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酒厂向内地再次申请办理進口申请注册识别码遭驳 国台办回复

金门酒厂向内地再次申请办理進口申请注册识别码遭驳 国台办回复 12月29日电 国台办29日举办常规新品发布会,对于“金门酒厂向内地中国海关总署再次申请办理進口申请注册识别码2次遭驳回申诉”一事,新闻发言人马晓光回复,酒水商品由制造业企业自主向中国海关总署递交申请注册文档。相关制造业企业已按规定立即调整、补缴相关申报材料,有关各个部门将依规依规申请办理。

大会上,有小编提出问题称,据报道,金门酒厂向内地中国海关总署再次申请办理進口申请注册识别码2次遭驳回申诉。有中国台湾民意代表觉得,申请办理未获根据可能是政冶要素,也可能是材料不全。我想问一下中国外交部对于此事有什么评价?

马晓光表明,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及条例全文等要求,中国海关总署机构修定了原进口商品海外生产制造企业工商注册管理方法规章制度,于2021年4月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命令),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申请注册管理规定提升了申请注册程序流程,对各个类型海外制造业企业执行分组管理,确立了公司监督责任和所在城市主管机构管控义务,优化了条文可用情况。中国海关总署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标准开展了通告,并已根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联络方式向台方通告相关事宜和规定。

马晓光称,据统计,酒水商品由制造业企业自主向中国海关总署递交申请注册文档。相关制造业企业已按规定立即调整、补缴相关申报材料,有关各个部门将依规依规申请办理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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