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与远洋集团签订150亿人民币金融业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人寿保险与远洋集团签订150亿人民币金融业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市12月16日电 (小编 庞致柔)远洋集团16日发布消息称,远洋集团与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保险”)宣布签订金融业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人寿保险可依据其融资要求申购远洋集团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申购额度限制为三年内RMB150亿人民币或等价外汇。协义承诺,远洋集团可发售金融理财产品包含于我国海外公布或公开增发的美元债、可转换债券、结构化融资商品等;于中国境内交易中心、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或经国家发改委准许的公布或公开增发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结构型商品;及其于海内外发售的资管产品和险资债权投资方案。

该合同系续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效。彼此曾于2019年3月签订《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申购额度不超过120亿人民币RMB。新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一方面,中国人寿保险可以丰富多彩项目投资种类,得到更快的回报率;另一方面,远洋集团可以提升负债构造,为聚焦主业、提高绿色发展力提供了强有力适用。

自2009年入股投资远洋集团至今,中国人寿保险保持远洋集团第一大股东的影响力已超出10年,彼此持续推进各业务范围协作。

在资产投资行业,由中国人寿保险与远洋集团联合打造出的、坐落于北京市CBD中央商务区的中国人寿保险国际金融中心于2019年5月宣布现身。远洋集团还为中国人寿保险代建制江苏子公司培训学校、山东子公司运营用地、浙江丽水市地区档案资料核心、山西省子公司办公楼等新项目。

在社区养老服务行业,2018年3月,中国人寿保险携手并肩远洋集团集团旗下社区养老服务知名品牌“椿萱茂”,就长期性护照签证险协作事项签定架构合作合同,一同探寻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流程新模式;彼此仍在2021年达到深层协作,加强共享资源,并借助遍布在一、二线城市的近30家椿萱茂新项目,进行商业保险商品销售和养老服务中心搬入利益协作。

据统计,在房地产业变化的2021年,做为第一大股东的中国人寿保险,给与远洋集团各个方面适用。9月,经中国人寿保险当选,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詹忠调派为远洋集团非执行董事,至此,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的执行董事名额已升至3位。10月,中国人寿保险再度驻派严民为远洋国际投资控股公司(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地区AAA评分行为主体服务平台)财务主管,帮助推动远洋集团项目投资、股权融资有关工作中。(完)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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