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剂油的用途和应用范围是什么?,

如何纠正维生素 D 缺乏?梳理维生素 D 的治疗剂量及安全性

随着对维生素 D 研究的不断深入,除了骨骼作用外,维生素 D 在肌肉、心血管、代谢、免疫、肿瘤发生、妊娠和胎儿发育等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我们最常见的维生素 D 剂量,通常在 400~2000 单位每日,属于日常补充剂量。但是,对于缺诊维生素 D 缺乏的患者,只给予 400~2000 单位每日的补充剂量是远远不够的,应当采用治疗剂量以纠正。

那么,不同年龄段的维生素 D 缺乏患者应当采用怎样的治疗剂量? 安全性又如何呢?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人体维生素 D 的来源

人体维生素 D 的主要来源为表皮中的 7-脱氢胆固醇,经阳光中紫外线(波长 290~315 nm)照射后转变为维生素 D3 前体,再迅速转换为维生素 D3

人体维生素 D 的另一来源,则为食物获取,包括:植物性食物(如阳光照射的蘑菇)来源的维生素 D2(麦角固醇);及动物性食物(如深海鱼类脂肪)来源的维生素 D3(胆骨化醇)

但食物中含有维生素 D 的种类及含量比较少,在阳光照射不足的情况,人体是很难从食物中获取足够的维生素 D 补充的。

因此,缺少日照时建议补充维生素 D,维生素 D2 或维生素 D3 均可,二者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无显著差别

维生素 D 在人体的转化

不管是阳光照射还是食物或补充剂获取,摄入体内的维生素 D 都不能直接发挥作用,需要经过两步羟化,才能发挥作用。

第一步羟化,主要是在肝脏中,被 25-羟化酶转化为不具有生物活性的 25-羟维生素 D <25-(OH)D>。其是血液循环中维生素 D 的主要形式,主要储存在血液中,能反映维生素 D 营养状态

第二步羟化,主要是在肾脏中,经 1-α 羟化酶转化为具有生物活性的 1,25-双羟维生素 D <1,25(OH)2D>,其合成主要受 PTH 的调控,在血液循环中停留时间较短。

目前认为维生素 D 的代谢主要在肝肾,不过 Karras 等研究显示 25-羟化酶、1-α 羟化酶几乎在全身所有的组织器官均有表达,因此,维生素 D 两次羟化可以在同一组织细胞内完成,而非依赖肝-肾转化提供。

维生素 D 肝肾外羟化机制

维生素 D 的作用

维生素 D 经两步羟化后,最终生成具有生物活性的 1,25(OH)2D ,后者会被维生素 D 结合蛋白(DBP)输送到各个靶器官组织,与这些组织细胞内的维生素 D 受体(VDR)结合,上调下调靶基因的转录,从而发挥经典的骨骼作用,及许多非经典的骨骼外作用

VDR 除存在于肠道、 肾脏和骨骼以外, 还存在于许多其他组织,1,25(OH)2D 作用于这些组织细胞内的 VDR 后, 发挥许多非经典作用,包括抑制细胞增生、刺激细胞分化、抑制血管生成、刺激胰岛素合成、抑制肾素合成、刺激巨噬细胞内抑菌肽合成、抑制 PTH 合成和促进骨骼肌细胞钙离子内流等

随着 VDR 和 1-α 羟化酶在许多骨外组织中被发现,维生素 D 的作用已不再囿于调节钙磷代谢和维护骨骼健康,其在肌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自身免疫和炎性反应等中的作用也逐渐被关注

因此,如果体内维生素 D 充足的情况下,其可以充分与各靶器官组织细胞内的 VDR 结合,从而发挥强大的骨骼健康效应及非骨骼健康效应。

不过,要发挥这些健康效应,需要人体摄取足量的维生素 D,保证体内 25-羟化酶底物的充足。

如何判断维生素 D 是否缺乏?

临床对于维生素 D 缺乏的确诊,主要是通过检测血清 25-(OH)D 水平来评估。

目前国际、国内多数机构和专家认为

血清 25-(OH)D > 30 ng/mL 为维生素 D 充足;

20 ng/mL < 25-(OH)D < 30 ng/mL,为维生素 D 不足;

25-(OH)D < 20 ng/mL,为维生素 D 缺乏;

25-(OH)D < 10 ng/mL,为维生素 D 严重缺乏。

一般来说,只要血清中 25-(OH)D 低于 30 ng/mL,就应当采取治疗剂量快速纠正维生素 D 缺乏状态,以获得骨骼及非骨骼效应。

如何确定维生素 D 的剂量?

