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违章扣多少分?处理方式及处罚详解,

女子怀孕身体不适将车停应急车道被扣6分,法院:不符合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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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法官,我老婆都临产了,这时候出现不舒服,还不能算紧急情况吗?”

法庭上,崔某很是激动地说道,对前段时间交警给的扣6分的处罚他并不服气。

他说的也是实话,当时老婆已经怀孕9个月了,确实临近产期,随时都可能生产,在崔某看来,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事情发生在河南。崔某和妻子很恩爱,一直以来都没发生过矛盾,夫妻俩情投意合,日子过得蜜里调油,还有一个11岁的儿子。

这段时间,因为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崔某就和妻子商量再要一个孩子。

在一家人的期盼下,崔某的妻子终于怀上了二胎。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崔某激动不已,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母。

因为妻子是高龄产妇,崔某生怕发生什么意外,对妻子的爱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地步,不让妻子做一点点的家务活,每次妻子要拿东西都是他或者儿子帮妻子拿。

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一家人都很小心,也很幸运地没有出什么意外,很快,妻子怀孕到了第9个月,随时都可能生产。

这一天,崔某正在上班,忽然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

在电话里母亲焦急地告诉他,父亲今天在上楼梯的时候摔了一跤,昏迷不醒,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但一直没有反应,很可能不行了,催促他尽快赶来看父亲一面。

接到这个电话后,崔某的心里非常的悲痛,他没有想到,一贯身体硬朗的父亲忽然就要永远离开他们了,他向母亲承诺自己一定会尽早去医院。

崔某向老板请了假,匆匆地回到家里。

夫妻连心,看到崔某着急的样子,崔某的妻子也隐约有所察觉,询问崔某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崔某把父亲重病昏迷的事情告诉了妻子。

妻子对崔某说,咱们一块儿去看看爸爸吧。崔某刚点了点头,又觉得不行,摇了摇头。

妻子已经怀孕9个月了,怎么能还在路上颠簸呢,要是出事了怎么办?不光是他,老人肯定也不愿意妻子冒这个风险。

但妻子的态度非常坚决,说,那也是我爹,而且我家里人生病的时候你都陪我过去探望,现在你的父亲生病了,我也必须陪你过去尽孝。

妻子的一番话打消了崔某的顾虑,崔某最后还是决定带上妻子一起过去。

崔某将车开上高速公路,过了一段时间,后座的妻子忽然脸色变得苍白,弯着腰干呕起来。

崔某通过后视镜,还发现妻子脸上布满了汗珠,看起来非常痛苦。

崔某被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他来不及多想,赶紧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后拉开后座的门上车,把妻子扶下车,让妻子呼吸车外面新鲜的空气。

过了一会儿,妻子的脸色好了一点,对他表示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刚才忽然有一点难受,现在已经没事了。

崔某扶着妻子上车重新坐下,准备开车继续前往父亲所在的医院。

但是这个时候忽然驶来了一辆交警队的车辆,上面下来两个交警,拦住了崔某的车。

崔某被拦车,心急如焚,但还是接受了交警的询问。

交警询问崔某为什么好端端的要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崔某的车子并没有出现故障。

崔某把妻子一个孕妇身体不适的事情告诉交警,但是交警听了,并不认为刚才的情形属于紧急情况,也就是说,交警认为崔某在应急车道停车的理由不充分。

最终,交警对崔某做出了驾照扣六分,并罚款200块钱的处罚。

崔某收到交警的罚单,心里并不服气,但是他还急着带妻子去探望重病的父亲,当时并没有过多争论。

在把妻子安顿好后,他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裁判撤销交警队的行政处罚。

法庭上,崔某还把自己妻子怀孕的B超单作为证据出示给法官,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本来是高龄产妇,而且接近产期了,属于紧急情况才对。

要是妻子当时出现不舒服,而他置之不理,继续开车,很可能发生不好的结果。

崔某的一番话有一定道理,但是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还是认为崔某妻子当时身体不适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中的情形,驳回了崔某的诉讼请求。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崔某表示,他理解法官的判决,但是他觉得规范并不人性化,而是把人当成了一个没有感情的理性工具。

在那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理性思考,理性判断自己的妻子究竟到底是紧急不紧急,他只知道,一旦发生意外,他很可能永远失去自己的妻子。

崔某妻子的案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法律第一位还是情理第一位,或者说适用法律是否要兼顾情理,都是网友们热议的主题。

有网友认为,法官驳回崔某的诉讼请求没有问题,因为法律是有稳定性的。

如果每个人自己认为是紧急情况,那就算紧急情况了,会动摇法律的权威,也会影响对法律的适用,会对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造成很大的影响。

也有网友认为,法官的判决死板地依照法律规定而没有兼顾人情,显得冷冰冰的,像一个法律机器人。

这样的判决多了,反而会伤害到人民的心灵,动摇人们心里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法官应该做的,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地适用法律。

网友们的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而法律如何适用,也是对掌握司法权力的人的重要考验。下面由我为大家分析本案中的法律问题。

一、交警队对崔某的处罚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

而紧急情况一般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车辆发生故障,比如熄火,轮胎漏气等继续开下去会发生危险的情形,另一种是开车的人突然身体出现问题,不能正常驾驶车辆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应急车道一般是供救护车,消防车通行的。

在本案中,崔某的车辆并没有出现不能行驶的故障,而崔某自己的身体也没有出现不适。

因此,交警队认为崔某是在非紧急情况下把车停到了应急车道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二、崔某妻子身体出现不适,崔某应该怎样做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能照顾到妻子?

为了照顾人们在高速公路上的需要,我国的大部分高速公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设有服务区,可以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一般高速公路上每隔50至60公里就会有一个服务区,大约需要行驶30分钟左右。

对于当时的崔某来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其实是尽快前往服务区,在服务区停靠,让妻子在服务区休息。

但是人不是机器,崔某当时被着急担忧的情绪冲昏了头脑,他只是做了自己认为最为合理的事情——让妻子尽快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缓解不适。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工作所提倡的。人是有人性的,而不是冰冷的机器。

因此,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能只是机械地适用条款,而是要考虑当事人所面临的处境。

为当事人着想,不光是以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做出令人心服口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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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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