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

“云南丽江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 昆明市1月7日电(小编王研)“云南丽江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曾造成社会发展普遍关心。1月7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对古城区人民法院控告被告程兆东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案公开审理并判决,以故意伤害被判被告程兆东刑期三年,判缓四年,栽定其赔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财产损失277480.68元。

先前,此案经古城区法院审判后,于2019年10月15日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宣判,被告程兆东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宽、代某不服气宣判,明确提出起诉。丽江市初级法院经审判于2020年5月6日判决将此案送回古城区法院再次审判。

人民法院审判查清,程兆东与张某宽、代某在案发后曾因琐碎发生争执。2018年11月18日晚,程兆东与张某宽、代某、曾某楷、王某波、李某全等20余名应邀参加雷某某在丽江市古城区某饭店举行的生日派对。聚会活动全过程中,程兆东与张某宽因饮酒发生口角,程兆东将张某宽约至饭店大门口沟通交流后,张某宽回到饭店,程兆东离去饭店。约半小时后,程兆东回到饭店,不管不顾别人劝说对张某宽和代某叫嚣,随后被别人劝出饭店,接着张某宽、代某也摆脱饭店,其他工作人员依次摆脱饭店。程兆东与张某宽、代某等人们在饭店大门口产生矛盾,互相牵扯、抓扯以后进而产生打斗,在这里全过程中程兆东持械捅伤张某宽、代某、曾某楷、王某波、李某全。经评定,张某宽、代某的伤势为重伤二级,曾某楷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王某波的伤势为轻伤二级,王某全的伤势为轻伤。五名受害人损伤后到医院门诊医治,程兆东亲属委托付款医疗费用总共151187元。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程兆东持械故意伤害罪别人身心健康,致二人受伤、二人轻微伤、一人轻伤,其个人行为已触犯刑法,组成故意伤害。此案证据确凿,直接证据的确、充足,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控告的罪行创立。受害人在此案中有一定过失,且程兆东以及亲属积极主动赔付受害人的一部分财产损失,可以从宽惩罚。被告程兆东的刑事犯罪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导致财产损失,理应由被告程兆东依照其过失水平担负相对应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充分考虑程兆东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和对社會的影响水平,依规做出以上宣判。

被告程兆东以及辩护律师、委托代理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起诉。被告亲属、人民代表、人大代表、主流媒体及一部分人民群众旁边听了开庭审理和判决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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