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学士学位证书规章制度,支撑点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健全学士学位证书规章制度,支撑点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学士学位管理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议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司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思维为具体指导,落实全国各地教育大会和全国各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会精神实质,依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教书育人基本方针,坚持不懈职业本科与普本二种种类、不一样特点、同样品质,将职业本科列入目前学士学位证书工作中管理体系,按学科类别授于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件格式一致,但在学士学位证书受权、学士学位授于规范等层面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书育人特性,突显专业能力和素质,健全职业本科授于学士学位证书的品质保障机制,推动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

《意见》确立了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受权、授于等的现行政策根据及工作中范畴,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授予权的审核管理权限和申请办理基本上情况及授于方法、基本上程序流程、授于规范、授于种类、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获取信息内容明确提出了规定。在实行层面,普本和职业本科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开展学士学位证书受权、授于、管理方法和质监;在资格证书效应层面,二者使用价值同等,在学生就业、研究生考试、考公务员等领域具备一样的法律效力。

《意见》规定,各省部级学历联合会应加强对本地区(系统软件)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授于企业的综合引导和质监工作中;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授于企业应创建学士学位证书管理方法和品质确保的有关管理制度,依规依规进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工作中,保证 职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授于品质,不断提高进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工作中的工作能力和水准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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