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和普通车道有什么不同?,

评价不满意刹车失灵无法停在应急车道交警可以停车但不能违章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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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服!刹车失灵了,为什么不能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杨先生愤怒地与交警发生争执。司机的卡车和杨先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很难抑制自己的愤怒!

在高速公路上,司机突然遭遇汽车刹车失灵。情急之下,他本该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结果却被交警警告并处罚!交警对杨先生违规停车罚款合法吗?杨先生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案件基本事实

(1)刹车突然失灵

河北承德的杨师傅是一名负责运输货物的司机卡车司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开着自己的大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运送重物。事发当天,杨师傅像往常一样到指定地点装货。收到货后,他就踏上了送货的路。

据回忆录记载,杨师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发现轮胎和刹车出现异常。这让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无奈之下,他只得打开右转向灯,将车驶入应急车道。重卡车渐渐停在应急车道上。



然而,就在杨师傅停下卡车前不到两分钟,一辆警车朝他的方向驶来。原来,交警正在监视应急车道上停着的一辆大货车,所以才去那里查看情况。在交警的要求下,杨师傅只好下车配合调查。

他如实告诉他,自己发现卡车刹车失灵后,赶紧把卡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而,在一次交警检查中,发现杨师傅的驾驶执照在计分期间累计了12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杨师傅被要求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杨师傅立即赶往交警大队,却受到了暂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他对这个处罚很不满意。他不仅不愿意在罚单上签字,还向当地法院投诉了交警部门。

(2)如不服处罚,可向交警部门申诉

对于杨师傅的上诉,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出以下上诉结论:首先,杨师傅认为,事故发生时,他发现卡车的轮胎和刹车出现异常,因此不得不紧急停车。车道。应归为“紧急停车”,不能认定为违章停车。

其次,杨师傅坚信,卡车停车到交警调查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尚未对当时的路况造成严重后果。交警在这种情况下对他的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交警没有当场处罚他,而是递给他一张打印的正确罚单让他签字,这不符合正常程序。

(3)为什么交警会处罚我违章停车?

案件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依法对杨师傅的诉求作出了适当回应。



主要是对我国第八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补充,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交警部门警告称:本案中,杨师傅案发时是否处于“紧急情况”,以及将卡车停在应急车道是否合法,不是调查的主题。杨师傅之所以因违章停车被罚款,是因为他没有按照规定张贴警示标志,也没有打开紧急警示闪光灯。



交警部门坚持“可以停车,但不代表可以违规停车”的原则。辩解后,交警部门向法院提供了处罚杨师傅的相应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第五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现机动车出现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应当立即打开闪烁警示灯,并将车辆移开。停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当汽车难以移动时,应确保危险警示灯打开,并在迎面而来的汽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根据我国第6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机动车出现故障时,应当在距故障车辆行驶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牌,并对车内人员应快速移至右侧。在路肩或紧急车道上。无法驾驶的故障车辆,应当由应急车、拖车拖走、拖走。

本案中,杨师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交警按照当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规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进行罚款,这是合法的。 。



杨师傅申诉称,交警没有当场对其进行处罚,而是随后出具了行政处罚函并要求其签字。交警部门评价:因事发环境不安全,不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进行处罚。考虑。

为此,办案交警决定将杨师傅报送交警大队接受处罚,不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规定,程序合法。



(四)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经审理并听取了双方律师的意见后认为,交警部门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法律的。法院维持了交警部门的判决,驳回了判决。接受了杨师傅的请求。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后,杨师傅仍不服判决,决定对交警部门提起二审。第二阶段,法院依法对杨师傅停车及交警到达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视频显示,事发当天上午9时21分55秒,杨师傅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交警于上午9时23分23秒赶到现场。



近两分钟的时间里,杨师傅不仅没有打开警示闪光灯,也没有在距离卡车方向150米的地方设置警示牌。杨师傅的驾驶证在计分期间累计12分,因此交警部门给予的处罚是公平、合理、合法的。为此,二审法院坚决判决杨师傅停车行为违法!最终,一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2. 个案解释

(一)如何定义“公路突发事件”?杨师傅的刑罚公平吗?

根据我国第八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而这里的“紧急停车”又该如何定义呢?

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考虑安全。虽然“紧急停车”在法律上没有详细阐述,但结合常识和立法目的,所谓“紧急停车”是指:影响驾驶人。行车安全,威胁车辆安全行驶的突发、意外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杨师傅在注意到卡车出现刹车和轮胎故障后,决定停车。这种情况也算是“紧急”,杨师傅本来可以拦车的。

然而,交警部门之所以要追究杨师傅的案件责任并处罚他,就是因为杨师傅违章停车。杨师傅可以停车,但停车前应按规定打开危险警示灯并设置警示牌。因此,杨师傅并没有受到伤害而受到惩罚。

(2)杨师傅怎样停车才不会被罚违章停车?

根据我国第五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现机动车出现故障时,应当尽快打开警示灯,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机动车行驶有困难时,应当设置汽车行驶方向警示标志。

根据我国第6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机动车出现故障时,应当在距故障车辆行驶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牌,并对车内人员应在路肩或紧急车道上迅速靠右行驶。无法驾驶的故障车辆,应当由应急车、拖车拖走、拖走。


在这种情况下,杨师傅应当遵循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停车。如果事发时,他在检测到卡车刹车和轮胎故障后打开警示灯,并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后,下车并在150米处放置警示牌。迎面驶来车辆的方向,他不会被判违章停车。

三、总结

对于违章停车的处罚,交警部门已起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充说明。在法制逐步完善的今天,生活的每个角落都体现着法律,可见知法、学法、守法、懂法是多么重要!



那么,看到这里的各位,对于杨师傅因刹车失灵而将车停在应急车道而被处罚的事件,有何看法和想法呢?你是不是对“可以停车,但黑不能停车”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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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来自河北省承德市中央人民法院。如果删除侵犯版权的内容。

2023-12-24

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