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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成本费用

11.1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

制度名称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对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业务环节的授权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确保授权和审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对以下事项的授权批准情况作出规定。

1.成本费用定额、决策和预算的授权批准。

2.成本费用计划的授权批准。

3.成本费用支出的授权审批。

4.成本费用分析的授权审批。

第3条 属于本部门授权范围内的成本费用业务不用通过审批程序,由部门负责人自主决定。

第2章 授权批准方式

第4条 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实行股东大会最终审批制,除此之外的其他成本费用业务的开展实行总裁最终审批制。

第5条 企业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实行以“一审一批制”为主,其他授权批准方式为辅的批准方式。

第3章 授权批准权限和程序

第6条 各部门根据企业相关规定、企业经营现状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待批待审事项,并根据待批待审事项的要求编制相关申请报告或报表。具体如下。

1.财务部负责编制、汇总企业总体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

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

3.各部门对超出成本费用定额外的成本费用支出事项提出申请。

4.各部门对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制报告。

5.财务部对本企业总体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报告。

6.财务部定期编制成本费用相关财务报表,报上级审核审批。

7.其他成本费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须报审报批的事项。

第7条 企业财务部作为成本费用管理的主导部门,承担成本费用业务的汇总和初次审核功能,具体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1.汇总并初审各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进而编制企业总体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

2.汇总和初审各部门对本部门成本费用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进而编制企业总体的成本费用执行分析报告。

3.汇总并初审各类成本费用定额,进而编制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定额标准。

第8条 企业财务总监作为财务部的直接领导,对成本费用的业务承担复核以及授权范围内的最终审批的职责。

1.复核财务部编制的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定额、预算和计划。

2.复核财务部编制的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3.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过成本费用定额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无最终审批权的,提出审核意见,报总裁最终审批。

4.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部的成本费用核算业务进行检查和复核。

5.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9条 企业总裁负责对成本费用业务的重大事项和关键事项的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对一些常规文件和报告进行最终审批。

第4章 授权批准控制

第10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11条 对超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撤职或辞退处分。

第12条 授权批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故意拖延的要给予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撤职或辞退处分。

第13条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杜绝阳奉阴违和故意拖延行为的出现。

第5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制定,经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15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16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总裁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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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成本费用预测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成本费用预测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的意义

1.成本费用预测是进行成本决策和编制成本费用计划的前提。

2.成本费用预测是降低产品成本的重要措施,是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

第2条 成本费用预测依据

1.本企业历史成本费用数据。

2.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3.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

4.人力、物力资源状况。

5.产品销售情况等。

第3条 责权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等的审批。

第2章 成本费用预测方法

第4条 成本费用预测采用定量预测方法和定性预测方法。

第5条 定量预测方法

1.因果预测分析法

本量利分析法、投入产出法、回归分析法和经济计量法等。

2.趋势预测分析法

算术平均法、趋势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平滑指数法和修正时间序列回归法等。

第6条 定性预测方法

1.定性预测分析又称非数量分析法,是一种直观性的预测方法,是以人们的主观分析来判断未来的估计值。

2.定性预算分析法包括专家会议预测法、市场调查法、函询调查法等。

第3章 成本费用预测内容

第7条 在新产品投产之前,测算产品设计成本,确定产品按正常批量生产的成本水平,并把测算的数据作为选取最优产品设计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8条 在正式编制生产经营计划之前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阶段的成本费用预测是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必不可少的分析工作。

第9条 在成本费用计划执行过程中进行期中成本费用预测,科学预计推测成本费用计划能否按期完成。

第10条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在提高产品质量过程中也要进行成本费用预测,以保证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第4章 成本费用预测程序

第11条 推算成本费用目标和对象

1.依据企业目标利润,结合预测期内变化因素,测算企业在现有条件下能够达到的目标成本费用水平。2.有了明确的成本费用预测的目标,便可确定成本费用预测的对象,它决定了应对哪些成本费用指标

进行分析预测,其中应以什么为中心进行预测等。

第12条 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

成本费用相关的资料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的内容。

1.纵向的成本费用资料

(1)纵向的成本费用资料是指以往的历史成本费用资料,对这类资料要求具备完整性和连贯性。

(2)举例说明如下。

预测某种可比产品的总成本,方法是搜集最近几年该产品的成本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量、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总成本等。在充分拥有这部分资料的基础上,再参照计划期内有关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测算该产品的总成本。

