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合法 公开内容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长城汽车之诉求是公平!”一位汽车业内人士这样分析长城汽车发声明的用意。

长城汽车5月25日一纸已举报比亚迪汽车的声明成为网络关注焦点,一度登上当日热搜!长城汽车虽然行使了举报权,但举报内容是否真实静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而比亚迪回应称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认为由于送检车辆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长城汽车检测报告无效。有律师认为,长城汽车公开举报内容,一旦举报内容不真实,将面临监督检查部门处罚。长城汽车如此“孤注一掷”地公开举报比亚迪的内容,到底为何有各种猜测,这起事件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各方有哪些法律风险,深沪多名律师近日发表了各自观点。

举报月余无果 长城公开举报内容

长城汽车2023年5月25日上午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声明,称2023年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 PLUS DM-i(配置|询价)、宋 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目前,长城汽车正在密切关注该案的立案及处理进展。

截图来源:长城汽车官微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及疫情影响供应链不畅等因素影响,汽车市场竞争加剧,但车企之间的竞争多以降价促销、力推新品等作为竞争手段,车企特别是自主品牌车企之间公开举报竞争对手产品问题的事件实属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汽车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近一个半月,仍没有得到是否立案的答复,长城汽车这一公开举报内容的举动是否合法,会带来什么后果受到市场极大关注。

就在长城汽车发布声明后不久,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傅以尚表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从长城汽车的声明看,其怀疑比亚迪某款车型的污染物排放涉嫌违法违规,因而举报要求相关部门审查和处理,并未断定比亚迪确实存在违法违规,因此该举报本身并不违法,而且属于法律鼓励和保护的范畴。但是,长城汽车不应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发布声明将举报内容公之于众,如果调查结果定性为举报内容不属实,这个公之于众的行为要付出的代价,可能会超越举报不实本身要付出的代价。

从声明的内容看,长城汽车声明的意图似乎并非针对比亚迪,傅以尚律师认为,长城汽车妥善的做法是,依法要求相关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的答复,给出相应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超过时限或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关键在检测

就在长城汽车公开声明约两个小时后, 比亚迪汽车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回应称,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认为长城汽车检测报告无效,长城不能以此作为依据。同时,比亚迪汽车也公开了长城汽车举报的一些细节,并声明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利,使得这两家在中国汽车市场的竞争对手矛盾公开化。

傅以尚律师认为,比亚迪汽车声明“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击思路是对的,长城汽车向有关部门的举报本身应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作为同行业竞争对手,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发布声明将举报内容公之于众,则涉嫌不正当竞争。不过令人费解的是,长城汽车的声明并未提及其举报的依据是相关检测结果,比亚迪汽车的声明却详细列明,不知比亚迪汽车是如何“了解”得知的,如果“了解”的内容不准确或“了解”的途径不符合常规,在此列明可能适得其反。

图片来源:比亚迪汽车官方微博

对于长城汽车公开举报比亚迪汽车这一事件,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天亮认为,举报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有效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和线索。长城汽车根据自行检测的报告等证据进行举报原则上没有问题,但举报的内容和后续行为值得商榷。

第一,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话部提交材料举报比亚迪两款产品排放不达标,这个举报行为本身合法,行政部门是否立案需要时间落实相关证据,尤其是针对是否排放不达标需要进行技术鉴定,而不仅仅是长城汽车单方面的检测报告来确定;

第二,长城汽车的声明以及上网传播的行为就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长城汽车举报的内容不管是否属实,但是其通过互联网的声明,已经制造了一些误导性信息,在行政相关部门并未立案调查或者没有确定报告的情况下,采用这样的方式就是对他人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的一种损害行为,一旦举报事实不真实,长城汽车可能会因为一纸声明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样也会被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罚;

第三,比亚迪是否涉及排放不达标,其关键点也在于产品的检测,从法律上而言,比亚迪应当积极面对可能的调查和检测,也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提起的民事诉讼准备相关证据。

比亚迪汽车在其声明里也强调,产品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欢迎有关部门随时来调查、取证、检测。

有报道称,一旦该举报属实,那么中国汽车市场今年以来最畅销的轿车和SUV,将存在召回的可能,比亚迪也将面临巨额罚款。

长城汽车的无奈

长城汽车公开举报比亚迪产品问题,表明汽车行业竞争太激烈,车企竞争、互相攻击的公开化,折射出生存环境的艰难。此前,在家电市场竞争已全面白热化时,曾有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轰动一时。