根据《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临床应用共识(2018 版)》 <8>,对于维生素 D 缺乏高危人群维生素 D 的补充推荐,即日常补充剂量为:

  • 0~1 岁,建议补充剂量 400~1000 单位/天;
  • > 1~18 岁,建议补充剂量 600~1000 单位/天;
  • > 18~50 岁,建议补充剂量 1500~2000 单位/天;
  • > 50~70 岁,建议补充剂量为 1600~2000 单位/天;
  • 70 岁以上,建议补充剂量为 1600~2000 单位/天;
  •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建议补充剂量为 1500~2000 单位/天。

* 注:对于维生素 D 缺乏高风险的人群,最高可耐受上限为 10000 单位/天;对于肥胖儿童和成年人及使用抗惊厥药、糖皮质激素、抗真菌药和抗艾滋病药物的儿童和成人至少需要同年龄段 2~3 倍的维生素 D。

而对于已经确诊维生素 D 缺乏的人群,即血清 25-(OH)D 水平低于 30 ng/mL,应当采用治疗剂量快速纠正维生素 D 缺乏状态,推荐治疗剂量为:

1)0~1 岁维生素 D 缺乏婴幼儿

建议用维生素 D2 或维生素 D3 2000 单位/天或 50000 单位/周,连续治疗 6 周。

疗程结束后,检测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达到 30 ng/mL(75 nmol/L)以上,则改为维持剂量 400~1000 单位/天,可长期服用;如果依旧低于 30 ng/mL(75 nmol/L),则仍采用治疗剂量,以纠正维生素 D 缺乏状态。

2)> 1~18 岁维生素 D 缺乏的儿童和青少年

建议用维生素 D2 或维生素 D3 2000 单位/天或 50000 单位/周,连续治疗 6 周。

疗程结束后,检测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达到 30 ng/mL(75nmol/L)以上,则改为维持剂量 600-1000 单位/天,可长期服用;如果依旧低于 30 ng/mL(75nmol/L),则仍采用治疗剂量,以纠正缺乏状态。

3)维生素 D 缺乏的所有成年人

建议用维生素 D2 或维生素 D3 50000 单位/周或 6000 单位/天,连续治疗 8 周。

疗程结束后,检测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达到 30 ng/mL(75 nmol/L)以上,则改为维持剂量 1500~2000 单位/天,可长期服用;如果依旧低于 30 ng/mL(75 nmol/L),则仍采用治疗剂量,以纠正缺乏状态。

4)对于肥胖患者、小肠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和正在使用影响维生素 D 代谢药物的患者,建议用高剂量(常规剂量的 2~3 倍,至少 6000~10000 单位/天)的维生素 D 治疗维生素 D 缺乏,以达到血清 25-(OH)D 水平在 30 ng/mL(75 nmol/L)以上,继而改为维持剂量 3000~6000 单位/天,长期服用。

美国医学研究所及内分泌协会推荐维生素 D 摄入剂量

纠正维生素 D 缺乏,只能用普通维生素 D

特别强调的是,对于维生素 D 缺乏的纠正,只能通过补充普通维生素 D,维生素 D2 或维生素 D3 都可。

因为维生素 D 是否缺乏主要通过血清 25-(OH)D 水平来评估,而活性维生素 D(骨化三醇或阿尔法骨化醇等)并不能产生 25-(OH)D ,是以无法纠正维生素 D 缺乏状态。同时活性维生素 D 半衰期短,用药期间需要监测血钙磷、尿钙磷及肾功能,以防出现高血钙、高尿钙等风险。

而普通维生素 D 安全剂量范围宽,人群中极少会长期使用超过最大耐受剂量的维生素 D 。生理剂量补充维生素 D 导致高钙血症的风险非常小,不需要常规监测血钙及尿钙。

尽管不同研究差异很大,导致维生素 D 中毒的血清 25-(OH)D 水平常在 224 ng/mL(560nmol/L)以上,其对应的维生素 D 补充剂量多超过每天 30000 单位,且应用时间较长

T.Diamond等的研究表明,对于维生素 D 缺乏患者,每天口服 5000 单位维生素 D,连续治疗 3 个月,比每日 2000 单位更能达到最佳的血清 25-(OH)D 浓度。并且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及高钙血症。

总之,维生素 D 总体安全性高,对于健康人群采用日常剂量补充,而对于维生素 D 缺乏人群,应当采用治疗剂量,以快速纠正维生素 D 缺乏的状态,继而再以维持剂量补充,以得到骨骼及非骨骼的获益。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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