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鹏汽车承认:为了获得政府补贴,故意在购车合同中写低价格

引言:

最近,有媒体爆料称,南京的消费者在购买小鹏汽车时遭遇了“阴阳合同”,已经缴纳押金,签署完成购车合同之后,准备提车时却被告知需要加收11200元的不知名费用。

正文:

事件需要回溯到今年10月初,都说“金九银十”,南京的陈先生在南京本地的景枫购物广场小鹏汽车展厅看车时对于小鹏P7(配置|询价)非常感兴趣,随后立即缴纳了5000元的购车定金。10月23日陈先生和小鹏汽车的销售进一步沟通后确定了购买意愿并谈好了小鹏P7的购车价格,随后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协议。一个月不到,也就是11月中旬,陈先生准备提车时,小鹏汽车的销售人员却告知陈先生需要额外缴纳11200元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提车流程。

陈先生看中的这台小鹏P7整车销售人员报价为279650元,他和销售方南京小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显示的也是整车价格279650元,除去之前缴纳的定金5000元,也就是说陈先生需要支付尾款274650元。购车合同加盖了双方的公章,也就是说这份购车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在和陈先生成功签订合同后,在约定的价格之下是不允许再额外收取费用的,这种需要额外收取费用才能提车的行为明显侵犯了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陈先生向南京小鹏汽车询问为什么提车还需要额外缴纳这11200元时,门店的一位自称是销售主管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政府对于30万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有一定额度的补贴政策,如果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内价格超过30万则不能享受政府补贴,所以他们会在合同上将相关产品的价格写的比实际价格低,维持在30万以内。而且他们目前所有的车辆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操作的,等到交车时再让消费者额外补上合同以外需要支付的车款。

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还表示,他们都是事先和消费者沟通好的,也在购车之前明确告知了消费者提车时需要额外补上这笔费用。但陈先生并不认可南京小鹏汽车的这一说法,陈先生表示南京小鹏汽车放并未告知,他也不知道提车之前需要再额外补上这笔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有没有告知陈先生需要补齐这笔费用,他们的这种操作都是不合法的。这种明目张胆的“阴阳合同”明显存在骗取补贴的行为。

另外,小鹏汽车官网上显示的,陈先生打算购买的小鹏P7 670E版价格为276900元,这个价格比陈先生购车合同中签订的价格279650元还要贵了2750元。所以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所说的“写低价格”行为并不能站住脚,或者可以解释为,“写低价格”骗取政府补贴的这种行为是小鹏汽车的官方行为,而非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的单独行为。这种行为一旦被坐实,小鹏汽车官方是需要因为骗取政府补贴而被罚款的。所以,不管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方给予怎样的解释,不是其本身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就是小鹏汽车官方存在骗取的行为。不管哪种结果,都是不被允许的。

车视头条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一旦和任何销售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如果对方存在在合同外加价的行为,消费者都应立马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1-12-08

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