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汽车金融贷款为什么被拒?怎么办理才能成功?,

购车合同因何成了轮胎买卖

近日,市民郭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81890反映,他在我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可当他打算用这辆车做运输生意时,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车主,而且手里的“购车合同”竟是一份购买轮胎、装具的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去年初说起。

消费者:我买的是车

据郭先生回忆,2021年初,他想从事运输生意,便到多个汽车销售公司挑选货车。2月28日,他和父母来到邯郸市大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公司),选中一款名为“J6F国五大柴160马力”一汽解放牌轻卡货车。“经过讨价还价,购车价格定为9.3万元。”他说,谈好价格后,他向该公司缴纳了2000元定金,公司给他开具了收据。

3月6日,他带着父母再次来到该公司,加上前期支付的定金,共计向该公司支付了汽车首付款3万元整。“当时,我和该公司谈好用‘一汽金融’的贷款方式购买车辆。”郭先生说。

3月14日,大立公司销售员通知郭先生来签合同。郭先生来到该公司后,一名刘姓销售员拿了一份《买卖合同》让其签字。“该销售员称,根据以往惯例,购买该店货车的消费者都要签订这样一份《买卖合同》。”郭先生说,“该销售员在我未看清合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催我签字,并索要我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之后,该销售员请他等消息。郭先生拿着这份《买卖合同》便离开该公司。

3月16日,郭先生接到提车的消息后,便带着父亲一起来到大立公司。“我提车的当天,销售员只交给我一本行驶证,并没有提供其它材料。”郭先生说,当时,他向公司人员询问贷款情况,“对方告知,我每月要还款3251.55元,一共还36期。”至于其它情况,公司人员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因只顾着高兴了,他和父亲没有多问便开走了车。

“8月份,我按期还款5个月后,父亲在翻看这辆货车的行驶证时,发现该车户主为邯郸市邯山区朋鑫运输有限公司。”郭先生说,在父亲提醒下,他拿出那份《买卖合同》仔细看,发现这居然是一份买卖轮胎、装具的合同。

“我买的是车,咋变成了轮胎?”郭先生说,另外,这个合同上开列的50000元产品,大立公司并没有向我交付。感觉事情蹊跷,他于是到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岭北支行打印了银行流水,发现自己是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还款。他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和家人赶到大立公司讨说法,并要求该公司出具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服务卡》《购车合同》等资料。

“大立公司工作人员拒绝给我提供这些重要材料。”郭先生说,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向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召分局投诉。同时,他还向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代召派出所报案。

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期间,郭先生到人民银行征信处打印了一份征信材料。他发现,自己是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车,其借款金额为11.1万元。“如今,那辆货车因脱保,已经不能上路。我目前只能以打零工为业,所挣的钱很难养活一家老小。”郭先生说,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破案,以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公司:不予回复

消费者买车,商家为何开具购轮胎、装具的合同?今年5月6日下午,就此问题,记者根据郭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了大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杰的电话。但李杰拒绝给予答复。

当日下午5时40分许,一位自称是大立公司副总的薛姓男子致电本报。当记者向他询问同样问题时,该男子不予回答,却一再要求记者提供反映人郭先生的身份信息。出于保护反映人隐私的考虑,记者予以拒绝。

5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大立公司采访。但该公司工作人员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和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该公司汽车销售大厅,记者多次拨打李杰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5月1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大立公司。该店一名女性员工见记者前来采访,便立即锁上大门,然后向店内跑去。在该公司门口,记者多次拨打李杰电话号码,但对方拒绝接听。随后,记者拨打该公司副总薛晓峰电话号码。他接听后说,自己在大立公司的另一店内,让记者过来采访。

在309国道上寻找了10多分钟,记者终于找到了大立公司的另一家销售店铺。进店后,记者见到了薛晓峰。他表示,“我们已经向派出所交代得很清楚了,请到派出所咨询。”随后便以开会为由离开。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大立公司未做任何答复。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找公安部门报案

随后,记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该事件的处理情况。该局办公室人员说,这起案件由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召分局处理,并向记者提供了分局联系方式。

代召分局处理这起投诉举报的执法人员表示,去年8月份,当接到郭先生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解。但涉事双方分歧较大,经代召分局多次调解,并未达成和解协议。鉴于郭先生以遭遇诈骗为由投诉对方,该分局目前已经终止调解,并建议郭先生向公安部门报案。

同时,该执法人员提醒,在购买汽车、房屋等贵重商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然后再决定签字与否。为了防止被骗,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在正规银行贷款,这样的贷款是比较安全的。如果通过网络或者小型金融公司贷款的话,就必须提高警惕,始终绷紧防止被骗那根弦。

中国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放贷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记者发现,郭先生五个月的贷款都交给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记者通过查询该公司网站,发现该公司注册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其主要从事汽车销售、维修、租赁等业务。在其经营范围内,记者并未看到有发放贷款类业务。

记者查阅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时发现,2020年5月26日,为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不得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作为一家天津的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公司?在邯郸当地是否可以从事贷款业务?该公司与大立汽车公司又是什么关系?针对这些疑问,记者拨打了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邯郸市没有融资租赁公司,详细情况可以咨询该局准入处,并提供了相关电话号码。但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无人接听。

目前,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正在对此案进行侦办。

邯报融媒体记者刘昆/文 邱勇慧/影

2023-09-29

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