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区上涨2021年最低工资!你涨了是多少?

20省区上涨2021年最低工资!你涨了是多少? 中新经纬12月23日电 (董湘依)2021年将要完美收官,据中新经纬不彻底统计分析,已经有20省区上涨2021年最低工资,快看看你涨了要多少钱。

材料图 中新经纬摄

20省区上涨最低工资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和钟头最低工资的方式。月最低工资适用全日制教育学生就业员工,钟头最低工资适用在职研究生学生就业员工。

中新经纬整理发觉,2021年至今,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河南、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陕西省、辽宁省、新疆省、陕西、黑龙江省、江西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甘肃省、安徽省20个省区上涨最低工资。

从工资待遇看,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河南、湖北省8地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超出2000元。在其中,上海最高为2590元。

实际看来,上海市从7月1日起调节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节到2590元,提升110元。

北京市8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2200元调节为2320元,上涨120元。

广东省从12月1日起调节提升月最低工资,在其中一类规范为2300元,二类标准调节为1900元,三类规范调节为1720元,四类规范调节为1620元。各自上涨200元、180元、170元、210元。

浙江省8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由四档调节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前三档各自上涨270元、270元、180元。

江苏省8月1日起上涨最低工资,一、二、三类地域各自调节为2280元、2070元、1840元,各自上涨260元、240元、220元。

天津市7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由每个月2050元调节为每个月2180元,上涨130元。

河南10月1日起调节我省月最低工资,调节后各自为2100元、1900元、1700元。

湖北省自9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调节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四档,各自上涨260元、300元、270元、270元。

内蒙古自治区从12月1日起提升最低工资,调节后的全日制教育员工月最低工资,一类地域1980元,涨了220元;二类地区1910元,涨了250元;三类地域1850元,涨了290元。

甘肃自9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调节为1950元、1840元、1750元三档,各自上涨290元、280元、270元。

陕西省5月1日起上涨最低工资,一、二、三类区各自调节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均上涨150元。

辽宁省自11月1日起调节月最低工资为1910元、1710元、1580元、1420元四档,各自上涨100元、100元、100元、120元。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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