长城汽车和比亚迪都是民族汽车工业的代表企业,乘用车年销量均超过百万辆,两家都是上市公司,长城汽车总市值超2000亿元,而比亚迪巅峰时市值一度超万亿元,现在总市值超7000亿元。

比亚迪汽车近两年随着新能源车市场爆发,销量成倍增长,2022年更是成为中国汽车市场年销量最大厂商,其秦和宋两款车型在轿车和SUV细分市场月销量都处于排名前列。近年来,比亚迪的DM-i技术、刀片电池的宣传积累以及产品价格亲民,都给了竞争对手巨大压力,也使得其品牌和技术得到更多消费者认可。

近些年来,长城汽车凭借在传统燃油SUV和皮卡市场的成功,年销量持续突破百万辆,但随着竞争车型增多,增长放缓,一度长期排名SUV销量榜首的哈弗H6被数款竞争车型超越,在新能源车市场虽拿出过产品,但市场表现不佳,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这个增量市场上,长城汽车再不迎头赶上,恐将在竞争中掉队。

今年,长城汽车营收和利润增长仍乏力,长城汽车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在第一季度长城汽车营收290.39亿元,同比下滑13.63%;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下滑89.34%;扣非净亏损2.17亿元,同比下滑116.65%。整个第一季度长城汽车营收和利润双降。长城汽车表示,盈利下滑主要系报告期仍处于产品结构调整期,基于2023年新产品上市节奏,加大新能源品牌建设及研发投入所致。

长城汽车也在极力补齐新能源车的短板,其2022年财报董事长致辞中显示,2023 年长城汽车将携十余款全新新能源车型走向市场,实现产品全面焕新和品牌形象的跃升。

今年3月,长城汽车正式对外发布全球首创的全新智能四驱电混技术Hi4,搭载这套技术的哈弗枭龙MAX(配置|询价)于2023年5月15日上市。随后,长城汽车在全国开启了全新Hi4的媒体沟通会,标志着长城汽车在新能源车领域开始发力,也标志着长城汽车将加速挑战包括比亚迪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新老势力。

巧合的是,就在长城汽车公开举报内容四个多小时后,比亚迪汽车宣布宋Pro DM-i(配置|询价)冠军版上市。长城汽车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声明》,网上有猜测此举或为“打压竞争对手”!

而早在此之前,长城汽车已经表达了对“行业乱象”的不安。据报道,在5月15日的哈弗品牌之夜活动上,该公司表示,“一些品牌在竞争中,赢了销量,输了底线,毁了行业品牌,我们绝不答应。”

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两款车型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涉及比亚迪秦 PLUS DM-i、宋 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据了解,使用常压油箱较高压油箱节省成本,大部分插电混动车型采用了高压油箱以利于排放达标,但是不是使用常压油箱一定会导致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目前没有定论。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长城汽车公开举报内容也是无奈之举,以这种方式期待行政部门早日介入。长城汽车在声明中专门列出有关部门予以立案的四个条件,似乎在有意提醒有关部门及时作为。

“长城之诉求是公平!”一位汽车内人士这样分析长城汽车发声明的用意。

一位上海律师也认为,目前此事不能停留在口水战层面,有关部门应介入,进行实质审查。

5月25日下午,比亚迪内部人士在朋友圈转发声明时纷纷附言:“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表达出对长城汽车举报的不满。

不过,傅以尚律师觉得,比亚迪应该在回应的声明中表现出更多的大度和宽容,可以肯定长城汽车的举报行为对行业的积极意义,并表明相信同行竞争者之间合法合规的互相监督有助于共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坚决反对和严厉反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两日,资本市场似乎并不看好这两大自主品牌之间的纷争。截至25日收盘,长城汽车(601633.SH)和比亚迪(002594.SZ)分别报收24.8元和255.6元人民币,下跌6.17%和2.41%。截至26日收盘,长城汽车和比亚迪分别下跌4.27%和3.37%。

5月25日晚间,长城汽车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了解到《声明》发布后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声明》涉及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如涉及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及时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这也表明这场纷争还将持续,事件相关方或许都在期待公平公正公开的调查结果。

截图来源长城汽车公告

2023-05-29

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