厦门就下了这样一场大雨,而大雨之后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景象真是闻所未闻,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2017年5月17日是个星期六,经过头天晚上一场大雨的洗礼,福建厦门的空气显得异常清新,可一个人的投案又让空气骤然紧张了起来。投案人声称刚才自己撞倒了人,车子又莫名其妙的翻到沟里去了。

投案人叫洪火灶,只有22岁,是厦门当地的村民。他声称头一天晚上他驾驶一辆微型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似乎是撞了人,然后驾车逃跑,可就在他驾车逃跑的过程中,他与车一起翻进了路边的一个深沟里,撞得人怎么样了他不知道,他只记得翻车的地点。警察立即驱车赶往报案人所说的翻车地点。翻车地点在厦门市马新公路旁边一个两米六七的深沟里,一个微型车仰翻在里面,车头也烧掉了,路的边上还有车的辙印,但同时进入警方视线的,还有他们无论如何想像不到的东西。

翻车的车辙印

在车的旁边还趴着一个姿势诡异的全裸女尸,尸体旁边也没有衣服。微型车被焚烧过,尸体也有被烧的痕迹。尸体上的伤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烧的时候是针对的车还是针对的人。

在场的所有警方人员都对现场有非常大的疑问,洪火灶来报案的时候并没有提到翻车现场还有一具全裸女尸,也未向警方交代车辆已经被焚烧,事情似乎不仅仅是交通肇事逃逸那么简单。警方对洪火灶进行了询问,洪火灶承认车是他的,但当警方问到车是谁烧的,车旁边的裸体女尸是怎么回事时,洪火灶就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似乎在隐藏着什么。而且洪火灶对翻车说的轻描淡写,只说翻下马路后他从车窗爬了出来。

死者为大约20多岁的年轻女性,被发现的时候赤身裸体,旁边也没有衣服,警方还在尸体上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一个黑色的橡胶圈,而且非常奇怪的是,它被发现套在死者的腰部上。距离尸体大概两米多远,是那辆被烧毁的汽车,烧毁最严重的部分是驾驶室,这把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呢,死者是什么人,她会不会就是洪火灶所说的那个撞倒的人,如果是她的话第一现场又在哪里,她又为什么会随洪火灶的车一起出现在第二现场呢。

警方审问洪火灶时得知那辆微型车的牌子为闽C69372,这让警方吃了一惊,因为头天晚上警方出过一次交通肇事的现场,在现场捡到的车牌正是闽C69372。2003年5月16日晚上21点多,在新店镇新兴街有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小货车撞到一个行人,当时出现场的交警觉得现场很诡异,就转到刑警这边来了,因为交警认为那个现场不像是交通事故的现场。

车祸现场的车牌

原来在洪火灶投案的前一天晚上,厦门交警接到一起报案,在厦门市新兴街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但现场的种种离奇现象,让交警们百思不得其解。因为现场既没有看到小货车,也没有看到被撞的人,现场只留下了四样东西,两只女式的尖头鞋,一个汽车的车牌,在旁边还有一堆挡风玻璃的散落物,剩下的什么都没有,由于当天晚上厦门下了一场大雨,大雨将路面冲刷的十分干净,肇事车辆逃跑的痕迹也消失得干干净净。

警方根据现场只能推断出被撞的人可能是个女性,撞人的是一辆闽C69372的微型车。难道洪火灶就是这起事故中开车人吗?出事的新兴街距离洪火灶翻车的地方大约有4.3公里,警方测量了一下玻璃碎片的喷溅距离,大约35米远,从这个激烈程度来说,撞击肯定是很惨烈的。凡是经历过这么惨烈事故的人,都会留下无法抹去记忆,但为什么洪火灶却说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呢,当天晚上在新兴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警方找到了一位在新兴街案发现场附近发廊工作的工作人员,当天晚上就是她第一个报的案,她说当天晚上看到一个女的差点被一辆大货车撞到,大货车停下来骂了一句,然后那个女子就走到黄线上面去,然后大概也就是过了三四分钟吧,就被开来一个小四轮撞上了,撞完人之后车就跑了。

目击者的描述

但是让发廊服务员感觉是奇怪的是,撞完人之后那个被撞的女孩也不见了。警方找遍当地的医院,但那天晚上各家医院都没有收治交通肇事的伤者,那名被撞的女孩会去哪儿了呢?事情发展到这儿,所有的疑问都指向了投案人洪火灶身上。

