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网公告查询能提供什么样的信息?,

公示信息怎么看?如何定位新车型?“3W1H”带你看懂客车公告

首先,笔者要感谢提加商用车的充分信任与支持。自去年9月加入提加创作者联盟起,笔者以打造报告级文章为风格,以第三方的客观、中立为原则,利用系列文章将大中型客车的“数据分析研究体系”三个模块进行了详细阐述。从月度市场数据分析,到工信部各批次的产品数据分析,以及同期的竞业信息分析,笔者都结合实例进行了具体分析,为客车行业、以及广大爱好者们提供了另一种观察视角。这期间,笔者更是用一个十篇系列长文,完整地对客车业的2019年度进行了全景式扫描与盘点,这也是笔者从事数据研究工作以来的首次,再次感谢提加助力个人原创实现这一梦想。

笔者从事的研究工作离不开核心数据库,其中市场终端数据库和公告产品数据库便是两个相辅相成的Foundation Database,也是各种分析文章的原始依据。前者的市场数据为有偿获取的全国性销售终端记录,与社会公众均可免费获取的中汽协数据、或客车行业几十家企业自报的“5米以上客车数据”不同,这种水分和误差最低的一手核心数据加入,避免了人为放大、偏离事实的弊端,而这也是数据工作的核心门槛所在,此处暂不展开。

后者的产品数据则是本文的主题,这是以工信部对全社会公开的公告系统作为源的二次加工数据库,也是行业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全民都可DIY,但作为产品规划在数据方向上的延伸,该项工作对从事人员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包括基础的汽车知识(注:不是只有客车知识!),横向的汽车产业视角、前瞻性观点预判,纵向的产品平台搭建与系列化等,更关键的是与市场数据的联动,二者必须充分结合、相互验证,方具有可信效力。因此看似简约的点评、实则有极深文字功底和专业知识的支撑,看似poor的车型却绝不simple。比如上图中的安凯客车HFF6600G7D6国六柴油城市客车,这种关键结构变化的新产品,本是车型公示信息的要点,也许是因为农客属性的“low”而无人关注?

目前,工信部的两大公告查询系统业已成型,包括正式下发的各批次红头文件,以及事前公示的新产品和变更扩展信息,全部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前者即笔者产品分析文章的基础数据,也是DIY核心数据库所在。鉴于行业普遍无法区分新老车型的公告状态,笔者有意识的在十年前就开始了产品数据库的原始积累,早已可对每款车型进行准确识别,将“信息”转化为可供分析的“数据”,为产品分析创造条件,从而开启行业观察的全新角度。后者则为广大读者所熟知,即工信部的车型公示信息,虽然是媒体热点话题,阅读时也有几个点需要留意:

  1. 公示车型是工信部对全社会开放的窗口,并非爬墙党或特见路照党的抓拍,因此绝非什么“谍照”、“爆料”,大家的信息来源都是相同的、公开的、免费的渠道,没有高低之分,所有权全部归工信部所有。
  2. 公示车型的目的就是工信部让社会公众进行正式监督与意见反馈,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些公示车型很大可能因各种原因而不会在正式红头文件中发布,屡有延迟几批后再正式出现,这也是其反复整改参数所致。由于始终处于“薛定谔的猫”状态,公示车型只能是“信息咨询Information”,而不是可供分析的“数据库Datebase”,因此在话题定位上只能列为娱乐性咨询tag。
  3. 既然是全民娱乐,人人都有发言权,但不同于大众消费型的乘用车,商用车是专业性很强的生产资料,一般的乘用车评套路并不适用。例如网友普遍诟病的拼凑法,截个公告参数、贴个公告图片,再来点个人口味的造型点评,这种通用的模板式写作在十几年前咨询稀缺时可能还有市场,如今早已难以打动更具专业水准的商用车群体,谨记“跨圈需谨慎”,没有常识的主观臆测只能露怯。

有印象的读者可能记得,笔者早在五年前就开始了对客车新产品公示的“娱乐式八卦点评”之路,从2015年4月的工信部第271批起,笔者就开始对其进行定期围观。由于彼时工信部采用半公开性质的公示老系统而知者寥寥,考虑客车行业尚无更多的新媒体,于是笔者也开辟了“C3娱乐派”这一话题,以“时效性、新奇性和娱乐性”为看点,结合笔者此前沉淀的行业知识、产品信息、市场数据和各种历史掌故,对公示新产品进行系统盘点,逐渐吸引了客车爱好者的关注,集聚了一些人气。其实笔者最早关注工信部公示车型始于2009年,也就是工信部与发改委交接汽车公告管理工作的第二年,由于系统只对业内公告人员开放,社会公众更无从知晓,而笔者这段时间的车型信息积累也为后来的数据体系搭建打下了铺垫,这也是裨益之处。

