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委:近四成“双十一”直播带货产品不合格

浙江消委:近四成“双十一”直播带货产品不合格 杭州市12月23日电 (胡亦心)在2021年“双十一”期内,浙江消委对淘宝网、拼多多平台、快手视频、京东商城、抖音短视频五大服务平台“双十一”直播带货开展了的消费体察民情,发觉近四成产品检验不符国家行业标准。23日,浙江消委就交易体察民情結果提醒谈话五大服务平台及有关网络主播。

提醒谈话大会上,浙江消委对各服务平台及网络主播感受和检验发觉的问题逐一通告,各服务平台就有关问题开展表明。

据了解,浙江消委本次共体察民情了17位直播间,包含李佳琦、老罗等直播网红;购买商品共80个批号,包含服饰、鞋品、食品类生鲜食品、小玩具、电子器件产品等,并授权委托第三方权威部门就产品质量、标志标识、化学成分等按标准开展检验。

机构检测后发觉,浙江消委本次选购的80个批号试样中,29个批号试品不符国家行业标准,不不合格率为36.25%。在其中,三无产品10个,产品质量不符国家行业标准9个(存有人身安全安全风险4个),材料成份不符国家行业标准7个(仿冒材料1个),标识不标准3个。

除此之外,某些网络主播存有夸大其词宣传策划、用相对性广告词、拿别的服务平台做比较、少发漏发、错发码数、宣传策划与实体不一致等问题。除此之外,2个批号生鲜食品发觉短斤缺两问题。

北京市炜衡(杭州市)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雄壮表明,有关网络主播夸大其词宣传策划,《广告法》全面禁止应用“国家级别”“最高级别”“最好”及其别的多义词同样的广告词语。与此同时,明文规定广告宣传不可带有虚报或是让人误会的內容,不可蒙骗、欺诈顾客。《价格法》第十四条要求,经营人不可有以下不就在价钱个人行为:运用虚报的或是让人误会的价钱方式,哄骗顾客或是别的经营人与其说交易。

有关少发漏发,错发码数,实体与宣传策划不符等问题,张雄壮表明,《民法典》要求,经营人应当承诺或是服务承诺向顾客准时、全额交货产品。商品少发少发的,经营人应当顾客规定立即补充并承当对应的合同违约责任。

浙江消委办公室主任兼理事长崔砺金表明,对于各服务平台提及的自主下线产品的改进措施,浙江消委将给予不断关心、监管。对早已市场销售给顾客的不存在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浙江消委将催促各服务平台取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浙江消委规定5家平台和有关网络主播在3个工作日之内(即12月28日前),向浙江消委递交宣布的整改报告。(完)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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