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调整议案二审 确立应依规汇报对国有制資源、国有资产处置财务审计状况

审计法调整议案二审 确立应依规汇报对国有制資源、国有资产处置财务审计状况 北京市10月19日电 (黄钰钦 梁晓辉 谢雁冰)审计法调整议案二见刊19日报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议案要求内控审计汇报理应关键汇报对预算执行以及业绩考核的内部审计状况,并确立内控审计汇报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汇报对国有制資源、国有资产处置的内部审计状况。

据统计,此次审计法改动关键紧紧围绕拓展审计监督范畴、健全审计机关管理权限、严苛标准财务审计个人行为、确立审计整改和监督责任等领域对现行标准审计法作了进一步健全。

比如,为了更好地加强上级领导审计机关对下属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和监管,议案确立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决策理应与此同时补报一级审计机关。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审计效果的应用,议案要求,财务审计結果及其整顿状况理应做为制订现行政策、完善制度的主要参照。

除此之外,议案还提升要求,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实施岗位中,解决悉知的私人信息给予信息保密,不可泄漏或是向别人不法给予。(完)

2021-10-19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