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数额逾三千万 广西省一“洗黑钱”犯罪团伙宣判

涉案人员数额逾三千万 广西省一“洗黑钱”犯罪团伙宣判 南宁市10月19日电 (新闻记者 张广权)广西河池东兰县人民检察院18日公布开庭审判梁某汉等11名被告因涉嫌犯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一案。

公诉行政机关控告,2021年2月,被告梁某汉、黄某义通过商议后,由梁某汉根据海外社交软件联络卖家做“显卡跑分洗黑钱”挣钱。大梁某汉授权委托霍某麦回收霍某玲、霍某先等11人的储蓄卡、K宝、电话卡等专用工具,根据电脑上申请注册后登录海外社交软件进到卖家建立的“CK二哈下达”群,梁某汉、霍某麦将其名下的的信用卡及其霍某麦回收来的霍某玲等的银行卡卡号汇报给卖家,由卖家将银行卡卡号挂进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

图为庭审现场。 东兰法院 摄图为庭审现场视频。 东兰人民法院 摄 上家里有资产必须 转到时,在群内推送必须 转到的储蓄卡、帐户名和转帐额度后,梁某汉便运用个人网上银行将钱转至卖家特定的账上,进行“显卡跑分”转帐清算每日任务,从这当中提取提成,又依照0.45%至0.5%的占比将提成结算给霍某麦,由霍某麦分派后将提成结算给霍某玲、霍某先等。

2021年2月至4月,该显卡跑分精英团队犯罪团伙组员带来的储蓄卡为网络诈骗给予电子支付额度累计3013.669三万汪义。在其中涉及到中国通讯网络诈骗案共20起,涉案人员使用价值44.2419余万元,显卡跑分精英团队共盈利1八万汪义。

公诉部门觉得,被告梁某汉、黄某义等五人明知道别人运用互联网络实行违法犯罪,仍建立、参加“显卡跑分精英团队”一同数次协助好几个网络通信团伙犯罪收付款转帐,被告霍某麦等6人明知道别人运用互联网络实行违法犯罪,仍租赁本人户下储蓄卡、电话卡、K宝给别人,为别人执行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给予电子支付协助,金额极大,其方式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行为清晰、直接证据的确、充足,理应以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罪追究刑事处罚。

开庭审理中,公诉部门提供了有关直接证据,被告梁某汉等以及辩护律师开展了质证,控辩彼此在审判庭的组织下充足发布的建议。

开庭审理完毕后法院公布休庭,此案将拟行判决。(完)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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