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动挡残疾人专用汽车?有哪些适合残疾人的自动挡汽车?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自动挡残疾人专用汽车?自动挡残疾人专用汽车是否能够提高生活质量?购买自动挡残疾人专用汽车有哪些费用需要考虑?,

免考科目一!增驾这些车型更简单了

“C1可以增驾D驾照吗?”

“持有C1,想增驾B1要怎么做?”

“B2增驾A2,要考科目一吗?”

……

最近很多朋友

咨询了关于“增驾”的问题。

为了帮大家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解答来啦!

一文带您解决各种疑惑,

一起看下去吧~


一、年龄要求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温馨提示:根据最新“放管服”便民措施的规定,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通过三力测试后也可申领或增驾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驾龄、记分要求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七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注意:C6并非独立驾驶资格,除A2兼含C6外,C1、C2、B1、B2、A1、A3需要增驾取得,C3、C4、C5、D、E、F不能增驾C6。

(2)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A2)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注意:初次申领驾驶证可以直接申请B2,需要增驾B2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其他禁止情形

初次取得汽车类驾驶资格或摩托车驾驶资格的一年内为驾驶证实习期,实习期内不能增驾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01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0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03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04

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05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06

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07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考试科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第三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1)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即免考科目一

(2)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即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也就是俗称的科目三路考

(3)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即免考科目一

(4)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即免考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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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行车指南杂志社

2023-11-10

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