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罚款电动汽车2016,电动车无证架驶怎么处罚2016年

助力车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15公里的,将被划分为机动车;机动车无证驾驶,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禹城罚款电动汽车2016。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按无证驾驶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五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扩展资料:

案例

11月16日起,根据菏泽市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第二阶段治理工作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依法予以处罚。

为严格超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菏泽市于10月16日至2018年年底开展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第二阶段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治理分两步进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巡逻管控,对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0月16日至11月15日,依法扣留车辆;11月16日起,依法予以处罚。

11月16日起,对于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罚款;电动四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500元罚款。电动三轮、四轮车无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有驾驶证的,扣12分。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被扣留的车辆,30日内不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动车三四轮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将被处罚

2021-11-07

20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