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法院全方位推行任意分案为主导的分案标准

海南省人民法院全方位推行任意分案为主导的分案标准 海口市12月13日电 (刘利)据海南高级法院(下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信息,前不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海南法院分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确立海南省人民法院全方位推行以任意分案为主导、特定分案辅助、特定分案留迹的分案标准,从根源上避免人情份案、关联分案、腐坏分案。

任意分案为主导,就是指依照明确的分案标准,应用信息科技,由系统软件任意全自动明确案子筹办单位或是案件审理精英团队,并全自动配对法官、筹办大法官、仲裁庭别的组员、法官助理、仲裁员的分案方式,适用绝大部分案子的分案。任意分案标准由人民法院分案单位综合性人民法院的审理案件每日任务、案子增减量、审理案件团队文化建设等状况研究制定。

特定分案辅助、特定分案留迹,就是指针对一方被告方同样,且在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案由、程序流程等领域存有关联性的案子,我院传唤的案子、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命令重审的案子等不适合任意分案的七种情况案子,特定规则的审理案件精英团队、仲裁庭、筹办大法官申请办理的分案方式,仅适用《办法》确立的七种情况的案子。特定分案的案子,分案工作人员需要在审理案件程序中提交特定分案的相关附件,表明特定分案的原因,保证特定分案留迹。

《办法》另确立,分案后,一般不变动法官、筹办大法官及仲裁庭组员,须经变动的,理应合乎《办法》要求的情况,并务必在审理案件程序中明确提出、实际操作,保证全过程留迹。

据了解,2021年3月份以前,海南省绝大多数人民法院仍以手动式实际操作分案做为分案方式。2021年1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通告,规定3月1日起我省人民法院全方位推行全自动分案,海南省人民法院聪慧审理系统软件亦于3月1日在我省人民法院范畴内转换为全自动分案方式。6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省高院区级的分案工作中开展标准。2021年12月份,在早期系统软件运作及分案标准实践活动的根基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改动健全后下发了《办法》,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扩张适用我省人民法院。(完)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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