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车标准否提高了车辆性能?,

对新国标电动车标准的建议和批评

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认为,理论必须要结合实际经验来检验它的正确性,只有在实际中不断验证、不断验证以后,才能肯定它的正确性。同时,他也强调了知行合一的理念,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发展和进步。这句话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科学、哲学、政治、社会等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如今我们却违背了老了这个真理!

我这里要谈的就是最近被所有老百姓诟病的新国标电动车的新政。

看图,这是新规定

首先,我认为制定新国标标准的专家们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和体验。他们自己缺乏骑电动车的骑行经验,无法真正理解电动车在日常使用中的体验和问题。这是严重脱离实践。

例如,新国标限制电动车速度最高只能达到25码,这意味着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太慢,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意味着上班,上学,可能会迟到。此外,由于新国标规定的车辆太轻,车身结构松垮,进而出现车头死亡摇摆,而不安全,很多消费者使用电动车时会感觉到车头部分不稳,有摇晃感,并且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容易失控。这些问题对消费者的安全和骑行体验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认为新国标的执行过程中,厂家为了到达所谓新国标标准,偷工减料降低车身重量,导致电动车的质量与安全性下降。从而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此外,由于新国标规定电池只能使用48V,导致电动车续航里程非常短,这让很多消费者遇到了使用上中途没电的困难。不适合远距离骑行,只能改用机动车。增加环保压力。


除此之外,新国标的执行过程中还取消了后视镜,这给消费者的视野和安全带来了隐患,转头看路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新国标的脚蹬子也成为了影响骑行安全的大问题,因为这些脚蹬子会经常勾到裤腿,简直像似死亡镰刀,让骑行人员如履薄冰,一不小心人仰马翻,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骑行体验和安全性。另外还对电机功率进行了限制,一些坡都上不去,尤其是农村地区,专家有考虑过这些问题了没有。



最后,我认为由于新国标的实施需要消费者承担更高的购车成本,导致现在购买电动车比原来更加昂贵。而且新国标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迫使许多消费者重新评估是否购买电动车。这种情况可能会让人们重新购买油车,加重了环保和减排的负担,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国标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未考虑到消费者需求和体验、质量和安全问题、前景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为了确保电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方针应该更加科学和合理,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探讨

认为想解决根源问题,是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而不是限制车辆本身,在不减配和降速前提下,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这才是解决之道。这就好比,我们开机动车速度太快,是不是把机动车限速到25码,才安全?这是掩耳盗铃的行为!制度的完善比车辆本身更重要,你要控制的是人,而非车辆,车辆是死的是由人来操作的。另外我开头引用了毛主席的我话,'实践是结业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国电动车行业发展多年,技术不可谓不成熟,这些年下来国家也制定过电动车标准,最后都失败了,反而民间自己出来了一些标准,就比如电动车行驶速度都在40码,这就是标准,真正通过实践检验的标准,既然是民心所向为什么不定下了。反而去拿国外的标准来强加给中国过民,(国家实行这个标准是参考了国外的一些标准)这就是外来主义,崇洋媚外,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什么叫中国特色?就是按照自己,国家的国情,制定相应的规定


解决之道

仅仅限制车辆速度和减配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制定更完善、更科学的管理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首先,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该重视消费者的需求及其满意度。这包括在车型及技术研发、材料制造、安全性能、能源管理、行业标准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支持与保障。同时,应该对电动车厂商及其生产过程进行更严格的监管,确保电动车的产销符合规范,杜绝不良产品的流入市场。

其次,要加强对电动车环保和减排的推广,鼓励更多用户购买电动车,同时对使用电动车进行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此外,也可以推出更多的共享电动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同时帮助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

第三,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例如加强对违规行驶、酒驾、超载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并通过完善的电动车行业标准来规范电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最后,政府可以加大对电动车领域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强研发与创新,以提高电动车的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买和使用体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环保减排和推广、法律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以此来解决电动车行业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仅仅通过限制车辆本身来安全管理。这样不仅可以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4-01-19

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