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需一审的是以上的车?,

最高法98%以上的可能会对劳荣枝的死刑予以核准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劳荣枝犯绑架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判处三个死刑。劳案自此进入最高法的死刑复核阶段,死刑复核阶段的刑辩律师吴丹红、刘昌松律师,依法、依规向最高法提交了20万字的答辩状以及相关证据。

二审裁定以来,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分别利用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证据学专家、律师、自媒体网红的身份,以学术交流为由,将劳荣枝案情细节适时透露出来,而后其粉丝们借助自媒体平台就劳荣枝案二审辩护词展开大讨论,试图以舆情裹挟影响最高法的死刑复核。时至今日(7月29日)整整八个月时间,最高法死刑复核结果仍然未出,有别有用心的带节奏说,最高法之所以迟迟未予核准,是因为劳案一审二裁程序有瑕疵,证据不充分,最高法复核难以做出云云。

毛主席说过,凡事“摆事实讲道理”,重数据讲依据。

本人从四个方面阐述,最高法对劳荣枝的死刑复核肯定能够通过,而且一定能够通过。

一、历年较高的死刑复核案件的核准率

1、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资料‬,在2007-2017年,最高法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核准率为98.16%。同时,在817份死刑复核裁定书中,只有15份裁判文书被依法发回重审和改判,占比为1.84%。由此可见,最高法对死刑复核案件进行核准的比例是非常高的,这反映了我‬国司法系统对于死刑判决的标准比较严格,需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不得随意滥用死刑。

2、即便某些人拿着放大镜,无论怎么夸大并抹黑各级司法部门中的问题及瑕疵,在理论上,最高法对劳荣枝的死刑复核不通过的概率也仅仅是不到2%的可能!

理由一:劳荣枝有98%以上的可能会被核准死刑!

二、劳案犯罪事实充足,被判三个死刑是罪有应得

1、凡事讲因果,劳案3年4地,7条人命5个家庭。其时间跨度之长、区域跨度之广,涉及人数之多,影响范围之广!色诱欺骗、绑架、抢劫、杀人,踩点、物色、实施、逃跑各个环节衔接之缜密,如果不是最后一案的大意失荆州(此前几起都是劳去取钱),恐怕法劳案还会持续,还会有更多的人因此遇害!

无论是已伏法的法子英、还是已判死刑待执行的劳荣枝,以及劳荣枝一审法援律师、二审辩护律师,所有的人都认可一个事实:劳荣枝是有罪之人

2、劳荣枝胁迫论之说是无稽之谈!

劳是生活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下的中国,即便当年的社会治安再混乱,还不至于达到白色恐怖的地步!6年中,劳荣枝有足够的时间脱离法子英去公安局报警,并寻求公安对个人及家人的保护,何谈个人被胁迫,家人被威胁之说?

3、至于劳犯案时年龄小,思维心智不成熟之说,更是无耻之谈!

劳法相处了6年时间,19-25岁小吗?想想革命烈士刘胡兰15岁就牺牲了,她所生活的大环境,她当时的处境,人家为什么不怕威胁不怕牺牲?劳荣枝生活的年代不比刘胡兰强多少倍?!更何况劳荣枝是生活和成长在红旗下,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理由二:劳荣枝的三观严重存在问题,爱慕虚荣、贪图享受、想不劳而获,为了实现自私自利的目的,不惜剥夺他人性命!其被判死刑是因果报应!

吴丹红律师曾说过,“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孽缘本来就是一种毒”!

三、所谓的证据不足论

⑴、《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⑵、《刑事诉讼法》第48条明确规定:各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⑶、目前,在中国,有关证据的法律散见于诉讼法、组织法等司法解释中,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证据法法典。原因是关于证据法,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少争议。

资料引用来源:《刑事诉讼法》,百度词条:证据法

1、通过上述可以看出,重证据是重视证据,并不是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

2、关于劳案中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问题,劳荣枝的犯罪事实是必要条件,而犯罪证据只是充分条件。

3、劳案时间久远,鉴于当年的办案条件、侦查手段有限,有些证据是部分缺失。但是,犯罪证据的部分缺失并不代表没有证据,办案人员依据劳案既有的证据、口供、证人,完全能够还原劳案犯罪的整个过程,并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部分证据的缺失并不影响对劳案的定性!

如果劳案只是1个案件,或许由于证据的缺失,会难以做出判断!但是劳案3年4地4个案件,其犯罪模式已基本固定!

理由三:劳荣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罪孽深重,必死无疑!

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法治建设的需要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7条人命,逃亡20年,是到了还账的时候了!

如果劳荣枝不能被核准死刑,将是对中国公序良俗的极大挑战。

如果推翻了劳案,那么以此逻辑中国多年的累案、积案就都可以结案了,那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推翻了劳案,那么从此以后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只要把证据灭失,就可以证据不全为由逍遥法外,那么这个社会岂不更加混乱!孰轻孰重,相信每一个有良知和正义的人,心里都如明镜一样敞亮!

理由四:劳荣枝以死谢罪,以劳案普法!劳荣枝曾经作为一个人(公民),以切身经历,以血的教训,算是给这个生她养她国家的法治建设,尽自己一丝轻如鸿毛的责任吧!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劳荣枝案注定会成为中国法治建设中里程碑式的一个案件!

2023-10-29

202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