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台州人,今起,台州市区18个路口、33处路段严查严管
文明交通
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
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
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台州公安交警作为生力军、主力军,主要承担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无交通违法行为,主次干道及商业大街交通安全设施(标牌、标线、警示桩、隔离栏、信号灯)完好、清晰、无遮挡。
对标清单任务,今起,台州公安交警部门进入实战状态,交警局机关全部警力增援一线,对市区33条主次干道,18个主要路口,9条商业大街的“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乱停车”,“行人、非机动闯红灯”,“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陋习实施严查严管。
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一种体现
而真正的文明不是一日之功
需要靠你我始终如一的坚持!
让我们一起参与到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中来
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倡导文明交通 共建文明城市
01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受到了许多市民的青睐,电动车给大家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闯红灯)、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所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文明交通,一点一滴
1、驾驶电动车须佩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
2、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3、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4、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5、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占道行驶;
6、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
02
@机动车驾驶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台州的机动车保有量也在快速增长。截止目前,台州机动车保有量为214万余辆。
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遵守以下“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守则”: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1、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2、关心儿童,照顾老弱,行至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让行;
3、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
4、文明驾驶,讲究公德,不乱丢车窗垃圾、不随意鸣笛;
5、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给城市“添堵”。
03
@行人
行人作为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规范交通行为,养成文明习惯。在此,台州公安交警部门向行人发出倡议: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遵守以下文明守则:
文明交通,共同倡议
1、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2、在路上行走时,拒绝边玩手机边走路;
3、走人行横道,不横穿车流,不乱穿马路;
4、文明上路,不翻越护栏。
让我们把文明当成习惯
把习惯凝聚成力量
众志成城
坚决打赢这一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