你可以想一想,案发现场相当惨烈,死者就不用说了,那辆车更是四脚朝天撞击的很惨烈,而且有明显的烧过的痕迹,再看看洪火灶,除了脸上有一块擦伤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这哪像是撞了人之后逃跑又连车一起翻到两米深的沟里的样子。换句话说,如果真的是洪火灶撞人之后逃逸的话,会不会是这个样子:

2013年5月16日的晚上,独自驾车的洪火灶着急往家赶,大雨让他的视线越来越不清楚,就在他开到新兴街的时候,他撞上了一名横过马路的女孩,他将被撞的女孩抱上了车,逃离了现场,但没多久他就发现女孩已经不行了,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假意制造了一个翻车的现场,又将死者布置成遭到性侵害的样子,然后逃离了现场,可是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也有说不通的地方,假设洪火灶要转移大家的视线,制造一个假的现场,那为什么他不把死者的尸体隐藏到一个更隐蔽的地方,他把尸体扔在车旁,很明显就是让警方发现嘛,可是当警方问他关于这个女孩的情况时,他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为了弄清死者身份,警方发布了寻人启事,三天后一位自称叫郭胜利的男子来刑警队报案,声称自己的女儿,自从2003年5月16日晚上离家后,至今未归。当警察拿出翻车现场裸尸的照片时,郭胜利惊呆了,这正是他的女儿,而且遗留在新兴街现场的也正是他女儿的鞋子。郭胜利的女儿叫郭幼兰,时年22岁,从18岁时开始外出打工,在厦门市内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并不经常回家。

2003年5月16日那天下午,好久不回家的郭幼兰特意邀请朋友在家里聚会,晚饭中由于大家都很高兴,郭幼兰就喝了几杯酒,后来郭幼兰接了一个电话,说要出去接人,便起身离开了家。郭幼兰跟聚餐的亲友讲她要去新兴街的一棵榕树下,她和对方约好了在榕树下见面,然后接他来家里喝酒。新兴街就是当天晚上洪火灶撞人的地方,如果洪火灶撞的正是郭幼兰,那么郭幼兰当天晚上去接的那个人是否目睹了郭幼兰出事的前前后后呢?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通过查找郭幼兰的通话记录,发现郭幼兰5月16日晚上给郭幼兰打的最后一个电话的人是柯瑜,柯瑜说郭幼兰约他晚上20点半去东兴街的大榕树下见面,但郭幼兰始终没有到,于是他拨打了郭幼兰的电话,可是通话没有两分钟,郭幼兰的电话就突然断了,之后再也打不通。而通话记录显示郭幼兰的最后一个电话,正是发廊服务员看到车祸发生的时间,再加上现场遗留下来的女式高跟鞋,郭胜利一口咬定那就是他女儿的,所以警方断定,洪火灶撞到的人就是郭幼兰。可是让警方始终不解的是,为什么郭幼兰的尸体会出现在距离现场4.3公里外的那个路边的深沟里呢。

郭幼兰电话突然中断了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一个在家喝了酒的女孩为什么非要出门到离家不远的地方接她的朋友,她完全可以打电话直接让他朋友来家里嘛,而且据发廊目击者说,被撞的女孩一直在打电话,而且情绪非常激动,那会不会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

柯瑜和郭幼兰恋爱了很久,但柯瑜渐渐不喜欢郭幼兰了,而郭幼兰又一直不愿意放手,柯瑜为摆脱郭幼兰的纠缠,案发当晚柯瑜以找不到郭幼兰家为理由,让郭幼兰来新兴街接他,然后故意引诱郭幼兰走到马路中间,指使驾车人洪火灶撞向毫无准备的郭幼兰,然后伪造一个翻车的现场,试图以交通事故掩盖他们阴谋杀人的罪名呢。如果是这样,那这就是一起不折不扣的谋杀案,而这时候当地的一则传闻也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路边翻车现场出现女尸之后,当地的媒体就相继刊出了文章《少女究竟如何死亡》,《离奇车祸案中有案》,在连续追踪报道中,一直围绕着一个问题,就是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全身一丝不挂,死者是否曾遭到过性侵,一篇报道中写到,新店有一位王姓先生打来电话说,这一起案件太离奇了,是为他的一个朋友在案发那天晚上从马港回新店曾在路上看到一些人,将少女抱上了车,这则消息使得原本就扑朔迷离的案件变得更加复杂。按照报纸上打来电话这个人的说法竟然和现场发廊目击者的说法完全不一致。为了搞清楚真相,警方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给报社打电话的那个王姓男子,但是奇怪的是这个人不姓王而姓彭,彭姓男子说是听说的,然后警方逐一找到这些人进行询问,最后证实这是“路边社”消息,完全不可靠。

