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物件不太好,还不可以给恶意差评了?

网上购物物件不太好,还不可以给恶意差评了? 网上购物物件不太好,还不可以给恶意差评了?(百姓关注)

本报讯记者 秦瑞杰

《 人民日报 》( 2021年11月22日 第 10 版)

网上购物愈来愈广泛,很多人对网上购物个人行为实现过点评。但是,有一些顾客接到网上购物产品后,发觉有品质差、不符预估等难题,假如在网络购物平台打过恶意差评,很有可能会招来很多不便。

宁夏银川市王先生之前在网上购买了一双休闲鞋,接到鞋后感觉跟店家先前的宣传策划相差太多,鞋质量也存在的问题,与店家沟通交流多次未果,王先生打过恶意差评。想不到,店家对他做好了“电话轰炸”。一天能打十几打电话,加入黑名单一个号又换一个号,一接便是规定王先生删除恶意差评改为五星好评。“难道说物品不太好,我都不可以打恶意差评了?”王先生对卖家的一些作法很是气恼。

伴随着网上购物的时兴,顾客点评变成考量产品服务项目质量的一个主要规范,因而,店家对顾客给的恶意差评尤其在乎。但有一些店家不思考自己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存在的不足,反倒采用纠缠不清搔扰顾客的作法,乃至还恐吓威胁顾客。这一状况近年慢慢增加,造成广大群众的关心。

浙江省湖州市陈女士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了一件衣服,接到货由于品质不太好打过恶意差评。結果商家频繁规定陈女士删除差评,陈女士觉得情况属实沒有允许,想不到店家此后每日通电话搔扰,还频繁发过来谩骂短消息,并威协如果不删掉,就将陈女士的名字、年纪、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

新闻记者在访谈中发觉,在遭受店家搔扰时,大部分顾客觉得消费者维权时间长、成本增加,“为了更好地一点琐事不值”,而采用不置可否的心态,认栽。

“实际上,店家的搔扰个人行为都侵害了顾客的合法利益。这时最好是的作法便是储存直接证据,向警察报警,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北京市炜衡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王丹妮说,侵权责任一旦产生,顾客应当敢于举起法律法规的武器装备,而消费者维权偏向既可以是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是实际店家。

四川成都市贾女性在碰到骚扰电话后,立刻将截屏等直接证据发送给电子商务平台。“我向服务平台举报后没多久,服务平台就对店家开展了处罚,还限定了店家的信誉等级。最终通过商议,店家不但帮我退了货,还对于我完成了一定赔偿。”贾女性说。

除此之外,顾客还能够向其他监督机构举报。“大家收到消费者维权后会深入调查,一经核查,大家将依规对店家行政许可,情节恶劣的还会继续撤销运营资质。”宁夏银川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检举举报司副司长李丽说。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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