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址附近有没有出租车站点?,

直播间买到“事故二手车”,消费者起诉售车方4万车款全退还

来源:上海高院

近年来,网络平台直播间里好像啥都能买到。这不,二手车也可以买到!

眼见主播带货“凶猛”消费者激情下单后,最后收到的二手车却与主播介绍、合同约定不一致,转而想退货,却又被拒,咋办?

日前,消费者王先生以欺诈为由将售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款损失。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 又将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案情回顾

王先生是个直播爱好者,就喜欢这种“无限沉浸”的购物体验。最近,通过观看在某网络平台直播卖二手车的L公司介绍,他看中了一辆银色帕萨特领驭二手车。

主播小林在直播时承诺该车属于无事故的精品车,定价却仅为人民币4万元。王先生当下心动,加了主播小林微信后得知,两人还是老乡,顿时对小林非常信任,“小林说了,自家人不骗自家人!”

于是,王先生爽快预付了定金,后到店购买了该车。没想到,提车当天即发现发动机故障,进行了两次维修,后又陆续发现车辆变速箱、门锁、雨刷等损坏需要维修,费用十分高昂。

王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买到的是问题车,想要找L公司退车,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故诉至松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L公司退一赔三,即退还购车款人民币4万元并赔偿损失12万元。

诉辩意见

庭审中王先生认为,在网络平台上,主播告知其这辆车实表10万公里,整车做漆,右前叶子板拆卸钣金,右前大灯更换,除此之外,本车无事故,系精品车。

后在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中,被告L公司亦承诺此车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无事故即应该是车辆无擦碰事故,但根据该车综合车况查询,车辆至少有12次事故,故L公司在出售车辆时,对于车辆发生过诸多事故是明知的,但是并未告知王先生,显然是故意隐瞒。L公司隐瞒的这些事故情况,作为普通消费者是无法分辨的,是否知情足以导致王先生决定是否购买该车。

现王先生购车后,车辆多次出现故障,导致王先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花费了时间和金钱,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告的欺诈行为应当得到法律制裁。

L公司则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无事故,是指车辆无水淹、火烧,无四梁六柱等整体结构性损伤或重大事故;对于车辆的擦碰事故,与其在卖车时告知的车况基本一致,故并不存在欺诈。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向L公司释明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L公司在主播介绍及合同中均承诺车辆“无事故”,则应该恪守合同约定、售卖无事故的车辆给王先生,并非L公司理解的重大事故才算是车辆事故。L公司未将车辆的实际事故情况如实披露给王先生,致使王先生陷入错误认识,以为本案的二手车为无事故精品车辆,才购买了该车,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L公司在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表达了调解意愿。另一边,王先生也表示愿意接受对方的歉意,希望尽早解决纠纷。

最终,双方在法庭调解下解除了买卖协议,L公司退还王先生4万元购车款,并自愿另付给王先生一定金额作为补偿,王先生将车辆返还给L公司。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当场履行完毕。同时,法官对L公司二次销售的规范事项进行了再次提醒。

法官说法

一、警惕:涉网络直播售卖二手车的“套路”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对于二手车交易的数量在不断上升。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销售车辆符合了当代人喜爱在网络平台浏览直播介绍并下单的购物喜好。本案也反映了网络直播销售的普遍特点和“套路”:

第一、主播引流、吸引眼球。在网络直播中,主播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及流量,有时会选择特定场景,进行夸张宣传,进行所谓“沉浸式”购物。比如,本案中主播小林便是选择了“二手车展厅”这一场景进行直播,营造一种消费者“我实地看过车了”的错觉,使消费者更易相信,同时利用话术隐瞒所销售货物的实际劣势甚至瑕疵情况。吸引消费者“心动不如冲动”,主动后台私联。

第二、私域沟通、紧密盯人。当消费者主动后台私信主播账号后,一般会有专人与消费者对接,密切保持联系,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消除消费者的防备心理,基于对熟悉主播的信赖,消费者容易听从后台销售的引导,许多人甚至在未实际驾驶车辆、验车的情况下,直接支付定金,再至线下签订合同。

第三、收款之后、推脱责任。直播间购买二手车与传统销售相比,存在销售关口更多、消费者虚拟体验与现实有差距等特点。在消费者冲动付款购车后,车辆才会陆续出现各种问题,许多即便维修也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再找到商家,商家则又以直播间购车,销售人员宣传与己方无关,自己从未作出车况承诺;消费者自身在直播间消费过程中应更加审慎,存在审查不严应责任自负;对车况描述的理解与消费者存在差异,是消费者自己理解不准确等理由推脱责任,拒绝维修甚至退换。

二、注意:直播间带货需遵守法律法规

直播间带货是一种新颖、便利的网络营销业态,主播如桥梁般连接起商家与不特定的潜在客户,同时也造就了更多销售层级与信息差。

法官提示,各方应审慎交易。销售模式虽新,邀约邀请、接受邀约、成立合同、依约履行合同等法律逻辑不变。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便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意见》要求网络直播营利发布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络直播带货同样适用《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虚假宣传等消费欺诈行为,销售方可能要承担退一赔三等惩罚性法律责任,故参与各方均应更加谨慎细致。

作为消费者,由于主播水准、与货主关系、对货品了解程度不一,在直播间从心动到行动之间,建议要求销售客服全面披露产品信息、货主名称、地址等信息。尤其对于二手车、奢侈品等二手交易,应尽量避免直播间签约或付款,应在实地试驾试用、全面查询产品情况后方可签约,掌握全面信息,即使发生纠纷亦可方便交涉、应对。另外,应注意消费全流程留痕,现场录像、电话录音,或以微信聊天等电子载体留下书面交易证明。

对广告主及带货主播,则更应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行为合规管理。随着电商直播营销逐渐形成产业链,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货主、经销商、MCN组织、主播、平台等多方利益。各方应在明确共同守法底线的基础上,促进产品信息全面披露、直播标准化运营、标准化分成,建立完善的售后机制,破除各方信息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原标题:《直播间说好“自家人不骗自家人”,转头卖我事故车?》)

2023-10-09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