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比速迪电动螺丝刀提高工作效率?,

物理大师理查德·费曼,一个十一岁就能自制薯条机的天才少年

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

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在家里搞了个实验室。它由一个旧木头包装箱构成,我在里头加了搁板。我有个加热器,我平时把肥油放里边做炸薯条。我还有个蓄电池和一个电灯排。

为了做这个电灯排,我上小杂货店弄了些插座,用螺丝钉固定在木座上,然后用电铃线把它们串起来。通过开关以不同的方式把灯泡连接起来——串联的和并联的——我知道我能够得到不同的电压。但我没意识到灯泡的电阻决定于它的温度,因此我计算的结果和这个电路弄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不妨事的,灯泡串联起来的时候,都半亮着,它们都发发发发发光,很漂亮——棒!

我在系统里装了保险丝,所以哪儿一短路,保险丝就烧了。现在我必须弄到比我家里的保险丝弱一点的那种,我就自己造保险丝,方法是把锡纸包在一段烧坏了的保险丝上。我在保险丝的那头安了个5瓦的灯泡;保险丝烧了的时候,总在给蓄电池充电的点滴式充电器出来的电,会把灯泡点亮。灯泡在配电盘上,在一片褐色的糖果纸后面(后面的灯一亮,糖果纸就发红)——因此,如果哪儿出了娄子,我就会看配电盘,撑不住劲的保险丝那儿就会有一个大红点。好玩哦!

我喜欢玩收音机。我先是从商店里买了个矿石收音机,在夜里,我在床上将睡未睡的时候,用耳机听。

父母晚上出去要很晚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来我房间,把耳机拿开——担心我在睡着的时候,别有什么玩意儿在我脑袋里闹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我发明了一个防盗铃,一个简单的傻玩意儿:那不过是一个大电池,用电线连着一个铃儿。我房间的门一开,门就把电线推到电池上接通了电路,那铃就响了。

有天晚上,我妈妈和爸爸外出回来,蹑手蹑脚的没一点儿声音,怕吵着孩子啊,开了我房间的门,好拿开耳机。突然之间,那个巨大的铃儿震天价地响起来——乓乓乓乓乓!我大叫着从床上跳了下来:“管用啊!管用啊!”

我有个福特线圈——从一辆汽车上卸下来的打火线圈——我把打火端弄在我的配电盘上。我打算在打火端装个Rathenon RN电子管,里头是氩气,火花会在真空里产生紫色的亮光——那可真叫棒!

有一天,我正在玩那个福特线圈,用火花在纸上打窟窿,把纸给点着了。我很快就拿不住那纸了,因为快烧到我的手指了,我就把它扔在装满报纸的字纸篓里。你知道,报纸烧得很快,在屋子里,火苗显得挺大。我关了门,那样我妈妈就发现不了我房间里起火了——她跟朋友在客厅里打桥牌呢,我从近旁抓了一本杂志,盖在字纸篓上想把火闷熄。

火灭了之后,我拿开杂志,但房间里都是烟。字纸篓还是烫得没法儿动,我就用钳子把它拖过房间,把它弄到窗户外散烟。

可是外面刮着小风,又把火吹着了,而我也够不到那本杂志了。所以我又从窗口把字纸篓拖了回来,好去拿杂志。我注意到窗户上有帘子——非常危险啊!

还好,我拿到了杂志,又把火扑灭了。这次我抓着杂志不放,把字纸篓里发红的火炭抖落到两三层楼下的街上。

然后,我出了屋子,随手把门带上,对我妈妈说,“我去玩了”,烟慢慢从窗子里冒着。

我还用电动机干了一些事情,还为我买的一个光电池造了一个放大器;当我把手放在这个电池前面的时候,这个光电池能把一个铃儿弄响。我想做的事很多,但没能都做到,因为我妈总不让我在家待着。但我常常在家里,摆弄我的实验室。

我从清仓大甩卖那儿买了几个收音机。我没什么钱,但东西不贵——都是旧收音机,坏了的。我买来,想修好。毛病通常不大——一眼就看到有电线松了,线圈断了,或者有些地方没缠紧——因此,我还真能让几个收音机响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从一个收音机里听到了在得克萨斯州韦科(Waco)<1>市的“韦科广播电台”——这可太刺激了!

在我的实验室里,用的还是这同一个电子管收音机,我听到了施奈克忒底(Schenectady)<2>市的一家叫WGA的电台。现在,我们这些小孩子——我的两个堂兄弟、我妹妹,还有邻居家的小孩儿——都在楼下听收音机,听一个叫《伊诺犯罪俱乐部》的节目——伊诺泡腾盐赞助的——就这玩意儿!我发现,在楼上我的实验室里,我能提早一小时听到在纽约播出的这个WGA的节目!因此,我知道什么事儿将会发生,然后,当我们大家都在楼下围着收音机坐成一圈听《伊诺犯罪俱乐部》的时候,我会说:“你们大家知道,我们好久没听到什么人的声音了。我敢打赌,他会来,来挽回局势。”

两分钟后,嘀嗒,他来了!大家果然欢呼雀跃,我还预言了另外几件事。于是他们才意识到这里头一定有什么门道——不知怎么,我必定知道这个门道。因此,我也就爽快地承认了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以在楼上提前一小时听这个节目。

很自然,你知道这会有什么结果。现在,这一小时,他们是等不得了。他们都到楼上,在我的实验室里,守着这台叽叽嘎嘎的收音机半小时,听施奈克忒底市的《伊诺犯罪俱乐部》。

那时我们住在一所大房子里;那是我爷爷留给他的孩子们的,这些孩子也没有很多钱搬到别处去住。那是个很大的木头房子。我在房子外边把电线拉得到处都是,在每个房间里都装了插座,这样我总能听那台在楼上的收音机。我还有一个喇叭——不是一个完整的喇叭,没有喇叭口儿。

有一天,我戴着耳机,我把耳机连到喇叭上,我发现了一点儿东西:我把手指头放在喇叭里,而我从耳机里能听到这个。我用指甲刮喇叭,而我能从耳机里听到这刮擦声。因此,我发现,喇叭能有耳机那样的作用,而且你甚至不需要电池。在学校里,我们讲到亚历山大·格雷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我就把这个喇叭和耳机演示了一番。我不知道这就是电话,但我想这就是贝尔当初用的电话。

因此,我现在有了一个麦克风,我可以从楼上向楼下、从楼下向楼上广播了,用的是我在清仓大甩卖那里买来的放大器。那时,我妹妹琼(她比我小9岁)一定也有两三岁了,电台上有个叫唐叔叔的家伙,她喜欢听他的节目。他唱些《好孩子》之类的小儿歌,还念父母们寄去的卡片,说“住在弗莱特市布什大街25号的玛丽什么什么的这个星期六过生日”。

一天,我堂弟弗兰西斯和我把琼安顿坐下来,说有一个特别节目,她应该听听。然后,我们跑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认识一个名叫琼的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住在新百老汇。她快过生日了——不是今天,而是哪天哪天。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我们唱了一首儿歌,然后我们播放音乐:“嘀哆哩嘀,嘟哆噜嘟;嘀哆嘀哆哩,嘟哆噜嘟嘟……”我们把这一整套节目弄完了,然后下了楼:“怎么样?你喜欢这节目吗?”

“很好哦,”她说,“可你们为什么用嘴巴弄音乐呀?”

有一天,我接了一个电话:“先生,您是理查德·费曼吧?”

“是。”

“我这儿是家旅馆。我们有台收音机出了毛病,想修修。我们知道您或许能帮点儿忙。”

“可我不过是个小孩儿啊,”我说,“我不知道怎么……”

“是啊,这个我们知道,不管怎么样,您还是来一趟吧。”

那家旅馆是我姑妈开的,但我还不知道呢。我就到了那儿——他们到现在还讲这故事呢——带着一把螺丝刀,插在后裤袋里。哈,我很小,什么螺丝刀在我后裤袋里看起来都挺大。

我跟收音机忙活上了,想把它修好。它什么毛病,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但旅馆里还有个打杂的,或许是他注意到了,或许是我先看见了,可变电阻上的一个旋钮,就是用来调节音量的那玩意儿,松了,所以拉不动轴了。他到一边去锉了个什么东西,然后装好了,事儿就办妥了。

我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机,完全没声儿。这个容易:插头插得不对。修理的东西越来越复杂了,我的本事也越来越好,越来越精到了。我在纽约买了个毫安表,把它改造成了个伏特计,上面有不同的刻度,方法是用经过我计算过的合适长度的上好铜线。它不很精确,但还是足够好的,能测准那些收音机的不同接点是不是正常。

大家雇我干活儿,主要原因是大萧条。他们拿不出钱修收音机,他们听说这个小孩儿钱少也愿意干。于是我就爬到房顶上修天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问题越来越难,我就得到了一系列的教训。最终我干的活儿是把直流电收音机改为交流电的,要想把嘈杂声从系统里去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做得也不很好。我不该弄不好,可是不知道怎么弄。

有个活儿干得实在轰动。那时我在为一个搞印刷的工作。有个人,认识那个搞印刷的,知道我在找修理收音机的活儿,于是他就派了个伙计到印刷所来找我。那家伙明显很穷,那汽车快报废了——我们就到了他家,在城里的穷人区。在路上,我说:“收音机什么毛病?”

他说:“我开了它,它就出噪声,过了一阵子,那噪声就停了,一切正常了,但是我不喜欢开始时的那个动静。”

我心里想:“见鬼!要是他没钱,他就该暂且忍一忍那点儿噪声。”

在去他家的路上,他一个劲儿地唠叨:“你明白收音机,是吧?你怎么明白收音机的——你还是个小孩儿嘛!”

他一路上都在拿我开涮,我心里想:“这人什么毛病?一点儿噪声,有什么要紧的。”

但等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把收音机打开。一点儿噪声?我的天啊!怪不得这可怜的家伙受不了。这东西开始咆哮加上哆嗦——哇啊哇啊啊啊啊啊——声音大得不得了,接着,它安顿下来,运行正常。我就想:“这是怎么了啊?”

