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适合工业厂区的消防车?,

不同规范对消防车道的要求

1、铁路装卸设施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站场内道路构成环形,受条件限制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车道,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不应小于15m。


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5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²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5m。

7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8、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9、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10、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规模、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等。

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Ⅳ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穿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

12、 有色金属厂区道路和消防车道布置应充分满足生产调运、物料输送以及消防安全的要求,通过工艺流程、物料运输以及管线布置的统筹协调,保障消防车道通畅。厂区道路和消防车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当消防车道设置(通行)在地下建、构筑物的上部时,地下建、构筑物的结构承载能力应满足厂区最大消防车满载通行时的安全要求。

1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油气站场内消防车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油气站场储罐组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四、五级油气站场或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的油罐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但不宜小于15m×15m。
储罐组消防车道与防火堤的外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铁路装卸设施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与站场内道路构成环形,受条件限制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车道,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不应小于15m。
甲、乙类液体厂房及油气密闭工艺设备距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小于5m。
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一、二、三级油气站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纵向坡度不宜大于8%。
消防车道与站场内铁路平面相交时,交叉点应在铁路机车停车限界之外;平交的角度宜为90°,困难时,不应小于45°。
一级站场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若为单车道时,应有往返车辆错车通行的措施。
当道路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15、【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飞机库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Ⅲ类飞机库可沿飞机库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尚应设置回车场。
飞机库的长边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进出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消防车出入口,消防车道出入飞机库的门净宽度不应小于车宽加1.0m,门净高度不应低于车高加0.5m,且门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5m。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6.0m,消防车道边线距飞机库外墙不宜小于5.0m,消防车道上空4.5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飞机库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满载时的压力。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处,应设置消防车道或回车场。

16、【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GB50694-2011】生产区、仓库区和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应设置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白酒储罐区、食用酒精储罐区相邻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净宽不小于7m的消防通道。
消防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坡度不宜大于8%,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消防车道距建筑物的外墙宜大于5m。供消防车停留的作业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储罐区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17、【农村防火规范 GB50039-2010】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严禁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不得堆放土石、柴草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18、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地下车站的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车辆基地出入线敞口段,以及地上车站、区间和附属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汽车加油加气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19、【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0、【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厂区道路和厂房各入口应设置消防车道,使来自厂外的救援设备和消防器械能进入到离厂房最近的地点。

2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1) 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3) 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4) 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22、【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基地内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并应设置照明。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4m,当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2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生产区应设置消防车道,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当储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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