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装自用充电桩补贴600元充电费!温州发布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

1月24日,1月24日上午,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温州市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停车场充电设施最低建设比例要求等多项利好政策,政策自2022年2月20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据了解,我市自2017年起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相关政策。在政策引导下,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实现爆发式增长,全市新能源汽车上牌数从2017年的1255辆到2021年的45450辆,2021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上牌占比达21.2%,居全省第二。

明确停车场充电设施

最低建设比例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忠诚介绍,现阶段,我市推广工作重点已从原先的车辆购置补助转到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建设,我市将推出多方面举措,大力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针对群众在上班、游玩、购物时的充电需求,明确各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的最低建设比例。如上班族关心的公司单位内部停车场,政策明确要求充电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12%;旅游族关心的高速和景点停车场,要求建设比例不低于15%;购物族关心的大型商场超市停车场,要求建设比例不低于20%。

我市还支持建设公用对外运营充电站,补贴范围从市区扩展到全市。对公用充电设施按功率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补助,运营单位给予每千瓦时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对换电站按功率800元/千瓦时补助,对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分别给予每站150-500万元奖补,对个人报装自用充电桩的给予一次性600元充电费补贴。同时,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咪表停车位每天免费停车2小时的举措。

此外,市发改委已联合温州供电公司开发建设“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各运营平台的服务信息资源,市民只需下载一个App即可查看所有运营商的充电桩在用情况。

开发新车型奖励100万元

当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下一步,我市将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首批梳理实施包括威马、瑞浦、瑞立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共38项,总投资230亿元。对于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年销量和动力电池年供货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将给予500-3000万不等的奖励。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超1000亿元,新能源整车产量达20万辆以上。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卡脖子”科技攻关,每年将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科技部门首批梳理17个攻关项目。整车企业开发新车型的,每个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

新能源出租车每台补助2万元

在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方面,我市着力推进出租车、公交车等领域新能源化,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根据省交通强省办印发的《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亚运会前温州市区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比例要达到60%。为此,我市将补助引导新能源出租车发展,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淘汰燃油出租车更新或新增购置使用新能源出租车的车辆所有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车的补助,洞头区及各县(市)参照执行。

同时,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实现新增公交车辆电动化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增或更新燃油公交车,市区范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予以国补50%的补助。

2022-01-25

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