我开始来回踱步,想辙,我想到,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电子管发热的次序不对——就是说,放大器全热了,电子管准备好了要工作,可是电子管没有得到什么输入,或者说有某种逆着电路走的输入,或者说在开始的部分(射频部分)有毛病了,因此它才产生了这么大的噪声,是在拾起什么东西。当射频电路最终运行起来的时候,栅极电压得到了调整,一切也就正常了。

那家伙就问我:“你磨蹭什么啊,你是来修收音机的,可你光在这里走来走去的!”

我说:“我在想辙哪!”接着我在心里说:“好吧,把电子管拿出来,把机器里的次序来个大颠倒。”(那年头的许多收音机,在不同的地方用的是相同的电子管——我想是212-A的那种——兴许也是214-A的。)因此我把电子管都改了,再把收音机打开,它安静得像只小绵羊:它等着热起来,然后运行完美——噪声没了。

当一个人对你瞧不上眼的时候,而你接着就做出了像这种真能挽回面子的事儿,那他们通常对你就百分之百地另眼相看了。他又给我弄了一些活儿,逢人就说我是个多么了不得的大天才,说:“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一个小孩子,停下来想了一阵子,就能琢磨出怎么个弄法——思想,这个东西,能用来修理收音机——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事儿是可能的。

在那年头,收音机的线路容易理解得多,因为什么玩意儿都摆在外边。你把收音机拆开(找到你该扭的螺丝钉倒是个大问题),你就看出这是个电阻器,那是个电容器,这儿是这么个东西,那儿是那么个东西;什么东西都贴着标签呢。如果蜂蜡从电容器上滴下来,那就是它太热了,你可以知道电容器给烧坏了。如果在某个电阻器上有黑炭,你知道麻烦出在哪儿。或者,假定你单凭看却看不出个究竟,你可以用伏特计来测它,看看是不是有电压。收音机很简单,线路也不复杂。栅极电压总是一伏半或者两伏,屏极电压是一百或二百伏,直流的。

因此,修理个收音机,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儿,我明白收音机里头有些什么名堂,看出某个东西不转了,然后修修它。

有时候得费些周折。我记得那一次很特别,费了一个下午,才找到一个不显眼的电阻,烧坏了。这特别的一次,碰巧发生在我妈妈的一个朋友那儿,所以我有时间——没人在我背后说:“你在捣鼓什么啊?”她们却说:“喝点牛奶吧,要不吃点点心?”我终于把它修好了,因为我有韧劲儿,现在仍然有。一旦我遇到个难题,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我妈妈的朋友说:“别管它,太费劲了。”我反倒来了劲,因为我想解决这该死的东西,既然我已经费了这么大的劲。在我已经发现了它的许多问题之后,我不可能半途而废。我必须最终找到它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那是一种解决难题的冲动。我想破译玛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开保险柜,就是这个原因。我记得那是在中学,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个家伙拿着一个几何难题,或者他的高等数学作业里的什么玩意儿凑过来。我不把这个该死的东西弄出来,我是不会作罢的——这要花费我15~20分钟。但是在一天当中,另外一些家伙拿着同样的问题来找我,那我一眨眼就给他做好了。因此,一个家伙花费了我20分钟,而另外五个家伙认为我是个超级天才。

因此,我得了一个虚名。在上中学的时候,人能知道的每一个难题,都一定会弄到我这儿来。人所发明的每一个该死的、疯狂的难题,我都知道。因此,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一次在舞会上,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和他的女朋友在那儿,她知道许多难题,他告诉她,我对这些东西拿手。

因此,在舞会上她过来对我说,“大家都说你是个聪明的家伙,那好了,这里为你准备了个题目:‘一个人要劈八堆木柴……’”

我说,“隔一堆,劈一堆,把每块木头劈作三块”,因为我早就听说过这个。

她就走了,可又带来另外一个,这个我也知道。

就这么折腾了好一阵子,最后,舞会也快结束了,她又来了,她这次好像要真的难住我,她说,“母女两个到欧洲旅行……”

“女儿得了黑死病。”

她瘫在那儿了!要回答这个难题,好不容易才能得到足够的线索:那是个好长的故事,说的是妈妈和女儿停下来住在一家旅馆里,各自住在两个房间里,第二天妈妈到了女儿的房间,连人影儿也没有,或者在那儿的是别人,于是她说,“我女儿哪儿去了?”旅馆老板说,“什么女儿啊?”管顾客登记的那儿,只有妈妈的名字,如此等等,如此等等,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个大谜。答案是,女儿得了黑死病,旅馆呢,不想因此关门,把这个女儿的尸体弄走了,把房间收拾干净了,把她住在这里的一切证据都销毁了。那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我听过,因此,当那个女孩儿开始说“母女两个到欧洲旅行”的时候,我知道我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就是这么开头的,于是我做了一个快速的猜测,而我也猜对了。

我们在中学的时候,有代数小组这么一种东西,由五个孩子组成,我们作为一个团队,旅行到不同的学校去进行比赛。我们坐在一排椅子上,另一个队坐在另一排椅子上。一个老师,主持比赛的,拿出个信封,信封上写着“45秒”。她把信封撕开,把问题写在黑板上,说:“开始!”——因此,你实际上拥有的时间超过了45秒,因为她在写的时候,你是可以思考的。这游戏是这样的:你有一张纸,你在这纸上写什么都行,你拿这纸做什么都行。唯一作数的,是答案。如果答案是“六本书”,你写的必须是“6”,并且在这数码上画一个大圈儿。如果圈儿里的东西是对的,你赢了;不对的话,你输了。

有一件事儿是肯定的:用常规的那种直肠子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比方说:“A是红色书的数目,B是蓝色书的数目”,你磨啊、磨啊、磨啊,最后算出来了,是“六本书”。那需要50秒,因为为这种题目规定时间的那帮人,已经把题目搞成了窍门题。因此,你一定要想:“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能看出门道?”有时,你一闪念就看到了,有时你必须发明别的招数来对付,那样才能以你最快的速度来做代数题。那是一种很好玩的练习,我做得越来越好,我最后成了这个队的头儿。因此我学会了很快地做代数,到我上大学的时候,这一招很有用处。我们遇到一个微积分问题的时候,看得明白怎么计算,并且迅速地做代数,那就会很快。

我在上中学干的另外一件事儿,是发明问题和定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做无论什么数学的东西,我都会找到一些实际例子来说明它有什么用处。我发明了一套直角三角形的问题。但是,我不是告诉你三角形的两条边的长度,让你求第三条边的长度,我却给出那两条边的差。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这样:有一个旗杆,一根绳子从杆顶上垂下来。当你把绳子拽紧在旗杆根儿的时候,它比旗杆长出1米;而当你把绳子向外斜拉的时候,它离旗杆根儿有1.5米远。旗杆有多高?

我搞出了一些解决这类问题的方程式,结果我注意到了一些关系——也许它是sin2α+cos2α=1——那使我想起了三角学。在那之前的几年,当时我或许十一二岁,我已经读过一本三角学的书,那是我从图书馆借的,但那本书现在早不知哪儿去了。我能记住的仅仅是,三角学讲的是正弦、余弦之间的关系这类事情。于是,我通过画许多三角来把那些关系搞出来,每一种关系我都自己证明。我还计算了每5度的正弦、余弦和正切,方法是从给定的5度的正弦开始,用我已经琢磨出的倍角公式和半角公式。

几年后,当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三角学的时候,我当年的笔记还保留着,我发现我的证明和书上的那些不同。有时,我没注意到有简单的解决办法,我就用麻烦的办法拐弯抹角地也能证明出来。另外有些时候,我的方法才是最聪明的——书上的标准证明方法却是复杂得多!因此,有的时候我打败了它们,有的时候它们打败了我。

在我做这些三角题的时候,我不喜欢表示正弦、余弦、正切等的那些符号。在我看来,“sinf”看起来像是s乘以i乘以n乘以f!因此我发明了另外一个符号,像平方根的符号,是一个带着一只伸出来的胳膊的西格码(∑),我把f放在胳膊下面。正切是一个希腊字母τ,但τ上面那一横伸长了;为了表示余弦,我制造了一个和Г类似的符号,但它有点儿像平方根符号。

反正弦是同样的西格码,但是口儿朝左,因此它是从横画开始写起的,值写在它的下边,然后就是西格码。那就是反正弦,sin-1反而不像——这玩意儿简直是发疯嘛!大家却把这个写在书里!在我看来,sin-1意思是1/sine,是sine的倒数。因此我的符号比较好些。

我不喜欢f(x)——在我看来,这玩意儿像是f乘以x。我也不喜欢dy/dx——你真的好想把两个d约掉——于是我制造了一个不同的符号,有点像&。至于对数,我的符号是L向右撇得很厉害,把一个东西写在那里头,就表示这个东西的对数,如此等等。

比起惯常的那些符号,我认为我的符号就是好,即使不更好——用什么符号,那是无所谓的——但我后来发现,那是有所谓的。有一次,我在学校里向另外一个孩子解释一个什么东西,连想也没想,就用开了我自己的符号,他说,“这都是些什么鬼东西?”我这才意识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谈事情,我一定要用标准符号,因此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我自己的符号。

我还为打字机发明了一套符号,就跟Fortran计算机语言似的,那样我就能打方程式了。我也修打字机,用别针和橡皮圈来修(那种橡皮圈不像洛杉矶这里的橡皮圈那么容易断),但我不是个专业的修理工;我只是修修,让它们能用。但是,找到毛病在哪儿,还有琢磨出你该怎么修它,这整个的问题——对我而言,真是有趣,就跟难题一样有趣。

菜豆

那年,我在我姑妈开的旅馆干活儿的时候,一定有十七八岁。我不知道我能赚多少钱——我想是每月22美元吧——我交替着一天工作十一小时,第二天工作十三小时,站柜台,或者在餐厅端盘子洗碗。下午,你站柜台的时候,还得给那个迪什么夫人送牛奶,一个病病殃殃的女人,从来不给小费。世上的事儿就这样:你没白没黑地干,却什么也得不到,天天如此。

这个旅馆在旅游胜地,紧挨着海滩,就在纽约郊外。男人们到城里去干活,把一帮老婆留在那儿打牌,因此你得把桥牌桌摆好。然后,到了晚上,男人们打扑克,你得把桌子给他们预备好了——倒烟灰缸什么的。我总是熬到深夜,两点钟的样子,因此,实际上我确确实实是一天干十三或者十一小时。

有些事情,我不喜欢,比方说小费。我觉得应该多开点钱给我们,那就不必要小费了。可是,当我给老板娘提了这么个建议的时候,除了嘲笑之外,我一无所得。她逢人便说:“理查德不想要他的小费,嘻嘻,嘻嘻,嘻嘻;他不想要小费,哈哈,哈哈,哈哈。”这种二百五,满世界都是,连我的话也听不明白。

无论怎么说吧,有段时间,一帮男人,从城里干活回来,一来就要冰块儿,好放在喝的东西里面。跟我一块儿干活的那家伙,原来确实一直是个站柜台的。他比我大,也比我内行得多。有次他对我说:“听着,我们总给安嘎那家伙送冰块,而他向来是一毛不拔——连一毛钱也不给。下次,他要冰的时候,别理他。他呢,就会叫你过去给他上冰块,在他叫你过去的时候,你就说,‘哦,抱歉,瞧我这记性。人人都有忘事儿的时候。’”

我就如法行事,安嘎给了我一毛五!可是,现在,回想此事,我才意识到,站柜台的那主儿,就是内行的那个,确实会来事儿——让别人去冒险找不自在。他派了个活儿给我,就是去训练那家伙给小费。他自己可一声不吭;他倒让我去做!

