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可靠吗?,绍兴二手4米2高栏货车

破烂小货车, 暗藏大勾当!

非法运输、存储、买卖成品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威胁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低劣的油品质量还会造成排放超标污染环境。近日,诸暨交通执法部门成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买卖成品油案。

近日,诸暨市交通执法人员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柴油的小货车,及时消除了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在次坞镇次大线溪埭村路段巡查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该轻型货车外观破旧,车身多处破损,执法人员打开车门时车内一股浓重的柴油味扑面而来,车内有一个用以储存柴油的大型器具,满载情况下可以装2吨左右,油枪、加油桶等一应俱全。

经现场调查,驾驶员王某正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装载 0.4 吨柴油从次坞镇古竹院运往次坞镇次大线溪埭村路段为另一货车加柴油。

经查,驾驶员王某既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王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

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本省本年度初次违法,违法程度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无小事,非法运输危险货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交通君提醒那些

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人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概念

(一)成品油的概念和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的认定原则

商务部规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根据该条规定,成品油是适用于汽油发动机、煤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的燃料,包括汽油、煤油、柴油以及具有同种用途的替代燃料等。

(二)成品油许可经营制度

1、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批发、仓储、零售成品油的行为设定了行政许可,由商务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成品油经营项目的被许可人只能是企业,自然人没有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的资格。

3、批发、仓储、零售成品油,必须持有商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许可文件。

(三)非法经营成品油危害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非法经营成品油不仅严重冲击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影响土地、大气污染治理,还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二、法律适用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销售散装汽油、柴油等行为

危害巨大

私自销售、储存散装汽油、柴油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非法散装汽油、柴油全部是劣质产品,长时间使用将对车辆造成损伤。

希望广大群众和车主能够提高安全意识,抵制非法散装汽油、柴油从“我”做起,同时可以向交通执法部门及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违规行为,拓展非法经营案件线索。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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