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车补贴,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停止

具体时间是到2015年停止上海新能源车补贴,下面是具体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3年9月17日,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新能源汽车最新补贴政策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具体补贴幅度方面,2013年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补助20万元/辆;补助标准明后两年将逐年下滑,分别调降10%和20%。

根据此前的补贴政策,国家对纯电动汽车最高补贴6万元/辆,在此基础上,地方再予补贴,其中上海最高再补贴4万元/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上海市之前推出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执行到今年年底结束,后面政策会继续研究

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延续三年 上海补贴年底结束

3月22日,相关媒体披露了关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部分草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这样的字样,所署时间为2016年3月4日,并加盖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章。只是对外发布时间还不好确定,主要是在等待中央动向,这份文件是否会调整也要以政府实际发布文件为准。

降低补贴标准 提出“按量退坡”机制

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的补贴标准都有下调。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级补贴,续航R≥150km补贴3万元、100k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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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对浦东新区购进新能源汽车者进行相关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 3、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补贴标准 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 1、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由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为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和应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浦东新区关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014—2015年)》,对浦东新区购进新能源汽车者进行相关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拥有浦东新区户籍或目前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1年以上的个人。 2、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从事环卫、物流和出租等行业的企业。 二、补贴车型及要求 1、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上海市销售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且列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在注册地且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 3、售价不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补贴标准 对满足补贴对象和车型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补贴2万元/辆。 四、补贴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 1、个人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由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初审,并每月报送至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审核。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⑴申请表(一式四份); ⑵新能源汽车购买发票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原件验证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或1年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在浦东新区辖区内法人组织出具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⑸其它相关材料。 2、浦东新区经信委或其委托单位负责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车所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并由该销售公司在两周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3、在本办法发布前已完成购买新能源汽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按本条款中第一条要求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按本办条款中第二条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车人或企业提供的有效银行卡帐户。 五、资金来源 在浦东新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买补贴资金。 六、监督管理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申报、审核和发放,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2、对在补贴资金申报中弄虚作假以及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新区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收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同时取消其申报资格。

2021-11-06

20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