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纯电动车发展迅速,充电桩匹配情况如何?

《全球和国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及沪黄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浙、赣充电桩基础设施发展政策研究报告》

黄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纯电动车发展迅速,充电桩匹配情况如何?

□益辉(国家金融师)

黄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纯电动车发展迅速,充电桩匹配情况如何?

一、全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情况分析

黄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纯电动车发展迅速,充电桩匹配情况如何?

      2017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销量达到122.3万辆,较2016年增长58%,市场份额突破1%,中国、美国、挪威、德国与法国成为前五大销售国。随着全球电动汽车发展提速,国际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也驶入快车道,2016年全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为189万个,2017年全球充电设施总数约为245万个。2016年全球私人充电桩建设数量占比86.9%,公共充电桩建设数量占13.10%;其中,公共充电桩多以直流充电桩为主,2016年公共直流充电桩占11.03%,公共交流充电桩占比为2.07%。目前,国外电动汽车能源供给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自充电模式,二是换电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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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充电模式的优点是:能有效利用夜间时间来补充能源,对电池的标准化和互换性要求低,有利于节约能源开支。存在的缺点是:用户购买时一次性支出大,而且面临更新电池的问题,对充电网络建设提出很高的要求,采用正常方式充电往往需要较长时间5--10小时,快速充电又会显著降低电池寿命。 换电池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快速补充能源,克服电池续航里程短等问题,不需要在城市进行大规模、高密度的充电设施建设,在充电中心集中充电,对换电池门店要求很低。存在的缺点是:电池的标准化、序列化问题,而电池的标准化牵涉着电动汽车产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国家层面的强力推动和协调,制定出完善的技术标准后才能有效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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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扶持方面:美国:减免相关税收,大量政策扶持。日本:支持技术研发创新,巨额资金投入。法国:推广市场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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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特色方面。美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慢、中速充电技术;无线充电技术。日本:微型电动汽车示范推广;燃料电池技术;快速充电技术。法国:纯电动汽车市场、分时租赁运营模式。

       在运营模式方面。美国:商业化、私有化、市场化操作,各种品牌充电网络运营百花齐放。日本:商业化、私有化、市场化操作CHAdeMO协会负责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微型EV示范推广。法国:政府联合私营企业开展“电动汽车共享计划”,实现公共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负责充电站网络布点、建设和后期维护。

        在分布情况方面。美国:基本覆盖各州,西部点状高密度聚集,东部片状均匀分布;中心商业娱乐区、风景文化区高密度聚集。日本:基本覆盖全国各县扩散分布,以大阪-名古屋、东京-神奈川为高密度聚集点,由西南角到东北角均匀分布。法国:基本覆盖全国各地,主要集中在西北沿海区域,其次是与中欧毗邻区域,由中心商业老城区发散式向外增建,站点数量逐步增多。

      在安装形式方面。美国:结合现有露天或室内停车场、家庭车库安装常规充电设备,以特定方式安置于停车位。日本:结合公共场所停车场、汽车销售以及维修点布置普通充电设施;结合大型商业地产停车场、城际高速入口及服务区配置快速充电站。法国:公共充电站其实是停车充电一体化停车场,广泛分布于大街小巷、地上地下。

      在补贴政策方面。美国:对于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个人消费者采取税收减免为其费用的30%,最高限额为1000美元;对企业来讲也享受30%税收减免,最高限额为3万美元。日本:补贴每个充电设施建设项目50%的支出、最高限额为150万日元;另外,政府还将提供1005亿日元的预算来促进下一代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法国:总投资5000万欧元以补贴50%的充电设施建设成本。

         在新型充电技术进展方面。高通公司的Halo无线充电系统,可支持各种型号电池,并将实现把无线充电发射器埋在部分路面之下,实现电动汽车的边行驶、边充电。庞巴迪创新的PRIMOVE技术使电动车辆可以在行驶中或静止时分别使用动态或静态充电。 以色列的ElectRoad公司于2018年进行半英里的无线充电技术公路测试,并计划在测试成功后,于埃拉特市和拉蒙国际机场之间铺设一条长11英里的无线充电公路。戴姆勒、宝马、大众、福特已着手联合打造大功率充电网络,并计划对其他汽车厂商开放。

      2016年底,特斯拉将原有的120KW的充电功率升级至350KW,实现在10分钟内充够300km续驶里程的电量。另外,特斯拉在2017年底前将全球“超级充电站”的充电桩数量从5400个增至1万个。将酒店、度假村和餐厅的充电桩数量从9000个增至1.5万个。中国汽车充电桩市场情况调研分析报告

 (一)、充电桩产业环境。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集中充电站1.2万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城际快充站842座,公交车充换电站所占比例最高。另外,到2020年我国还将建成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其中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车桩比降至接近1:1。充电设施将分区域、分场所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发展。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拟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1、 充电桩市场格局。截至2017年,全国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213903个,其中交流充电基础设施86469个、直流充电基础设施61375个、交直流一体充电基础设施66059个。2017年度,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约6054个,2017年12月同比增长51.4%,全国随车配建私人类充电基础设施约231820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3.8:1,纯电动乘用车车桩比约为1.8:1。2017年底,各省、区、市的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前十的分别为:北京市30363个、广东省29262个、上海市26314个、江苏省22075个、山东省17557个、安徽省9909个、河北省9875个、浙江省9866个、天津市9788个、湖北省6214个。我国规模化充电运营商有13家,其中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排名前四的运营商分别为:特来电97559个(自建+托管)、国网公司42304个、星星充电28521个、中国普天14660个,前四大运营商所占的总和占全国公共类充电基础设施的86%。相比新能源车产销数据来说,充电桩数量远远不够。充电桩建设落后的影响因素较多,建设前期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也增加了建设难度。