我必得像个打杂的那样收拾餐厅里的桌子。你把从桌子上撤下来的那些东西,都摞在边上的一个大托盘里,摞得足够高的时候,就端到厨房里去。这样你再拿一个新托盘回来,对吧?你应该分两步来干这事儿——把原先那个托盘端走,再拿一个新的回来——但是,我琢磨着,“我得两步并做一步走。”于是我就想把新托盘垫在下边,同时把原先那个托盘抽出来,可是它滑到一边了——咣当!盘子碗儿奔地板那儿去了。接着,自然而然,问题来了,“你捣鼓个啥啊?怎么弄掉的啊?”嗨,我想发明一种新的端托盘的方法,可这事儿怎么解释啊?

甜点中有一种早餐点心,漂漂亮亮地放在小垫盒上,搁在盘子里。要是你到后边去,你会看到一个人,大家叫他配餐员。他的麻烦,是把东西准备妥当,好用来上甜点。这人以前必定是个矿工什么的——大块头,手指头又短又粗又硬又圆。他端着一叠小垫盒,用某种冲压工艺制造的那种小垫盒,全都扣在一块儿,他得用他那短而粗的手指头把它们掰开,好放在盘子上。我总听他说:“这些个倒霉的垫盒!”在他这么忙活的时候,我记得我心里在想,“多么鲜明的对比——有人守着桌子坐着,享受放在垫盒里可爱的小点心,这位手指头短而粗的配餐员呢,在后面那儿嘟囔‘这些个倒霉的垫盒!’”世界真的是怎么样,和它瞧上去是怎么样,这两者之间,就有这个区别。

我来干配餐这活儿的第一天,配餐的那女的解释说,她通常是做火腿三明治的,为那些上夜班的家伙们做。我说,我喜欢吃甜点,要是晚饭剩下甜点的话,就给我吧。第二天晚上,我上夜班到凌晨两点,伺候那些打扑克的家伙。我这儿坐坐,那儿坐坐,没事儿可干,百无聊赖,猛然想起有甜点可吃。我就到冰箱那儿,开了门,她在里边放了六份甜点!一块巧克力布丁,一块点心,一些桃片,一些米饭布丁,一些果冻——全了简直!于是我就坐下来,吃这六份甜点——棒极了!

第二天,她对我说:“我给你留了份甜点……”

“妙,”我说,“绝妙!”

“但我给你留了六份,可不知道你最喜欢的是哪个?”

打那以后,她就留六份甜点。每天晚上,我来六份甜点。天天晚上不重样儿,但总是六份。

有一次,还是我站柜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去吃饭,把一本书忘在柜台的电话机旁边,我就看这书。那是一本《达·芬奇的一生》,我不可能不看它;那女孩儿就把书借给了我,我把整本书都看了。

我在旅馆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里睡觉,你离开屋子,得费心把灯关了,可我连这个都记不住。受了达·芬奇那本书的启发,我制造了一个小玩意儿,那是一个由绳子和重锤(可乐瓶子装上水)组成的系统。我一开门,它就运作,拽动开关拉绳把里面的灯拉亮。你开门,这玩意儿就动,把灯弄亮;然后你把门关上,灯就灭。但我真正的成就还在后头呢。

我通常在厨房里切菜。菜豆必得切成一寸长。你干这活儿的方法本来是这样:你把菜豆抓在一只手里,另一只手操刀,你把刀抵着菜豆和大拇指,弄不好就要把大拇指切掉。这切起来很慢的。于是我就在上面用了点儿心思,我想起了个好主意。我在厨房外边的桌子旁边坐下来,把一只碗夹在我膝盖中间,把一把快刀以背对我45度角插在桌子上。然后,我在刀两边各放了一堆菜豆,我拿了一根菜豆,一只手拿一根,然后飞快地往我这边拉,一拉菜豆就切断了,切断的菜豆就滑到夹在我膝盖中间的碗里。

我就这样一根一根地切菜豆——嚓、嚓、嚓、嚓、嚓——大家都把菜豆给了我,到我快切到第六十根的时候,老板过来了,“你捣鼓什么啊?”

我说:“瞧瞧我这切菜豆的招数!”——说时迟那时快,横在刀刃上的,不是一根菜豆,而是一根指头。血出来了,流到了菜豆上,这下可炸了锅:“瞧瞧,糟蹋了多少菜豆!这么干活儿,傻不傻啊!”杂七杂八的就来了。这样我就不可能进行改进了,而那很容易——弄个护板什么的——可是完了,没什么机会进行技术改造了。

我还有一项发明,困难也是相似的。土豆煮熟了,要切成片儿,好做某种土豆色拉。土豆黏糊糊的,颇难操作。我想到,用一大堆刀,平行地固定在架板上,往下一切,整个土豆就一下子成了片儿。我考虑这事儿考虑了很长时间,最后我想了个主意,我可以把铁丝这样固定在架子上啊。

于是我就到廉价商店打算买些刀或者铁丝,却真真地看到了我想要的那种玩意儿:是用来切鸡蛋的。下次来了土豆的时候,我就拿出了我的切蛋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全部的土豆切完了,然后送给厨子。厨子是个德国人,一个大胖子,厨房里的国王,他暴跳如雷,脖子筋都暴出来了,紫青的:“土豆怎么了啊?”他说:“怎么没切啊!”

我切了,但都粘在一块儿。他说:“你叫我怎么把它弄开?”

“扔到水里。”我提了个建议。

“扔水里?哦、哦、哦、哦哦哦哦呵呵呵呵!”

又有一次,我有了个实在好的主意。当我站柜台的时候,我得接电话。有人打进来的时候,一个什么玩意儿嗡嗡地叫,总机上一个薄片儿吧嗒垂下来,这样你就知道是哪条线。有时候,就在我帮女人们摆桥牌桌的时候,或者在下午三点来钟(那时电话不多)我坐在前门廊里的时候,突然有了电话,而我离总机还有一段距离。我就不得不跑着过去接,但是你必须从柜台后的走道上才能跑到总机那儿,先往下跑,然后转弯儿,再到柜台后边儿,这多跑了不少路,你这才看到电话是从哪儿打来的——这花了些额外的时间。

于是我想起了个好主意。我在总机上的那些薄片上系了一些线,这些线越过柜台垂下来,然后我在每根线上系上个小纸片。然后我把电话的受话筒向上放在柜台上,这样我从柜台外也够得着。现在,有人打进电话的时候,我一看哪个纸片儿往上走,就知道总机上哪个薄片儿垂下来,我就能及时接电话了,从柜台外接,省了时间。当然,我还是要绕回去接线,但至少我可以先搭句话。我说,“稍等片刻”,然后转过去接线。

我觉得这很完美,但是有一天老板娘过来了,她想接电话,可她琢磨不透——这也太复杂了。“这些个纸片儿,怎么回事儿?电话怎么搁到这边来了?你为什么不……哎哟喂、哎哟喂!”

我想解释——老板娘是我姑妈——想跟她解释这么做很有道理,但是对一个聪明人,一个经营这家旅馆的聪明人,这话说不得!那时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发明创造,太难了。

谁偷了门

在麻省理工学院,不同的兄弟会都有“抽烟聚会”,在那里他们都想把新生拉过去入伙。在我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前一个夏天,有人请我参加“费贝得”兄弟会(Phi Beta Delta),一个犹太人的兄弟会,在纽约开的一个会。那年头,如果你是个犹太人,或者是在犹太人家里长大的,你就没有机会参加别的兄弟会。别人都不瞧你一鼻子。我没什么瘾头要和犹太人打成一片,“费贝得”兄弟会的家伙们也不在乎我在多大程度上算是犹太人——实际上,我对这种事儿不相信的,宗教我是肯定不信的。无论如何,这个兄弟会的几个家伙问了我几个问题,并且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建议——说是我必须参加一年级的微积分考试,那样我在将来就不必修这门课了——这到头来证明是个好主意。我喜欢从这个兄弟会来到纽约的这帮子伙计,也喜欢劝说我入伙的那俩家伙,后来我们成了室友。

在麻省理工学院还有一个犹太兄弟会,名叫“西阿缪”(“Sigma Alpha Mu”),他们建议我坐他们的车到波士顿去,我也可以和他们待在一块儿。我答应搭他们的便车,头一晚上,我住在楼上的一个房间里。

第二天早晨,我朝窗外看了看,看到从另一个兄弟会来的那俩家伙(我在纽约遇到的)正往台阶上走。“西阿缪”兄弟会的几个伙计,跑出去跟他们说话,他们展开了一场好厉害的讨论。

我朝窗外喊:“嗨,我想我跟那些家伙是一伙儿的!”接着就跑出这个兄弟会,却没意识到他们都在大张旗鼓,争着拉我入伙。搭人家的便车,我也不怎么领情。

“费贝得”兄弟会在头一年几乎要倒台了,因为有两个不同的派系,把这个兄弟会扯成了两半。一派是社交名流,喜欢跳舞,跳完舞就开车傻转悠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儿;另一派,什么也不干,光知道学习,从来不跳舞。