2.横向的成本费用资料

(1)横向的成本费用资料是指预测时与成本费用预测对象有关的信息资料,它包括企业内部的和外部的成本费用资料。

(2)举例说明如下。

同行业成本费用水平的资料、其他企业同类产品的成本资料等。对这类资料要求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作为企业推断未来成本费用情况的重要参考。

第13条 选择成本费用预测方法

对于不同的预测对象,根据预测目标、内容、要求和所掌握的资料,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

1.对于定量预测,要建立数学模型,以确定最佳的定量预测分析方法。应对所建的经济数学模型进行检验,可靠后再用于预测。

2.对于定性预测,应结合以往经验选择最佳的定性预测方法。

第14条 综合分析预测

应用选定的预测分析方法和建立的数学模型,分别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在分析企业内部、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后,进行分析判断,揭示事物的变化趋势,并预测其发展结果。

第15条 检查验证

通过检查前预测结果是否与当前现在实际相符,检查过去的预测结果是否正确并分析找出误差原因,以便及时对原来选择的预测方法加以改进,使预测方法在本预测过程中加以改正。

第16条 修正确定最佳预测值

将推算的目标成本费用和按指标数据测算的成本费用预测值进行比较和分析,找出差异,进行修正,以求出最佳预测值,使预测结果更加接近于实际。

第5章 成本费用目标审批

第17条 计算得出的最佳预测值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上交财务总监和总裁进行审核、审批。

第18条 财务部根据财务总监和总裁的审议意见,调整最佳预测值后,形成企业的成本费用目标。

第19条 经批准的成本费用目标是企业编制成本费用预算的依据。

第6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 本制度由行财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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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成本费用预算编制制度

制度名称

成本费用预算编制制度

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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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成本费用预算目的

降低成本费用是编制成本费用预算的基本目的,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是编制成本费用预算的保证。

第2条 成本费用预算范围

预算年度内一切成本费用支出。预算期内商品生产(含根据预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在预算年度内期初、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和非商品生产所需的成本费用,都应纳入年度成本费用预算。

第3条 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费用管理必须遵循“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则。各分公司及各部门应建立完善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分析、考核体系。

第4条 成本费用预算编制依据

1.年度、月度成本费用预算应根据企业综合经济计划和各项要求编制。

2.本企业的经营目标、生产经营预算、成本降低率,以及产品质量、品种。

3.各项消耗定额和费用压缩指标的要求,以及当年技改、技措、大修计划和其他增产节约措施。

4.合理预计本期实际成本费用水平。

第5条 责权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等的审批。

第2章 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

第6条 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第7条 下达目标

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及本年度市场环境发展趋势,确定本年度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将财务预算目标及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的政策,下达到各部门。

第8条 编制上报

各部门按照企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情况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编制本部门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财务部。

第9条 审查平衡

企业财务部对各部门上报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和平衡。在审查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相应部门。

第10条 审议批准

财务部在各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重新汇总,编制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上报企业总裁审核。财务部根据总裁审批的意见调整成本费用预算,正式编制成本费用预算草案,提交总裁审议批准。

第11条 下达执行

财务部将总裁批准的成本费用预算下达到各部门执行。

第12条 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预算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动,且该变动将导致预算结果产生重大偏差时,应及时上报财务部和总裁,在取得同意后,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3章 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方法

第13条 各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由财务部牵头,生产计划、机动、人力资源、采购、营销、安全环保等部门参与制定。

第14条 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成本费用项目,参照标准成本,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第15条 月度预算是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资料编制的预算,具体步骤和程序参照年度预算执行。

第4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17条 本制度经总裁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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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成本费用执行控制制度

制度名称

成本费用执行控制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保证成本费用预算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责权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等的审批。

第2章 成本费用预算分解

第3条 企业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分解成本费用预算指标。

第4条 成本费用预算指标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第5条 各部门应将成本费用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部门的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成本费用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6条 在分解预算指标时,应考虑内部产品和劳务互供的影响,指标与措施同步,责权利相统一。

