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各自对梁从友、胡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各自对梁从友、胡红立案侦查 10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此前,检察系统依规分別对重庆供销合作总社原领导班子、负责人梁从友,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胡红立案侦查。

重庆市检察系统依照法律规定对梁从友因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案立案侦查

此前,重庆供销合作总社原领导班子、负责人梁从友(正厅级)因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重庆检察院督办,由重庆检察院第一院区依规向重庆第一初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在移送起诉环节,依规告之了被告梁从友具有的起诉支配权,并依规审讯了被告,征求了辩护律师的建议。重庆检察院第一院区提起诉讼控告:被告梁从友运用出任重庆供销合作总社负责人兼重庆市供应控投(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老总、经理的职位便捷,在外借资产、逾期还款等领域为别人带来协助,不法收授他财物,金额非常极大;在出任以上职位期内,违背相关要求,渎职犯罪,导致公共财物遭到巨大损失,剧情非常比较严重,依规应该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西藏自治区检察系统依照法律规定对胡红因涉嫌行贿案立案侦查

此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胡红(正处级)因涉嫌贪污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检察院依规向林芝市初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系统在移送起诉环节,依规告之了被告胡红具有的起诉支配权,并依规审讯了被告,征求了辩护律师的建议。林芝市检察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胡红运用出任吉隆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职位上的便捷,为别人谋求权益,不法收授他财物,金额极大,依规应该以贪污罪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2021-10-20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