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环保督查:贵州罗甸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违反规定问题突显

中间环保督查:贵州罗甸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违反规定问题突显 12月22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公告,第二轮第五批中间生态环境治理监督22日发布第二批经典案例。通告称,2021年12月,中间第二生态环保环保督察组监督贵州省发觉,黔南州罗甸县蒙江坝王河独有鱼种国家级别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下称蒙江坝王河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不法打捞问题突显,严重影响维护鱼种以及生存条件。

基本情况

蒙江坝王河自然保护区坐落于珠江流域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地区,是2009年12月经相关机构准许建立的国家级别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关键维护目标为斑鳠,别的维护目标包含南方地区白甲鱼、多耙光唇鱼、大鳞细齿塘鳢等。2021年2月,斑鳠被列入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分成蒙江段和坝王河道,占地面积1277公亩,在其中中心城市503公亩、试验区774公亩。

关键问题

(一)违反规定涉渔工程项目迎风而上

国家相关单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内从业建造水利水电工程、建闸筑堤等建设工程的,理应定编对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的危害专题讲座论证报告,由省部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产业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组织审查并出示建议。

2016年3月至今,罗甸县未进行专题讲座论述,即在蒙江坝王河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域内违反规定促进并执行八吝堤坝工程项目,对坝王河开展人力截留储水。2017年、2018年,原贵州农委会2次深入开展水产品种源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规定全国各地自纠自查整顿相关问题,黔南州、罗甸县对该问题隐瞒不报。2019年5月,贵州农业农村厅收到国家相关单位转办的有关该问题的人民群众检举后,依次2次去函罗甸县规定马上停产并期限整顿,但某县仍置若罔闻,坚持促进堤坝工程项目违反规定基本建设。

当场监督发觉,该工程项目已基本上完工,且未设定过鱼设备,鱼种转移、洄游安全通道被彻底隔绝;与此同时导致中心城市内1.3公里、试验区域内9.8公里纯天然河堤以及紧邻陆域被吞没,造成喜水流环境要素的斑鳠等鱼种栖居繁殖室内空间遭受受到破坏。2019年至2020年河流绿色生态检测数据显示,自然保护区内斑鳠末尾数占有率超出10%,但在坝王河道未收集到斑鳠活物标本采集。

  图1 2021年12月7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八吝大坝已建成,且未设置过鱼设施2021年12月7日,环保督察组应用无人机拍摄,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域内的八吝堤坝已完工,且未设定过鱼设备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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