(二)、充电桩技术水平。2015年9月19日,GB/T2023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3项系列国家标准通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审查,标志着我国充电接口标准修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目前我国充电桩技术研发才刚开始,远不成熟,与国外主要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国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化工作在2017年才全面展开。2017年5月,在德国召开中德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组2017专家组会议。 2017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青岛组织“中德电动汽车标准工作组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签署中徳在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充电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化合作协议。 2017年9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徳无线充电技术及标准研讨会。2017年,分别在南京、北京、常州召开中徳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及标准研讨会。

(三)、国内充电桩运营情况。

       1、充电桩运营模式。充电运营的基本盈利模式有:服务费、电力差价、增值服务和国家补贴。我国主流的充电桩运营采用的是“互联网+充电设施”运营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1、在运营不盈利的情况下靠卖桩“补贴家用”;2、运营自己的桩,降低购买和运维桩的成本;3、用自己的桩跑马圈地,有了一定市场份额后来掘金大数据经济。典型企业有:特锐德、众业达、科陆电子等。在充电桩产业链中,运营环节决定着行业的整体盈利模式,最为关键,在充电设施建设初期,由于投资回报低,电力技术强大的电网企业仍将是充电设施建设的主力军,比如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2006年开始进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领域,截至2014年底,国家电网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覆盖1.4万公里、13个省、95个城市。截至2016年,国家电网已经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4万个。国网将在“两纵两横一环”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的基础之上,建设七纵四横两网格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网络,到2020年,在全国将累计建成公共快充站1万座,充电桩12万个。

        2、星星充电:是江苏最大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万帮车业与北京最大的国企:北汽集团共同投资的新能源充电桩智能运营平台。星星充电采用众筹建桩的模式正在全国发放充电桩,计划3年内滚动投资45亿元完成100个城市的进驻。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和运营60个城市的智慧公共充电网络,建设25万个充电桩,形成规模化和城市充电网络群。

        3、特锐德:2015年,特锐德子公司特来电建设公共充电站1843个,建设充电终端29121个。同时已完成线下充电终端、移动app、充电管理、云端数据增值服务等大生态系统的布局,还推动和支持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等业务的快速展开。

       4、充电桩企业数量与结构。截至2017年底我国充电桩企业数量达到316家,其中,北京市有10家,上海市有近20家。充电桩产业链代表性企业如下:

        充电桩设备商/方案商:国电南瑞、许继电气、长园集团、特锐德、易事特、众业达、科陆电子、中恒电气、奥特迅、和顺电气、泰坦能源、通合科技、联桩、电桩、万马新能源。

        充电桩运营商:e充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特斯拉、普天新能源、特来电、星星充电、E充站(依威新能源)、聚电科技、小易出行、爱充(万马新能源)、安悦充电、骆驼快充、驿充电(泰坦能源)、畅的科技、尚充、云彬智慧、智充科技、高陆通。

        充电服务信息平台:充电桩、e充网、充电吧、哪儿充、威马充电、蘑菇充电桩、找电桩。  

       依据当前全国充电桩建设进度,2016年充电桩新增市场规模约88亿元(含充电站基建投入),以“十三五”期间建设目标为准,直流充电桩新增50万个、交流充电桩新增430万个、充电站新增1.2万座,对应投资规模分别为450亿元、344亿元、360亿元,即“十三五”期间新增市场规模约1,154亿元。

四)、国内充电桩区域发展情况。

       北京市:截至2018年4月,建成约12.7万个充电桩。其中社会公用领域建成约2000处,共2万个。”形成三环范围内服务半径2公里、四环范围内服务半径2公里、五环范围内服务半径3公里和六环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社会公用充电桩与个人电动汽车的比约为1:6。市场格局方面,北京至少70%的公共充电桩掌握在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北汽特来电、星星充电4家企业手中。截至2017年底,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在北京共拥有7200个公共充电桩,占据了全市35%的市场份额。普天新能源在北京约有2000个公共充电桩,星星充电在北京投运3300个公共充电桩,北汽特来电在北京共建设了5000多个充电桩。

          上海市:至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达到10.3万个;预计到2020年上海市充电桩总量不少于21.1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68座。其中,全市公用充电桩应不少于2.8万个,公共充电站应不少于131个。未来上海主城区充电桩体量将达到每5公里至少一根的分布。

         江苏省:2017年底前,江苏新建城市快充站、公交充电站、高速快充站、充电塔等各类充电设施项目154个,投运充电桩2000个,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网络全覆盖。在南京、苏州城市核心区,打造2公里充电圈。2017-2020年期间,南京全市规划新增建设公共充电站1229座,充电桩15108个。十三五末,南京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规模将达到:充电站1542座,充电桩20457个。

          浙江省:到2020年,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其中,新建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新建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新建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新建160座以上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

      江西省: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充电站260座。江西促电动汽车发展个人建充电桩无需备案。加快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日,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随着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城市居民对于充电桩的需求愈发强烈。为加快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日,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个人建设无需备案、办理许可证和申请用电报装。

《办法》中提到的充电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可分为居民个人自用、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专用、社会停车场公用等三类。《办法》表示,对于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对于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影响车辆进出的前提下,鼓励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增建充电设施。

个人按规安装充电设施不用备案。办理规划许可方面,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库),及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则应办理相关许可证。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机构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应当取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在住宅小区建设充电设施,不得侵占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开展工作,不得阻挠充电设施合法建设需求。

在管理和用电报装上,居民个人新建自用充电设施的,可不需要进行备案,不需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非居民个人充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新建独立占地的充电设施项目,要备案或审批后办理相关许可证。

经营性充电设施暂免基本电费。最后,《办法》指出,充电设施电费价格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江西省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另外,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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