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二审开庭审理,成都市起诉店主称就在应用未侵权行为

“青花椒”二审开庭审理,成都市起诉店主称就在应用未侵权行为 2022年1月13日早上,“青花椒”又一次变成法院和社会舆论的主人公。

先前,成都市邹先生运营的“成都温江五大娘青花椒鱼火锅加盟店”被上海市万翠堂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市万翠堂”)提起诉讼侵害其“青花椒”商标logo。一审被评定侵权行为获赔三万元后,他提到了起诉。13日早上9点半,该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法院公布开庭审判。

此案由四川省高院党委委员、刘楠副院长出任法官,并根据我国庭审公开网等服务平台开展了直播间。庭审现场,还邀约了一部分省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省市场监督管理、省知识产权服务推动核心、省商标logo研究会、省律协,及其青花椒协会等工作人员旁边听开庭审理。

邹先生运营餐饮店广告牌中的“青花椒”应用究竟是不是组成侵犯商标权变成此次开庭的聚焦点。

一审输了官司:

获赔3万余元,成都市店家起诉

从2019年起,邹先生和老婆逐渐运营“成都温江五大娘青花椒鱼火锅加盟店”。2021年10月,他收到了成都初级法院的法院传票。一家名叫上海市万翠堂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提起诉讼称,邹先生店铺招牌、外卖app等多个运用的“青花椒”字眼侵害了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理赔5万余元。

2021年11月26日,该开庭审理。2021年12月18日,成都中院做出宣判,评定侵犯商标权创立,邹先生被判赔3万余元。自此,邹先生明确提出了起诉。

除邹先生外,因为四川多地好几家“青花椒”餐馆均被上海市万翠堂提起诉讼侵权行为,“青花椒”案从此引起舆情关心。上海市万翠堂被指存故意滥诉。

今(13)日早上,“青花椒”一案二审开庭审理。起诉中为明确提出,要求人民法院撤消原审宣判,驳回申诉上海市万翠堂餐饮业一方的所有诉请。他觉得,原审宣判客观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不正确,依规应予撒销。

二审开庭审理:

起诉店家称“就在应用未侵权行为”

庭前,邹先生以及委托代理人觉得,其针对“青花椒”文本的应用不属于商标logo性应用,与此同时火锅加盟店应用的“青花椒鱼火锅店”标志与涉案人员商标logo并不类似。而融合涉案人员商标logo自身的独特性、涉案人员商标logo的应用地区、上诉人的实际应用方法、餐饮企业地区性特性、四川餐饮企业应用习惯性及其用户的鉴别习惯性等要素,在淘宝店招中应用“青花椒鱼火锅店”标志,客观性上是对本身给予招牌菜名的应用,并不是做为区别餐饮店工作者标志商标logo的应用。被诉侵权行为标志“青花椒鱼火锅店”的应用不容易造成有关群众的搞混或错认。

2022-01-13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