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建田长制 省部级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代省长出任

安徽省创建田长制 省部级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代省长出任 合肥市10月22日电 (新闻记者 吴兰)新闻记者22日从安徽自然资源厅获知,该省近期颁布的《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确立,到今年底,安徽省创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义务机制和相应配套设施规章制度,省部级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代省长出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苛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扛稳安徽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的的政治责任安徽省政协省委前不久下发《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1年底,创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义务机制和相应配套设施规章制度,基本产生横着到边,竖向究竟,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聘用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设施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成农用地和永久性农田总数不降,品牌提升,合理布局平稳,保证 进行耕地保有量,永久性农田维护总面积,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等目标任务。

《意见》规定,省,市,县三级开设总田长,副总经理田长新疆和田长,乡镇级开设田长,副田长,乡村级开设田长。省部级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代省长出任;副总经理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省委主抓生态资源,农业农村工作任务的广东省副省长出任。省部级田长由省纪委,省委领导成员出任,以市为模块,明确职责地区。省,市,县(市,区)开设田长制公司办公室,建在区级生态资源单位。

《意见》确立了各个田长及田长制公司办公室工作岗位职责,明确提出了严苛整体规划监管,果断抵制农用地“非生物肥料”,严苛监管农用地“非粮化”,执行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推动农用地品牌提升,提升信息公示,提升信息化管理管控,严苛耕地保护管控等八项关键每日任务。

《意见》注重,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是实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联系实际制订区级田长制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创建融洽连动,支撑点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将田长制实行状况列入党建领导层和领导人员综合性考评,政府部门耕地保护义务目的考评

2021-10-23

20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