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车标准图与旧版有什么不同?,

新国标只是开始 电动车破局仍需法治精神

近日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发布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前,由于旧版国标与当下社会需求的脱节导致电动车乱象频发,很多人都寄希望于新国标的早日出台能够彻底解决当下电动车混乱的局面。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电动车乱象又岂是一个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就能彻底破局?

电动自行车从上世纪90年代诞生以来,就因其便捷的骑行体验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随后2003年的非典让很多民众放弃公共交通,2004年前后国内主要城市纷纷颁布“禁摩令”,这些因素都极大促进了电动自行车销量爆发。

电动车已经成为居民日常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

2006年之后,由于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电动自行车在电池、电机、控制器以及车架、轮毂等部件得到了极大提升,电动自行车在性能和骑行体验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被消费者普遍接受,市场表现也是逐年提升。

但是,由于电动车发展迅速,1999年颁布的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主要技术指标均落后于实际需求,且该标准中的绝大多数指标并非强制性,为了迎合消费者对于电动车的骑行需求,各类超标车、改装车也是层出不穷。

此外,标准的模糊和缺失也使得电动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监管的缺失和活跃的市场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无需生产,普通民众对于电动车相关法规和标准知之甚少,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如今的乱象。

简言之,旧国标已经鸡肋到执法者无视,业界和民众无感的地步,“放养”的状态下,2.5亿市场规模的乱局也就不足为奇了。

为了解决标准模糊的问题,相比1999年颁布的“旧国标”,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身份,姓“自”还是姓“机”的问题得到明确。

新国标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项

同时,新标准将原标准中的非强制项直接改为“一票否决”。新标准前言部分的第一句话就明确指出,“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这直接推翻了旧标准中对于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细分,也从根源上避免了产品检验合格但却是超标车的尴尬局面。

对比99版国标中的非强制项要求

在关键指标上,新标准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参照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限定。(具体参数见下图)

新国标重要指标设置说明

另外,针对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发现的问题,新标准还增加了车速提示、淋水涉水性能、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电气安全、无线电干扰性能以及防篡改保护等方面要求,意在降低或避免出现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因非法改装、触电、起火等事故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害。

新标准增加了多个在实际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指标项

对于说明书部分的调整也看出了新国标对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关注。其中明确指出用户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16岁以下用户禁止使用、不要停放在走廊过道等出口位置、不要在室内充电等,相比99版本国标可以说是事无巨细。

之前很多人把电动车乱象的矛头直指迟迟未出的新国标,现在新国标已经有了,那是不是电动车乱象就可以彻底根治了?非也。

新国标适用范围仅限电动自行车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新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也非常明确,即“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也就是说,市面上常见的“豪华款”车型并不属于此类产品。

市面常见的“豪华款”车型并不属于此品类

实际上,目前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已经有了明确的国标要求,但在两者中间还隐藏了一个分类,即电动轻便摩托车。根据此前的标准规定,由电力驱动,且符合最高设计车速在20-50Km/h之间,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的都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类别。所以,市面上大量的“豪华款”车型实际类别应为此类。

但在2009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予以暂缓实施,并且至今也未有新标准出台,所以对于此类车型,目前在管理上依旧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更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

另一方面,近年来频发的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多是因为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和不文明驾驶所致,例如车辆和行人逆行、闯红灯、违规进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新国标对此无能为力。而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极度缺乏才是当下电动车乱象的最核心问题。

单纯凭借一部新国标无法改变现有局面,这是出于对整个电动车市场长时间的观察和思考后得出的结论。对于当下乱局,法治精神就成为了破局的关键所在。

法律对于机动车行为的强力约束值得借鉴

我国在机动车的管理上是积累了丰富经验的,所以尽管目前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还在不断提高,但各地对于机动车的管理依旧能做到有条不紊,其核心就是法治精神。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整治直接树立起了法治权威,全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又进一步增强了机动车的行为秩序,这样的良性循环早就了我国对于机动车管理上的大而有序。

严肃法律权威使得机动车治理进入良性循环

机动车的管理经验对于破解电动车乱象有着重大借鉴意义。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打响了对于车辆本身的标准化的重要一枪,有消息称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也将会在近期出台,这对于电动车厂商和销售层面将是一大利好,对于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管理的有法可依也是践行法治精神的第一步。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是电动车行业标准化的第一步

对于交通参与者行为规范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车辆国标的制定。针对机动车我们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从驾驶者资质审定到驾驶行为培训,再到对于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都可以找到相关法律规范,执行层面也较为严格。所以,提升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违法处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对于规范电动车市场、降低事故发生率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法治精神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在现阶段,电动车和机动车无论在路权保障还是管理层面上都难言平等。路权模糊至今无解,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严重;在责任认定上,电动车往往又成为了“弱势群体”,引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不满;而机动车驾驶员一些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例如随意转弯、占道停车、路口抢行等等,不胜枚举)引发的事故定责分歧严重,保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得到合理合法的公正对待同样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从今年5月份新国标颁布,到明年4月份正式实施,这其中接近一年的过渡期中,电动车市场维持现状依旧是大概率事件。

就电动自行车品类而言,目前很多正规厂商生产的车型完全符合新国标要求,所以对于这一类厂商,新标准并不会对其生产销售造成实质性影响,以简易款车型为主的天津板块会直接受益。

新国标对于合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讲起到促进作用

就轻便电动摩托车品类来说,由于目前其对应的新国标暂缓实施,未来具体是否还将进一步修订或者怎样并不明确,相应管理办法同样模糊不清。在此前提下,各大品牌厂商并不会立即停止此类车型的生产销售,消费者也不会主动放弃此类车型的日常使用。

符合此前轻便电摩标准的车型使用暂不受太大影响

对于各地管理部门来说,根据新国标对市面上不合格产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是必然的,其对于轻便电摩的态度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现象一定存在,但这种方式的合理性存疑。笔者认为,更多地方会选择性地给此类车型留出足够的过渡期,待轻便电摩的新国标出台后,相应的过渡和报废政策才会随之出炉。

总结:

尽管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颁布,但最终正式实施还要等到明年4月份,这其中超标车型处理、相应法规定制、路权与责任划分等等问题都需要各方紧密配合。所以新国标并不是万金油,让利益各方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才是破解电动车乱局的最终方案。

此外,虽然“超标车”仍将在市面上存在相当一段时间,交通乱象的解决也需要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地,但随着各地对于公共充电设施和停车场所的积极推进,电动车起火引发群死群伤的惨剧将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

2024-01-19

20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