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示范点驾照“学法用法扣分” 一年较多减6分

上海市示范点驾照“学法用法扣分” 一年较多减6分 2020年1月,国家公安部颁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执行“学法用法扣分”现行政策,驾驶人员可根据参与在线学习考题、当场学习培训考题、道路交通安全慈善活动三种方式扣分。先前已在湖南省、甘肃省、广东省、浙江省等局部地区实施。现阶段,上海市已宣布列入示范点范畴。

据统计,“学法用法扣分”的课程学习由省部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设定,包含行车安全基本常识、紧急避险基本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分辨等12个领域的內容;考试题库以全国各地统一试题为行为主体,全国各地独立试题为填补,每一次考题随机抽取20题,对了18个题及以上为达标。

在接纳交通安全教育后,驾驶人员合乎免减计分标准的,在其目前总计计分分数中扣除,每一个驾照记分周期内根据“学法用法扣分”可总计最大免减6分。

权威性解释:哪些人可以参与“学法用法扣分”?

依据国家公安部交管局先前公布的“学法用法扣分”有关实施方案,关乎此项制度的疑惑和解释详见↓

学法用法扣分的标准有哪些?

答:参与在线学习(3日内总计修满30分鐘)且经考试通过的,一次免减1分。参与当时学习培训(每一次不可低于1钟头)且经考试通过的,一次免减2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慈善活动的(每一次1钟头),一次免减1分。

参与学法用法扣分有频次限定吗?

答:沒有频次限定。可是,驾驶人员在一个驾照记分周期内免减计分分数做到6点前将不可以再次参与学法用法扣分。

什么驾驶人员可以参与学法用法扣分?

答:有着我国驾驶证的驾驶人员,不区别驾照准驾,都不区别是不是为运营驾驶人员人,都能够参与学法用法扣分,并依照其最大准驾参与相对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学习培训、考题或是道路交通安全慈善活动。

特别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申请办理学法用法扣分:

一是在本驾照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员有二次以上100分纪录,或是总计计分做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个驾照记分周期,驾驶人员有二次以上100分纪录的;

三是在近期三个驾照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员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是饮酒后驶车,或是应用仿冒、伪造的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驾照、校巴标识牌或是应用别的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或是买分卖分遭受过处分的;

四是驾驶执照在试用期内,或是机动车辆驾驶证逾期未验审,或是驾驶执照被扣留、扣留期内的;

2021-12-13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