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汽车城购买二手车如何挑选?,

洛宁一男子购买二手车被骗之后

—候虹藏不见,新车价位高、贬值快,二手车日渐“吃香”,但是一些不良商家、无良中介刻意隐瞒车辆瑕疵、疏于风险提示,虚假承诺,造成购买者不必要的损失或伤害。跟随小编,先来看一个相关案例

基本案情

交付定金·虚假承诺

2020年底,顾某欲从程某处购买二手车一辆,当天向程某微信支付2000元订金,程某承诺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

2021年初,双方初步议定车辆后,顾某再次向程某支付5000元订金。后来顾某和朋友验收车辆时,发现该车曾发生过大事故并进行过维修。

半个月后,双方协商退还购车款事宜,程某以该车辆卖了才有钱退还为由,一直拖欠,直至7月。为此顾某将程某诉至洛宁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因被告车辆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被告在十日内退还原告购车款7000元。

想计谋,巧执行

执行法官上演“剧本杀”

执行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多次上门、电话联系,无论法官“磨破多少嘴皮、跑断多少腿”,一句“没钱”,被执行人打定主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你有你的老主意我有我的千条计,拒不履行,非得逼着我们(法官)上演“剧本杀”

来,“剧本”走起:为躲避债务,顾某玩起“人间蒸发”,对于执行法官来说,这是老赖们常用的手段,老赖千千万,似乎都爱用“走为上计”这一计。

见面才有机会,现身才能说法:为让被执行人现身,法官决定和申请人一起请君入“瓮”。

11月中旬,在得知被执行人在洛阳某二手车行卖车时,法官知道,机会来了。和申请人开始一起计划“剧本”,邀请“群众演员”扮演购车人,通过电话、微信向被执行人透露买车意向,约定好“买车”时间。

当场履行:一切准备就绪,执行法官、干警、法警赶往洛阳,伺机而动。在被执行人现身讲解车辆时,一举将其“拿下”。

告知其,一赖到底,坚决严惩,因为几千块钱,四海为家,是否“划算”?眼见没有回旋余地,被执行人即刻与朋友联系,让其送钱过来,当场履行。

法官说法

关于二手车

二手车交易纠纷中,由于诉讼对象不易确定、合同约定不明、交易信息不对称、手续复杂等原因,导致消费者维权缺乏依据、举证困难。

此次案件就是因为二手车本身质量不过关,售卖者隐瞒实情,虚假承诺造成,幸亏当事人及时发现,及时止损,及时维权。因此法官建议:

首先要从正规渠道购入二手车;其次要知道二手车买卖流程:1、准备过户资料: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单位的,要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居住证;2、开发票;3、签二手车买卖合同;4、交费验车、车辆外检、拓号、照相并拆牌;5、检验合格后,验证车辆手续及车主证件,然后选新牌;6、核发临时牌照,换新行驶证,变更登记证书信息。

在发生买卖纠纷之后该如何解决?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大小朋友们,在看了此次执行和法官普法后是否对购买二手车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发生买卖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来源:洛宁法院)

2023-11-23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