当地媒体的追踪报道

这时对柯瑜的调查结果也出来了,他和郭幼兰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和洪火灶也并不认识,当天他没有等到郭幼兰之后就一个人回家了,这些都有证人可以证明。虽然排除了洪火灶和柯瑜合谋杀害郭幼兰的可能,但警方仍然觉得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最想搞清楚这些事情的人是郭幼兰的家人,案发20多天后,郭幼兰的父亲拿到了尸体鉴定结论书,郭幼兰系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虽然尸检报告暂时排除了郭幼兰被性侵的可能性,但22岁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悲痛万分的郭胜利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打击,伤心之中,郭胜利对女儿的死因,提出了质疑。

郭胜利对女儿的死因提出质疑

郭胜利认为,纯粹是交通事故的话,撞死人是很正常的,关键是后面,焚尸和衣服的问题。其实不光是郭胜利有疑问,包括当地警方他们也满脑子都是这样的疑问,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谋杀案。对于2003年5月16日晚上出警的交警来说,也是他们多年从警生涯从未遇到的情况,一个现场车子撞到了人,被撞的人却不见了,另一个现场肇事车辆焚毁,旁边却躺着一丝不挂的女尸。难道一场大雨和一场大火真的完全毁掉了凶手的犯罪痕迹吗。

就在这时,警方通过调查,又找到了一位目击者。他说他目睹了洪火灶在马新公路翻车的过程,这位目击证人叫李志刚,他说当时下着小雨,车子以20公里的速度开着,开到那个地方一下子冲下了公路,像刹车失灵一样。李志刚的出现能否为案件的推进带来转机,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就证明洪火灶翻车似乎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人为伪造的翻车现场。而此时能为洪火灶作证的还不止李志刚一个人,在洪火灶爬上马路后立刻掏出手机给当晚一个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打了电话。

这个和洪火灶很要好的人叫潘朝阳,据他说,他接到电话后立刻驾车向翻车现场赶去,洪火灶从沟里爬出来,并上了潘朝阳的车。死者手机是21点11分38秒,这是撞车的时间,而洪火灶爬出来的第二现场给潘朝阳打电话时是21点21分。按照警方的想法,从郭幼兰最后一通电话到洪火灶给潘朝阳打电话之间大约有十分钟,这几乎就是洪火灶从撞人到逃跑翻车的时间,按照洪火灶自己说的逃跑路线,他一共开了4.3公里,这样算起来,他开车的时速大概也就每小时20公里左右,这和翻车现场李志刚看到的情况一致。

翻车目击者的表述

一个肇事逃逸的人,为什么把车开得那么慢呢,似乎不像是在逃跑,倒像是在沿途寻找什么东西,或者一边开车一边在车里做着什么事儿,那么逃逸中的洪火灶到底在干什么呢?警方决定对洪火灶交代的逃跑路线进行全面排查。寻找郭幼兰的衣服,成为揭开郭幼兰之死,追查真凶的突破口!

但警方知道,案发时在黑夜又有大雨冲刷,而且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几天了,寻找证物的难点会越来越大。警方决定严格排查公路及公路两边的所有物品,包括在路边被丢弃的垃圾、杂物等物品。

就在沿着洪火灶逃逸路线的勘查中,出现了几个新的物证。警方在距撞击现场1030米处找到了一缕头发,再过了十几米后,又发现了条外裤,在转过弯后的水泥路面又发现了内裤,接着是一个女士的外衣跟红色的胸罩。经郭幼兰的父亲辨认,警方所拾到的衣物正是郭幼兰当天穿的衣物。如此说来,出事之后,洪火灶似乎把郭幼兰带上了车,那他到底对郭幼兰做了什么呢?