就在我要入伙之前,他们刚开完了一个大会,达成了一个重要的折中方案。他们还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彼此都得照应着。每个人的功课,都至少要达到几等几等。如果有人落到了后头,老在学习的那些家伙,要给他们当老师,帮他们做作业。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得参加舞会,场场不落。要是有个家伙泡不到妞儿,别的家伙得给他弄一个。要是这个家伙不会跳舞,他们得教他怎么跳。一派教另一派怎么思想,而另一派的家伙们要教他们怎么社交。

就我而言,这不错,因为我不怎么会社交。我太怯场了,遇到我必得出去发信却不得不从那帮子带着女朋友的高年级学生中间走过去的时候,我都发麻:我都不知道怎么从他们旁边走过去!即便有个女孩儿说,“哟,他好可爱哦!”那也帮不上我什么忙。

不久就有大二的学生,带着他们的女朋友,以及女朋友的朋友,来教我们跳舞。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有个家伙教我怎么开车。他们教我们这些学习好的人物怎么社交、怎么放松情绪,可真是教得辛苦;我们教他们,也同样辛苦。这样,两方面就扯平了。

“善于社交”,究竟是个什么意思,我还真难理解。这些善于社交的家伙,教我们怎么跟女孩儿相处之后不久,有一天我一个人在一家饭店吃饭,瞧见一个漂亮的服务员。我费了好大劲,鼓足了勇气,才有胆量请她在下次兄弟会的舞会上做我的舞伴,她说敢情好。

回到了兄弟会,大家都在谈下次舞会的舞伴的事,我告诉伙计们,这次不劳各位费心了——我自己找到了一个舞伴。我对自己很是自豪。

等到高年级的发现我的舞伴是个服务员的时候,都目瞪口呆。他们对我说,这个不成;他们会给我找个“合适”的。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犯了迷糊,出了毛病似的。他们决定接管这局面。他们到了那家饭店,找到了那个服务员,告诉她,出局算了,他们给我找了另一个女孩儿。这么说吧,他们试图教育我这个“任性的儿子”,可我认为他们错了。我当时还是个新生,还不够自信,没能阻止他们毁了我的约会。

到我入伙了之后,他们就有各种各样的路数来糟蹋你了。他们做的一件事儿,是把我们的眼睛蒙起来,在隆冬季节把我们送到乡下好远的地方,把我们放在离一个冰封的湖30米那儿。我们整个儿找不着北了——没人家,啥也没有——可我们应该找到回兄弟会的路。我们有点儿怕,因为我们还小,大家都不怎么说话,除了一个名叫毛里斯·梅耶的家伙:你没办法不让他说笑话,不用双关语,也没办法不让他抱那种随遇而安的态度:“哈,哈,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不很好玩儿吗!”

大家都对毛里斯动了气。他总是稍稍落在后边,对目前的整个局势大笑不止;其余的人呢,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摆脱这种困境。

我们走到了离湖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还是没人家,什么都没有——别人都在讨论我们是否应该走这条路,还是那条路,这时候毛里斯赶上来,说:“走这条路。”

“你知道个屁,毛里斯!”大家无可奈何地说。“你总是开这种玩笑,我们为什么应该走这条路?”

“很简单:看看电话线。哪边的电话线多,哪边就是总机。”

这家伙,看起来什么也不往心里去,可这主意够棒的!我们一溜烟地回了城,没走一点冤枉路。

明天即将有一场全校范围的新生对老生的泥巴大战(在稀泥里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摔跤、拔河)。晚上很晚的时候,一大群大二的学生,有的是我们兄弟会的,有的是从外边来的,到了我们兄弟会——来绑架我们:他们想把我们搞得筋疲力尽,好让他们在明天取胜。

大二的学生们把全体新生捆了个结实,不费吹灰之力——我是例外。我不想让兄弟会看出我是个“娘娘腔”。(我对运动从来不在行。网球跃过球网,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落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知所措,因为我不能把它打过球网——球通常是奔到离它该去的地方一弧度角的地方。)我琢磨出来了,这是个新境地,一个新世界,我也可以创造一个新名声。因此,为了不显得我不知道怎么打架,我使出浑身解数,跟个王八蛋似的玩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三四个人费了不少事,才把我捆住。大二的学生们把我们押到树林深处的一个房子里,用铁扣把我们固定在了木地板上。

我想方设法地逃跑,但有大二的看着呢,我那些谋略一样也不管用。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家伙,他们没敢绑他,因为他太害怕了:他脸都绿了,浑身筛糠。我后来发现,他从欧洲来——那时是30年代——他没意识到,把这些家伙都固定在地板上,不过是某种玩笑;欧洲那些可怕的事儿,他都知道。这家伙吓得让人不忍心看,他简直吓傻了。

黑夜即将过去,只有三个大二的看着我们二十个新生,但我们不知道这个。大二的学生们开着汽车里出外进好几趟,弄出好些动静,好像有不少活动似的,可我们没注意车总是那几辆车,人总是那几个人。因此,我们没办得了他们。

那天上午,我父母碰巧来看看他们的儿子在波士顿过得怎么样,兄弟会糊弄了他们一阵子,直到我们被松了绑回来。我拼死拼活想逃跑,加上睡眠不足,只落得个满脸憔悴、浑身邋遢。儿子在麻省理工学院是这副尊容,着实让二老惊讶不已!

我脖子也落枕了,我记得那天下午,我歪着脖子在“后备军官训练队”排队等着检查。那位司令官抓住我的脑袋,把它扳正,喝道:“挺直!”

我缩着身子,肩膀歪着:“长官,我做不来!”

“哦,对不起!”他说,有些歉意。

无论怎么说,我战斗了这么长时间,不甘心束手就擒,这个事实为我赢得了了不得的名声,我再也不需要操心被人骂作娘娘腔了——真是如释重负啊。

我经常听我的室友说话——他们俩都是老生——谈他们的理论物理课的事。有一天,他们为一件事情费劲不少,可那件事对我来说再清楚不过,我就说:“你们为什么不用巴伦纳莱方程式?”

“那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叫起来,“你在说什么啊!”

我跟他们解释我是什么意思,它在这个问题中有什么用,它能解决这个问题。到头来,他们明白了我的意思,是伯努利<3>方程式啊,但我是从百科全书上读到这个东西的,以前跟谁也没讲起,因此我不知道怎么读准那个词儿。

但我的室友很兴奋,从那以后,他们就和我讨论他们的物理学问题——第二年,我也修这门课,进步很快。琢磨高年级的问题,跟他们学怎样发音发得准,这是个受教育的好方法。

我喜欢在星期二晚上到一个叫“雷莫”和“普累莫”的地方——这是相邻的两个舞厅。我兄弟会里的哥们儿不去这种“社会上的”跳舞场所;他们偏爱自己的舞会,在那儿,他们带来的女孩儿属于上流社会,是他们以“得体的”方式遇到的。我在什么时候遇到一个人,她们从哪儿来,背景怎么样,我全不在乎,所以我就去那种舞厅——尽管兄弟会里的哥们儿对此不很赞同(我那时已经三年级了,他们也挡不住我)——而我玩得很高兴。

有一次,我和一个女孩儿跳了好几个舞,却没跟她说太多的话。最后,她对我说:“你虎跳灰常好。”

我听不大懂她说什么——她说话有障碍——但我以为她是说,“你舞跳得非常好”。

“承蒙夸奖,”我说,“谢谢。”

我们走到一个桌子那儿,她的一个女友以及和这个女友跳舞的男孩儿在那儿,我们就坐下来,四个人都坐一块儿。这两个女孩儿,一个重听,另一个几乎是聋的。

这两个女孩儿谈话的时候,前前后后飞快地做出好多手势,也咕哝一点什么声音。这没使我闹心,跟我跳舞的这个女孩儿,舞跳得好,人也好。

跳了几支舞,我们又坐在桌子那儿,又来了好多的手势,一前一后,一前一后,一前一后的,直到最后,她对我说了点儿什么,我也能猜出她什么意思,她是说,她希望我们俩带她们俩到某家旅馆去。

我就问另一个家伙愿不愿意去。

“她俩要咱俩到那家旅馆去干吗啊?”

“见了鬼了,我怎么知道。我和她谈得也不多啊!”

但我也不必知道得很清楚。不就是玩儿嘛,骑着毛驴看唱本儿,走着瞧啊;一场冒险哦!

另外那家伙心里发怵,他说他不去。我就把俩女孩儿弄上出租车奔了旅馆,却发现那里有一场聋哑人组织的舞会,信不信由你。他们都属于一个俱乐部。结果我发现,他们有许多人能根据感觉到的节奏跟着音乐跳舞,在每支曲子结束的时候,还向乐队鼓掌呢。

这可太、太有意思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异国他乡,不会说那儿的话:我能说话,但没有人听得见我说什么。每一个人都跟其他人用手势说话,而我什么也明白不了!我让我的那个女孩儿教我几个手势,我也学会了好几个,就跟你学外语似的,仅仅是为了好玩儿。

大家都兴高采烈,互相之间,也很放松,不停地开玩笑啊,笑啊;他们随心所欲地这样那样交流,不显得有什么真正的困难。这和任何其他语言是一样的,只有一件事是例外:在他们互相做手势的时候,头总是一会儿转到这边,一会儿转到那边。我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儿。当有人想在边上插话,或者想打断你的话头的时候,他不能嚷:“嗨,杰克!”他只能做一个手势,备不住你看不到这个手势,除非你习惯于一直眼观六路。

他们互相之间,都非常自在。不自在,却成了我的问题。这是一次很好玩儿的经历。

舞会持续了好长时间。舞会一结束,我们就到了一家饭店。他们要什么,都拿手指头指那东西。我记得有人用手势问:“你—从—哪儿—来?”我那位女孩儿就拼出了“纽—约”。我仍然记得一个家伙跟我打手势“你很有风度啊!”——他跷起大拇指,又触动一下一个在想象中的西服翻领儿,这表示“风度”。他们可真有一套。

大家都围坐着,开玩笑,我不知不觉地就跟他们打成一片。我想买一瓶牛奶,于是我就到柜台那儿,用口形说“牛奶”,但不出什么声音。

这家伙不明白。

我就弄了个关于“牛奶”的象征姿态,握着两个拳头动来动去,看那架势,好像我在挤母牛的奶似的,而他仍然不知道我搞什么名堂。

最后,旁边一个不认识的人要了牛奶,我就拿手指那牛奶。

“啊!牛奶呀!”他说,我点头,意思是,是啊。

他递给我一瓶牛奶,我说:“非常感谢!”

