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车拍卖信息中有没有优惠的车辆?,

本周五,数十辆公务车拍卖!最低¥1700起拍……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关于一批公务车辆拍卖的公告

我单位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一批公务车辆(26部),竞买保证金每部车人民币伍仟元整。

、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7日到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1803室购买拍卖会资料,也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mzwba.gov.cn/)查看。

竞买保证金即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止,缴纳至开户单位名称: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5030100100060228;开户行保证金是否到户,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帐单为依据。

、看样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7日下午5:00时止。(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696号18楼1803室

联系电话:0594-2578555 18030390508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附 | 拍卖会资料: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闽特拍第20190118

师:

曾丽娟(执业资格证号:2100317)

拍卖地址: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20190118拍卖清单

序号

车牌

型号

登记日期

排量/功率

车辆类型

起拍价

RMB

1

闽B860KD

北京现代牌BH6440AY

2010.12.10

1998ml/120kw

小型普通客车

19,100

2

闽B028KE

北京现代牌BH6430NW

2008.3.5

1975ml/104kw

小型普通客车

13,800

3

闽B522KD

北京现代牌BH6430NW

2008.3.14

1975ml/104kw

小型普通客车

13,800

4

闽B523KD

思威牌DHW6450B(CR-V 2.0)

2011.1.19

1997ml/110kw

小型普通客车

27,200

5

闽B875KE

思威牌DHW6450(CR-V 2.0)

2008.6.3

1997ml/110kw

小型普通客车

19,100

6

闽B372KE

陆地巡洋舰霸道JTEBL29J475

2008.3.6

2694ml/120kw

小型越野客车

(海关进口)

32,500

7

闽B965KD

思威DHW6461(CR-V 2.0 i-VTEC)

2006.1.12

1998ml/110kw

小型普通客车

8,200

8

闽B010KD

欧蓝德牌BJ6450

2005.5.10

235ml/99kw

小型普通客车

9,600

9

闽B01958

别克牌SGM6517 GL8

2007.2.2

2980ml/131kw

小型普通客车

6,200

10

闽B585KD

桑塔纳牌SVW7182QQD

2011.1.6

1781ml/74kw

小型轿车

11,000

11

闽B201KE

东南牌DN5020XJH4B

2009.1.15

1997ml/89.7kw

小型专用客车

7,900

12

闽B182KD

迈腾牌FV7187TATG

2008.5.13

1798ml/118kw

轿车

14,600

13

闽B627KD

东风牌ZN1023U2N4

2011.8.30

2438ml/102kw

轻型普通货车

15,700

14

闽B939KD

尼桑牌ZN1032U2G3

2008.7.16

2388ml/110kw

轻型普通货车

6,200

15

闽B206KD

五十铃牌QL1020NGDRC

2009.12.22

2599ml/89kw

轻型普通货车

10,400

16

闽B138KD

田野牌BQ1023G-G3

2008.11.26

2378ml/100kw

轻型普通货车

1,700

17

闽B226KD

田野牌BQ1023G

2008.6.4

2351ml/94kw

轻型普通货车

1,700

18

闽B255KE

田野牌BQ1023G-G3

2008.11.26

2378ml/100kw

轻型普通货车

1,700

19

闽B630KD

田野牌BQ1023G-G3

2009.1.8

2378ml/100kw

轻型普通货车

2,100

20

闽B888KD

田野牌BQ1023G

2008.3.6

2351ml/94kw

轻型普通货车

1,700

21

闽B050KD

田野牌BQ1023G

2008.3.6

2351ml/94kw

轻型普通货车

1,700

22

闽B690KE

雪佛兰牌SGM7203SEAT

2008.3.5

1998ml/95kw

轿车

7,900

23

闽B197KD

帕萨特牌SVW7183MJi

2008.3.5

1781ml/110kw

轿车

6,200

24

闽B716KE

帕萨特牌SVW7183MJi

2008.5.13

1781ml/110kw

轿车

10,100

25

闽B552KD

帕萨特牌SVW7183MJi

2008.3.5

1781ml/110kw

轿车

6,200

26

闽B868KB

尼桑牌ZN1033U2G4

2013.09.26

2388ml/110kw

轻型普通货车

42,000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特拍(2018莆-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现就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详见拍品目录):1、一批公务车辆,竞买保证金每部车伍仟元

第二条拍卖会时间: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正式举行。

第三条拍卖会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

公告日期及媒体:2019年1月7日《莆田晚报》相关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莆田市湄洲岛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四条竞买资格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提供资料:①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各一份;②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缴款单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真实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个人不得委托个人。

第五条 竞买登记手续及保证金事项

1.竞买保证金汇达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帐号:145030100100060228

保证金是否到户以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对账情况予以确认。

3.有意竞买者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于2019年1月17日(含当天)前持报名相关资料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4.入场参加拍卖会。若竞买人将有效身份证明转交给他人代领或在拍卖现场将号牌交由他人举牌应价视同本人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为保证拍卖会秩序,每个号牌只允许进场1人。