现阶段,各类客车公示车型咨询如同过江之鲫,纷纷乱却get不到点,让人感叹这么好的食材却作出不一道精美的大餐。笔者甚至发现了更“高级”的爬虫式文章出现:要么以媒体通稿做热点关键字提取,例如市场订单、新品发布、行业销量排名或上市财务报表,很有“时效性”;要么对行业天天遵守的国标进行“再解读”,似乎很“专业”的样子;然后以公示车型信息或红头文件为文章主干进行嫁接,除了公告图片和参数外,再辅以同样免费公开的新能源推荐目录等截图,暗示读者“其中是有联系的、我的观点是正确的”。

可惜此类缺乏核心数据支撑的网文们,基本经不起行业认真的推敲与考验,几个问题下来就现出虚伪的原形。普通读者可能会以为这种“市场与产品相结合”的话题很有专业性,却在不知不觉间就“着了道”:话说几十分钟就能完成的拼凑式文章,连语法措辞和图表制作质量都无法保证,居然还打着原创的旗号招摇过市,实连“爬虫”都不如。为了避免此类“劣币驱逐良币”的套路式文章误导群众,笔者决定以工信部最新的第336批公示车型信息为基础,以某些网文为例、对其BUG进行简述,欢迎对号入座。

网文们对工信部第336批的客车公示数量都是98款,这是利用“客车”关键字对产品名称的简单搜索,看似无误,却忽略了行业常识:请问“校车”是不是M类客车产品,因何不计?而名称为“多用途乘用车”的M1类客车又至于何处?(主因是识别困难而“不受待见”)更何况长期以来,没有任何媒体涉及5字头的专用客车(查询更耗时耗力,不符合快餐文章原则),干脆以定语修饰的“6字头客车”掩盖基础信息缺失的不足。可这种并无产业全景视角的投机取巧行为,又怎能代表客车行业?在车型信息最基本的数量环节就产生漏项,不妨回看一下还有多少信息被遗忘?看似头头是道,其实起点就已严重“跑偏”。

我们姑且认为“98款客车”是对的,而网文通常都会触及一个致命失误,即没有对产品大类归属进行详细识别,只能做省时省力最简单的大而化之统计,从而把一些本不属于客车结构、却以客车公告名义申报的车型混淆其中。如同法学界的证言可信度原则,一句假话或伪证即可推翻整个证言,既然在数据库建立之初的源就有问题,后面的分析“还能看”吗?

具体举例:第336批的新福达FZ6456BEV01纯电动轻型客车是微面结构的金杯小海狮X30L行业公模车型,如何能被纳入统计范围?本期华晨雷诺金杯申报了名为“轻型客车”的海狮王SY6535H2S3BG,其实是阁瑞斯的Facelift,本属于MPV结构,居然也混入客车圈,这跨类也太大了吧?这种本质结构差异的车型理应被剔除出M类客车统计范畴,可惜至今无人提出,这也是此类文章对汽车行业基础知识广度要求的体现。鉴于此类知识必须做跨类别汽车的横向扩展,大多数从业人士可能只有其中一两个细分行业的经历,极难有人做到“通吃”,因此这种失误也就难免了。

再进一步,姑且认为第一条特例不存在,则M类客车还包括M2类轻型客车和M3类大中型客车两个基本类别。而网文们的通行做法是不对车型归属做具体识别,将二者放在同一关键字下搜索。既然文章主要是对M3类说事,却在总体分析时将M2类混淆其中,这种前后不一的口径如何保证准确性?举例:有网文将南汽的依维柯牌NJ6567EYEVC3纯电动客车底盘也纳入统计(绝大多数),殊不知这是欧系VAN结构的纯电动三类底盘,请问M2轻客类产品怎可视为M3类客车?再者,本期的中通LCK6591D5QA1轻型客车,其实是同属潍柴旗下的亚商欧睿欧系VAN的双生车型,若按文章立意,这种混为一谈的谬误有无发现?