“你个王八蛋!”他说着,笑了。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的时候,常常喜欢跟人家恶作剧。有一次,在机械制图课上,有个喜欢逗乐的家伙,拿起个曲线板(一个塑料板儿,好用来画平滑的曲线,样子挺古怪的一个玩意儿),说:“我闹不明白,这玩意儿上的曲线,是不是有特别的方程式?”

我想了一会儿,说:“当然有啊。那些曲线是非常特别的曲线。让俺弄给你看。”我就把我的曲线板拿起来,开始慢慢转动。“曲线板之所以造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每一条曲线的最低点,无论你怎么转,它的切线总是水平的。”

全班的家伙们都以不同的角度,把他们的曲线板举起来,拿着铅笔跟曲线板的最低点凑合在一块儿,然后比画着,他们发现,可不是嘛,切线就是水平的啊。他们都为这个“发现”欢呼雀跃——尽管他们学了不少微积分,也已经“了解”到任何曲线的最小值(最低点)的斜率(切线)都是零(水平的)。他们不是根据事实推理。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知道”的东西。

我不明白大家是怎么了:他们不是通过理解事情来学习:他们凭别的什么方式来学习——凭生搬硬套,或者别的什么名堂。他们的知识如此脆弱不堪!

四年后,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又把这个恶作剧如法炮制了一遍。当时我在跟一个挺老练的人物拉话儿,他是爱因斯坦的助手,确实一直在忙活关于引力的事情。我给他出了个难题:你坐在火箭里,给崩上了天,火箭里有个钟,地上也有个钟。我的意思是:地上的那个钟报告过去了一小时的时候,你必须回到地面。现在,你所希望的是,当你回到地球的时候,你火箭上的那个钟,一定要尽可能地比地上的那个快。照爱因斯坦的说法,你跑得越远,你的钟就越快,因为一个在引力场中的东西走得越远,它的钟就走得越快。但是,如果你企图飞得过分远,因为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那你不得不非常快地到那么远的地方,速度快到把你的钟都减慢了。问题是:你究竟采取什么速度和远近,才能使你钟上的时间过得最少?

爱因斯坦的这位助手,忙活了好一阵子,才意识到答案就是一般的运动。如果你以惯常的方式把一个东西抛上了天,要它上去和下来所需要的时间是一小时,那么这就是正确的运动方式了。这就是爱因斯坦引力的根本原理——那就是说,被称作“本位时间”的玩意儿,对于那条实际的曲线而言,是处在最大值上的。可是,当我把这个说给他听,用一个带着钟的火箭的方式说给他听,他却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这和在机械制图课上的那些家伙的情况差不多,但这次可不是一些木头脑瓜子的大一新生啊。所以说,这种脆弱的情况,事实上,很是普遍,甚至比较有学问的人,也是如此。

无论我是新生还是老生,我通常在波士顿的一家饭店里吃饭。我自己去那儿,常常连续几个晚上都去那儿。大家对我也熟悉了,给我上菜的服务员总是同一个人。

我注意到她们总是急匆匆的,忙得团团转,因此,有一天,仅仅是为了好玩儿,我把小费(通常是一毛,那年头通常就是这个数儿),两个五分硬币,分别放在两个玻璃杯子的里头:我把两个杯子都装满了水,满满的,把硬币扔进去,然后盖上一张扑克牌,反过来,底儿朝上,放在桌子上。然后我抽掉扑克牌(水漏不出来,因为空气进不去——杯子边儿紧扣在桌面上,所以才这样)。

我之所以把小费放在两只杯子底下,是因为我知道她们总是急匆匆的。如果小费是一枚一毛硬币,扣在一只杯子下面,那么女服务员急着为后来的顾客收拾桌子,就会拿起杯子,水流了出来,事儿也就完了。可是,在她把第一只杯子弄得洪水泛滥之后,她究竟会怎么对付第二只杯子?她现在可就没有坚强的神经,来把第二只杯子拿起来了!

我出门的时候,对我的女服务员说:“苏,当心点儿。你给我的那两只杯子,有点儿好玩儿——水都装得满满的,杯子底儿却敞开着!”

第二天我回来了,上菜的是一个新服务员。通常为我服务的那个,对我不理不睬。“苏生你的气了,”我的新服务员说,“她把第一个杯子揭开后,水流得到处都是,她把老板喊了出来。他们研究了一阵子,可他们不能花一天的工夫琢磨这个啊,所以他们最后把另一只杯子也拿起来了,水又流出来了。他们都跟你急眼了。”

我笑。

她说:“有什么好笑的!要是别人跟你也来这一套,你什么感觉——你怎么办?”

“我会去找个汤碗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滑到桌子边儿上,把水放在汤碗里——水不必往地板上流嘛。这样呢,我就把硬币取出来了。”

“哈,这主意不赖。”

那天晚上,我把小费扣在了一只咖啡杯子下边,杯子底儿朝天,扣在桌子上。

第二天晚上我来了,为我服务的,还是新来的那位。

“上次,你把咖啡杯子倒扣着,什么意思啊,你?”

“那个,我琢磨着,尽管你活儿忙,你还是不得不到厨房去拿个汤碗;然后呢,你就不得不慢慢儿慢慢儿、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滑到桌边儿……”

“可不就那么办的嘛,”她发开牢骚了,“可里头没水啊!”

我捣蛋的杰作,是在兄弟会里搞的。有天早晨,我醒得很早,约摸五点来钟,睡不着了,于是我就从寝室溜下楼,发现绳子上挂着一些告示,说的是“门!门!谁偷了门?”之类。我看到某人把门从合叶上摘走了,在门原来的地方,挂着个标牌,上面写着,“请把门关上!”这个标牌本来是挂在那个不翼而飞的门上的。

我立刻琢磨出了个主意。在那个房间里,有个叫彼得·伯内斯的,还有另外两个家伙,都非常用功,总希望静悄悄的。如果你溜达到他们屋子找个什么玩意儿,或者问他们怎么解决什么什么问题,当你告辞的时候,你总听见这几个家伙尖叫,“请把门关上!”

毫无疑问,某人烦了他们这一套,把门给弄走了。这屋子碰巧有两道门,于是我有了个主意:我把另一个门从合叶上摘下来,扛到了楼底,把它藏在地下室油桶的后面。然后,我悄悄回到楼上,上了床。

早上晚些时候,我装模作样地好像才起床似的,稍晚下了楼。别的家伙都在到处乱转悠,彼得和他的俩朋友都气坏了:他们的两道门都没了踪影,他们得为这个研究研究了,叽叽咕咕,叽叽咕咕。我正下楼梯呢,他们说:“费曼!你把那两个门拿走了?”

“啊,是啊!”我说,“是我拿了那个门。瞧,我手指节都擦破了,我把那门搬到地下室的时候,手蹭在墙上,都蹭破了。”

他们对我的回答不满意;事实上,他们不相信我。

拿走了第一个门的那几个家伙,已经留下了许多线索——比方说,标牌上的字迹——他们很快会被发现。我的主意是:当大家发现是谁偷了第一个门的时候,人人都会认为他们也偷了第二个门。果不出所料:大家给偷了第一个门的那几个家伙一顿老拳,外加折磨、审问。直到最后,吃了不少苦头,费了不少事儿,他们才让那些折磨他们的人相信,他们只偷了一个门,虽然这或许很难让人相信。

我听着这一切,心里偷着乐。

另一个门,失踪整整一个星期,对还想在那屋子里学习的家伙们来说,找到另一个门,这事儿变得越来越重要。

到末了,为了解决这问题,兄弟会会长在晚饭时候说:“关于另外那个门的问题,我们必须解决。我自己解决这问题,怕是无能为力。因此呢,我愿意听听你们各位的高见,把这事儿弄出个头绪,因为彼得和另外两个人要学习啊。”

有人提出了个建议,然后又有一个人提出建议。

稍作沉吟,我站起来,提了个建议。“好吧,”我连讽带刺地说,“无论是谁偷了这门,大家都知道你很厉害。你太聪明了!我们琢磨不出你是谁,因此,你必定是个某种超级天才。你大可不必告诉我们你是何方神圣;我们想知道的,是这门在哪儿啊。所以,如果你在什么地方留下个条子,告诉大家那门在哪儿,大家就承认你是爷,永远承认你是一个超级神人,你可太聪明,你能把那另一个门弄走,可大家琢磨不出来你是哪位。但给老天爷一点面子吧,在什么地方留个条子吧,我们将为此永远感激你。”

下一个家伙也提了一个他的建议。“我倒有另外一个主意,”他说,“鄙人以为,你,作为会长,应该要求每一个人,以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为重,问问各位,他偷还是没偷那个门。”

会长说:“这主意非常好。以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为重!”于是他就围着桌子走,逐个地问每个家伙:“杰克,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先生,我没拿那门。”

“迪姆,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先生,我没拿那门!”

“毛里斯,你拿了那门吗?”

“没有,我没拿那门,先生。”

“费曼,你拿了那门吗?”

“是啊,我拿了那门。”

“你省省,费曼;这不是开玩笑!山姆!你拿了那门吗……”——这么问了一圈儿。大家都震惊了。这兄弟会里,必定有一只真正的老鼠,他不尊重本兄弟会的诚实誓言!

那天晚上,我留下了一个纸条儿,上面画了一幅小画儿,画的是那个油桶,紧挨着油桶的是那个门,第二天他们找到了那个门,把它又安了上去。

一段时间以后,我终于承认拿了那另一个门,我受到了大家的指责,说我撒谎。他们记不起我曾经说过什么话。他们能够记得的全部事情,是会长在围着桌子走了一圈儿问过每个人之后所下的那个结论,没人承认拿走了那门。这个结论,他们记得;当时我说了什么,他们记不得。

大家经常认为我弄虚作假,但我通常是诚实的,某种方式的诚实——这么一种方式的诚实,竟然常常没人相信!