第7条 各部门应将年度预算作为指导,编制月度预算,以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8条 各部门应当结合年度预算的完成进度,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月度预算报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按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财务部和总裁,由总裁审核确认给予批准。

第9条 月度预算下达后,各部门严格按照批复,将完成月度预算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落实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3章 成本费用预算控制

第10条 各部门在日常控制中,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消耗、费用定额定律标准,加强实施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

第11条 财务部与采购、生产、计划、营销等部门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牵头和监控作用,及时发现成本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自觉进行成本费用控制。

第12条 采购部控制

1.原材料及各种辅料等物资的采购,是生产经营环节的源头,其成本在产品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采购部和其他对采购成本有影响的部门要负责采购成本的控制。

2.采购部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货比三家,提高采购率、大厂直供率和合同订货率,减少中间环节,减少企业库存,防止重复采购,避免物资积压,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第13条 生产技术部控制

1.生产技术部要加强生产装置物耗、能耗和加工损失管理,降低生产消耗,提高产品产量。

2.要推进科技进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改进工艺和操作,对技术投入的产出负责,提高产出率。

第14条 设备部控制

1.设备部要加强维修费用和设备更新费用的预算控制,通过对设备的精心操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提高大修质量,确保设备的长周期运转。

2.维修工程和更新项目必须纳入正常的工程项、决算管理,对规定标准以上的维修工程和更新项目的预、决算,应由工程审计机构进行必要的审核,防止效益流失。

第15条 安全环保部控制

1.安全环保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减少因安全事故和非计划停工造成的损失。

2.消除、减少环保责任事故,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控制安全环保费用。

第16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的计量验收工作,从接货、装卸、运输、进厂、入库、发货出库等环节入手,专人负责、准确计量,严格统计,努力减少途耗、库耗。

第17条 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各项目要按照“谁发生,谁控制,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从严从紧,精打细算。

第18条 各部门应建立成本预测制度,把成本费用管理的重点放到事前预测和过程控制上。

1.企业事先应对生产计划、生产工艺方案进行成本预测,根据预测数据进行决策,优化生产方案,合理配置资源,使成本费用得到事前控制。

2.在事中要定期对生产过程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成本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使成本得到事中控制。

第4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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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制度名称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规范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工作,保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

2.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2条 成本费用核算依据

1.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部会计制度》。

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

3.企业内部的经营特点以及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

第3条 成本费用的核算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1.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2.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3.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企业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4.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5.一定期间的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6.成本费用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7.成本费用核算应与客观经济事项相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第4条 合理确定消耗定额

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的前提就是制定企业各项消耗定额,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企业的材料消耗定额,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定额。

2.劳动定额,包括产品生产工时、消耗定额、产品产量、劳动生产率、停工率等方面的定额。

3.设备利用定额,包括各种机器设备的利用率等。

4.费用消耗定额,包括各种制造费用的消耗定额。

第2章 成本费用核算组织体系

第5条 本企业采用集中核算形式,财务部集中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各部门负责登记、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填报有关原始凭证,并进行初步审核、整理和汇总。

第6条 本企业实行成本费用核算的总裁负责制,财务部经理受总裁委托具体组织开展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成本核算会计在财务部经理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成本费用核算的账务处理及相关事宜。

第7条 企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开展业务的需要,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或指定专人兼任,以开展本部门成本费用的核算业务。

第8条 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制定并修订各项定额,对上报财务部的成本费用核算数据全面负责,并配合财务部开展各项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第9条 成本核算人员的工作内容。

1.按照规定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做到结构合理、项目齐全。

2.收集、整理成本核算数据,按规定项目、程序、方法和时限要求,准确计算、编报、分析、预测和控制成本费用。

第3章 成本费用核算对象、方法和项目

第10条 成本核算对象

1.生产成本。

2.制造费用。

第11条 费用核算对象

1.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

2.其他费用。

第12条 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1.对能直接归属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列入相应成本对象的成本中。

2.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成本费用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采用分配的办法进行归集,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人员比例、工作量比例予以分摊。

3.本企业采用品种法作为成本费用计算方法,品种法即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特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2)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

(3)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

(4)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的变更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批方可进行。

第4章 生产成本核算

第13条 根据实际产量和实际消耗的材料、人工、费用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第14条 生产成本核算要求