5.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拍卖佣金和车辆过户风险保证金,如出现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抵作拍卖佣金的,由买受人补齐,扣完拍卖佣金后剩余车辆过户风险保证金在买受人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若无成交或委托人撤回该拍卖标的时,拍卖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对此无异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保证金收据登载的缴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否则,该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以最高应价成交,成为买受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买受人。

第六条拍卖方式

1、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2、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并采用增价方式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师击槌成交(没达到底价不成交)。

3、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取得一个竞价号牌。(1辆车5000元人民币)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该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举牌应价即视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拍卖会结束后牌号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4、竞买人在进行竞价时,所持号牌应高举过头顶,以免拍卖师漏报。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会结束时,买受人还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否则视同违约。

6、买受人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及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违反拍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状况确定标的的起拍价、变更拍卖方式及调整增价幅度。

8、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并可向我公司索取查看标的介绍资料,于拍卖展示期间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参加拍卖即表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无论其是否到现场查看标的,均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

第七条 成交款及佣金的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以本人的名义至银行柜台汇入委托方以下账户:(缴款时应注明所购买的车牌号;不接受他人代为缴款;不接受网银及其他支付渠道)

开户单位名称: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帐号:145030100100060228

2、缴纳拍卖成交款后需将交款单原件交至我司。

3、因未按照本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方式支付拍卖成交款,导致无法及时交付车辆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5、缴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6、我司提供的相关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八条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和佣金后,拍卖人、委托人依法出具成交证明,标的移交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若逾期办理,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车辆过户期限十天,逾期则不予退还其车辆风险保证金,并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第九条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买卖双方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及标的物所有欠费。

2、我司告知的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物的品质说明,仅作为参考性数据,行使里程等数据以现状为准;车辆的登记时间、用途、性质以车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出入成交款不作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

3、拍卖公告在表述上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如有任何问题,应于拍卖报名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我司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进入会场拍卖人不再回答竞买人的提问。

4、在买卖过程中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具体比例及数额,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而获得明确、充分的认识。办理交易过程中,如遇税率或计税依据调整,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相关税费。

5、拍卖标的所指车辆本身,车辆内遗留物及安装于车内的公务用车标志、标识、设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6、若遇不可抗力、不可避免事件终止拍卖或委托方要求中止拍卖、收回拍卖标的,我司不负任何责任,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所交付的款项。

7、标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之日起,无论拍卖标的由谁保存,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拍卖标的的损毁、灭失,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负全责。

8、如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拍卖会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交付方式全额不计息退还。

10、竞买人应自觉遵守和维护拍卖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否则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若参与竞买该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转籍的,按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办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条件及环保条件。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和责任。

12、若本次拍卖标的因环保政策相关要求不能在现车籍所在地过户以及因拍卖车辆相关证件缺失、车架号和发动号不符等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则买受人可选择将车辆按原状归还委托方,委托人退还买受人成交款(不计利息),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和过户保证金,不作其他补偿,买受人不得有其它异议。

13、买受人在交清所有应交款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件与委托方办理移交标的手续,将车辆移离拍卖车辆展示区域,并在车辆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证照变更、过户等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予以提供过户中需要车辆所有人出具的必要材料。车辆从交付买受人起,所产生的行车安全责任、违章违纪事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4、买受人逾期未将车辆移离拍卖车辆展示区域的,从逾期之日起买受人应向委托方支付2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方所有,并按买受人违约处理,买受人应将车辆按原状归还委托方,拒不归还的,委托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车辆,造成委托方、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负责赔偿,买受人支付的成交款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15、本次拍卖标的不含现有车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抵扣拍卖佣金后直接作为过户保证金,如出现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抵作拍卖佣金的,由买受人补齐。拍卖人应在买受人办理完毕拍卖车辆过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

16、移交标的前所涉及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由委托方负责处理,移交标的后的车辆违章行为由买受人负责处理。

17、车辆如年检逾期,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年检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8、保险过期的车辆,需交的保险,车船税(包括往年欠缴车船税)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9、“O牌车或警牌车”是特种车辆,档案需由省公安厅迁出,“警牌车”需按规定对车辆颜色进行变更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复杂、所需费用增加,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充分考虑此因素,承担其费用和风险。

20、在车辆过户时,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3%。

第十一条、瑕疵说明

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即表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接受,如成为买受人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未被发现的缺陷,导致买受人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是否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效果由竞买人自行判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态拍卖,可能涉及到车辆无法启动、车内部件损毁丢失或外观破损等问题,买受人须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费用。

2、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拍品,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应进行自我判定。因印刷、复印、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测量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3、拍卖人所制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特别规定,所表述的任何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认真的勘察和评估。

4、对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在拍卖人知晓的范围内已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并已尽可能多的为竞买人了解标的物创造条件。竞买人报名参拍即说明其已经对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来源、暇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调查,完全知悉拍卖标的的所有现状。

5、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示完全知晓标的权属证书情况,已经认同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理现状,已知并自愿遵守本《拍卖规则》的所有条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

6、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标的的登记情况等相关信息。

7、拍卖人郑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竞买人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的规定,将被依法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买受人应当按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的约定,及时将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594-2691719 12315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编辑 | 佘晓霞

编审 | 黄汉业

主 管:北岸党工委宣传部

主 办:北岸开发区报道组

投稿邮箱:ptmlb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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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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