拉丁语还是意大利语?

布鲁克林有家意大利语电台,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总听它。我喜欢它那抑扬起伏的声音扑面而来,我宛如在大海边,波浪不太大。我通常坐在那儿,一任海水向我涌来,把自己沉浸在漂亮的意大利语中。在这些意大利语节目中,总有某种家庭场景,妈妈和爸爸之间发生了讨论或者吵架:

尖尖的声音说:“尼奥特卡提叶托卡皮托图土……”

洪亮而低沉的声音说:“布饶托恩尼帕拉图土!”(伴随着用手击打出来的声音。)

太棒了!因此我学会了做作各种感情:我可以哭,我可以笑;诸如此类。意大利语是一种怪可爱的语言。

在纽约,有不少意大利人住在我们附近。每当我骑自行车的时候,有的意大利卡车司机就把脑袋探出驾驶室,手还比画着,叫着类似这么一种声音:“米啊如查拉姆皮伊塔提车!”

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对我说什么啊?我怎么回敬他?

于是我就问我学校里的一个意大利朋友,他说:“你就说,‘啊提!啊提!’——意思是‘你才是呢!你才是呢!’”

我觉得这主意不赖。我可以说“啊提!啊提!”给他顶回去——当然,也得拿手比画着。于是我就获得了自信,而且我还培养了另外一些本事。要是骑车出去,某个开车的女的挡了我的道,我就说:“普齐呀啊拉玛罗车!”——看她不蔫儿!有个意大利坏小子,骂她如此之凶!

别人想听出我说的是假冒的意大利语,不那么容易。有一次,那时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我骑着自行车去帕尔默实验室的停车场,有人挡了路。我的习惯总是这样:我向那家伙比画,“噢瑞则卡帮卡米车!”用一只手的手背,猛击另一只手。

在一大块草坪的另一边,一个意大利园丁正忙着栽什么植物。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挥着手,兴高采烈地喊:“瑞咋玛里亚!”

我向他喊:“让提巴尔塔!”也向他打招呼。他不知道我不知道意大利语,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但没关系!简直绝了!这招儿管用!他们听到那种语调的时候,毕竟立刻就听得出来那是意大利语——或许是米兰方言吧,不是罗马方言,管它是什么方言。可他是个意大利人!所以这就很好玩儿。但你必须绝对自信。你自顾自地说下去就成,不会出什么破绽。

有一次我放假回家,我妹妹有几分不高兴,几乎要哭了:她们女童子军要举行父女宴会,但爸爸出门在外卖制服,在路上呢。于是我说,我带她去,以哥哥的身份(我比她大9岁,所以这也不算脑袋发热)。

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在那些爸爸们中间坐了一会儿,但很快就烦了他们。全部的爸爸都是带着女儿来参加这个可爱的小小宴会的,但他们都在讨论股票的事儿——他们不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孩子说话,更不知道怎么和孩子的朋友们说话。

在宴会过程中,小姑娘们为我们表演了一些小剧儿,还背诵诗歌,等等。突然,她们拿出了个样子古怪、有点儿像围裙的东西,上面有个窟窿可以套在头上。小姑娘们宣布,现在得由爸爸们为她们表演节目。

这么说,每个父亲都必须站起来,把头套在那个围裙里,说点儿什么——有个家伙背诵《玛丽有一只小羊》——他们都不知道表演什么才好。我也不知道做什么好,但等到我站在那儿,我告诉她们,我要背诵一首小诗;抱歉的是,那不是英语诗,但不管怎么样,我保证她们会喜欢的。

啊,图佐兰托

——颇伊齐·迪·帕热

弹托 萨卡 图尔那提,那 普塔 于西 普提 提拉

如恩托 卡塔 产托 产塔 满托 尺 拉 提 大

牙塔 卡热 苏尔达 米 拉 查塔 皮查 皮诺 提诺 布啊尔达

皮 特 尺 那 那那 春大 拉拉 亲大 拉拉 春大!

让托 皮提 卡拉,啊 弹诺 亲托 昆塔 拉尔达

啊,拉 提 恩塔 大拉 拉尔塔,因塔 普茶 拉拉 塔尔塔!

我就这么朗诵了三四段,运用我从意大利语电台那里听来的所有感情,把孩子们搞得莫名其妙,她们乐得前仰后合,哈哈大笑。

宴会结束后,女童子军团长和学校的一个老师走过来,告诉我说,她们一直在讨论我的诗。她们有一位认为那是意大利语,另外一位认定那是拉丁语。那位老师问:“谁说得对啊?”

我说:“你们一定得去问问小姑娘们——她们立刻就知道那是什么语言。”

总想逃避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只对科学感兴趣;别的事情,我全不擅长。但学院有个规矩:你必须得修一些人文课程,以便得到更多的“教养”。除了英语课之外,还有两门选修课,于是我就浏览选课表,立刻发现了天文学——这竟然是人文课啊!因此,那年我选了天文学,算是逃过一难。第二年,我再往那张选课表下边瞧,在法国文学这样的课的后边,我发现了哲学。那是我能找到的最接近科学的课。

在我告诉哲学课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让我告诉你一些英语课上的事儿。我们不得不写好几篇作文。比方说,穆勒写过关于自由的什么玩意儿,我们呢,必须批评他。但我不是像穆勒<4>那样论述政治自由,我却写在社交场合中的自由——为了显得礼貌不得不装模作样和撒谎这个问题,以及在社交场合总是做这种装模作样的游戏,将导致“社会道德意志力的崩溃”这问题。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但这不是布置给我们的题目。

另一篇我们必须批评的文章,是赫胥黎<5>的《论一截粉笔》,他在这篇文章中,讲的是他拿着的那截粉笔,是动物骨头的遗留物,地球内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所以它才成了白崖的一部分,然后呢,它被采挖出来,如今被用来在黑板上写写画画,传达思想观念。

还是那样,我不按照教授布置的那样去批评这篇文章,却写了一篇滑稽的模仿之作《论一粒尘土》,说的是一粒尘土是怎么弄成了多彩的落日,怎么有助于雨滴的凝结,诸如此类。我总是造假货,总是想逃避。

但是,到了我们不得不写一篇关于歌德的《浮士德》的作文的时候,我就无计可施了!这作品太长了,模仿不得,没办法挂羊头卖狗肉了。我在兄弟会里反复吼叫:“我做不了。我不想写了。俺不弄了!”

我兄弟会里的一哥们儿说:“行了,费曼,那你别做得了。可教授会以为你不写,是因为你懒得做这作业。你怎么着也得写个什么玩意儿——还不能少于规定的字数——交上去的时候,夹张纸条儿,说你就是理解不了《浮士德》,你对它还不开窍,要写点儿评论它的东西,不大可能。”

我就这么办了。我写了一篇很长的作文,《论理性的限度》。我一直都在思考解决问题的科学技术,怎么会有某种限度:道德价值问题,不能由科学方法来决定,呜啦哇啦、呜啦哇啦,一通胡诌。

然后,兄弟会的另一哥们儿,又出了个主意。“费曼,”他说,“交上一篇作文,却跟《浮士德》风马牛不相及,交不了差的呀。你必得做的事情,是把你写的那什么玩意儿,搞进《浮士德》里去。”

“滑稽!”我说。

但兄弟会的其他家伙们,以为这是个好主意。

“好吧,好吧!”我硬着头皮说,“我试试还不成吗?”

于是,我在我已经写了的那些东西上,又加了半页,说是墨菲斯托菲里斯<6>代表理性,浮士德代表精神,歌德试图表明理性的限度。我一阵折腾,把折腾出来的玩意儿,都勉强塞进了作文里。

教授让我们一个一个单独进去和他讨论作文。我进去了,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他说:“导言部分的材料,不错;但《浮士德》的材料,有点儿过于简单了。否则,还是很好的——B+。”又逃过一难!

现在说哲学课。这课是一个老胡子教授讲的,名叫鲁宾逊,他老是嘟嘟囔囔地说话。我去听课,他也那么嘟嘟囔囔,而我什么也听不明白。班里别的人似乎更明白一点儿,可他们似乎精神不集中。我碰巧有一把小锥子,大约1.5毫米的那种,就拿它来在课堂上打发时间,在两个手指头之间,在鞋底上钻窟窿,一星期一星期这么混。

最后,有一天,接近下课的时候,鲁宾逊教授“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大家都兴奋起来!他们都互相交谈、讨论,因此我猜他说出了什么有趣儿的话,谢天谢地!可他说了什么啊?

我问了一个人,他们说:“我们得写一篇文章,四个星期后交差。”

“写什么?”

“写一年来他讲过的那些东西。”

我傻了眼。整个学期,我记得,我听到的唯一的东西,是有那么一次,教授一下子来了兴致,“咿哩哇啦咿哩哇啦意识流咿哩哇啦咿哩哇啦,哇啦”,哎哟喂!——然后又是乱七八糟的。

这个“意识流”,让我记起了若干年前我爸爸交给我的一个问题。他说,“假定一些火星人将要光临地球,而火星人从来不睡觉,他们一刻不停地动弹。假定他们没有我们这种名为睡觉的怪异现象,于是他们就问你这个问题:‘入睡是什么感觉?当你入睡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儿?你的思想是突然停止了呢,还是逐渐逐渐逐渐不啊不不啊不那么迅迅迅迅速?这个心灵到底是怎么关了开关的?”

我觉得有意思哦。现在,我必须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当你入睡的时候,意识流是怎么停止的?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四个星期的每个下午,我都得写我的作文。我把我屋子里的遮阳帘拉下来,把灯也关了,睡觉。我倒要看看,当我入睡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在晚上,又睡,因此每天我有两次观察的机会——很不错!