路边发现的头发

路上发现的死者衣服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交通肇事撞了人的司机,那在逃跑的过程中恨不得插了翅膀飞了,但是洪火灶把车开得那么慢,这合理吗?而且沿途丢弃的这些衣服,又说明了什么?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一问起关于女尸的问题,到过现场的潘朝阳居然也说不知道。尸体距离这个车也就两米的距离,是他们太紧张了没看到吗,还是说他们看见了假装没看见呢,会不会存在这种可能:

当天晚上,洪火灶的车上并不是他一个人,潘朝阳也在车上,两人喝完酒后开车往回走,在新兴街由于酒后车速过快,加上大雨影响了视线,他们的车撞上了郭幼兰,郭幼兰在撞碎挡风玻璃后居然撞进了车里,把洪、潘二人吓了一跳,当二人看清被撞的人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时,两人便心生歹念,一边开车,一边脱下了郭幼兰的衣服,并随手将衣服抛出窗外,也就是这样导致二人开车的速度并不快,当郭幼兰被脱得一丝不挂时,他们却发现郭幼兰已经没有了呼吸。

洪火灶一时失控车翻到了沟里,为了避免泄露,两人先把郭幼兰的尸体抛出车外,之后,洪火灶又假意给潘朝阳打电话,以此来制造假证,此时时间正好是21点21分。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重大变化了,不仅仅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还涉及到侮辱尸体罪。警方立即对洪火灶当晚逃跑的路线和潘朝阳当晚的行踪进行了调查。

很快,警方从饭店老板那里得到证实,当天晚上洪火灶喝完酒之后的确是一个人先离开饭店的,潘朝阳的其他朋友也证实,在洪火灶撞人的那段时间里潘朝阳没有和他在一起,那么洪火灶一边开车一边脱掉死者的衣服并抛出车外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证人的增加不但没有让案件更加清晰,反而让警方更加糊涂了。

无论警方怎么审问,洪火灶对裸体女尸始终闭口不谈,勘察再次陷入了僵局。虽然尸检结果早就已经清楚的显示,郭幼兰没有被人性侵,但警方一直在琢磨,在逃逸的4.3公里内,洪火灶到底在做什么呢,他为什么要把车开得那么慢呢。警方再次来到翻车现场,这一次警方在现场找到了郭幼兰的手机。

郭幼兰的手机


案情发展到这里让警方越来越糊涂,为什么死者会出现在距离撞击地点几公里外的第二现场,为什么死者的衣服被扔得到处都是。警方认为第二现场是破案的重中之重。

警方是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找到死者手机的,手机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柯瑜的,如果说死者是在打电话的时候被撞的,那么手机应该在被撞的那一刻就飞了出去,怎么会随着死者的尸体来到几公里外的第二现场呢,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

当晚洪火灶的车上的确是他一个人,喝酒之后他开车往回走,在新兴街由于酒后车速过快,他的车撞上了郭幼兰,让人没想到的是,由于车速过快,郭幼兰连人带手机都撞进了车里,她求洪火灶带她去医院,还要打电话报警,两人在车里撕扯起来,这也让车开得很慢,也导致车翻进了沟里,而这一次翻车也再次造成郭幼兰的受伤,郭幼兰伤情加重因此死亡,手机也在翻车的时候甩出了车外。为了避免事情败露,洪火灶先是把郭的尸体抛到了车外,并脱下了郭幼兰的衣服,伪造成一起性侵害犯罪的现场,随后他给潘朝阳打电话,并坐着潘朝阳的车离开现场,随后他把郭幼兰的衣服沿途扔在了各个地方。

如果刚才这种假设成立的话,那么之前的很多疑问就都解开了,但还有一点始终说不通,那就是洪火灶为什么不把尸体隐藏的更隐蔽一些,他和潘朝阳两个人完全有能力做到。此外就是现场的这辆车,它的火并不是从油箱烧过来的,油箱没有漏油,电路也没有短路,那么排除了车辆自燃的可能性,那么洪火灶为什么要放火烧车呢,而且为什么要单独烧这个驾驶室呢,在驾驶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就在警方大为头疼的时候,他们又在潘朝阳的电话里有了新的发现。原来出事那天晚上,潘朝阳接走洪火灶后,他的手机几乎整个晚上都没有闲着。潘朝阳的通话记录显示,在他接走洪火灶后,还给洪火灶的堂兄洪火耀打了电话,而那天晚上洪火耀的电话打的是更加频繁。终于,警方从洪火灶堂兄洪火耀这里打开了突破口。

原来那天晚上,赶到翻车地点去的不止潘朝阳一个人,还有洪火灶的堂兄洪火耀,他们接上洪火灶后就没有回去,一直忙到了第二天凌晨,洪火耀曾建议用吊车把车辆吊走,这个建议明显是要毁灭证据,那么为什么最后又放火烧毁了呢,这些证据与郭幼兰的死有什么关系呢。洪火耀的通话记录让警方注意到一个关键人物,就是洪火灶的表姐吴秀敏,吴秀敏的出现让案件的性质发生了转变。

