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车船税新规要注意什么?,

今天山东1600多人尝鲜车管“异地通办”“便捷快办”10项新规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6月1日讯(记者贺辉)今天是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首日,山东省共有1600多人尝鲜“异地通办”、“便捷快办”带来的便利。

今年4月,公安部在去年推出的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继续推出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并于今天正式实施。今天全天,山东省各级交管部门共受理相关业务1687笔,10项新措施落地见效。

上述10项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即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车辆转籍异地可办、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5项服务“便捷快办”,即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除上述10项措施外,山东省的济南、青岛、潍坊、临沂4事还被确定为全国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

附:公安部10项交管“放管服”新措施细解读

一、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明确实施范围。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规范材料审核。1.对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登记凭证。2.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二、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明确实施范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措施自2019年6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的。

规范材料审核。1.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登记凭证。2.对户籍地在省(区)外的内地居民申请的,审核居民身份证和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登记凭证。3.对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对持有外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5.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三、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明确适用范围。1.适用于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3.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4.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5.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

业务受理后,应当告知申请人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由转入地车管所制证归档。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受理地点:

申请人在市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南山)申请的,受理地点为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支队车管所西郊服务站(槐荫区经十西路30849号)及十六里河服务站(市中区万寿路8号);

申请人在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5区(县)申请的,可就近到相应的大队车管所办理。

受理条件及资料审核:

1 受理条件:已在异地通过科目一或后续科目考试但未考完全部科目且学习驾驶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

2 资料审核:初次申领驾驶证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窗口办理。申请增驾的需将原驾驶证办理转入后再办理变更考试地。

四、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摩托车全国通检。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于2019年6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对申请人在摩托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办理检验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不再审核收存。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槐荫大队车管所所长王向东介绍:对摩托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每年检验1次。

明确办理程序,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申领检验标志时,审核交强险(车船税)后,核发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检验。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

明确适用车型,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5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检验。

五、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明确适用对象。1.该措施适用于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业务。2.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名称中包含“银行”字样,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参照适用。3.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包含“汽车金融”字样。

简化申请资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印章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由省级或地市级公安交管车管部门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式样,并留存影印件,发放至每个业务办理网点用于办理业务时核对。(档案科民警刘丽萍)

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地点:

小型汽车:

济南市车管所(经十西路4199号)

济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经十西路5800号)(仅限在本服站办车辆转移后申请抵押登记的车辆)

大型汽车:

历下区车辆管理所(高新区港西路1111号)

市中区车辆管理所(市中区朗茂山路8号)

槐荫区车辆管理所(槐荫区张庄路400-8号)

天桥区车辆管理所(二环西路与美里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路南)

历城区车辆管理所(历城区花园路4号历城五中东临)

长清区车辆管理所(长清区峰山路2929号)

章丘区车辆管理所(新东外环南首新党校对面)

平阴县车辆管理所(平阴县万商城)

济阳区车辆管理所(纬四路32号)

商河县车辆管理所(彩虹路中段)

两客一危: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03省道南绕城高速往南1000米路西)

六、扩大使用原号范围

同一车主名下车辆号牌互换。明确适用范围,对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放宽使用原号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七、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加快推进代办服务。要按照《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简称临牌),加快代办网点建设,扩大代办临牌服务覆盖面。要建立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资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者专网服务系统,按照规范开展汽车销售企业代办临牌核发业务。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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