起初,我注意到了许多和入睡无关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比方说,有一次,通过在内心里对自己说话,我思考了不少。我还能想象我看到了许多东西。

然后呢,我逐渐累了,我注意到我能同时想两个事儿。我是在这个时候发现这个的:我在内心里对自己谈论着什么事儿,而我同时也在做那件事儿,我漫不经心地想象到了两根绳子,分别系在我的床头和床尾上,绳子卷在一个转动的辘轳上,慢慢地把我的床往上升。直到我担心一根绳子别和另一根绞在一块儿,那样就卷不利索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两根绳子原来是我想象的。但是,我说,在内心里,“哦,绳子上的张力自然不会让它们绞在一块儿的”,可这干扰了我正在进行的第一个思想,并使我意识到,我正在同时想着两个事儿。

我还注意到,当你入睡的时候,思想观念还在继续,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不讲逻辑。你没注意到它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不讲逻辑,直到你问你自己:“我怎么鬼使神差地想到了这个啊?”然后,你试图回头考察一番,可你常常记不得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使你想到那个!

就这样,你得到了逻辑关系的每一种幻觉,但真正的事实是:那些思想变得越来越醉眼蒙眬,到最后它们完全分崩离析,再往后,你已然沉沉睡去。

一直睡了四个星期的觉之后,我开始写我的作文,解释我得到的观察结果。在文章的结尾部分,我指出,所有这些观察,都是正在观察我自己入睡的时候得到的,我并不真的知道入睡究竟是怎样的,我睡了的时候,我没在观察我自己啊。我以我自己拼凑的一首小诗来表达这篇文章的结论,它指出内省有多么难: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我纳闷我为什么纳闷。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为什么

我纳闷为什么我纳闷!

大家都交了作业,下次大家上课又都凑一块儿了,教授读了其中的一篇:“嗯啊哇啦嗯啊哇啦……”我说不上来这家伙写的什么。

他又读了另外一篇:“咿哩哇啦嗯啊哇啦哇啦……”我也不知道这家伙写的什么,可到末了,他念道:

啊哇啦哇。啊哇啦哇。

啊哇啦哇啦哇啦。

我哇啦乌啊哇啦哇

啊哇啦哇啦哇啦。

“啊哈!”我说,“那是我的作文啊!”实话实说,到最后,我才听出那是我的。

文章我是写完了,可我的好奇心还在继续,在我去睡觉的时候,还是坚持观察我自己这种搞法。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我意识到我在梦中正在观察自己呢。我把一切都一股脑儿地弄进了睡眠本身当中!

在这梦的头一部分,我在一列火车顶上,火车正冲向一个隧道——呜的一声!我对自己说:“这么着,你可以体会到害怕的感觉;火车进了隧道,你还能听出声音的变化。”

我还注意到,我能看到颜色。有人说,梦是黑白的,但不是的,我的梦是彩色的。

现在,我在一个车厢里,我感觉到,火车摇摇晃晃。我对自己说:“你在梦里可以有肌肉运动知觉。”我费了点事儿,走到了车厢一头,我看到了一扇大窗户,跟商店橱窗似的。窗户后面——不是塑料假人,而是三个活生生的女孩,穿着游泳衣,而且长得都很漂亮!

我继续走到下一个车厢,一边走一边拉着头顶上的吊环,那时我对自己说,“嗨!搞得兴奋起来——性兴奋——会很好玩儿——所以我想,还是回到刚才那个车厢吧。我发现我能转弯儿,沿着火车往回走——我能控制我的梦的方向。我回到了那个窗户特别的车厢,看到三个老家伙在拉小提琴——但他们又变成三个女孩!所以,我能修改我梦的方向,但修改得不完美。

那个,我开始兴奋起来,在性方面,也在智力方面,我说:“哇噻!它管用哦!”我就醒了。

我在做梦的时候,还得到了另外一些观察结果。除了老是问我自己:“我真的梦到彩色了吗?”我还纳闷:“你看到什么东西的时候,看得准不准?”

下一次,我梦见了一个女孩儿,躺在草丛里,她的头发是红色的。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看清楚每根头发。你知道,当有阳光照着的时候,只有一小块儿是有颜色的——所谓衍射效应,我能看到那个!我能随便把每根头发看得真真切切:完美的视觉!

另有一次,我梦见一枚图钉按在门框上。我看到了这枚图钉,我的手指头沿着门框往下滑,接着就触摸到了那图钉。这么说,大脑的“视觉部”和“触摸部”似乎是连在一块儿的。于是我对自己说,这两个部不连在一块儿,是可能的吗?我又看那门框,图钉没了,我的手指头沿着门框往下滑,而我摸到了图钉!

还有一次,我在做梦的时候,听见“砰砰,砰砰”。梦中发生了什么事儿,和这敲门声合拍了——但合得不怎么完美——那声音好像是从外面来的。我想:“我敢绝对保证,这敲门声是从我的梦外边来的,而我设计了梦的这一部分与之相合。我一定得起来,看看究竟是什么事儿。”

敲门声还在继续,我醒了——死寂一片。什么事儿也没有啊。这么说,这敲门声跟外界没关系啊。

别人告诉过我,他们曾经把外边的声音结合到了梦里,但是,当我有了这样的经历的时候,仔细地“从下面观察”,拿得准那声音是从梦外面来的,然而却不是。

在梦中做观察的那段时间里,醒来的过程挺可怕的。正当你开始醒来的时候,有那么一刻,你觉得身体僵硬,跟绑在床上似的,也好像被压在好几层棉絮下面。这很难解释,但有那么一刻,你有一种憋在里边的感觉;你不敢肯定你能不能醒来。你总是能够醒来。在告诉了我自己好多遍之后,我变得越来越不害怕了,而且实际上我发现醒来的过程很是令人振奋——有点儿像坐过山车:过上一些日子,你不那么害怕了,你有点儿喜欢它了。

或许你想知道,这种观察我自己的梦的过程,是怎么停下来的(在这样的过程中,我大多数时间是在观察;这种事情只发生过几次而已)。有一天晚上,我像往常那样做梦,我看到在我面前的墙上,有一面细长的三角形的航海信号旗。我回答25遍了:“是的,我梦见了颜色。”然后,我意识到自己睡的时候,后脑勺硌在黄铜杆儿上。我把手垫在脑袋下,我感觉到我的后脑勺是软的。我想:“啊哈!那就是我一直能在梦中进行观察的原因啊:那个黄铜杆儿,干扰了我的视觉脑皮层。我要做的,仅仅是枕着黄铜杆儿睡觉即可,那样我就能在任何我想观察的时候做这些观察。”于是,我想,我要停止对这件事的观察,然后进入比较深度的睡眠。

过一阵子,我醒了,没什么黄铜杆儿,我的后脑勺也不是软的。我不知怎么已经厌烦了做这样的观察,而我的大脑,也就发明了一些虚假的理由,告诉我为什么我不应该再观察了。

作为这些观察的结果,我开始弄了一个小小的理论。我喜欢看自己的梦,原因之一是我好奇,好奇的是,当你闭着眼、什么也没进来的时候,你是怎么看到一个形象的,比方说,一个人的形象。你说,那或许是随机的,是无规则的神经放电;但是,你没办法在你睡觉的时候,让你的神经以你醒着看东西时的同一个细腻的模式来放电。那么,我在睡觉的时候,我怎么可能“看到”颜色,而且看得更细致?

我料定,必定有一个“翻译部”。当你真的在看什么东西的时候——看一个人,一盏灯,或者一面墙——你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些色块儿。有个什么东西告诉你那是什么玩意儿;那玩意儿必得经过翻译。在你做梦的时候,这个翻译部仍然在运作呢,但它变得稀里咣当。它告诉你,你正在看一根人类的头发,看得再细致不过,可那时你什么也没看。它把那些进入大脑的东一块儿西一块儿的下脚料,翻译成了一个清晰的形象。

关于梦,还有一件事儿要说。我有个叫达伊弛(Deutsch)的朋友,他媳妇出身于维也纳的一个精神分析世家。有天晚上,讨论梦讨论了好长时间,他说梦是有意义的:梦里有象征,象征可以用精神分析方法得到解释。这些说法,大部分我都不相信,但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有趣的梦:我们在台球桌上用三个球玩游戏——一个白的,一个绿的,一个灰的——这种游戏的名字叫“奶头儿”。怎么把球弄到袋子里去,是有门道的。白球和绿球,很容易弄到袋子里去,但灰球,我就是弄不进去。

我醒了,这梦很容易解释:当然,这游戏的名字泄露了一些秘密:三个球代表三个女孩儿!那个白球,很容易猜出是什么,因为我偷偷地和一个有夫之妇出去,她当时在一家餐厅当出纳,穿一身白色的工作服。那个绿球,也很容易,因为我曾经有两个晚上和一个女孩到汽车电影场去看电影,她穿一身绿裙子。但那个灰球——那个灰球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知道,它一定代表某人:我感觉得到。那就像你努力要记起一个名字,这名字就在你舌头尖儿上,可你就是想不起来。

我费了半天工夫,才想起我曾经对一个我非常喜欢的女孩说拜拜了,她在两三个月之前去了意大利。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我拿定主意,等她从意大利回来,我还去看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穿一套灰套装,但我一想到她,事情就再清楚不过了,她就是那个灰的球。

我回到我朋友达伊弛那儿,我告诉他,他的看法一定是对的——分析梦,还是有道理可说的。但是,在他听完我这个有趣的梦的时候,他说:“不是这样,这个梦太完美了——太整齐,太一般了。通常你需要进行更深入一些的分析。”

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

我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学业之后,想在暑假找个工作。我向“贝尔实验室”申请了两三次,还亲自去了好几趟。比尔·肖克利<7>,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认识我,每次都带我到各处转悠,我每次都喜欢得不得了,但我就是不能在那里得到一份工作。

我的几位教授,为我向两个特别的公司写了推荐信。有一封信是写给“宝石蓝公司”(e Bausch and Lomb Company)的,这家公司使用透镜来追踪光线。另一家公司属于“纽约电器检验实验室”(Electrical Testing Labs in New York)。那年头,甚至没人知道物理学家是干什么的,工业界也没有物理学家的位置。工程师,敢情好;但是,物理学家,没人知道怎么用他们。有意思的是,很快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事儿就刚好反过来了:物理学家,哪儿都用得着。因此,在大萧条那年月,作为一个物理学家,我连个工作都难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在我们家乡法洛克维的海滩上,我遇到了我的一个老朋友,我们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七八岁的时候,我们结伴上学,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有科学头脑。他有个“实验室”,我也有个“实验室”。我们经常一块儿玩,一块儿讨论事。

我们常常为街道上的孩子搞些魔术表演——化学魔术。我的朋友是个很好的街头艺人,我也是。我们在一张小桌子上玩把戏,桌子两头儿,还一直点着本生灯。把放了碘的两个玻璃皿放在灯上加热。在表演过程中,桌子两头儿,两股漂亮的紫色蒸气冉冉升腾。这很棒!我们变了许多戏法,比方说,“葡萄酒”变水,以及其他一些化学颜色的变化。作为压轴戏,我们用我们自己发现的某种东西来变戏法。我把我的手(秘密地)放在一个水槽里,然后再放在汽油里,然后,我“不小心”扫过一只本生灯,那只手就着火了。我鼓掌,结果两只手都着了。(手是烧不坏的,因为火着得很快,况且手上的水能隔热。)然后,我挥动着双手,一边跑,一边叫:“起火了!起火了!”大家欢呼雀跃,跑出屋子,表演就结束了!