网文主要篇幅的M3类大中型客车部分值得细看,这也是体现“原创”作者们真实水平的时候,必须重点审视。有网文将大金龙的“小三轴”XMQ6135QYD6C也列入新产品,可惜其不清楚的是,由于国家环保部门汽车排放法规升级而引起的车型变化(国家规定必须给予全新型号),客车行业从不视为新产品,在企业内部的新产品管理中也始终列为最后一档,极少甚至不享受产品开发项目奖励。显而易见,对于现在以NEV、公交车为主的企业们,常规动力的ICE、座位/校车/专用客车各种规矩还需更深入的学习,笔者也建议其不要偏科,要掌握产品管理的基本知识,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排放升级也是新产品”。

也有网文提到海格的KLQ6129GSEVN1纯电动低地板双层城市客车,诚然这是海格客车的首款12米三轴纯电动双层公交,但还有另一段更关键的话没有讲明:该车的直接受益对象其实是本批的江苏紫琅汽车NTT6129GSEVN1,这才是该款车型的真实申报目的。笔者在7月的客车行业竞业信息篇中曾对紫琅汽车进行了具体说明,(链接见:中车V5、中通V6来袭,智能微巴扎堆出现,334批公告亮点多作为爱普中国旗下企业,凭借与金龙系的良好合作关系,江苏紫琅也取得了全铝车型OEM的配套资源,因此海格客车本批的纯电双层公交实际是为此而申报。由于统一采用了海格的KLQ6129GSEVND纯电动低地板城市客车底盘,一套底盘的双生车型也是客车行业通行惯例的公告申报策略,可以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

燃料电池方面,上汽申沃的SWB6109FCEV02G有被提及,其实作为“石库门”造型的新9系产品本身并没什么亮点,却再次暴露了某些作者不熟悉客车行业产品管理规则的短板。作为申沃的大型公交平台,其在工信部第334批已经申报了12米的SWB6129FCEV02G燃料电池低地板城市客车,而本次10.5米车型则是同平台的系列化产品,沿用了12米的整车外廓尺寸和大部分车身设置,在底盘车桥、驱动系统等方面全部通用,因此这是一款已有产品的系列化车型。可惜网文并未对这一关键点进行准确识别,更没有提及,只是简单贴公告参数,难免让人不明就里,这是想表达什么?

类似的还有宇通新7系的ZK6127H6QY1,这是其新一代大型座位客车平台的长度上沿,也属于产品系列化的一种,并非结构创新。“大平台”设置已是客车行业的通行做法,其因此对于平台产品的描述一次就够,考虑到车企大多在一年前就完成了系列产品的规划,只是分期分批申报公告而已,那么此类重复的话还有啰嗦的必要吗?

按此审视下来,网文中的一些案例大概只有宇通的U18可称之为新产品。鉴于特大型公交的双节车身结构,需要考虑铰接系统和底盘系统的重新布置,因此这属于同一造型、不同结构的产品平台,可做重点分析。可惜网文们依然只有简单的“公告参数+图片”这一招,对产品的相关信息更无延伸阅读,或许也是在掩盖其对客车知识匮乏的短板?更重要的是,如果只有宇通U18“算数”的话,这类文章可能就没有篇幅了,对于爱好强凑字数的某些作者而言又是无法接受的,于是必须要“人为扩充篇幅”,此时上文提及的“爬虫式模板”写作套路是不是又出现了?

笔者必须要说:“专注内容传播”、“优质的原创内容”正是提加商用车的立足之本。“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言之有物的专业性亦是原创者体现对读者、对行业负责的态度,吞温水的话人人皆可,何以是你?更关键的是,不掌握核心数据的网文多经不起推敲,只好写一些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话,更有甚者开始对经营层面指手画脚,可惜在产业知识欠缺的背景下,又多是有误导嫌疑、甚至谬误的主观臆测。此类网文这种看似抓眼球、骗点击,实则干瘪异常、空洞无物,难怪网友形象的称之为“缝合怪”,而这种非原创的拾人牙慧行为可以休矣!

前期笔者暂停“C3娱乐派”时,有读者表示惋惜。既然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月度话题,后续笔者也将重启这一“历史悠久”的tag,从网络戏谑段子转变为系列文章,用公示信息的咨询趣谈代替红头文件的正式分析,依然选择在提加商用车首发,敬请读者关注。下篇笔者将以工信部第336批公示车型信息为例,对其方法论进行3W1H的系统阐述:这种“热闹”应该怎么看(how)、看什么(what)、为何看(why)、点在哪(where),或许这才是客车公示车型信息的正确打开方式。(未完待续)

图/文:C3

2023-10-24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