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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优化检验周期、推进网上预约车检,云南交警推出多项便民利企改革措施

近年来,云南交警扎实推进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等公安交管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做好云南公安交管部门落实相关政策的社会面宣传和解读。9月29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召开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新闻通报会,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黎晓波就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便利二手车商品化流通、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系列便民利企改革措施作了介绍。

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是公安交管工作便民利企改革方向的重点。此次推出的相关新政围绕简政放权、减证便民,配套推出了更多减手续、减环节等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云南省交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相关政策走深走实,推动全省公安交管工作更加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

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此次部署深化车检改革推出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优化车检服务,规范检验行为,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实现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

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抓好以下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该措施的实行,将惠及全省1400余万名群众。

二是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随到随检”。

需要提示的是: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便利二手车商品化流通

今年7月,商务部、公安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了便利二手车商品化流通的系列新政策。9月,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印发《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推出了系列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新措施,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更好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和二手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云南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抓好以下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实行单独签注管理。10月1日起,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待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便利二手小客车商品化流通。对销售企业已备案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像的,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原件。对未备案的销售企业或者已备案销售企业自用车辆申请登记的,仍按原规定办理,核发机动车号牌,不予单独签注。

二是适用范围和要求。实行单独签注管理的待销售二手车是指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包括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二手小客车待售期间申领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仅用于车辆检验、加油等必要短途行驶时使用,严禁用于出借、租赁等其他无关用途。

三是便利群众查询车辆状态。提供“交管12123”App车主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方便二手车交易中确认车辆状态,促进二手车诚信交易、放心消费。

四是推行“一站式”交易登记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往返办事负担。

五是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商务、公安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要求销售企业、交易市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经营活动,保证公平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存在违规办理交易手续、违规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等企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推出系列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一是积极推动加快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赋予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

二是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严控24小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的道路数量,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道路,每天允许货车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

三是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

四是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五是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码管理。深入推进利用“交管12123”App及本地网上渠道申请、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不断提高申领便利化水平和核发效率,对申领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一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

云南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2019年来,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在“放”上动真格,在“管”上下功夫,在“服”上求实效,全力打通公安交管改革“堵点”“痛点”“难点”。 2019年至今,先后5批次推行6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实现审批更简便、服务更优质、监管更严格,各项改革措施推进顺利、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利,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窗口服务更加便捷。全省公安交警实施了车管业务申请材料“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免提交”四个减免措施。实施了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等措施,简化了办事程序,优化了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了号牌号码互联网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随机选号范围由“10选1”扩大到“50选1”,放宽使用原车号牌号码时限等号牌服务管理新举措,保证群众选号公开、公平、公正。全省各级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共开设“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和军人优先服务窗口258个,为3.5万名老年人办理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为1965名退役军人及时换领了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业务20万笔,有151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顺利考领了驾驶证,1.2万名群众享受到小型自动挡汽车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改革便利,7万余名群众享受到了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的改革便利。

二是持续深化网上服务,构建“互联网+公安交管”机制。截至2022年7月,全省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用户已达到1680万余人,总访问量突破15亿余次,日均受理互联网业务6万余笔。日均发送告知、提示、预警等短信20万余条。12123语音服务平台接听群众电话175万余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7万余条,为群众提供语音自助服务105万余次,语音服务满意率达到了99.09%。互联网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管理服务平台备案注册道路客货运输企业6000余户,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信息110万余条,从源头上强力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设置自助服务区126个、自助服务终端808台(套),其中自助服务机218套、自助违法处理机86台、自助体检机303台、自助照相机201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自助办理各类车管业务。

三是异地办不断扩大,更加方便人员、车辆流动。全省公安交警大力推行跨省异地检验、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便利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摩托车全国通检、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措施,更好适应现代社会人员、货物、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全省有414万余万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检车等便利,大大方便了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干事创业。推进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改革措施,全省已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8.7万余辆,大大简化了流程,方便了群众,有力促进了二手车交易流通。

四是大力推进证照电子化,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全省公安交警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联网核查,已核查交强险1575万次、比对购置税466万辆次,核查车船税数据1875万条;实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共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1696万辆;开展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网上传递54.4万人次,推广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已核发电子驾驶证604万本。全省网上在线核查相关信息超过了5000万余笔,累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材料超过了1.2亿余份,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方便了群众办事。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副总编辑 王云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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