后来,我在大学把这个故事告诉兄弟会的哥们儿的时候,他们说:“胡说八道!你做不到的!”

(为这些伙计展示他们不相信的事情,我常有这种麻烦——就说那次吧,我们争论尿是不是依靠重力排出体外的。我向他们展示事情不是那样的,我让他们看,你打倒立,也还是能撒尿。或者说另外一次,有个人声称,如果你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一块儿咽下去,你立刻就会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我告诉他们,我认为这纯粹是胡扯,自告奋勇把阿司匹林和可口可乐咽下去。然后,他们展开争论,你是应该先吃阿司匹林,后喝可口可乐,或者先喝可口可乐,后吃阿司匹林,或者把阿司匹林混在可口可乐里面。因此,我先后以这三种不同方式,吃了六片阿司匹林,喝了三瓶可口可乐。首先,我吃了两片阿司匹林,喝了一瓶可口可乐;然后,我们把两片阿司匹林溶解在一瓶可口可乐里,我喝了;接着,我喝了一瓶可口可乐,再吃两片阿司匹林。每一次,那些相信这很危险的白痴们,都围着我站着,等着在我晕倒的时候,好扶住我。什么事儿也没有。我倒记得,那天晚上我睡得不好,于是我就起来,做了许多光学玻璃冷加工的活儿,还推导出了几个和所谓黎曼-泽塔函数那玩意儿有关的公式。)

“得,伙计们,”我说,“大家出去找点儿汽油来。”

他们把汽油准备好了,我把手放在水槽里,然后放在汽油里,然后点火……疼得要命!你知道,那时我手背上长出了汗毛,这汗毛就跟灯芯儿似的,起火的时候,把汽油固定在皮肤表面,我在小时候玩儿这一套的时候,我手背上没有汗毛啊。为兄弟会的哥们儿做了这个试验之后,我手背上就一毛不剩了。

哦,对了,我朋友和我在海滩上碰了面,他告诉我,他搞了一种给塑料电镀的处理方法。我说,那不可能,因为没有导电性啊;你把电线系在哪儿啊。但他说,他能给任何东西电镀,我仍然记得他从沙里捡起一个桃核儿,说他也能给这个东西电镀——为了打动我。

他让我在他的小公司干活儿,太妙了。公司在纽约的一座建筑物的顶层。公司里大约只有四个人。搜罗钱的是他爸爸,我想他是公司“总裁”。朋友是“副总裁”,还有另一个伙计,管推销。我是“首席化学家”,我朋友的兄弟,不大聪明,洗瓶子。我们有六个电镀槽。

他们真能给塑料电镀,过程是这样的:首先,在待镀物上沉淀上银,银来自加了还原剂的硝酸银溶液池(好像制造镜子);然后,把带着作为导体的银的待镀物,放在电镀槽里,银就得到了电镀。

麻烦是:银能粘在被镀物上吗?

不能。银很容易剥落。因此,这中间有一个步骤,以便让银结结实实粘在待镀物上。这要看镀的是什么材料。像胶木这种东西(那年头,这是一种很重要的塑料),我朋友发现,如果先给它喷沙,然后放在氢氧化亚锡溶液里浸泡若干小时,氢氧化亚锡就会钻到胶木的微孔里,银就会牢牢地附着在胶木的表面上。

但这方法只对几种塑料管用,新型塑料层出不穷,比方说甲基丙烯酸甲酯(现在叫树脂玻璃),开始时是不能直接电镀的。醋酸纤维素,很便宜,是另外一种我们起先不能电镀的东西。最后,我们发现,把它放在氢氧化钠溶液里泡一会儿,然后用氯化亚锡溶液一泡,就能把它镀得相当好。

作为“化学家”,我在公司里颇为成功。我的长项,在于我的伙计对化学一窍不通;他不做什么实验;他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我大动干戈,把一大堆门把手放在一些瓶子里,然后在瓶子里加上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什么东西都试,把每种东西都搞明白了,我就发现了许多方法,能镀许许多多种塑料,比他能镀的还多。

我还能简化处理过程。那是从书里看的,我试用了很多种还原剂,从葡萄糖到甲醛都试过了,结果能马上把银百分之百地置换出来,而不需要在事后从溶液里回收剩下的银。

我还通过在水里加一点儿盐酸,把氢氧化亚锡溶解在水里——我记得这是我在大学的化学课上学来的——这样,一个原本需要几小时的步骤,大约5分钟就完成了。

我的那些实验,总受到那位推销员的干扰。他从潜在的客户那里带回一些塑料。我把全部的瓶子都摆好了,上面都贴了标签,突然之间,“别弄实验了,到销售部来做件‘高级的工作’!”就这样,许多实验都得重新做。

有一次,我们遇到了一大堆麻烦。有个艺术家,想为汽车杂志的封面制作照片。他非常小心地用塑料做了一只轮子,不知怎么的,这位推销员告诉他,我们什么都能镀,这艺术家就想要我们把轮轴镀了,那样它就成了一个闪闪发亮的银轴子。车轮是用一种新塑料做的,我们不大知道怎么镀它——事实是这样:这位推销员从来不知道我们能镀什么,因此他总是大包大揽——结果第一次没镀成。于是,我们得把残留的银去掉,把银去掉可不容易。我决定用浓硝酸,一下子就把银去掉了,但也把塑料弄得坑坑洼洼。那会儿,我们可真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实际上,我们做了许多“水深火热”的实验!

公司的另外那些伙计,决定在《现代塑料》杂志上做广告。好几种东西,我们镀得异常漂亮。在广告里看上去特棒。我们还在橱窗里摆了几样东西,指望潜在的客户能瞟上一眼,但没有人能从广告或者橱窗里把东西拿在手里,看看镀层粘得怎么样。事实上,有些东西,可能做得非常棒,但那是特别费心做出来的;别的产品没那么好。

那个夏末,我一离开公司到普林斯顿大学,他们就得到了一大笔订货,有个人想让他们镀塑料钢笔。现在大家都有银色的钢笔,闪闪发光,便于使用,外加便宜。这种钢笔立刻销售一空。看到大家别着这种钢笔满世界乱逛,而你知道这钢笔是哪儿来的,这事儿挺让人兴奋。

但公司对这种材料经验不足——也许是对塑料里的填料经验不足(大多数塑料不是纯的,里头有“填料”。在那年头,加多少填料,没人管你)——这搀和进去的东西会发泡儿。你把个长泡泡的玩意儿拿在手里,它还开始脱皮儿,你就禁不住摆弄它。所以,大家都在摆弄从钢笔上搓下来的小皮皮儿。

现在公司有了修钢笔这种当务之急,我那哥们儿很肯定,他需要一架大显微镜什么的。他不知道怎么找到问题,不知道怎么会有这问题;要做这种假模假式的研究,还得花公司一大笔钱呢。结果他们麻烦大了:问题没解决,公司却给折腾倒了,因为他们出师不利,一开始就吃了败仗。

几年后,我在洛斯阿拉莫斯(Los Alamos)<8>,那里有个叫弗里德里克·德·哈夫曼(Frederic de Ho man)的,也算是个科学家吧,对经营他很在行。书念得不多,却爱数学,干活儿很卖力气;他靠苦干来补足书念得不多。后来,他成了“通用原子公司”(General Atomics)总裁或者副总裁,从此就成了个企业大腕儿。可人在当初,他不过是个精力非常充沛、闪乎着大眼、满腔热情的小伙子,尽其所能为项目打打帮手而已。

有一天,我们在富勒洛奇(Fuller Lodge)<9>吃饭的时候,他告诉我,在来洛斯阿拉莫斯之前,他一直在英格兰工作。

“你在那儿做什么?”我问。

“我在一家塑料电镀厂工作。我和几个家伙在实验室里。”

“搞得怎么样?”

“相当不错,但我们也有麻烦。”

“哦?”

“正当我们要把厂子做大的时候,纽约的一家公司……”

“纽约的什么公司?”

“叫米特普拉斯特公司。他们比我们抢先了一步。”

“你怎么知道的?”

“他们不停地在《现代塑料》上做整版的广告,把他们能镀的东西,都拿来炫耀。我们意识到,他们比我们走得快。”

“你有他们做的活儿吗?”

“没有,但从广告上看得出来,他们在我们的前头。我们厂不赖,但要和美国那家厂子较量,门儿都没有。”

“你们实验室里有几个弄化学的?”

“有六个弄化学的在干。”

“你觉得米特普拉斯特公司有几个弄化学的?”

“啊!他们一定有个真正的化学系!”

“你能给我说说,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可能是个什么样子,以及他的实验室是怎么工作的?”

“我猜啊,他们一定有25~50个搞化学的,首席化学家有自己的办公室——特别是,他戴眼镜,跟电影里的似的——那些家伙,总是进来问些关于正在进行的项目中的问题,从他那里得到建议,然后冲出去再做进一步的研究,那些人总在进进出出的。人家有25~50个搞化学的,咱怎么能跟人家较劲啊?”

“你要是知道,你正在和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学家交谈,会觉得很有趣吧,他手下只有一个洗瓶子的!”

2023-11-30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