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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2威海政策大礼包,还有这些新政今起实施

  回首2022,尽管生活上波澜起伏,但威海各级各部门在不同阶段推出的政策大礼包却是真金白银、真心实意、诚意满满,把福利送到老百姓的心坎儿上,带给了我们满满的获得感。过去一年,我们享受到了哪些政策红利?新的一年,又将有哪些政策实施?一起来看一下!

回顾2022

2022.2.28

  威海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根据《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大幅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推动共同富裕。2022年,威海全年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69万个,主要安置乡村“贫”“弱”“残”“老”以及城镇“零就业”和“4555”等人员就业,安置上岗1.52万人。

2022.3.4

  1000个志愿服务项目!威海深入推进“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为号召动员全社会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解决思想问题做起,围绕为老服务、为小服务、为困难群体服务、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服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等“五为”服务,威海市深入开展“情暖夕阳红”“阳光成长”“暖心·同行”“手牵手圆梦行动”等1000个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理念和工作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2022.3.31

  支持高质量发展!威海2022年首批政策清单出炉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精准扶持企业培育壮大,威海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2022年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共10方面、61条政策措施,精准推动企业培育壮大和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2022.5.6

  三大政策礼包!威海向广大青年才俊发出诚挚邀请

  我市出台《威海市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实施方案》,从择业就业、安居乐业、价值实现出台了三个诚意满满的政策礼包,向广大青年才俊发出“威海邀约”,助力广大青年在青春的赛道上跑出最好成绩。

2022.5.31

  威海发布千万元消费券,人人可领!

  威海开展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共计1100万元,分三轮发放。市商务局通过“云闪付”App投放消费券,每份含5张10元消费券。消费者使用“云闪付”App进行支付时,满40元即可使用一张10元券。

  为拉动汽车消费,威海发布《2022年威海市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开展威海市汽车促消费活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威海购车且在威海挂牌的个人消费者,购买7座(含7座)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二手车除外,不含客车、货车、特种用车),最高可领7000元汽车消费券。

2022.6.10

  多措并举!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威海落地生根

  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聚焦四个方面,包括阶段性措施、减免政策,缓缴退税措施、减负政策,特定领域专项帮扶措施等等,助力企业纾困,促进经济发展。

2022.6.22

  价降量升质优!威海“带量采购”让就医用药更“亲民”

  自2022年4月份以来,威海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人工关节、胰岛素等多个集采中选产品落地相关工作,确保中选结果及时惠及群众。截至6月22日,我市落地实施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共有321种。其中,国家层面六批次药品集采涉及品种234个,平均降价幅度53%;省级层面两批次药品集采涉及品种87个,平均降幅分别为67.3%和45.8%。

2022.6.23

  2374个实习实践岗位任你挑!召唤威海籍学子返家乡、诚邀外地学子来威海

  为助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这一群体的就业问题,召唤威海籍学子返家乡、吸引外地学子来威海,我市以“大学生实习、见习”为主题,向广大学子发出青春邀约。对接市直、区市各部门和各大企业,深挖岗位2374个,其中政务岗位899个,企业岗位1475个,覆盖217个机关事业单位和75个企业,数量、含金量均创历史新高。

2022.6.29

  最高奖励3000万元!威海出实招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为鼓励医药产业创新,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医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提出12条支持政策。加大资金奖励,对创新药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创新医疗器械最高奖励1500万元;对为创新产品提供研发、生产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最高奖励3000万元等。

2022.7.5

  有待遇有荣誉能晋级!威海这样打造专职消防员队伍

  我市出台《威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从人员招聘、日常管理、待遇保障、奖惩和退出等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提升专职队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符合政府专职队伍发展、具备“职业化”特点、规范统一的专门的管理体系。

2022.7.15

  威海出台38条举措 让企业群众办事易如“网购”

  根据《威海市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从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四方面提出了38条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022.7.20

  高校毕业生看过来!威海版就业“大礼包”请接收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威海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2022年下半年陆续发放就业“大礼包”,力争2022年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

2022.7.22

  威海力争三年打造“无证明城市”,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7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威海市打造“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无证明”是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免于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的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目前,“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力争通过三年多的时间打造“无证明城市”。

2022.8.18

  信用红利来了!威海发放40万元信用惠民消费券

  8月23日10:00,威海信用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将面向“海贝分”A级及以上市民发放40万元信用消费券,激励守信、促进消费。其中,为“海贝分”AAA级市民发放消费券2000张,每张面额50元;为“海贝分”AA级市民发放消费券5000张,每张面额20元;为“海贝分”A级市民发放消费券20000张,每张面额10元。

2022.9.14

  威海新一轮百万文旅惠民消费券火爆上线!你准备好了吗?

  为进一步让利于民,丰富和拉动金秋消费市场,持续保障消费季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市级追加100万元,全面启动新一轮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发券工作。消费券为城市券与行业券相结合的定向券,设置面额为20元、50元、100元三种,并配合主题活动推出主题券,在使用有效期内消费满额抵减。

2022.9.27

  满足两条件即可申请!威海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城区内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和创新创业人员等群体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只需满足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行政区域内无住房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两个条件即可。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

2022.10.14

  群众“点单”政府“上菜”,威海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

  为全面推动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养,建设文化强市,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全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城乡15分钟文化服务圈”全面建成,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500㎡。

2022.11.18

  12月1日起,威海普通门诊可以报销啦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威海建立了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威海市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首次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新建了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填补了多年来群众普通门诊费用无保障的制度空白。

展望2023

  2023年1月1日起,威海还将有一批新政正式实施。

  六大暖心举措!威海为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减负”

  我市出台《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对现行政策进行了六方面完善,包括完善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增强大病保险梯次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社会力量的综合帮扶作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等。

  新调整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开始执行

  按较高水平设置职工门诊慢特病和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等大部分病种的年度费用标准,对备案多个病种的,按比例合并计算本人年度门诊慢特病的总支付限额,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但彼此间不调剂使用,不同病种间可调剂使用。此外,对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群众负担较重的病种,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威海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正式施行

  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某区域和某一行业、本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或是连续发生事故且社会影响重大的,对该区域政府和该部门、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此外,全国范围内,也有一些新政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Hi威海客户端综合)

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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