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桩如何提高充电效率?,

大动作!新能源充电桩建站政策合集,哪个地方政策最有利

极光新能源网讯:综合以下中央和地方政策、目标,充电桩未来三年增幅依旧会呈快速式增长,充电桩市场未来可期!详情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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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我国各部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充电桩在各领域的建设,促进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政策的支持与引导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充电桩的建设进程和运营效率。

  • 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2022年12月15日
  • 今年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提出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

在国家大力支持的背景下,国内各省市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结合省市自身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划,政策的推动为中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充电桩图片

01.北京:

  • 到"十四五"时期末,力争全市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其中居住区自用和公用充电桩达到57万个,单位内部充电桩达到5万个,社会公用充电桩达到6万个,业务专用充电桩达到2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其中,平原地区公共充电桩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核心区小于0.9公里,实现"好找好用",实现换电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有效缓解市民焦虑。——《“十五四”时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2022年3月14日
  • 新建建筑停车场必须预留充电条件,新建小区停车位须100%具有安装充电桩条件。新建停车场办理备案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应当包含充电设施建设和划定电动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情况。——《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2020年3月6日 ​

  • 推进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2018年8月28 日 ​ ps:想了解更加详细的政策内容可以关注留言私信我们索取,以下地区同上。


02.上海:

  •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到2025年,计划建成充电桩76万个,换电站300座,车桩比不高于2:1;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

  • 选择并适度超前开展绿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助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优化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强节能低碳宣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新方式。——《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12月30日

  • “十四五”期间,上海新能源公共汽车车辆比例将达到96%,结合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充电布局,充电桩配套率达100%,并将探索自动驾驶公交线路试点示范——《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11月19日


03.广东:

  • 到2025年底,全省力争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包括公用充电桩约21.7万个、专用充电桩约3.3万个;累计建成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约830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珠三角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城市核心区小于2千米。公共桩桩车比约1: 6.4。——《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 ​

  • 系列提案主要内容为:科学规划全省各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集中式充电站和分布式充电桩并举推进建设;优化不同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出台小区加装充电桩物业激励办法;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搭建并完善全省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互联平台;继续加强完善充电桩法规标准。——2022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系列提案》 ​

  •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支持开展大功率化、智能化升级,经评审后按照智能化改造部分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针对公交、出租、港口、环卫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2022年12月21日 ​​

  • “十四五”期间,东莞市将新增建设交换电设施10.8万台,2025年达建设总量12万台。其中新增私人车自用充电桩6.67万个,实现车桩比达1.2:1,新增公共机构充电桩0.59万个,社会公共充电桩2.84万个,专用充电桩0.71个。——《东莞市汽车能源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16日


04.江苏:

  • 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30%以上,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约8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累计建成约20万个。——江苏省发改委会同江苏省工信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桩20万个,其中私人充电桩不少于15.5万个,公共充电桩约3.6万个,专用充电桩约0.9万个。满足38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全是车桩比达2:1左右。——《苏州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 ​

  • 明确新建小区、既有居民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届时,市民只要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车位的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及物业的许可,就可以申请安装充电设施。——南京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委、市规资局、市房产局及国网南京供电公日前联合发布《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 2023年底,我市将面向市政工程、港口、矿山等场景推广新能源换电重卡5000辆,建设换电站100座。此外,“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规划支持渣土运输、港口、矿山等场景建设换电站500座。——《纯电动重型卡车换电电池包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 2022年12月19日,江苏省宜兴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宜兴市充电桩建设目标:2023—2025年间,宜兴市将新建充电桩约2.3万个,其中专用充电桩不少于800个,新增换电站5座。——《加快宜兴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2022年至2024年间,江苏省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宜兴)将新建充电桩约9.4万个。无锡市将在2024年实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的“服务圈”——《无锡:三年将新建充电桩约9.4万个2022年10月19日


05.浙江:

  • 明确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十四五”期间,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800座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车桩比不高于3∶1。开展新型充换电站试点。——《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7日
  • 到2025年,全省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6000座 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其中智能公用充电桩5 万个以上)、公共领域车桩比不超过3:1,新增自用充电桩35 万个以上,力争建成12条无线充电线路,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浙江省充电基础设 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5月


