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11·03”肺炎疫情数十名公务人员被追究责任

大连市“11·03”肺炎疫情数十名公务人员被追究责任 12月20日举办的大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告信息:大连市“11·03”肺炎疫情中,数十名公务人员、共产党员因工作失职失职个人行为被追究责任,一部分工作人员将被追责法律责任。

大会信息称,大连市市纪委监委依规依规依法严厉查处相关公务人员、共产党员的渎职失职个人行为:对因涉嫌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的庄河市首站指定冻库领导小组两位关键责任人采用留置措施,将单位受贿罪其法律责任;对庄河市政府办上级领导和首站指定冻库领导小组、科强调研组及其相关工作部门、所在地街道办的责任人,对大连领域监督机构的责任人,总共42人追责政纪政务中心义务。此外,按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由辽宁对大连市政府上级领导、庄河市政府办党建主要领导追责问责。

大会信息称,“11·03”肺炎疫情是一起首站指定冻库、冷链物流食品工业公司和抗体检测、消毒第三方企业等进口的冷链物流关联公司,为牟取不合理权益蔑视中国法律、置人民人身安全于不管不顾,串通产生不法利益共同体,全传动链条违法违纪,加上管控比较严重失职渎职而导致的大事件。(小编蔡拥军、张晨群)

2021-12-21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