原来那天潘朝阳接上洪火灶后听说洪火灶在新兴街撞了人,决定回新兴街现场看一看,当车子开回去的时候,警察正在现场查看,把洪火灶吓坏了,洪火灶害怕警方会通过方向盘上的指纹找到他,他马上离开了现场,去找表姐吴秀敏,洪家兄弟认为,吴秀敏是区人大代表见过世面,所以找她拿个主意,他们在吴秀敏家讨论后,决定先去翻车现场看一下,结果发现车的旁边竟然还有一具裸体女尸,于是在吴秀敏的提议下,一场烧车灭迹的阴谋开始实施了。

焚车的原因查清了,但是,郭幼兰的父亲郭胜利又提出了两个警方回答不了的问题:一是郭幼兰是怎么来到第二现场的;另一个是郭幼兰的衣服又是怎么被脱掉的。据洪火灶交代,当天他撞了人之后很害怕,没敢停车反而加了油门一路狂奔,但是在之前的调查中警方证实了洪火灶跑完短短的4.3公里用了接近十分钟,时速只有20公里,这与洪火灶所说的一路狂奔是完全矛盾的,所以洪火灶当时到底遇到了什么情况呢,他为什么没把车开快呢?

这时撞人现场发廊女服务员的话提醒了警方,当时发廊女服务员从店里走出来看到那个车一直往新店方向走,走着走着车底下就有两只脚伸出来。女服务员的话似乎在说郭幼兰被撞后被卷入了车底,法医对郭幼兰进行分析检测之后,也发现她的身上有多处明显摩擦的痕迹,很显然尸体和地面有着严重的摩擦,那么郭幼兰真的是在车底被拖到了现场吗?在第二现场一直有一样东西困扰着警方,那就郭幼兰腰间的那个橡皮圈,经过鉴定,这个橡皮圈是洪火灶挡风玻璃上的密封胶圈。难道将郭幼兰从撞人现场移到翻车现场的就是这根胶圈吗?但郭幼兰的父亲提出,如果腰部挂有这个胶圈,衣服不可能全部脱掉?还有橡胶圈是怎么挂上去的?郭幼兰体重55公斤,橡胶圈能经得住她吗?人在拖行中会被拖成裸体吗?

为了解开这些疑问,警方决定对这个橡胶圈做一个侦查实验,模拟中沙袋的重量是55公斤,车辆挂在二档,这辆拖着55公斤沙袋的车辆走完了4.3公里路程,这就证明了在这起惨案中,逃逸的微型车辆夹带着22岁的郭幼兰从撞车现场来到了翻车现场,二是证明了这根橡胶圈能承受得住郭幼兰的体重。但是这个结果依然没能说服郭胜利,郭胜利坚持认为女儿不只是受到拖行的伤害这么简单,要求对郭幼兰的尸体重新进行尸检。

侦查实验

法医发现郭幼兰的尸体上不但有皮和肉被磨没了,就连骨头都被磨平了,在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法医认为这是经历了相当长的拖行后造成的损害,而且衣服也在拖行的过程中磨损脱离了身体,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郭幼兰的衣物出现在四个地方,而且衣物纤维的破损也为磨损所致。

最后我们来还原一下案件的整个过程:2003年5月16日晚上,22岁的女孩郭幼兰从家中出来,来到新兴街准备约见朋友,正在他给朋友打电话的时候,21点11分38秒,司机洪火灶开着车牌闽C69372的微型车撞上了郭幼兰,酒后驾车的洪火灶没有停车,反而疯狂逃逸,就在撞击的一霎那,挡风玻璃破碎,挡风玻璃的密封胶圈同时脱落,由于事故发生的时候正好在下雨,雨刷器处在摇摆的状态,脱落的胶圈一段挂在雨刷器上,另一端挂在郭幼兰的腰上,虽然当时郭幼兰被卷到了车底,但这跟橡胶圈勾住了她,使她和车辆一起前行,在逃逸的4.3公里路上,郭幼兰的衣服在与地面摩擦的过程中逐一脱落,直至成为裸体,

当车行至马新公路时,翻车掉入了沟底,而与此同时随车同行的郭幼兰也掉入到沟底。洪火灶爬出车体打电话向亲友求救,又担心方向盘会留下他的指纹,于是伙同他人在方向盘上浇上汽油,纵火烧车,毁灭证据,由于雨天沟里有雨水,汽油随着雨水烧到尸体上,导致尸体也有局部的灼伤,至于手机,警方分析应该是郭幼兰被撞的时候落入车内,在后来翻车的时候又甩出了车外。(本案完)

2024-01-16

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