06.广西:

  • “十四五”期间,全区规划新建公共充电桩8万个(包括快充桩2.7万个,慢充桩5.3万个),新建自用充电设施14.7万个。到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5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1.05万个,自用充电设施18.45万个,可满足约67.89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车桩比保持不低于2.3: 1。——《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


07.云南:

  • 提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聚焦滇中地区、旅游重点城市以及高速公路主干线建设智能充电桩,扩大新汽车推广运用。到2025年,建成4万个公共充电桩,建设改造充换电站500座,实现全省新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统一平台管理。——《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08.福建:

  • 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在乡镇全覆盖。新建居民小区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占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20%的充电停车位。推广新型充电技术,支持超级快充、V2G充电、储能充电、无线充电、储充检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示范。——《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 ​

  • 积极争取将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纳入新基建范畴。强化科学布局,支持充分利用现有充电站、停车场、港口码头、水上作业区、停泊区等已有场地资源,有序开展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打造换电示范试点。争取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换电站达1000座以上。——《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 域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充电桩、老旧 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充电桩建设。——《关于贯彻落实扎实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措施实施方案的通 知》2022年5月30日


09.湖南:

  • 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充电设施保有量将达到40万个以上。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需要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快速充电桩。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等地将按照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明确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和主要港口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换电模式创新,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达到50%左右——《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12月22日


10.湖北:

  • 明确要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完成95个港口码头264套岸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长江沿线主要码头岸电全覆盖。适度超前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统一智能充电服务平台,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形成车桩相随、智慧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全省充电桩达到50万个以上。——《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1.江西:

  • 到2023年,全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96座、各类充电桩30000万个,南昌、九江和赣州3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加快建设省内国省干线公路充电设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设施,2022年完成全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在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选择有条件的地点逐步建设充电设施,到2023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12.安徽:

  • 至2025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7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180座以上。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支持各市对个人自建自管充电设施给予补助。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 100%预留安装条件(含电力负荷及管线预埋至车位)。至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总量达到2000个以上,换电站达到50座以上。——《安徽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 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车车辆中,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共汽车车辆占比100%,其他区域不低于80%。到2025年,充电桩总量达到30万个以上、充电站达到4800座,换电站达到200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12月7日


13.河南:

  • 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30万辆,力争达到50万辆,全省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14.河北:

  •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公用充电桩3.4万个;到“十四五”末,公用充电桩累计达到10万个。市场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与充电桩总量(包括公用充电桩、自备桩等)的车桩比高于3.5:1,能够满足60万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主要城区基本形成半径2公里充电服务圈,力争实现50%以上的单位、园区和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桩,实现有序慢充为主、公共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乡镇重点区域覆盖快充桩,满足新能源汽车下乡需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际公共充电网络。——《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15.山东:

  • 到2025年,山东省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将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 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营运车辆、船舶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降低10%、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12月29日


16.山西:

  • 加快建设新能源车配套设施,规划到2025年,建成5万个充电桩。——《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2021年5月27日 ​

  • 加快健全完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到2022年底,全省已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配套建设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 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以上,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以上,乡镇地区电动汽车充电桩覆盖,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0公里。——《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2022年5月25日 ​

  • 2021-2025年期间,公用充电设施共计新建充电站76座,扩建2座,新建充电桩5484个,投资104952万元,其中2025年新建1492个充电桩,投资29192万元。——《阳泉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2022年3月7日​​


17.天津:

  • 2022年重点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沿线以及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人员密集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不断织密充电服务网络。计划全年新增各类充电设施超过3000台。——《关于印发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要点的通知》

  •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保障充电桩量值准确。对2023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充电桩实行运营前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以抽样检定的方式实施强制检定。——《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方案》2022年12月6日

  • 重点推动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交通枢纽等车辆密集区域公共充电桩建设。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件标准,100%预留安装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年5月30日


18.重庆:

  • 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将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

  • 构建较为完善的车桩匹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充电站将达到6500座以上,换电站达到2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6万个以上,自用充电桩达到1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设施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0%。——《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2年5月26日


