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监会规定加强整治银行信用卡过多授信额度

我国银监会规定加强整治银行信用卡过多授信额度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12月16日电 (小编 王恩博)我国银监会16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加强整治银行信用卡过多授信额度,催促变化银行信用卡粗放型发展模式。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明,近些年,中国商业银行金融企业信用卡业务迅速发展趋势,在便捷群众付款和平时交易等领域起到了关键功效。但近一时期一部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理念粗放型,服务态度不强,风险防控不及时,存有损害企业合法权利等个人行为。

比如,一部分金融机构存有息率水准公布不清楚,片面性宣传策划低费率、低利率,以服务费为名变向缴纳贷款利息,模糊不清具体应用成本费,不科学设定过低的信用卡分期起始点或不设起点,没经顾客独立确定执行全自动分期付款等问题,提升了顾客精确了解和分辨信用卡使用成本费的难度系数,乃至加剧顾客息率压力。

《通知》规定,金融机构理应稳步提升银行信用卡息率管理方法的严谨性和清晰度,展现分期付款业务流程资产应用成本费统一选用贷款利息方式。毁约或贷款逾期顾客压力的息率总金额不能超过其相匹配本钱。理应确立分期付款业务流程最少起止额度和最大额度限制,不可根据诱发过多应用分期付款提升顾客息率压力。

对于一部分银行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管不审慎,不可以认真细致评定用户的资信评估情况,导致过多授信额度等问题,增加运营风险,不科学推高顾客杆杠水准,《通知》规定金融机构有效设定单一顾客银行信用卡总授信总额度限制。在信贷审批权和调节授信总额度时,理应扣除顾客总计已获别的组织银行信用卡授信总额度,预防跨行转账不科学累加授信额度。

除此之外,一部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理念不合理,盲目跟风追求完美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乱发卡、反复开卡状况突显,造成混乱市场竞争、資源消耗等问题。《通知》规定金融机构不可以发行量、顾客总数等做为单一或关键考核标准,长期性睡眠质量银行信用卡比例不能超过20%,整顿后仍超过该占比的金融机构不可增加开卡。(完)

2021-12-17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