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担心财务造假风险?,

证券合规周报(第二十三期)丨山西证券子公司中德证券保荐乐视网项目涉嫌违法违规、聆达股份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均被立案

监管要闻

证监会持续深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放管服”改革

1月21日,证监会进一步优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便利市场主体办事。一是再精简63%证明事项,减少繁文缛节。二是再压缩简化91项申请材料,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三是制定公示备案办事指南,便民增效。下一步,对于取消、简化的证明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证监会将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监管信息交换、强化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对虚假承诺等违规情形将严肃处理,确保放而不乱。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不少影响恶劣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是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市公司所为,只有上市公司背后的实质违法者得到惩罚,才能真正打击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环境,实现零容忍的政策目标。《规定》第二十条明确了“追首恶”原则,该条第一款规定,在原告起诉请求直接判令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本规定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免却嗣后追偿诉讼的诉累。同时,为进一步明确“首恶”的责任,第二款明确上市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偿上市公司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诉讼成本,以进一步压实组织、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聆达股份(300125.SZ):实控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1月18日,聆达股份发布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王正育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王正育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推举董事王妙琪代行董事长职责,聘任董事韩家厚担任公司总裁,并经控股股东提名补选陈小禹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

华晨汽车集团:未履行相关担保承诺,被辽宁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月20日,辽宁证监局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2019年9月9日该公司承诺,金杯汽车为沈阳金杯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4.75亿元担保,将由该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平稳、有效地解除。2020年12月21日,该公司称由于其已进入重整程序,协调各方解除担保的难度加大,预计无法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承诺。重整期间及重整结束后,该公司将妥善化解上述担保问题,并将承诺的履行日期推迟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该公司仍未履行相关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铁岭新城(000809.SZ):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万元,被责令改正

1月19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辽宁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贸易)按照已收或应收商品对价总额(总额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8725722.38元、成本17952536.70元。经查,财京贸易在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再销售给客户的过程中,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不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应为商品的代理人。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2536.70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ST贵人(603555.SH):独立董事配偶短线交易,收福建监管局警示函

1月19日,福建监管局发布对贝洪俊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贝洪俊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独立董事期间,配偶许国君先生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ST贵人股票226200股,累计卖出ST贵人股票2312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海南橡胶(601118.SH):连续两年虚增收入,被海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1月19日,证监会网站披露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海南监管局发现公司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2016-2017年发生多笔货权转移业务,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2016年虚增收入金额27249.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3.07%,虚减利润总额308.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3.50%;2017年虚增收入金额45001.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16%,虚减利润总额704.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2.72%。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中青宝(300052.SZ):信披违规,董事长等三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1月19日,中青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监管谈话的公告。

经查,公司欲收购的宝德香港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无相关的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也没有相关产品落地,公司所宣称的“保尔利德元宇宙数字平台有限公司希望成为游戏UGC平台的先驱者”为初步构想,无任何具体落地计划。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未对该收购的风险情况和未来判断进行充分论证;公司未客观、完整地反映宝德香港公司目前并无实际业务、无技术积累等重要信息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在仅有初步构想、无具体落地计划的情况下,未明确说明做出上述判断的依据。

ST步森(002569.SZ):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1月18日,ST步森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立案调查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ST起步(603557.SH):公司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1月17日,ST起步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太安堂(002433.SZ):2019与2020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月18日,广东证监局对太安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柯少彬、余祥出具警示函。经查,太安堂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公司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二、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导致2019年、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太安堂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柯少彬,财务总监余祥出具警示函。

天际股份(002759.SZ):多宗违规被责令改正,实控人吴锡盾等收警示函

1月18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吴锡盾、郑文龙、杨志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东监管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业绩预测不准确。(二)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披露不及时。(三)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四)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二)应收账款确认不准确。(三)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不准确。(四)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不恰当。

三、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

天际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吴锡盾、郑文龙、杨志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美联新材(300586.SZ):5宗违规收警示函

1月18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伟汕、张朝益、段文勇、卓树标、蒋进、易东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披露大额存款被质押以及违规为实控人提供担保。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四、财务核算不规范。五、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美联新材、黄伟汕、张朝益、段文勇、卓树标、蒋进、易东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

安信证券:投行项目未勤勉尽责,收8张罚单

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官网披露了关于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江监管局发现安信证券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

7名相关责任人也遭监管警示:同日,浙江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对安信证券的秦冲、陈永东、李泽业、王时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魏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及对叶清文、戴铭川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员措施的决定。

国泰君安: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两名保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1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安定、邢永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悉,国泰君安证券及王安定、邢永哲在保荐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环球佳美与客户法力盈的关联关系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并合并披露相关信息,涉诉专利涉及产品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差异大,对发行人相关流水核查存在依赖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情形。

平安证券:员工伪造合格投资者认证材料,收警示函

1月1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郭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郭辉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任财富经理期间,在销售先锋期货新悦六号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于2019年5月成立,2021年5月终止)过程中,伪造客户合格投资者认证材料,合规意识淡薄。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郭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申万宏源:南宁某营业部员工收受礼金,被出具警示函

1月1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广西证监局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秦婧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无合理依据,且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2020年7月收受某投资者提供的礼金。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山西证券:证监会决定对子公司中德证券立案

1月18日,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德证券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立案。

基金公司

骏邺投资:董事长郑德胜涉嫌操纵股价,被罚没6288.7万元

1月21日,证监会网站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江苏骏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邺投资)董事长郑德胜操纵“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万元,并处以3144.35万元罚款。

经查,在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郑德胜实际控制并使用“龙某薇”等26个证券账户,其中25个账户交易了“圣龙股份”,18个账户交易了“诺邦股份”。

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亚振家居”“诺邦股份”“圣龙股份”股票价格。操纵手法主要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

证监会认为,郑德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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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