1.采用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日常核算,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2.划定本期产品成本和下期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待摊和予提费用。

3.划清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不可比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虚报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

4.凡是规定不准列入成本的开支,都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5.按成本费用发生项目进行归集,归集过程中保持成本核算与实际生产经营进程的一致性。

第15条 生产成本核算程序

1.根据各部门统计资料和原始记录,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根据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和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对发生的一切生产费用进行归集。

3.将归集的费用予以结算和分配,能够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直接记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照产量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期末有在制品产品,应将归集起来的生产成本按产值在完工产品和在制品之间分配,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16条 材料成本核算

1.材料成本包括材料购买价格、运杂费、装卸费、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2.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成本。

3.凡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和自制半成品,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分配。

第17条 燃料和动力成本核算

燃料及动力按实际成本计入产品成本,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的,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分配。

第18条 直接职工薪酬成本核算

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合理分配。

第19条 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

1.核算原则

企业的辅助生产车间(部门,下同)应单独核算成本并进行分配。

2.核算办法

辅助生产车间(部门)生产的水、电、汽及提供的劳务等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职工薪酬、制造费用),通过相对应的成本要素或成本中心归集。

第20条 在制品成本的核算

1.对于各月之间变动不大、在制品数量较少、生产周期较短的情况,不计算在制品成本。

2.对于各月之间变动较大、在制品数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的情况,计算在制品的原材料成本。

第5章 制造费用核算

第21条 企业因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凡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制造费用,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合理分配。

第22条 制造费用核算的具体内容包括折旧费、物料消耗、运输费、设计制图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印刷费、环保费用、车辆使用费以及生产部门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其他间接生产费用。

第6章 期间费用核算

第23条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类。

第24条 销售费用核算主要是核算对外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第25条 销售费用的具体内容包括销售部门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印刷费、销货运杂费、其他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商品损耗(减溢余)、展览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销售服务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26条 管理费用,核算分、子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和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产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企业经费等。

第27条 管理费用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消耗、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外宾招待费、车辆使用费、运输费、土地租金、文化教育费、医疗卫生费、社区服务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技术使用费、土地(海域)使用及损失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出国人员经费、咨询费、诉讼费、董事会会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招投标费、环境卫生费、外部加工费及其他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其他各种管理费用。

第28条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第29条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手续费等,不包括应当资本化的一般借款费用。

第30条 财务费用核算的具体内容。

1.利息支出。

(1)利息支出的范围。包括企业向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长期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应付债券利息、汇票贴现利息、应付票据利息、融资性应付款利息支出及逾期贷款银行加息(不含滞纳金、罚息)。

(2)为购建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有关资产的价值,不在本项目核算。

(3)利息支出设“国内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外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应付债券利息”、“短期借款利息支出”、“融资性应付款利息支出”、“预计弃置费用利息”及其他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利息收入。

企业存款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应收票据到期贴息收入等。企业购买国债、其他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列入“投资收益”项目核算。

3.汇兑净损失。

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外币兑换差额。本项目设“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两个细目,分别核算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外币兑换损失及收益。

第7章 其他成本和费用核算

第31条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指反映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与包装物的成本、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成本、代购代销手续费、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转供动力支出、来料加工支出、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等。

第32条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手续费、为筹集贷款支付的担保费、为筹集贷款履行承诺而发生的费用、办理抵押贷款发生的费用、购买银行票证支付的费用及发生的现金折扣等。

第33条 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资产报废毁损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资产盘亏损失、预计担保损失、预计未决诉讼损失以及预计重组损失等。

第8章 成本费用会计凭证管理

第34条 财务部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成本费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及时进行更正和补充。

第35条 财务部工作人员办理成本费用的核算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的相应位置签字。

第36条 财务部工作人员应根据成本费用账簿记录编制成本费用会计报表并上报总裁及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37条 财务部工作人员发现成本费用的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裁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38条 根据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需要归档保存的会计凭证,应及时送专管档案的会计人员入档保存。

第9章 附则

第39条 成本费用的核算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有关消耗定额标准。

第40条 成本核算的资料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合法,记载、编制必须及时。

第41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解释和修改,经总裁签字后正式实施。

第4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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