19.海南:

  • 将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30年充电桩累计达到9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6.6万个,公共充换电站要达到627座。2021年至2025年海南新建充电桩26.7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33.7万个。2021年至2025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5.1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6.2万个。2021年至2025年新建公共充换电站270座,至2025年累计达到430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

  •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海南省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良性发展。日前,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和海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的倡议书》。


20.陕西:

  • “十四五”期间,陕西将对省内充电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建设投资共计约108.5亿元,其中充电设施建设投资70.9亿元,配套电网建设投资37.6亿元。计划建设各类充电桩35.54万根,其中共建设充换电站2691座(含充电桩5.87万根、换电站20座)、个人及单位自用充电桩29.45万根、乡村公用充电桩0.22万根,满足省内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5月11日


21.甘肃:

  •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充电桩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成充电站900座、充电桩6.5万台,满足超过7.35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

  • 推进新能源与“新基建”协同发展,实现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车-桩-网”优化运行。——《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年12月31日


22.青海:

  • 加快城市交通车辆电动化进程,有序开展旧城区公交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绿色社区等充电桩配建,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换电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2日 ​

  • 到2022年底,西宁市主城区公共汽车、出租车纯电动比例力争分别达到40%和20%,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200个。加快推广矿山用车、工程用车、物流用车等领域电能替代。——《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


23.宁夏:

  • 至2025年底,规划建设充电桩累计达到6000个,可满足约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宁夏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2022年3月


24.四川:

  • 全面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到2025年,力争建成充电桩12万个,总充电功率220万千瓦,满足电动汽车出行需求。——《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2年3月3日

  • 力争“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累计电量达600亿千瓦时,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逐步电动化替代。在城乡公共区域、高速公路、景区、居民小区等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突破20万根,建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安全稳定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


25.贵州:

  • 到2023年,贵州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充电能力达到160万千瓦,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6.辽宁:

  • 对有运行隐患、效率低等老旧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充电网络服务能力和运营效果。“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各类充电设施终端 3.3 万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设施 1.9 万个,自用充电设施 1.4 万个,分别比“十三五”末增长 94%、101%、86.7%。到 2025年末,全省充电设施终端保有量超过 5 万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超过 2.9 万个,自用充电设施超过 2.1 万个,满足超过 33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7.吉林:

  • 明确要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和建设,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建充电、换电场站,“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着力完善行业标准,强化市场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打造 “绿能充换电”新业态,全面推进交通领域电能替代。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换电站500座,充电桩数量达到1万个以上,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28.黑龙江:

  • 提出到2025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万辆,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2.5万个,换电站20座,新建加氢站5座。——《黑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29.内蒙古:

  • 加快推进交通能源“以电代油”。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完善电动汽车、电网双向供电交易机制,在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城市开展V2G试点示范。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电站超过100座,充电桩超过4万个,初步形成以城乡公共充电网、矿区专用充电网、高速公路充电网为主的分层协同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运行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30.西藏:

  • 落实税收、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入内地大型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入驻我区,建设新能源汽车销售、充电基础设施和售后服务网络。研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31.新疆:

  • 适度超前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从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150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32.香港:

  • 计划提出多项目标和愿景,包括2025年全港配有电动车充电基础设备的车位超15万个,未来全港各区有超过5000个公共充电设施。——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公布《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


33.澳门:

  • 推动使用新能源车,制定电动车推广计划;推动公共巴士及酒店穿梭巴士的汰旧换新,有序引入新能源或纯电动巴士。有序增加电动车在公务车辆中的比例。新建公共停车场、新建公共楼宇的全部停车位将预留充电容量及基础设施。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于私人楼宇中加装充电设施。——《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34.台湾:

  • 首阶段目标是2025年在全台建置7200座慢充、600座快充,合计达7800个,提供充电需求量40%到60%。——台湾省相关经济部于2021年推动《公共充电桩建置》计划 ​​​ ​

cr:前瞻产业研究院

从各省市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制定的发展规划来看,各地方政府以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主要目标。发展思路围绕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充电设施安全性、智能化、互联化技术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拓展充电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新能源与“新基建”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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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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